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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4篇

时间:2023-05-01 10:56:01 浏览量:

篇一: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

  

  强化深度融合打造智慧法院

  湖北法院2015年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介绍

  近年来,湖北法院按照“大数据、大服务、大格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委政法委对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阳光司法的基础工程来抓,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全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为提升审判质效、服务公众诉讼、促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管理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服务审判,注重质效

  1、智慧决策

  按照从大系统向大数据转变的思路,省法院统一研发了大数据分析平台,从宏观上实时掌握全省法院的审判运行态势。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司法数据库已汇集290余万件案件信息,以地图为索引,随意点击某个地区,就可以掌握该地区中基层法院新收、旧存、已结、未结案件数量及变化趋势,可以随时了解管辖地区内高发的案件数量及变化趋势,还可以自由选择所关注的案由来观察该类案件的运行态势情况,为审判工作的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我们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实现相应的专题分析。以非法集资、民间借贷专题为例,从案件的数量变化角度看,可以很直观地掌握近几年全省法院受理此类案件量的变化趋势;从案件的地域分布角度看,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全省此类案件的分布情况及高发地区;从当事人的角度看,通过对当事人的性别、年龄、身份、学历等自然属性的分析,可以勾勒出此类案件涉案群体的基本特征。上述信息数据分析,有利于掌握案件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上级法院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有利于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智慧审判

  为法官办案提供直观、便捷的信息和应用支持,开发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在横向上,展现案件详细信息;在纵向上,展现相关案件详情,实现了以时间轴的形式直观展现案件全流程,帮助法官掌握案件信息。为帮助法官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效,我们开发了法官助手系统,为法官办案提供法律资源信息推送服务。比如,根据在办案件信息,法官助手系统为法官主动推荐不同参照级别的相似案例及判决情况分析、刑罚结果分析参考;为法官推荐

  相关法律条款,提供相同案由的法律条款引用Top10参考;为法官提供当事人线索指引,帮助法官掌握该当事人在全省的涉案情况;为法官提供常用计算工具,辅助法官快速进行相关计算。

  为方便法官、当事人、律师等及时调阅档案信息,我们开发了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了卷宗目录维护、卷宗制作,卷宗浏览、打印以及不同法院间的电子卷宗移送和接收。

  为实现审委会会议工作数字化,我们开发了多点触控审委会应用系统,从承办人向审委会提起申请、审委会秘书安排会议、申请人汇报、委员表决至议题回顾全流程均通过该系统来进行管理。委员可以查看议题相关案件的基本信息、文书信息、实体材料、庭审录像、电子卷宗等,快速全面掌握议题情况。

  为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法官文书制作效率,我们开发了文书管家系统。法官在制作文书时,可以选择文书模板自动生成文书初稿,系统提供电子卷宗、起诉书、庭审笔录、原审文书、法规案例等相关资料工具辅助法官完成文书编写,省去法官多头翻阅材料的麻烦。在文书编写完成后,法官可通过一键式智能校对和智能排版完成文书纠错和排版工作,形成规范的裁判文书。

  为方便法官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我们开发了文书上网屏蔽系统,实现了按照敏感信息屏蔽规则快速、准确地帮助法官自动屏蔽法律文书中的敏感信息。同时,开发了文书直报系统,实现了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同步快捷上传公开的效果。

  3、智慧管理

  为加强对全省法院各类数据的采集、传输的监控,我们开发了数据管理平台,对重要数据实时校验,自动定位、显示异常数据项,实现了全省法院基础信息修改、维护、管理的集中化、规范化,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为实现对案件办理流程的有效监控,我们开发了审判节点管理系统,以实时监督和节点控制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高效运行。该系统将办案流程划分为93个节点进行动态监控和实时管理,实现了根据监管节点对案件自动提醒、预警、冻结的智能管理。同时,支持审管办人员对临近审限及超审限案件进行催办、通报,及时监测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为实现对案件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我们开发了综合统计系统,根据案件类型、审理阶段、审理期限、审判程序对案件数据进行分类统计,以图文形式可视化展现。为实现对干警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立体的动态管理和评价,我们开发了法院绩效考核系统,实现了从公正、效率、效果三个维度对辖区法院的审判业务进行整体考核,从工作量、工作质量两个维度对部

篇二: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之初步解析

  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

  智慧法院建设并非只是对法院传统办公办案工具的更新升级,而是对法院形态的一次有力重塑,触及法官思维转变、诉讼制度再造、法院结构调整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需要重新审视法院、法官、公众之间的关系。

  业务为牵引

  以业务为牵引,提升信息化应用与业务的融合度。智慧法院建设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和法官,人民群众和法官的满意是智慧法院建设的生命力。人民群众的需求在于公平与效率,法官的需求在于提升办案质效、在于缓解人案矛盾。

  以业务为牵引,就是智慧法院的建设需求来源于业务,系统建设成果服务于业务,系统建设的评价以业务应用作为重要依据。

  智慧法院建设者需要更多地倾听人民群众和法官的诉求,准确把握信息化应用中的堵点、痛点。这需要智慧法院建设者站在业务的角度,提升信息化应用与业务的融合度,提高技术服务业务的水平并将业务需求作为信息化建设的牵引。智慧法院建设水平的高低,在于能否用信息化手段回应法官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要注重公平与效率。

  技术为驱动

  以技术为驱动,实现智慧法院建设从解决问题到推动发展的转变。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新一轮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并已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推动力量。智慧法院建设的技术驱动特征愈加明显。

