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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思考探讨

时间:2022-01-15 15:37:28 浏览量: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国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深入认识和切实加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对深化认识和改进工作两个方面的问题,作些初步的探索和思考。

一.

正确认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是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前提。在认识和把握参政议政工作时,应明确如下几点:

(一)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规范和有责任的政治行为。

中共中央《意见》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力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各民主党派章程总纲中也明确: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遵循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些原则和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性质、地位及作用,规定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内在属性和基本要求,即: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有规范要求的和有责任的政治行为,要求承认并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系内开展活动,遵循现行政治体系的运行规则、运作程序、行为标准和价值取向;要求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服从于和服务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崇高理想,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承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只有如此,民主党派才能使自己的参政议政工作纳入国家政治体系,并受国家政治体系的支持,在这一政治体系的框架内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前进,才能有为有位,形成合力,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赞同支持,在实现宏伟目标的伟大事业中,取得富有建设性的积极有效的成果。

(二)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有组织和有秩序的科学行为。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高层次的政治性活动,本身具有权威性、广泛性、代表性、科学性和独特性。这一特点要求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一方面应从政党的层面着眼,从参政党的职能出发,要敢于和善于从政治上正确地代表和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合理愿望和合理要求;要通过自身的信息渠道,了解和研究社情民意,把成员中分散的意见、建议、批评和要求,转化为集中的、有组织的、科学的参政议政行为;要发挥自身的组织功能,协助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安定团结的工作;要组织和动员广大成员积极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发挥人才、智力优势,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另一方面,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广大成员的政治热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加强对成员的培训和引导工作,使他们的愿望、要求和意见、建议,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多层次和多形式的整体行为。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实践和发展,形成了比较成熟和相对固定的基本模式。在层次上,有中央的活动,也有地方组织的活动;在形式上,有通过组织进行的,也有以个人身份进行的;在内容上,则涉及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总的是参与决策、参与执行、参与咨询、参与监督四个方面。具体来说是民主协商、参加人大、政府任职、参加政协、特约工作、对口联系、课题调研、书面建议、动态反映、协调关系、参加检查、支边扶贫、咨询服务、外事活动、对外联络、岗位奉献等十六项工作。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和十六项具体工作,构成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因此,认为民主协商、政府任职是少数领导人的事,与大多数成员无关;认为咨询服务、智力支边是不务正业,与政治无关;认为参政议政起不了什么作用,难以有所作为等认识,都是不全面的。

(四)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实践行为。

实践性是我国民主党派的一大特征。我国民主党派不同于西方政党那样的主要在政坛上清谈和相互攻讦,而是在为实现共同目标的实践中作出贡献,在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中不断前进。这一特征决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有一个在理论上不断探索、政策上不断完善、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共中央《意见》明确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中共中央《意见》公布以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在实践中又丰富了新的内容,创造了新的形式。如特约人员工作由“四员”发展到“七员”,民主党派领导人参加外事活动,民主党派领导人联合考察和专题调研,民主党派与中共地方党委、政府联合进行的区域性、地区性建设与发展合作等。因此,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认识上,还需把握两点:一是参政议政工作不能一下子尽善尽美,本身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要求过快、过急、过高是不现实的。二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形式和内容,要在多党合作的总格局中,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理论,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形式,开辟新领域,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使之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对参政议政工作,固步自封、僵化的认识是不全面的。

(五)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一种团结和提高成员的多功能行为。

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曾在一份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材料上批示:“一个政治团体不谈工作,是无法维系成员,也势必永远陷入人事纠纷中。此件中所说找出参加和配合文教工作的办法是必要的,其他民主党派恐亦须解决此问题。”这一批示很好地说明了参政议政工作在民主党派团结、维系成员和提高成员素质中的特殊作用。民主党派成员参与本单位的学习固然是重要的一方面,而组织广大成员投身于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中,有利于广大成员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认识,认识和体验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传统,学习正确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经验。在参政议政的实践中提高成员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一方面取决于中共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多党合作的认识程度和为民主党派创造知情出力条件的程度;一方面也取决于民主党派自身思想建设、机制和队伍建设所达到的程度。前者是外部条件,后者是内部基础。从内部基础看,民主党派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

(一)在各级领导人和广大成员中,进一步牢固地树立正确的参政议政意识。

参政党的意识如何,直接影响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正确的参政党意识应包括这么几项内容:一是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有深刻的共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是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定着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的方向。民主党派对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认识程度越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就越强,发挥的作用就越好。

