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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时间:2022-04-11 15:09:10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纠正不认真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现象,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区监察局《关于在全区建设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局对2008年以来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彻底地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精心部署。为做好本次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于8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本系统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二是落实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明确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讲求实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和整改到位。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推动、规范我局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权力运行,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2008年以来,我局共监督项目96个,工程总造价6.3亿元,建筑面积38万m2,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提交备案75个,工程造价4.9亿元,建筑面积22.8万m2。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情况。2008年以来我站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各级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同时期的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季度巡查和各类主管部门的检查开展工作,使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得到较大的提高,安全得到保障,08年以来,我区工程领域未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取得一定的成效。
二是严格监督我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情况:我区自08年以来①多数建设单位都能在施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并按相关规定委托监理,以及组织相关工作,施工图有重大修改都能及时重新报审。②勘察设计单位基本能够到岗履职,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节能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能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参加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③施工单位能够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基本能够按资格要求配备,但到位情况及履职情况较不理想。④监理单位的情况与施工单位相类似。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够在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较及时准确真实地出具检测报告。⑥施工图审查机构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能够按国家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因此,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机构质量行为基本能够符合相关要求。
三是依法收费情况。2008年,共计收入监督费620429.72元。2009年1月1日以后,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规定,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的征收,2009年以后我站未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建筑业资质管理情况
2008年至今共招投标47项,建筑面积492607.89m2,工程造价66316.44万元。其中公开招标32项,建筑面积39878.02m2,工程造价7575.5万元;邀请招标15项,建筑面积452729.87m2,工程造价58740.74万元。全部进入市交易中心,招标率达百分百。主要做法是:
一是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通过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加上各级政府都把招投标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建设单位对招投标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我局的强化监督,有力地纠正了建设单位非法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岐视性要求和门槛障碍行为,杜绝了长期存在的工程建设承包私下交易,暗箱操作,规避政府监督行为的发生,我区招投标市场不断地规范、有序。
二是规范评标行为。2000年以来,我区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标,同时按照省、市要求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在开标前从市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抽取时必须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抽取,并在交易中心指定电话进行免提通知,做好通知记录。2005年11月份以来,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程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执行。有效地保证了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依法管理,有章可循,互相制约,运作规范,廉洁高效,大大地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
三是强化对业主和投标单位的管理审查。凡应纳入招投标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前必须按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局招标备案,并明确发包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范围,由我局实施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对不具备资格的建设单位其招标工作必须委托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对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通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等方面的审查,在不合格的企业坚决拒之市场之外,只有通过后审合格的企业方能参加投标,遏制住了越级承包、出卖证照等违法现象。
四是把建筑市场管理及监察作为招投标工作重中之重来抓,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使交易行为置于政府规范,机制制约与市场监督之中,实行场内监管,场外检查,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确保有形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通过几年来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建筑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行为更加有序,服务更加贴近。二是坚持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外地企业进区资质核验关,坚决把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清出建筑市场;三是规范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行为,对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和人员,进行通报;四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施工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施工许可的和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使用,严把施工图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关。
六是加强执法力度,使我区有形建筑市场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坚决查处私自发包、肢解发包、挂靠、压级压价,强行垫资等行为,查处一个,处理一个,同时对合同采取跟踪管理,有效地遏制了压级压价,强行垫资行为。
七是加强监管,强化招标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公平竞争,加强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检查、监督、指导,提高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并采取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将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在媒体上曝光,并对其在我区业务予以限制。
八是通过《建筑法》、《招标法》等的宣传,由于我区工作大多面向乡镇,为促进我区乡村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认识,近年来我们结合《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经中标人办法》颁布实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企业经理和季度分析会等进行宣传和座谈,提高了乡镇、村两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改变了我区乡镇、村长期以来对建设法规和招投标管理办法意识薄弱状态,近年全区招标率达100%,未发现招投标案件投诉,使我区招投标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三)中心村建设情况
