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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五普法验收总结

时间:2022-03-22 15:22:19 浏览量:

2006年至2010年,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中,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正规化、社会化道路,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以文明交通计划为切入点,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增强全民交通法治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目的,在提高执法队伍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了队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平安、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领导   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执法职能部门的基础建设。大队党总支部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导员兼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确定陈胜同志为法制宣传员。制订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2010年,由于领导人事变动,大队及时调整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长谭新民同志任组长,大队党总支部副书记、教导员陈小军同志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5年来,两任领导班子始终将普法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有效保障了这项工作的延续性、完整性和取得明显成效。

  整合资源  探索综合治理新格局

  整合资源、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该大队在全县开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新局面的有效尝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至2005年10月底,全县各乡(镇、场)相继成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2006年12月,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局、司法局、安监局联合下发了《XX县“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总主题,形成县乡二级宣传、公安、教育、交通、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机制。将交通安全宣传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年终目标考评,明确了逐步建立全县交通安全教育制度社会化的工作目标,各乡(镇)党委、政府已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重要日常工作议程,沿线乡(镇)建立以村委会为基础的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乡、村干部尽职尽责配合交警部门做好村民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了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2008年4月,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在全县开展了“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2万余人参加,12人获得全市竞赛一、二、三等奖,交警大队获全省优秀组织奖。2008年5月,县政府办再次下发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2010年4月,县文明办、县公安局联合下发《XX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要求驾驶人自觉“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通过努力,进一步增强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规范交通执法,改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

  多措并举  构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XX大队坚持常抓不懈,多措并举,在软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形成了整套科学的宣教制度和工作模式。

  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方面,该大队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管理奖惩制度》,坚持向宣传要警力、向宣传要安全效益的原则,党总支部与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与民警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实行"一票否决",并通过考评考核促进活动的开展和纵深推进。在加强综治基层基础方面,建立和健全宣教台账制度,设立驾驶员宣教、安全村(社区)、安全检查、驾驶员、车辆等专门台账,实行责任连带,风险共担。大队一班人带头学法懂法执法,努力提高自身法制理论水平,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党总支部、党支部集中学法等形式,将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全体党总支部成员带头坚持作笔记、写心得体会。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大队党总支部书记、大队长谭新民走进《新法制报》,接受记者采访,以“交管巧借外力,助推经济建设”为题,介绍了大队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老百姓办实事等方面采取的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引起了强烈反响。

  在全体党总支部成员努力下,实现了由提高民警法律意识向提高民警法律素质的转变,提高了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为“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文明XX”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队多次被评为全市“交通安全目标管理优胜单位”,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监局授予“文明交通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07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被市公安局授予授予“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抗冰救灾先进集体”称号,16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

  严格规范  努力提升执法质量

  大队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法制工作,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一条“生命线”狠抓不放,通过不懈努力,民警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大队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法制工作的决定》、《事故案件处理程序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行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错案追究制》、《案件审核审批办法》、《执法质量考评规则》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采取执法质量月检查、季考评制度、民警执法质量记分制以及定期通报制等措施,保证这些制度的落实。

  对于存在的问题,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因素。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堵漏”。一是“把关”。实行案件审批逐级把关制,每一起案件都由案件主办民警、中队长、业务部门、分管领导逐级审批,严把实体关、程序关。二是“全程查”。力求把执法质量监督贯穿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事后,延伸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为解决立案统计不实的问题,从122接警服务台、110指挥中心接警源头抓起,由业务部门进行核实,堵塞漏洞。三是“重点查”。对复杂案件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实行重点把关,择时请县局法制科介入,规范办案程序。

  执法质量的提高,带来了队伍整体形象的提升。近年来,大队未接到一起交通管理违法违纪案件投诉,在办理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件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大队法制工作在全省交警系统名列前茅。

  理性执法  力求普法贴近实际

  为让群众知法、懂法,该大队在形式上下真功夫,通过营造宣传氛围、加大硬件投入、提倡人性化等方面做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文章。

  五年来,该大队投入普法宣传资金达60万余元,开辟电视专栏,设置大型永久性广告牌、墙体宣传版和龙门宣传架,购置多媒体教学器材,更新播放设备,翻印《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作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在全县形成了空前未有的宣传氛围。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利益为重,提高人性化亲情服务水平。对前来办理车管业务、处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群众发放“便民卡”,请其到宣教室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观看《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光盘、挂图;对偏远农村需要办理牌证手续的,提前预约,民警按时上门服务。在强化宣传教育力度和拓展广度方面,执勤民警向过往驾驶员赠送“温馨提示卡”,并延伸到宾馆、沿线幼儿园和全县民营企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年来,大队进行交通法制宣传咨询28次,制作展板29套,印制宣传材料5万余份,共宣讲授课813节,播放光盘417场次,挂图巡展61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余万人次。在利用新闻媒体方面,该大队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五年中在《人民日报》、《中国警务报道》等媒体发表新闻报道520余篇,全面介绍和反应了XX交警宣传教育的做法和先进经验。

  服务群众  突出守法用法效果

  普法最终目的,是使全社会形成能守法、会用法。该大队确定以农民和学生为主要对象、以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干部(老师)带动群众(学生)、先进(村、社区、学校)带动一般、干线带动支线和“小手牵动大手”的互帮模式,在内容上让深化学校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和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加强农村和学校的阵地建设,针对性地向村民和学生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加快了法制信息进农家步伐。

  五年锲而不舍的努力,收获累累硕果。学生受到教育后,会过马路,成为家庭交通安全“小宣传员”;农民受到教育后,不再在公路打谷晒场,乱穿马路、哄抢事故财物和借机闹事。遇有交通事故,村民主动拨打122报警,维护现场,帮助抢救伤员。乡村干部积极协助交警处理事故,安慰伤者和死者家属,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多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群众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当而上访、闹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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