二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明确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既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起构成我国政治体制的框架,又界定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是民主党派应恪守的制度和行为规范。对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有明确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心,民主党派才能自觉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正确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团结合作的意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是民主党派在几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光荣传统,是民主党派政治上、思想上的一条主线。牢固树立团结合作的意识,就是要加强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意识;加强同中国共产党和衷共济、风雨同舟的意识;加强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和中心任务发挥建设性作用的意识;加强在团结和谐、民主求实、协商沟通的气氛中进行参政议政的意识。

四是充分认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与西方两党制、多党制的本质区别,深入了解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优越性,自觉抵制西方两党制、多党制的影响。

(二)在1997年换届完成政治交接的任务中,注意交接好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正确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传统和经验。

1997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将举行换届,要顺利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的同时,圆满完成老一代领导人同新一代领导人政治交接的重要任务。政治交接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使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在几十年的历程中积累下来的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亲密无间、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光荣传统和正确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宝贵经验,得以继承和发扬光大,这是民主党派弥足珍贵的一笔政治财富。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在广大成员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影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个人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专业造诣、社会影响、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就是他们热爱民主党派工作的敬业精神和领导广大成员开展参政议政工作的卓越才能及宝贵经验,这是民主党派弥足珍贵的一笔精神财富。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修养和工作上继承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所创立的光荣传统,学习老一代领导人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弘扬老一代领导人的道德情操,是对民主党派新一代领导人的政治要求,是新一代领导人尽快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成为合格的参政党领导人,领导广大成员进一步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

(三)着力培养一批新一代的社会活动家。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最终要通过个人来完成。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个体的综合素质和队伍的总体水平如何,对民主党派的社会形象、作用发挥都有相当的影响。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不仅是一个方面造诣颇深的专家学者,也是享誉中外的社会活动家。他们以自己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活动能力,扩大了民主党派的影响,为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1997年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换届实现新老交替的任务后,老一代领导人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新一代领导人将走上领导岗位。而新一代人士中,相对来说,专家学者多,社会活动家少,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士也较少,他们进入领导岗位后,角色转换的跨度较大,不可避免地要有一个适应周期。因此,培养一大批新一代社会活动家,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摆在了民主党派的议事日程上来。

社会活动家产生于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大课堂中。民主党派和有关方面,要通过铺台阶、搭舞台、到实践中锻炼等方式,尽快培养出一批新一代的社会活动家。新一代的社会活动家应是继承老一代传统的、又具有时代特征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即具有坚定、清醒和敏锐的政治素质;民主团结、不断进取的思想水平;铁肩担道义、忧国忧民的社会责任感;学识渊博、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善于统筹协调、具有深谋远虑领导才能的人。

(四)建立健全服务于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机制。

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是参政党的组织行为。随着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必然要求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给予组织的保证。主要机制有;一是组织网络机制。就是通过在领导班子中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等措施,领导组织、协调部署、督促推动本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通过组织机构和网络系统,将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的参政议政工作,纳入统一的系统,将参政议政工作,建立在集中成员的集体智慧之上;将提出意见建议的工作,建立在选题、立项、调研、论证、定稿的科学程序上;将推荐参政人员的工作,建立在民主集中、优中选优的选拔制度上。

二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机制。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的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广泛深入地收集、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群众对国际、国内重大问题的态度,对中共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意见建议,对形势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反映等。通过对这些信息的认真研究和科学分析,形成本党派的意见建议,供中共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采择。

三是发现和培养参政议政人才的机制。就是要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发现和培养参政议政人才的科学、规范的程序和制度。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发展代表性大、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人士;在领导集体成员和工作骨干的培训中,增强学习参政议政传统、经验和方法的内容;在民主党派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注意发现和选拔有参政议政才能的人才。使组织发展、领导集体成员和工作骨干的培训、新一代代表人物的选拔,同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机关工作为参政议政服务的机制。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组织机关,是民主党派一级组织的工作机构,在民主党派开展各项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加强机关建设中,应针对机关工作与参政议政工作相互脱节的问题,增强机关工作要为参政议政服务的意识,明确赋予机关为参政议政工作起到咨询、参谋和办事作用的职责,在机关中树立人人争为参政议政工作做贡献的风气,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干部考评的内容。

五是引导和激励机制。就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增强学习多党合作的历史和传统,提高成员对参政议政工作的全面认识,引导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团结、引导成员围绕中共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发挥作用的内容和机制。就是通过树立典型,奖励先进的办法,引导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为参政议政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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