  在数字时代大潮下,智慧法院建设者必须有充分的驾驭新兴技术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推动智慧法院建设。

  智慧法院建设者应当注重专业技术学习,并积极拓展技术与业务融合的场景,提升应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业务问题的能力。法院也应当构建尊重技术的氛围,为智慧法院建设者的技术积累与更新提供平台,实现智慧法院建设从解决问题到推动发展的转变,从而更好地发挥技术的驱动性作用。

  规划为纲领

  以规划为纲领,统筹技术需求、业务需求与发展目标实现一体化。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入,做好智慧法院建设规划的意义凸显,它决定了智慧法院建设能否科学有序开展,决定了能否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智慧法院建什么和怎么建的问题,但法院审级不同、业务构成不同、业务量不同,智慧法院建设水平也就存在差异,那么地方各级智慧法院建设者就必须在以《规划》为纲领的同时,根据上级法院的发展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形成发展思路和实施路径,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规划。

  制定发展规划应当是站在当下着眼未来,它需要智慧法院建设者对现有资源、现有业务需求有着充分的认识,并将技术需求、业务需求与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成效为根本

  以成效为根本,树立新型智慧法院建设绩效观。重建设轻应用一直是智慧法院发展的困境。“重建设”是发展的必然,“轻应用”是对建设成效的评价。然而“轻应用”的“重建设”必然让建设成为空中楼阁。要走出这一困境,必须要回归到智慧法院为谁建设的问题,正如一位法官所说:“评价智慧法院建设好不好,要看信息化帮助了法官多少,方便了人民群众多少。”

  智慧法院建设应当在站稳法官立场和群众立场上,把重点落在“好”上,在好的基础上实现“又多又好”。智慧法院建设者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现有系统的深度优化,以深度优化推动发展,实现“闭环”和“循环”。

  智慧法院建设也应当回避“踩点得分”的考核方式,把人民群众评价和法官评价作为重要的量尺,树立新型智慧法院建设绩效观,助推智慧法院建设评价体系的科学有序提升。

  均衡求发展

  以均衡求发展,构建智慧法院建设全国一盘棋格局。当前,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法院的智慧法院发展水平依然不均衡。应当明确东西部法院和相关机构在智慧法院建设中的发展顺序和相应职能,积极开展东西部法院项目交流、业务交流和人才交流等活动,发挥数字资源优势,降低中西部应用建设成本、促进全领域人才素质提升,构建智慧法院建设全国一盘棋格局,实现全国智慧法院建设的均衡发展和整体跃升。

  智慧法院建设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智慧法院建设无法一蹴而就,需要准确认识智慧法院建设的初心,并通过科学规划形成可持续的实施路径,实现更高水平和更均衡的发展。

篇三: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智慧法院业务系统建设方案

  第一章

  项目概述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2016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建设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的“智慧法院”。?

  2016年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提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

  化发展战略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建设“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并将电子诉讼占比作为5个信息服务指标之一,全国法院电子诉讼占比要在2020年超过15%。?

  2017年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提出2017年人民法院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

  2017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统筹兼顾,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布局。智慧法院建设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与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关系,深刻认识到信息化是人民法院组织、管理和建设的运行载体,智慧法院是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人民法院工作的一种形态,积极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在智慧法院体系内智能运行、健康发展。要准确把握智慧法院网络化、阳光化和智能化特征,以是否达到“全业务、全流程、全方位”作为评价智慧法院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报告(2017年)》显示,在全国法院网络信息化“三大能力”中,基础支撑能力指数最高,达到90,基本形成以“云网一体化”为纽带的信息基础设施全覆盖格局。2017年度全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平均指数为72。智慧法院建设指数在80至90区间的法院最多,达到847家,标志着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第二章

  总体设计

  2.1建设原则

  系统建设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全面性

  系统总体设计应遵循科学的设计理念,各个组成部分均符合当代信息技术发展形势,满足未来对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提供针对各种数据源的接口支持。

  开放性

  在现有应用系统和手段建设中有大量资源,包括软硬件环境资源和大量信息资源,在实现资源共享时要统一规划,最大限度实现各类资源共享,支持各地业务工作的开展。

  系统需提供多种数据访问、服务调用和资源管理接口,实现资源和服务对其他业务手段和使用人员的共享。

  灵活性

  平台设计需采用灵活架构实现可配置,动态可扩展和自定义,有较强的可扩展性。

  安全性

  系统必须有高可靠性,能够长时间运行而不宕机,要保证系统使用的连续性。建立全局的数据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访问控制机制,实现统一的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审计等安全机制。

  易维护性

  系统需要具备可解决问题并易于管理的系统。贯彻面向最终用户的原则,部署快捷,具有了友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单、直观、灵活,易于学习和掌握。

  2.2设计依据

  本项目实施工作方案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涉及到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有:

  l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BMZ1-2000)

  l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2008)

  l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l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l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标准》(GB17859-1999)

  l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12504-1990)

  l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GB/T12505-1990)

  l

  ……

  第三章

  法院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3.1系统目标

  综合考虑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的需求、目前法院数据资源的建设成果等因素,基于大数据技术建设法院大数据分析平台,支撑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汇集、处理、存储、共享、分析应用,特别是针对以往信息技术无法处理的非结构化数据和外部机构的数据资源,结合业务应用的需求,开展法院业务与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3.2系统架构

  图:总体逻辑架构

  系统主要分为6大功能平台

  大数据基础平台:大数据基础平台主要功能包括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服务管理、业务分析管理应用、提供大数据环境下的集群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处理、数据管理、数据挖掘分析等内容。

