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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做好四项重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2-04-08 16:08:23 浏览量:

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四项重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和有关领导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甘创组发[2010]7号)要求和《中共甘肃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甘政院党发[2010]50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活动(以下简称“四项活动”)为重点,以全面落实《中共甘肃政法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载体,扎实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推动教学质量提高、加快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四项活动”从2010年8月份开始,主要内容是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一)集中核查

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延伸和深化,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所在。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一是全面自查。要对照学校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整改时限,一项一项地加以解决。要确保整改效果,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理想、师生意见较多的问题,要限期改正提高;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要制定重点攻坚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二是督促检查。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考察、座谈测评等方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真正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解决问题力度不减弱,落实整改措施不松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员工。

(二)公开承诺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的重要方式。一是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作出承诺。学生党员要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重点在刻苦学习、道德养成、遵守法纪、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作出承诺。二是要采取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议和党员师生代表会议,对各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力求明确、具体、实在。三是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形成承诺书、承诺卡。四是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通过会议、文件和网络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和评议党员的标准之一,纳入绩效考核。

(三)领导点评

实行领导点评,是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对党组织的点评要围绕推进重点工作、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以及党员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重点对推动教学质量提高、加快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等方面进行点评。对党员师生的点评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对工作思路、教学能力、效率业绩、纪律作风、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等方面作出点评。特别是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点评分管单位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点评所属基层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各级党组织可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要建立点评台帐,记录点评内容,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和督查落实,并通过有效方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开。

   (四)群众评议

组织群众评议,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行能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各单位组织评议要重点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标准是否达到,公开承诺是否兑现,重点工作是否完成等方面进行。要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组织党员师生评议。群众评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向党员师生通报征求群众对评议结果的满意度,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四项活动”,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四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校党委《实施方案》和本《实施办法》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推进活动健康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召开汇报会、推进会和重点抽查、检查指导等方式对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四项活动”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四)及时报送材料

对于“四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核查和公开承诺”活动小结于2010年9月10日前上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小结于2010年10月10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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