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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农村建设中对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时间:2021-11-06 12:58:32 浏览量:

农村人口问题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省既是农业省份,又是西北地区人口大省,在建设新农村大背景下必须抓紧抓好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经过这几年的初步探索和实践,我们认为,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协调各部门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即农村“两户”)的优先优惠政策、把控制人口目标与给群众给好处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等等方式方法和政策措施,是统筹解决我省人口问题,有效缓解人口压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为了在新农村建设中更进一步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我们以为还需强化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城乡人均医疗资源分配不均使农村广大计生户的生殖健康服务缺乏资金保障,建议在新农村建设中全面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对农村群众尤其是农村“两户”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的投入。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在第二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开幕式上说,现在中国医疗资源80%在城市,广大农村仅占20%。在联合国公布的医疗卫生工作公平性排序中,中国位列192个成员国的倒数第四。测算显示,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二的农村居民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不足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她指出,政府承担维护公共卫生和公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计划生育县、乡服务站(所)作为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的服务机构,义不容辞地承担着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职责。如何有效解决城乡医疗资源分配不公,为广大农村地区90%的人群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确保我省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切实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破解的难题之一。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服务能力得到提高,科技管理逐步规范,技术服务成效明显,在有效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育龄群众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基层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主力军,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服务能力较弱。全省40%的县服务站服务能力不足,乡镇服务所54%达不到规范化标准,3/4不能单独开展结扎、皮埋和妇女病普查。技术人员素质较低。具有医学本科学历的仅占1.94%,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仅103人。从业人员大多为近年医学中专新分配毕业生,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占41%。服务机构、设备老化。全省县级服务站需要改、扩建、新建的34个,乡级服务所582个。县站缺少开展服务急需的基本设备,乡所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管理、教育、宣传、妇女病查治等工作缺乏必备设备。技术服务成本高,自主发展能力不足。我省地域辽阔,服务半径大,如玛曲、碌曲、肃南、肃北、阿克塞、敦煌等县、市面积在1~3万平方公里左右,陇南、定西等地山大沟深。据肃南县测算,放一个环仅车辆往返汽油费就需要近200元。宕昌县技术服务人员到有些边远乡、村开展环孕情服务必须背着发电机、b超上门。这些因素造成我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成本很高,服务站(所)很难良性发展,自主发展能力很弱。

要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出的“群众享有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23‰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42/10万以下”、“县级服务站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化乡镇服务所达到80%”的目标,我们认为,必须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建议实施四个项目:

第一、县、乡(镇)服务站(所)标准化建设项目

该项目直接成本属于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符合成本递减原则。主要是在目前网络已基本形成的基础上,进行规范化建设,一并进行乡镇服务所和婚育学校一体化改造,增加农村公共医疗资源、改善农民生殖保健条件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提高项目区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边际成本的收益率,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成为农村公共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农村出生缺陷干预项目

此项目含三个子项目,以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为依托,对重点地区以提供免费药物的方式进行干预。甘肃每年出生1.5万缺陷儿,按干预成功率40%测算,每年可少出生6000名“缺陷儿”,减少6000个家庭近2.4万的贫困人口,缓解了给卫生资源带来的压力,有效降低人口出生率、新生儿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质,增加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将使农户享受到更高水平的优质服务。

第三,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生殖健康促进项目

充分利用“十五”期间全省普遍开展妇女病普查及所建立的妇女健康档案等资料,在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妇女病高发地区,开展以妇科病普查和宣传教育为主的妇女生殖健康干预项目,提高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健康水平和提高节育措施的有效率,减少对医疗卫生资源的投入,改善项目区妇女的健康意识和生育观念。

第四、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技术公共服务项目

依托西北地区人口信息中心(待建)和甘肃省计划生育科研所,建设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居西北地区领先地位的省级计划生育技术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甘肃省生殖保健院);甘肃省计划生育不孕不育/生殖技术服务中心;甘肃省计划生育遗传优生指导中心;甘肃省计划生育避孕药品/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信息中心;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学术交流中心(甘肃省性学会);甘肃省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心。