  数据标准规范:制定法院系列数据标准,包括总则、信息资源目录标准、数据标准、数据归集标准、数据交换规范、数据安全标准、数据运维管理规范,建设数据标准管理系统,用于标准的导入、维护、发布等。

  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平台包括数据资源目录、数据采集平台、数据预处理与存储模块、数据交换管理系统四大功能模块。

  数据资源目录,是平台的数据资源分类管理、浏览、订阅平台。平台下的六大数据主题库、操作型数据仓库等各类数据资源,都通过数据资源目录的方式分类展示,并提供订阅、审批、数据接口等服务。同时,提供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管理、多租户数据空间管理等功能。

  数据采集平台,实现主要业务系统及根据业务需求新建的应用系统的数据、互联网数据和外部数据,将数据全部汇集至大数据平台。

  数据预处理(清洗)与存储模块,实现高院业务系统数据、市中院系统数据、基层院数据、互联网数据、外部协作单位数据的抽取、校验、清洗、比对、回溯、转正及修正、脱敏、入库。

  数据交换管理系统,作为数据共享服务的系统支撑。

  六大数据主题库:按照标准规范,建立六大标准主题库:审判执行库、司法人事库、司法政务库、司法研究库、信息化管理库、外部数据库。

  统一数据服务平台:实现一级部署三级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通过数据审计、日志服务、数据分析进行安全管控,通过元数据管理、接口订阅服务、业务系统接口访问服务等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智慧应用:开展业务数据分析应用,主要包括:综合分析主题、民事分析主题、商事分析主题、刑事分析主题、行政分析主题、执行分析主题、非诉分析主题、质效报表主题、司法统计主题等。

  大屏可视化应用,主要包括:审判执行态势、庭审监控、司法公开、审判管理、执行管理、专题分析等。

  司法统计模块,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系统对接。

  3.3业务流程

  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作为数据资源整合的管理平台,从数据资源目

  录、数据结构、数据质量、数据空间几个方面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通过一套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

  从数据服务管理角度提供完善的服务注册、配置、发布、监控、管理机制。从数据服务使用的角度提供查找、申请、调用等功能。

  整个的服务管理体系可以保证实现“谁用谁申请,谁用谁留痕”的设计目标,

  确保数据资产的可感知可管控。

  图: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业务流程

  统一数据服务平台通过数据审计、日志服务、数据分析进行安全管控,通过元数据管理、数据标准服务、接口订阅服务、接口访问服务实现数据读写分离,数据资源共享。

  图:统一数据服务平台业务流程

  3.4详细设计

  3.4.1数据接入设计

  数据接入层需要对不同来源的数据按照元数据管理规范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形成标准的数据资源,为数据的下一个环节数据处理提供标准数据。根据大数据平台的需求,数据的采集需要全方位获取、全网络汇聚、全维度整合,由于数据有法院内部数据、社会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物联网数据等各种来源、各种类型的数据,数据接入平台要实现对数据针对性、行业性、精准性的数据接入。

  数据采集主要通过前端的采集设备进行数据获取,例如互联网国际口分光数据直接在最高院采集,但大部分数据直接在省高法和地市中院进行采集;建议根据采集的位置就近存储,形成分级和多级数据采集和汇总、存储的格局。

  3.4.2数据汇聚设计

  各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按照大数据平台要求提供标准接口,通过ETL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或数据交换平台统一汇聚到大数据平台。

  3.4.3数据处理设计

  建立标准化的数据处理流程,形成面向数据内容的数据接入、提取、清洗、关联、比对、标识等转换处理规范模式,为法院大数据的融合建库提供支撑;对接入大数据资源池的数据不再分发,达到在不搬动数据的同时实现数据的共享,即数据不动、云动、应用动;数据传输过程进行加密和断点续传。

  3.4.4数据组织设计

  原始数据区:主要是为数据接入提供暂时落地服务的数据区域,以非结构化数据为主,采用大数据平台的HDFS来承载。比如flume采集来的日志数据、文本数据,FTP的上游系统批量上报的数据,以及kafka消息中间件落地数据等,数据保留的周期一般较短。

  资源数据区:主要是对原始数据进行提炼加工后的公共数据集合,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采用大数据平台的HDFS、HBase来承载;对各项业务工作都具有支撑作用,数据保留的周期一般较短。

  主题数据区:提供主题数据的查询、引用服务,以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为主,需要长期保存,采用MPP构建主题库,提供数据的高并发、低延时的查询。

  业务专题区:提供业务专题应用的数据查询、推演等服务,以关系型的库/表为主,需要长期保存,采用MPP构建业务专题库,满足不同专题的应用场景,提供数据的高并发、低延时的查询。

  处理计算区:主要是为了满足数据在加工、清洗、计算等过程中,临时存储数据的需要;不同的计算引擎,数据临时存放的区域可能不同;比如MPP中的数据转换,可能采用的是数据库的临时表;而文件处理需要借助MR、Spark等,以及主题、专题数据的助理需要借助Hive、Spark等组件,缓存区在Hbase或者HDFS文件系统上。

  数据沙盘区:主要是为了满足业务做模型开发或测试需求,临时存储所需测试数据的需要,采用大数据平台的存储系统来实现。

  数据服务区:为业务应用提供服务的数据分区,主要为了存储那些批量(定期)主动推送数据报告、分发数据取数服务的结果,同时提供流式数据服务、在线查询服务的结果缓存,通过FTP接口、流式引擎、SQL等接口对外提供数据服务。

