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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06年工作总结及200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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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民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经受了2.4地震和8号超强台风“桑美”的考验,民政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年又有新的进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社会救助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优抚安置由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健全,社区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方向推进。总体上说,我县民政工作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因此连续6年获得“群众满意单位”。

一、2006年我县民政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1、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年末,全县纳入低保范围8366户17474人(其中城镇310户842人,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600人),占全县总人口5%,与上年相比新增低保对象1379户2422人,退出低保对象430户1290人。全年列支保金950.8万元。城镇居民月人均补差50.3元,农村居民月人均补差45.9元,月人补差保障金已不少于30元。调整了保障标准线,从4月1日起,农村、城镇低保标准线由上年的每人每月100元、18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200元;组织了27批次340人次到27个乡镇的低保对象家中进行地毯式检查,切实保障好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线以下的城乡特困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了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合理核定保障家庭成员收入,坚持“三公开”“三公布”,严格六种对象不得纳入低保范围等;规范了保障金领取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保障金,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落实好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2113户低保家庭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及减免城镇卫生费等,使低保制度真正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作用。

2、片区敬老院建设基本完成,五保集中供养水平和质量大大提高。年末,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594人,供养城镇“三无”人员6人,集中供养率已达到95.1%。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片区敬老院建设,筹集资金900多万元,新(扩)建罗阳、雅阳、泗溪、司前、三魁、仕阳、筱村镇7所中心敬老院,目前除雅阳、三魁中心敬老了院作入院前准备外,其余5处敬老院已建成搬入新院入住,增加床位数680张,为2007年全面撤销“麻雀式”乡镇敬老院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开展敬老院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对敬老院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开展了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五保对象调查工作。目前为止,罗阳等16家乡镇敬老院登记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县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有605户613人,其中有女性11人,老年人611人、未成年人2人、残疾人33人。已享受五保待遇594人,其中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65人(其中院户挂钩45人),分散寄养29人。

3、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重大胜利,灾后倒房恢复重建有序推进。2月4日以来,我县包垟、联云、新浦等地发生了次数多、频率高、最高震级为4.6级的地震,地震发生后,县民政部门在帮助做好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和危房重建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紧急调拨1040个救灾帐篷,搭建临时工棚2205个,解决了28931名转移群众的“安居”问题;发放救灾棉被4950条、衣服3.49万件、矿泉水3500箱和方便面4000箱,确保灾民“不受冻、不露宿、不挨饿”。同时,认真及时做好核灾和灾情上报工作。据核查统计,需灾后重建5763户16343人39438间,目前重建工作还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房屋主体工程已完工的1870户,占34.8%;建好二层以上的1472户,占27.4%;建好一层的1351户,占25.2%;在建一层的675户,占12.6%,有3410户春节可搬新居,下拨重建补助款9232.6万元。

4、抗台救灾工作扎实有效,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今年第8号台风“桑美”全县受灾人员27.65万人,倒塌房屋1295间,损坏房屋97200多间,农作物成灾面积8500公顷,绝收面积1580公顷,台风造成总损失达9.45亿元,其中房屋直接经济损失1.21亿元。目前,全县850多万元救灾款已陆续发放到灾民手中,731户危倒房户全部着手建房,其中269户(包括低保户28户)无家可归受灾户和462户严重危损房户(包括低保户101户),建一层以上的占91%,大部分建房对象春节前后可搬新居。深入调查核实春荒、冬令灾民生活生活困难情况,建立《春荒、冬令需救济人口台帐》,核定发放灾民救助卡5306张,下拨冬令、春荒救济款315万元,救助灾民24612人。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两次提高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两类对象月增资分别为60元和70元。与此同时,由于天灾人祸陷入极端贫困的1000多位困难群众得到临时救助,列支2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这部分人的医疗、生活的临时困难。2006年,我局还获得了市委市政府抗台救灾工作先进单位。

5、城乡医疗救助解决了因病返贫难题。为了帮助城乡最困难的弱势群体解决住院治疗费用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对在2005年7月1日以后因病住院治疗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百岁老人、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三老”人员实施了医疗救助,全年实施医疗救助391人,列支经费138.71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

1、老龄工作不断深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实现权益维护法制化、社会保障制度化、为老服务社会化、福利设施多元化、文化生活多样化,不断提高“六个老有”实现水平,为构筑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全年为五保、低保、特困户的老人们提供定额的医疗补助,共计就诊3500人次,补助金额达35万元,切实为他们解决“就医难”问题。举办了重阳节“夕阳情”广场大型文艺晚会,观看晚会的群众达5000多人次;开展了“重阳敬老送健康”义诊活动,现场共有280多位老人前来咨询问诊。全年为1.3万老年人统一规范免费制作并发放了优待证。全县已有22个乡镇和33个行政村建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健身活动场地238处,活动室、健身房298个,合计活动场地面积45220平方米,并在38个健身活动苑点安装健身器材380多件,极大地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活动条件。目前,全县共有百岁老人12位(2006年新增3位),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长寿健康补助费。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年为261批次378人外来务工等基本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其中护送未成年安微籍等儿童28人次,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103人次,解决其返乡路费、食宿费78972元,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提供帮助。

