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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探析

时间:2022-03-30 15:21:36 浏览量: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改革和发展的领头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队伍建设,必须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队伍结构,充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后备人才。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逐渐发展和壮大起来的一种新型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创新,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特别是在2006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除了外部环境外,从内部来说最关键的就是人才,尤其是带头人的成长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率先联合发起,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整合农业和农村生产资源,组织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自愿出资入股,制定章程和制度,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的领军人物。作为一种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需要高素质的人才进行合作社的规划、经营与管理,否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就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改革和发展的领头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的调查,2006年,湖北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4375个,其中由各种各样“带头人”创办的占95%以上。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无疑需要有一批有较高文化知识,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带头人。然而,从现有的研究成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存量不足、素质偏低、结构失衡,建设不力的现状,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对带头人的素质要求和数量要求在不断提高,如何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已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稳定、长远发展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我们课题组调研所了解的情况,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队伍建设,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才缺乏,能够管理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能人不多。现有的带头人素质普遍偏低,对于最新的信息把握不够,对合作社制度也缺乏真正的了解和认识。很多具有创新精神的合作社企业家在自身积累到一定资本之后就流向城镇成为民营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受到很大影响。
 
    不少从事农村工作的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认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职能部门不宜多管,因而放任自流,淡化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组织、引导职能。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人才保障制度、营造人才生存环境上措施还不到位。现行的农村人才使用制度、人才奖励制度、人才保障制度总体上缺乏系统性和激励性,难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约了他们作用的充分发挥。
 
    这就要求地方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吸引、使用、留住带头人。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加、创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政府职能部门要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完善带头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既要防止内部人控制,又要使带头人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尽量减少带头人退社,以稳定带头人队伍。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倾斜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带头人,对有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政府应当在政治上给予荣誉,在经济上给予奖励,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对于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他们的突出成就和典型事例,表彰他们做出的突出贡献,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通过政府激励机制,鼓励和促进带头人迅速成长。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眼界不新,缺乏专业知识和创新意识。这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门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拔尖型人才的数量就更少。管理型人才的缺乏,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目标不够明确,品牌意识,竞争意识,创优意识严重缺乏。技术人才的缺乏,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行和研发上存在着不少制约,标准化生产难以实施,直接影响了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根据调研可以看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教育培训经费不足、培训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各地普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及投入渠道,用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也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中,受人员、技术水平、培训资金等因素的影响,组织的面还不够宽,培训的针对性还不强,培训手段还不够先进,培训宣传还不够细,迫切需要我们在培养的广度和深度上做文章。
 
    通过培训来提升带头人素质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关键问题。2007年11月8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提出:“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重点加强对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支持他们成为企业家和各领域专家。”2008年8月27日,湖南省首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培训班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开班。培训班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论、法人代表领导力的管理与训练、合作社形象设计、合作社岗位描述和绩效管理、合作社运营中的法律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使合作社带头人更新观念理清思路,在学习中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队伍结构
 
    根据对调研资料的统计,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在结构上存在以下几个特征:年龄结构偏大。39周岁以下的带头人,仅占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34%;40周岁以上的,占66%。性别结构以男性为主,占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94%;女性仅占6%。行业、产业结构偏重于传统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绝大部分集中在种植、养殖等传统农业方面,占85%;加工、旅游、劳务、运输、技术及销售等外向型、开拓型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仅占15%。地域结构分布不均衡。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多集中在经济较发达、交通较便利的乡镇,占90%;偏远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对较少,仅占10%。
 
    要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队伍结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部门带倾斜性政策的引导。在农村成长起来的优秀青年一心想要跳出农门,一些有才能的农民也想着外出求发展,致使留守在农村的大多是妇女儿童或年老体弱者。因此,政府应制定适当倾斜的农村人才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年轻人才以改善带头人队伍的年龄结构。在农村中有很多女能人、女强人,她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半边天,但她们的优势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政府、妇联等组织应大力扶持这些女能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善带头人队伍的性别结构,充分发挥她们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除此之外,政府还应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行业、产业结构和地域结构,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地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地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新格局。
 
    四、充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后备人才
 
    从调研情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后备人才严重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人口整体素质不高。农村人口学历偏低,年龄老化,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受过系统全面的教育,知识面比较窄,视野不够开阔。根据抽样调查,从学历上看,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带头人,仅占0.71%,中专(含高中)学历的带头人,占15.51%,初中学历的,占62.26%,初中以下学历的,占21.52%;从专业技术职称上看,有技术职称的带头人很少,仅占0.43%。
 
    农村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农村的条件比较艰苦,在现阶段的发展空间还是很有限的。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年轻人才一般都不甘心留在农村,大多都想到外地发展,以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愿去农村发展。绝大多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先考虑的是到大城市发展,即使是农村出来的也很少愿意再回到农村。
 
    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后备人才不足的现状,很难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需要,也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要改变这种现状,政府在加强基础教育,提高农村人口整体素质方面应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财力。同时,地方政府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留住年轻人才,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人力资源。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是推进农村现代化、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力度,完善政策,广开渠道,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基层就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储备人才。
 
    参考文献:
 
    1、徐旭初.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M].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专题研究报告[J].农村经营管理,2005(1).
    3、向朝阳.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J].中国农学通报,2006(3).
    4、祝保平.江苏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7(3).
    5、刘凤姣.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困境、成因及对策[J].商业研究,2007(6).
    *本文为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立项资助项目《湖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建设研究》(课题编号:0708BZZ91)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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