  3.4.5数据治理设计

  建立规范化的数据治理机制,形成面向数据管理的数据资源目录、分级分类、数据血缘、数据质量、数据运维等数据安全和服务体系,为各类智能应用提供算法、模型、应用支撑。通过大量的项目实践,总结了自己的数据治理方法论。

  数据治理其实是一种体系,是一个关注于信息系统执行层面的体系,这一体系的目的是整合信息部门的知识和意见,对整体的信息化建设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从范围来讲,数据治理涵盖了从前端事务处理系统、后端业务数据库到终端的数据分析,从源头到终端再回到源头形成一个闭环负反馈系统。

  第四章

  微法院建设方案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的指导下开展法院信息系统建设,以互联网为手段,面向普通民众当事人开展普惠法律服务,建设“线上立案庭审执行一体化”的微法院诉讼服务系统。

  4.1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方案概览

  “微法院”解决方案立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的要求,以微信城市服务、小程序为入口,打造“诉前辅助”、“诉前调解”和“诉讼庭审”三大环节,贯穿整个诉讼服务全流程。

  诉前辅助

  诉前阶段“微法院”可以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诉讼流程指引、文书模板、诉讼风险评估、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帮助当事人快速了解诉讼全过程。而使用智能化的类案查询功能,可以帮助当事人查找与自身案情相近的案件,风险评估可以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形成一个初步的预判,有效减少无效纠纷。

  诉前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微法院”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经过咨询引导、纠纷申请、提交审核、远程调解协议签收整个过程。并通过智能语音识别自动记录所有笔录。整个过程充分应用了人脸核身、智能语音、实时音视频等技术,使得纠纷类案件可快速、有效的处理完毕,让群众可以不用频繁跑法院。

  诉讼庭审

  将法院原有办案系统的流程与“微法院”小程序实现有效整合,线上线下通过本地小程序对接,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快捷受理案件并实现在线音视频庭审,通过智能笔录转写还原庭审全部内容,大幅减轻书记员工作量,也大大提升办案人员的办案效率和减轻工作量。

  4.2移动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架构设计

  通过“微法院”解决方案,与腾讯微信小程序提供的端能力相结合,可以快速搭建一套符合法院安全要求的多方在线诉讼平台,支持在线立案、远程庭审、在线纠纷调解等场景且涉及相关信息、视频可回传至法院内网机房存储。

  4.3方案中使用的产品简介

  实时音视频

  实时音视频(Tencent-RTC)提供全平台互通高品质实时视频通话服务的一款产品;支持微信小程序/H5页面/APP/PC客户端等接入方式之间互通,通过本方案可快速从零开始搭建出实时音视频通信平台,很好的应用于在线教育、保险定损、远程医疗与微警务等场景。

  音视频点播VOD

  音视频点播(Video

  on

  Demand)提供包括音视频采集上传、存储管理、媒体资源管理、自动化转码处理、加速播放为一体的一站式VPaaS解决方案。

  人脸核身

  人脸核身(FaceIn)方案,基于世界领先的计算机视觉技术,通过身份证

  OCR

  或用户手动输入获取用户身份信息,将依此信息去专线获取用户真实照片,并利用人脸比对技术秒级确认用户身份。您也可以配合唇语活体检测来核验当前用户是否为真人,帮助有效抵挡照片、视频、静态

  3D

  模型的攻击。主要适用于各行业需要在线远程核验身份的场景。

  语音识别ASR

  语音识别(Automatic

  Speech

  Recognition,ASR)为开发者提供语音转文字服务的最佳体验。语音识别技术开放实时语音识别、一句话识别和录音文件识别服务,满足不同类型开发者需求。

  文字识别OCR

  文字识别(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OCR),将图片上的文字内容,智能识别成为可编辑的文本。支持身份证、名片等卡证类和票据类的印刷体识别,也支持运单等手写体识别,支持提供定制化服务,可以有效地代替人工录入信息。

  云服务器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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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bject

  Storage,简称:COS)提供的面向非结构化数据,支持

  HTTP/HTTPS

  协议访问的分布式存储服务,它能容纳海量数据并保证用户对带宽和容量扩充无感知,可以作为大数据计算与分析的数据池。COS

  提供网页端管理界面、多种语言的SDK

  以及命令行和图形化工具,并且完全兼容

  S3的API

  接口,方便用户直接使用社区工具和插件,COS

  还可以和其他云产品结合,比如利用

  CDN

  的全球节点提供加速服务,利用万象优图的图片处理能力提供一站式图片解决方案等。

  4.4移动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平台功能详细介绍

  4.4.1身份验证

  微法院通过证件核验、手机核验和人脸识别三个步骤,自动核验用户的真实身份。如果某用户系法院现存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则可进行相关诉讼行为操作。