2008年以来,我股完成我区68个中心村规划修编和赤门乡、炉下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开展13个住宅小区建设,其中列入省级示范住宅小区的有5个;完成4个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168个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主要做法是: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镇建设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城乡规划、小城镇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区集镇、村庄和规划区外的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辖区内集镇村庄的住宅小区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指导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工作。
二是开展规划编制。积极协调地形测绘单位做好地形测绘及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及规划设计单位意见征求工作;2008年以来完成我区68个中心村规划修编和赤门乡、炉下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心村的新村建设已全面启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组织规划评审及报批工作。
三是住宅小区建设。我区列入省级示范住宅小区的有5个,其中:王台井窠小区占地15亩、建房20户,住房已全部建成,村民均已迁入新居;塔前茶林占地130亩、计划建房186户,现已建成24 户;水南后谷小区占地23亩、计划建房50户,现已在全面建设中;峡阳西隅小区已完成建设规划编制;大横的四朵洋住宅小区已动工55户,入住35户,在建三层的15户。来舟金龙花园、金辉花园、峡阳玉屏山小区一期、二期等也都建成投入使用。峡阳江汜莲花小区规划建设177户,已动工77户,顶32户;西芹泗坑新村规划建设116户,已动工91户,封顶58户;沙舟坑新村规划建设100户,已动工30户;王台镇溪后村规划建设100户,已动工71户,封顶22户;赤门小区规划建设100户,已动工32户;玉屏小区三期43户正在全面建设中。这些小区建设为全区住宅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民建房不断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四是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08年以来,我局共完成6个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93个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其中通过省家园办验收合格为4个集镇生活垃圾处理场、68个行政村。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
五是加强监管。为切实改善我区村容村貌,对集镇垃圾处理场及行政村垃圾整治工作采取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指导和初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创业竞赛和绩效考评考核体系;对未完成和进度较缓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后再次进行巡查和验收,以保证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回头看”活动,保障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求各乡镇严格按已编制的规划组织建设,检查、监督、指导,提高各乡镇建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行政审批中心情况
我局入驻市行政中心行政许可项目共14项,从2008年5月19日入驻至今共受理各项行政许可620件,其中办结616件,退件4件。主要做法是:
一是依法审批,提高效率。把我局14项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时限,在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内予以公示,所有受理件全部实行网上审批,做到公开办事,增加办事的透明度。2009年3月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委编办关于中心入驻单位对审批项目前置条件进行简化、合并的要求,我局在2008年审批流程再造和缩短办事时限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14个项目138个前置条件再次进行逐一梳理。对6个项目的审批前置条件进行优化,减少前置条件14个。缩短工作时限6个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阳光政务,阳光操作。为确保阳光审批,透明操作,两年来,我局窗口在深入做好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审批事项的内容、依据、程序、时序、申报材料、示范文本等重新整理并进行了公示,编印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单,同时进一步简化办事时限。①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建设许可证》,只要手续齐全,在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10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降为5个工作日; ②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只要资料完备,在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降为2个工作日;③招投标备案在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降为2个工作日;对园区内外的一切工业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站优先介入,特事特办;对在延的所有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报备制度,只要材料齐全,在法定20个工作日改为1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降为5个工作日;④施工许可证办理,只要手续齐全,由法定15个工作日将为5个工作日,工业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只要手续齐全,在法定15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降为2个工作日。至今,各项办事时限均降至法定工作日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时,在承诺的工作日期限内能缩短办理工作日的尽快予以办结,能当天办理的当天予以办结,原局各个审批环节都需要提供的材料,只在关键环节收取一份。
三是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作为参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考核的窗口工作人员,能率先垂范遵守“中心”的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外出自觉履行请假制度。工作时间做到不串岗聊天,不打游戏,不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能做到服装整洁,仪表端正,自觉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好窗口的整洁和物品的摆放有序,爱惜公物,保证办公设备的完好,下班时自觉关闭电源,节约好能源。能积极配合中心管理工作,积极参加“中心”组织召开的业务协调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各类学习活动。加强与兄弟窗口的沟通与交流,尤其是工作有联系的窗口,互相配合,共同提高。严格履行廉政责任制规定,在项目审批中涉及到建设项目现场踏勘中做到不吃、不卡、不要、不贪、不沾、不玩,自觉接受监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自律,杜绝了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优化标准,提高水平。窗口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在窗口接待时做到举止礼仪得体,用语规范文明,在备案过程中做到高效、快捷。同时优化服务方式,在遵守办事程序的基础上,一切从优先、快捷出发,从方便、简洁出发,从高效、透明出发。为此,窗口工作人员在繁重的备案报告表审查过程中,为提高审批质量,缩短审批时间,书面备案材料审查大多利用业余时间。同时为方便业主,利于发展,我局派专人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启用审批专用章,由窗口全权受理各有关审批事项;对外公开局主要领导及有关股室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发放《服务指南》。实行预约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方法对质量安全实行文明监督、科学监督、严格监督,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和随叫随到的优质服务。加强设计、图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检测等5个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运作,行政上不作任何指定,让企业和市场取舍他们。工业项目审批中,对甲级设计单位和没有不良业绩记录、信誉好的乙级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一律免去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
(五)城市建设管理情况
我局城建股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和项目计划,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监督检查街道环境卫生,查处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的违法行为。2008年财政拨环卫经费:187.22万元,我局均按标准拨至各街道;2009年(1-7)月份财政拨经费:109.2万元;从2009年8月起环卫上收至南平市环卫处,财政亦停拨该项经费。
(六)资金规费收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闽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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