二、当前出台的一些政策对控制农村人口有不利影响,建议在新农村建设出台政策中,充分体现农村“两户”的现实利益,实现农村“两户”享受政策的利益最优化。

自二十世纪70年代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全省因实行计划生育少出生955万人,使人均gdp相对提高了1590元,为全省提前4年完成翻两番奋斗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压力,人口控制的重要性逐渐被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接受。但是,当前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出台的一些重大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障制度中,诸如发改部门的以工代赈易地搬迁、扶贫部门的整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教育部门的“两免一补”等等,均按人头分配资金(项目),如此累加,必然使人口数量相对较少的计划生育户受助程度降低,政策帮扶力度减弱,现实利益受损。由此将严重挫伤响应国策实行计划生育户的积极性,对控制农村人口数量产生不利影响。针对此,我们提出两方面的建议。

第一,在发改部门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和扶贫部门整村推进等项目中,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两户”的扶持力度。实践证明,以工代赈易地搬迁、整村推进的扶贫措施和配套政策是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最有效形式之一。2005年,在扶贫、发改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7万多户农村计生户得到项目资金8000多万元,这对平抑第二次人口出生高峰,有效控制农村人口增长,引导群众少生快富、转变生育观念起到十分明显的政策引导作用,产生强烈的激励效应。建议一是在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和配套政策中,能尽可能以家庭为单位实施资金(项目)补助,确保农村“两户”得到扶持;二是充分体现城市和农村计划生育两个利益导向,对农村超生者扶贫部门暂不扶持、民政部门暂不救济、其他部门暂不帮助,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给奖励、给帮扶、给好处。建议在整村推进、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等扶贫项目中对超生户的扶贫补助资金加以限制,在总资金不增加的基础上,向农村“两户”倾斜。

第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和教育部门“两免一补”中,建议对计生“两户”加大扶持力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大力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2005年,经过各级共同努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中,为计生户落实资金592.8万元;在国扶县有26万名农村“两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了“两免一补”政策,受助群众反响强烈,十分拥护。但是由于按人头实施补助,在同等条件下,未能更好地体现对计生户的优先优惠。建议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地区和人群逐步扩大,农村医疗保障成为普惠性政策的大前提下,由政府出资对农村“两户”自筹资金全免,实施全额资助参保;教育部门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基础上,对农村“两户”全部免除课本费和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人群成为农村中的不和谐因素,建议在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计生特困家庭的帮扶救助力度。

省委发[2006]2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这是省委统揽全局,结合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和实际作出的科学规划和决策。同时提出,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主要指计划生育家庭中因父母或子女死亡、伤残、手术并发症等原因造成家庭生产、生活特别困难的,在我省有16万户,其中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因父母、子女死亡、伤残后丧失劳动力的有3515户。这部分为计划生育政策做出贡献的家庭虽然数量不大,但在社会上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是导致新农村建设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关心这部分人群,大力实施“两项工程”,增强新农村建设和谐音。

第一、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程。对农村“两户”因夫妇本人或子女死亡、病残造成的特殊困难家庭,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负担经费,进行救助。目前的13293户是多年来形成的,按照《甘肃省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解决需要1675.40万元。目前,已经为1万多个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解决了近900万元,尚需775.4万元。根据调查和测算,今后每年将新增1400户左右,每年还需增加一部分救助金。建议通过政府救助、结对帮助、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予以保障,体现党和政府亲民、务实,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民众的执政理念,营造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程。在近期的工作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到,仅有计生部门的奖励优惠政策不足以帮助农村“两户”困难家庭从根本上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仅仅能做到“雪中送炭”,如果加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加以扶持,可谓“锦上添花”,就能彻底帮助一部分家庭从根本上摆脱贫困,逐步减少计生户中的贫困户,进而提高我省农村地区整体扶贫水平。因此我们建议,选择在为国家做出奉献的农村“两户”困难人群中首先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工程,逐步为我省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借鉴。

目前,民政部门已将5.3万计生户纳入了低保,落实资金3112.9万元,为试点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根据测算,今后每年安排相应试点经费,就可以启动此项工程,以此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增强农村人口自我保障发展能力。

以上是我委结合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提出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我们非常感谢贵党多年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热切期望两方加强交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我省人口计生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也期望贵党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我省的人口计生工作,为人口计生工作鼓与呼,在新农村建设中提出更多有利于计划生育户的重大政策建议,解决计划生育户的实际困难,开创少生快富新局面,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共同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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