  对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港澳台和外籍用户),支持通过人工审核核验真实身份。

  身份验证环节预留用户签名图样,并支持区块链存证。

  4.4.2用户体系

  微法院支持自然人当事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操作。

  微法院支持审判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进行立案、审判、执行工作。

  微法院支持添加和删除代理人。

  微法院支持法院各级领导查看名下分管部门和人员的案件。

  微法院内,各用户之间不能查看真实微信号,不能互加微信好友。

  4.4.3立案

  微法院支持用户使用微法院小程序立案。用户提交诉状、身份信息等材料的图片后,微法院后台端由系统文字识别、法官审核,相关数据传入内网,予以立案。

  4.4.4查看案件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查看名下未结案件。

  法官可查看名下未结案件、已结案件、合议案件、归档案件。

  4.4.5掌上法庭

  掌上法庭是一个类似微信群的空间。某一案件的审判组织成员和诉讼参与人均可进入案件掌上法庭,在其中以文字、图片、语音等形式公开发言,还可完成具体的诉讼行为。

  用户在掌上法庭内进行诉讼活动,相关诉讼活动的结果即时显示于掌上法庭中。

  掌上法庭内的诉讼行为全程留痕,全部记录支持回传法院内网保存。

  4.4.6审判案件具体功能

  4.4.6.1案件详情

  掌上法庭内可查看案件当事人、代理关系、立案时间、剩余审限、承办法官等案件信息。

  4.4.6.2举证质证

  当事人、代理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提交图片形式的证据。对他方提交的证据,当事人、代理人可以在掌上法庭内发表质证意见。

  4.4.6.3提交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提交图片形式的申请书,或根据模板填空完成申请书,进行包括延期举证、诉讼保全、撤诉、鉴定等诉讼事项申请。

  4.4.6.4制作笔录

  法官可提交图片形式的谈话笔录,或发送预存格式的谈话笔录,或编辑文字笔录后发送到掌上法庭内。诉讼参与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查看并签名确认。

  4.4.6.5联系各方

  各方可在掌上法庭内发送仅接收人可见的私信,法官使用该功能进行背靠背调解。私信亦全程留痕。

  4.4.6.6发送位置

  各方均可在掌上法庭内发送地理定位,并可跳转手机内的地图APP完成导航操作。

  4.4.6.案件调解

  法官可提交图片形式的调解协议,或编辑文字调解协议后发送到掌上法庭内。诉讼参与人可在掌上法庭内查看,同意调解协议并签名确认,或不同意调解协议。

  4.4.6.多方视频

  法官可在掌上法庭内启动实时多方视频,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实时

  视频。

  4.4.6.移动庭审

  经申请并获许可,诉讼参与人可以使用微法院小程序远程参加庭审。

  法官使用移动庭审时,仍使用科技法庭既有设备。

  4.4.6.1文书送达

  法官可使用手机拍摄法律文书图片,再使用微法院发送给诉讼参与人。

  法官可使用内网已有的电子送达系统,发送法律文书pdf至微法院内。

  微法院记录用户查看时间并自动生成送达回证。

  4.4.执行案件具体功能

  除具有审判案件中的制作笔录、联系各方、发送位置、多方视频等功能外,执行案件另有其他功能。

  4.4.7.1节点公开

  执行案件的案件详情中,额外设置了流程节点标签,可自动获取执行节点信息向当事人公开。

  4.4.7.2节点采集

  执行员可将调查、搜查、评估、约谈、扣押共5个节点的信息在微法院中录入,并同步到内网执行系统。

  节点采集支持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录入。

  4.4.7.3线索举报

  执行申请人可使用线索举报功能向法院提交执行线索,执行员可在掌上法庭内据以答复和进行核实操作。

  4.4.7.4消息咨询

  执行法官可使用该功能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网中的当事人咨询。

  4.4.7.5终本约谈

  进入终本约谈页面,可实现查看历史记录,生成终本约谈笔录,当事人掌上法庭通知提醒,当事人终本约谈笔录确认等操作。

  4.4.7.6期限提醒

  在掌上法庭页面,系统会在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查控到期30天和15天前自动提示申请人和法官。

  4.4.多元化解

  微法院可跳转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小程序或其他。

  4.4.手机阅卷

  用户可通过手机阅卷功能查看可公开的电子卷宗。

  4.4.1计算工具

  微法院提供受理费、保全费等计算工具。

  4.4.11智能问答

  微法院支持跳转第三方提供智能问答机器人。用户可以通过文字或语音输入的方式进行提问,获取答案。

  4.4.12法规查询

  微法院支持跳转第三方提供的法规库进行法律法规查询。

  4.4.13法院导航

  微法院内展示全省各法院的院址(含派出法庭)和电话,并支持跳转地图APP。

  4.4.14消息中心

  微法院内建消息中心。掌上法庭内的操作和反馈结果,将以未读消息形式在微法院首页予以提示。

  4.4.15工作通讯录

  法官用户可查阅全省法官通讯录并直接拨打电话。

  第五章

  智能风险诉讼评估系统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增强群众诉讼风险意识,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启用

  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实现了利用信息化帮助群众算好诉讼风险账。

  “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对离婚、劳动、保险等常见的民事案件类型,引导当事人围绕

  自身诉求进行风险评估,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智能诉状生成系统”基于司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整理诉状要素,形成引导式问卷,当事人仅需按顺序完成问卷,系统则可自动生成诉求完整、条理清晰的起诉状。图

  诉讼风险评估

  图

  诉讼风险评估流程

  第六章

  实施方案

  主要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及相关保障措施等。

  6.1实施计划

  整个项目分以下几个阶段:

  需求调研和初步设计阶段

  阶段目标:细化项目范围和需求,细化实施方案和项目章程。

  阶段意义:双方项目团队正式成立暨项目正式启动,完成系统整体概念设计和场景设计,完成需求规格细化和界定,完成项目综合计划制定,确定项目整体实施方针,落实项目章程,作为整体项目实施

  的指导。

  阶段工作内容:

  双方专家组及项目团队正式成立和项目启动;

  概念设计、场景设计、技术解决方案完善;

  需求规格细化和确定;

  项目章程。

  项目招标阶段

  阶段目标:细化设计方案,完成项目招标

  阶段意义:细化设计方案,并完成项目招标

  阶段工作内容:需求分析与深化设计阶段。

  系统开发建设

  阶段目标:完成整个系统的设计、编码、测试工作,进入正式运行;

  阶段意义:完成试运行版本的功能研发,为系统上线做好支撑。

  阶段工作内容:试用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确定。

  平台安装及上线试运行阶段

  阶段目标:试运行;

  阶段意义:在试用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在其试运行的同时,完成需求规约中的功能开发和测试,达到可验收的水平和状态。

  阶段工作内容:试运行阶段完成后确定。

  系统维护阶段

  阶段目标:完成整个系统的验收交付。

  阶段意义:开展系统建设后运营工作,保障系统合理有效运行。

  阶段工作内容:正式版本开发阶段完成后确定。

  6.2项目团队组成

  项目成员包括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师、需求分析师、视觉设计师、软件开发人员、测试人员、配置管理员、质量保证员、用户培训讲师、部署实施人员、运营人员等。

  第七章

  培训方案

  7.1培训计划

  1)计算机应用基础培训

  计算机应用基础培训:了解计算机的组成和网络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技巧;掌握浏览器使用和在网上搜索信息的方法;掌握常用软件的安装和卸载;掌握计算机病毒的基本知识和常用的检测杀毒方法;掌握网络安全的基本概念;学习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2)系统管理培训

  系统项目中涉及到的软件和设备较多、对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为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今后日常维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相关技术人员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为此,需制定一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全面的培训计划,为项目培养雄厚的技术力量。系统管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网络管理:使系统管理员了解掌握网络的硬件及软件的构成;局域网、广域网介绍;TCP/IP协议详解;子网划分;路由器的使用及常用命令;交换机的产品介绍;网络设计及维护。

  系统安全:了解掌握计算机系统安全策略;安全体系结构与安全模型;身份认证技术;访问控制与防火墙;网络与通信安全;操作系统安全;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扫描与入侵检测。

  数据库管理:了解数据库的运行方法及原理,能够实现简单的备份和恢复;能够用SQL语句实现数据库的检索和维护。

  3)应用系统操作培训

  考察系统建设是否能够取得成功,除了系统建设、应用软件的开发外,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应用系统能否被广泛使用,而应用系统被广泛使用的前提是做好培训和推广工作。

  7.2培训对象

  考虑系统建设的特性,人员培训应分为下列三个方面:

  1)对系统建设人员的培训

  系统建设人员不仅要对相关的技术有深入的研究,还要对网络运行的业务系统有深刻的理解。因此,应加强对系统建设人员这两方面的培训,以保证系统设计符合实际业务需要。

  2)对应用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

  使之能够了解本应用系统的设计思想、主要功能和应用范围,能够熟练应用这一系统进行工作,并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各种改进意见。加强工作人员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是系统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使警员有利用计算机进行相关工作的意识,有利用计算机处理相关工作的能力。提高管理人员在信息化环境下的管理能力、应用水平,通过对警员的培训,使最终用户能够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熟练地使用计

  算机网络,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管理水平。

  3)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对运营人员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IT技术培训、IT

  服务管理的培训、项目管理的培训、业务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运营队伍能够充分掌握先进的IT技术和经验,从技术上和管理上保证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行,从而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运行。为了保障系统稳定运行,还应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特性、系统功能、故障诊断、安全技术与操作、系统备份与恢复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7.3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各类相关人员对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原理和工作方式,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7.4培训方式

  提供现场培训+远程视频培训。

  第八章

  运营方案

  8.1运营内容

  业务上可建立稳定、高效、灵活的应用系统运行维护体系,提高应用系统运行效率并减少系统运行故障,支持业务系统的高效平稳运行。

  本期维护方案包括安全运营、应急事故处理、应用运营三部分,实现对网络、安全和保密、应用软件、日常维护等统一运营管理,保障系统软硬件设施和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8.1.1日常监控

  7*24小时的监控,其中包含系统层次监控、应用层监控、区域云平台监控。出现异常(如服务器负载过高),五分钟内报警,重要服务(如网站主应用不能正常访问)一分钟内报警。

  编号

  项目

  监控内容

  系统监控

  1、系统进程、主机名、密码更改等系统状态监控。

  2、cpu、磁盘、内存、网卡状态监控。

  3、服务进程、相应服务状态监控。

  4、通过脚本扩展的自定义的监控项状态监控。

  2.

  区域云平台监控

  1、区域云平台物理机宕机迁移、rds异常及其它云服务等相关事故监控。

  2、DDOS服务、网站后门监测、网站安全防御(跨站攻击、CRLF攻击、SQL注入攻击、FastCGI攻击、写入webshell攻击)、WEB漏洞监测、网页木马监测。等相应安全监控。

  3、云服务相关升级/变更监控。

  应用监控

  1.

  API

  监控

  2.

  接口监控

  3.

  应用程序状态监控

  8.1.2应急事故处理

  7*24小时的应急事故处理,其中包含系统异常处理、安全相关异常处理、区域云平台相关异常处理。发现监控报警,运维人员立即上线就位处理事故。若发现异常事故是由于应用系统导致,根据约定邮件或电话通知应用厂家人员。

  编号

  项目

  处理内容

  系统异常处理

  1、系统进程、主机名、密码更改等状态异常处理。

  2、cpu、磁盘、内存、网卡状态异常处理。

  3、服务进程、相应服务状态异常处理。

  4、通过脚本扩展的自定义的监控项状态异常处理。

  应用异常处理

  应用无法正常访问的状态异常处理。

  相关异常处理

  1、宕机迁移及其它云服务等相关事故异常处理。

  2、云服务相关升级期间导致服务异常中断异常事故处理。

  8.1.3日常运维

  日常运维包含环境设置、安装部署、数据迁移、系统调优、数据备份、升级/变更。

  编号

  项目

  内容

  环境设置

  根据系统类别及业务特点,工程师对系统进行端口限制、防火墙设置、系统初步调优、常用软件包安装及运维相关环境初始化。

  安装部署

  根据安装部署需求,工程师审核通过后,对常见软件进行安装、配置、升级等相应环

  境的安装及配置。安装部署完毕后,根据相应的文档要求,须向提供详细的部署配置及其细节。

  数据迁移

  根据数据迁移要求,进行系统层次常见应用迁移

  系统调优

  根据业务特点,进行内核、系统、常见应用软件如nginx、php、tomcat、mysql等相应服务的高级调优。

  数据备份

  对重要文件/数据/数据库等本地备份。

  升级/

  变更

  进行日常的应用升级、补丁更新、服务器相应变更。

  8.1.4安全运维

  安全运维包含系统安全扫描、应用安全扫描、安全事故处理及更专业的安全诊断。

  编号

  项目

  内容

  服务器安全运维

  针对服务器系统,进行系统层次的安全渗透扫描,制作安全报告。

  应用安全运维

  针对业务应用,进行应用层的安全渗透扫描,制作安全报告。

  安全事件处理

  DDOS攻击、网站后门异常、网站安全异常(跨站攻击、CRLF攻击、SQL注入攻击、FastCGI攻击、写入webshell攻击)、WEB漏洞、网页木马等相应异常事故处理。

  8.1.5性能评估

  进行系统应用的性能评估,并提性能评估报告。性能评估结束后,需进一步根据性能评估相应结果,系统及软件进一步调优。

  8.2运营方式

  驻地或远程。

篇四:法院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方案及应用场景

  智慧法院是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

  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最高法院在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

  的形式下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对于提高审判质效、服务法官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推进法院精细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方案以最高人民法院业务指导意见、“天平工程”以及技术规范为标准,结合在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融入先进科学的架构模型、开发工具,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法院信息化解决方案。

  智慧法院旨在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公信力,从而实现“智慧司法”。

  其应用场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智慧诉讼辅助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的法律文本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为法官提供更准确、更快速的法律文本的搜索和分析服务。此外,智慧法院还可以自动生成诉讼文书,协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

  1.

  智慧诉讼辅助的应用场景

  a)

  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诉讼辅助中的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大量的法律文本进行处理和分析,从而为法官提供更准确、更快速的法律文本的搜索和分析服务。例如,智慧

  法院可以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案件中的文本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法官所需的相关信息,协助法官更快地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从而在案件审理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b)

  智能化的法律文书生成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诉讼文书,协助法官提高办案效率。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信息进行分析,自动生成诉讼文书、调查报告等,从而减轻法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c)

  智慧法庭技术的应用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智慧法庭技术,对庭审过程进行记录和处理,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例如,智慧法庭可以利用语音识别技术、语言翻译技术等,实现庭审录音、实时翻译,从而减少人工翻译的工作量,提高庭审效率。

  d)

  智能判决辅助

  智慧法院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法官提供更准确的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的建议,协助法官做出更准确的判决。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利用机器学习技术,对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进行分析和比对,提供相关案例和建议,帮助法官做出更准确的判决。

  总之,智慧诉讼辅助是智慧法院的重要应用方向之一,可以在司法效率、司法服务、司法公开、司法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为司法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2.

  智慧诉讼辅助的实现方式

  智慧诉讼辅助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构建智能化的案件管理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链路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该系统需要包含案件审批、归档、查询、统计等功能,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案件管理系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基础工程,也是实现智慧诉讼辅助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建立智能化的文书生成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建立智能化的文书生成系统,实现智能化的文书自动生成。该系统需要结合法律文本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自动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自动生成各种诉讼文书和调查报告。文书生成系统可以减轻法官的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使审判工作更加精准和高效。

  三、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案件分析和判决辅助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对案件进行分析和挖掘,实现智能化的判决辅助。该技术可以从庞大的案例库中提取相关数据,结合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案件进行定性、量刑等方面的辅助判决。此外,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对庭审进行语音识别和实时翻译,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智慧法庭建设

  智慧法庭建设是智慧诉讼辅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法庭需要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如语音识别、视频会议、虚拟现实等,实现庭审的远程化、数字化、智能化。智慧法庭可以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可以满足当事人之间的跨地区、跨境诉讼需求,促进司法公正和便利。

  五、加强智慧法院人才培养

  智慧法院建设需要大量的信息技术人才和法律人才。因此,智慧法院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构建一支高素质、专

  业化的法律和技术人才队伍。此外,智慧法院还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和实践探索,积极探索更多的智慧诉讼辅助的应用模式和技术手段。

  总之,智慧诉讼辅助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诉讼辅助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

  二、智慧案件管理

  智慧法院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法官提供更准确的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的建议,也可以对案件流程进行智能化管理,更好地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1.

  智慧案件的实现方式

  智慧案件管理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案件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其实现智慧案件管理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案件管理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数字化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全链路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应用。该系统需要包含案件立案、审批、归档、查询、统计等功能,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处理,为办案人员提供实时、准确的信息支持,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b)

  实现智能化的案件筛选和分配

  智慧法院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智能化的案件筛选和分配。通过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可以对案件进行自动筛选和分类,实现案件的快速分流。同时,可以通过智能化的案件分配系统,将案件分配给最适合处理该案件的法官或工作人员,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c)

  加强案件信息的共享和协同

  智慧法院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办案。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同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信息的快速共享和传递,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可以通过协同办案平台,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办案,提高司法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

  d)

  实现智能化的案件审批和处理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的案件审批和处理。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实现对案件材料的自动分析和处理,并提供智能化的审批建议。同时,可以通过智能化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的快速处理和审批,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

  加强案件数据的挖掘和分析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对案件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实现对案件信息的深度分析和应用。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提取有用的信息和规律。同时,可以通过应用案例库和智能化的分析工具,为办案人员提供智能化的分析和判断支持,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案件管理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案件管理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案件管理将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司法工

  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司法现代化建设。

  三、智慧司法公开

  智慧司法公开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智慧司法公开是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司法信息的数字化、智能化和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高效的司法服务。例如,智慧法院可以将庭审直播等信息进行记录和存储,确保信息不被篡改或删除,保证公开透明的司法过程。实现智慧司法公开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实现对司法信息的数字化、整合、共享和公开。该平台需要包含法律文书、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庭审记录等信息,同时还需要为公众提供智能化的查询和分析功能。通过数字化的司法公开平台,公众可以快速、方便地了解司法信息,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b)

  实现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

  智慧法院需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司法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并提供智能化的查询和推荐服务。通过智能化的司法信息分析和应用,公众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取所需信息,提高司法信息的利用价值和公开效果。

  c)

  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和推广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司法素质。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渠道,加强对司法公

  开政策和实践的宣传和推广。同时,可以开展司法公开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司法公开的认识和理解。

  d)

  推动司法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

  智慧法院需要推动司法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提高司法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可以通过开放司法数据接口、建立数据共享平台等方式,促进司法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同时,可以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实现对司法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准确、智能的司法信息服务。

  e)

  加强司法公开的监督和评估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司法公开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司法公开政策的落实和效果。可以通过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对司法公开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同时,在评估中要注重公众反馈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司法公开政策和实践。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司法公开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公开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公开将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支撑,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司法现代化建设。

  四、智慧司法服务

  智慧司法服务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例如,当事人可以通过智慧法院的在线预约系统,直接预约法官庭审时间,减少了等待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实现智慧司法服务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一个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将司法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化处理。该平台应包含在线立案、在线审批、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服务,同时还需要提供智能化的查询、推荐、咨询和预约等功能。通过智能化的司法服务平台,当事人和律师可以快速、方便地获取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b)

  推进智能化的司法调解

  智慧法院需要推进智能化的司法调解,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纠纷调解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并给出智能化的调解方案。通过智能化的司法调解,可以提高调解的效率和准确性,减轻司法压力,促进纠纷的和谐解决。

  c)

  实现智能化的司法审判

  智慧法院需要实现智能化的司法审判,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审判程序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并给出智能化的审判结论。通过智能化的司法审判,可以提高审判的效率和准确性,减轻司法压力,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

  d)

  加强智慧司法服务的宣传和推广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智慧司法服务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智慧司法服务的认识和理解。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渠道,加强对智慧司法服务政策和实践的宣传和推广。同时,可以开展智慧司法服务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智慧司法服务的接受和支持。

  e)

  推动智慧司法服务的评估和监督

  智慧法院需要推动智慧司法服务的评估和监督,确保智慧司法服务政策的落实和效果。可以通过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对智慧司法服务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同时,在评估中要注重公众反馈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智慧司法服务政策和实践。

  综上所述,实现智慧司法服务需要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服务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服务将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促进司法现代化建设。

  五、智慧司法风险控制

  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是指通过智能化技术手段,对司法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和控制,旨在保障当事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例如,智慧法院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对诉讼当事人进行风险评估,提供相关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帮助法院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在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方面,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a)

  构建智能化的司法风险控制系统

  智慧法院需要构建智能化的司法风险控制系统,该系统应包含风险预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等功能。在风险预测方面,可以利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对司法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以便提前采取措施。在风险识别方面,可以利用智

  能化技术手段,对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在风险评估方面,可以利用评估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对风险进行评估,以便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在风险控制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加强监管、限制访问、加强审查等,以控制风险。

  b)

  加强智慧司法风险监管和管理

  智慧法院需要加强智慧司法风险监管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制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落实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可以开展风险管理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法官、律师等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以便更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

  c)

  实现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

  智慧法院需要实现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及时提醒和警示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存在的风险。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技术,对案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自动发现存在的风险,并通过短信、邮件、微信等渠道进行提示和预警。通过智能化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可以帮助当事人和律师更好地掌握案件进展和风险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d)

  保障智慧司法信息安全

  智慧法院需要保障智慧司法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风险。可以加强智慧司法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加密传输、权

  限控制、入侵检测等,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可以加强对司法信息的监测和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安全测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漏洞和风险。

  总之,智慧司法风险控制是智慧法院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需要在技术、管理、监管等方面实现多方面的措施。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和实践,才能够实现智慧司法风险控制的全面落地和有效实施。智慧司法风险控制将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司法服务保障。

  综上所述,智慧法院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可以在司法效率、司法服务、司法公开、司法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发挥重要作用,为司法体系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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