3、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人均年工资达到健全人的80%。2006年,全县10家福利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242万元,销售收入7815万元,共为社会提供808个就业岗位,其中安置残疾职工308人,占生产人员的50%以上,残疾职工人均年工资9200元,达到健全职工人均年收入的80%,残疾职工保险率达70%。福利企业资质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联网,通过网上年检年审,1家福利企业年审不合格被取销。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4、慈善事业在大灾之年发挥重要作用。“慈善一日捐”活动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据统计,全年共有62个单位5696人参与捐募活动,收到善款27.7237万元。同时在“地震”、“桑美”两大灾害中共收赈灾善款331.827万元,大米10吨。此外在市慈善总会的帮助下,开展慈善门诊工作,投入门诊资金103万元,全县设立8个慈善门诊定点医疗单位,有2060户对象受到慈善医疗救助;“慈善复明工程”已为42位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成功实施了手术,享受全额的手术费和患者住院费用补助;全县共有96户家庭被列入危房改造工程,每户补助建房专项资金3000到5000元不等,共计救助资金38.4万元;110位特困老人领到了每人500元的慰问金以及毛毯、食用油、衣被等过冬物资。全年有1051人获得慈善助学款(其中小学生585人,初中生361人,高中生63人,大学生42人),发放助学金62.355万元。

(三)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1、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2006年以来,我县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有了新的提高。建立完善了县委和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及时调整了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各乡镇都成立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政“一把手”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县委县府还出台了《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各乡镇开展规范化建设和争创示范工作。通个积极努力,我县司前畲族镇被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松垟乡秀涧上村、西旸镇老鹰岩村、仕阳镇龟垟村被子授予“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

2、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成立xx县城镇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县民政局,制定了城镇社区工作2006年工作要点,明确了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罗阳镇实施了“村居共存”的过渡社区模式,撤销原城东、城南、城北、城西四个居民委员会,按现有东内、东外、北内、北外、南内、南外、西内、西外8个行政村的管辖区域,分别成立东城、飞龙、北城、砂堤、南城、桂花亭、西城、大深垟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8月28日,罗阳镇东城等8个社区正式挂牌成立。10月,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组建成立。

3、民间组织在培育与管理中不断求发展。积极推进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实行“三个制度”,即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一站式审批制度,审批项目从受理、审查到核准发证、公告做到一站式审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年检中做到年检材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年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参检率达98%以上,合格率100%。目前,我县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共有46家,其中新登记成立的6家,注销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33家,新登记成立的6家,注销8家。同时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在登记管理上适当降低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帮助引导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完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县有各类经济协会49家,其中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6家,发展社员1200余户,带动农户6575户,每年帮助农民社员户均增收2000余元。另外,完成了16家乡镇敬老院登记工作。

(四)优抚安置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国防和军队建设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1、巩固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安置成果。2005年冬季,我县共接收退役军人148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共有30人,除1名转业士官作为重点安置安排就业岗位外,其余的29名全部实行货币安置,共发放安置补偿金61.6万元,自谋职业率连续四年保持100%。2006年冬季退伍军人的接收工作已结束,接收137人,其中非农户口的城镇义务兵有20人,伤残军人3人。在深化退伍安置工作改革中,我们提前1年安置城镇义务兵,将自谋职业安置补偿金在城镇义务兵退伍报到时发放,目前领取工作已完成90%。

2、加强双拥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继承优良传统,做好“春节”、“八一”慰问。在春节期间,我们为全县319户义务兵家属送上65.86万元的优待金,为361户现役士官军属送去10.85万元的慰问金,为全县127户烈士家属和670户现役军属送去对联,同时还为6393人退役军人等各种对象送去年历画,于细微处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八一”前夕,还举行军民座谈会,帮助部队营房改造、设备添置等部分资金缺口,同时送上了3.22万元慰问金。7月28日,还举行了内容丰富多彩的庆祝建军七十九周年联欢晚会。

3、加大对优抚对象生活的保障力度。对全县930名重点优抚对象和760社救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按照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为855名重点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增加20万元。严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好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提标工作,26名在乡残疾军人按不同等级不同比例增发抚恤金,年增加6.9万元;399位二老人员每年每人增加20元,年增加9.5万元。与此同时,将全县145名红军失散人员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完成了7种对象的信息采集数据库建设,经核查,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和企业残疾军人215人;完成了2005年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更新工作,新增2005年冬季退役的残疾军人2名,烈士家属1名,自然减员4人。此外,为100多位年老体弱、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临时补助,共支付临时补助金8000元。

(五)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1、殡葬改革工作深入人心不断推进。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继续推进,落实巡查制度,深入殡改宣传,实行半月一次“回头看”,对未治理和未整改的继续进行通报,全县“两侧五区”青山白化治理率达到98%。据统计,去年治理未到位的206座,现已治理202座,治理率为98%;重点公路沿线未治理32座,全部得到治理;新建私坟2座,已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处理;22个乡镇生态墓区己开工建设,建成墓穴1200多套,生态墓建设覆盖率85%;公墓绿化覆盖率70%;制止出大殡、丧事大操大办等违规行为50多起,城关出大殡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殡仪馆火化遗体2231具,连续6年实现遗体火化率100%。

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婚姻登记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并专门设立档案室,及时分类归档,实现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据统计,2006年共办理婚姻登记4899对,其中结婚登记3920对,离婚登记382对,补发婚姻登记597对,共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0份,办理收养登记22件。

3、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不断推进。强化门牌管理,进一步加大设标工作力度,全县统一更换设置门牌5099块,安装幢牌60块,发放门牌证4785本。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县统一规范设置门牌后相关证件更换有关问题。严把地名命名关,开展34条主干道和3个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名称的统一命名更名工作,有力促进了城市道路命名更名规范化。编制完成《xx县城市地名规划》,开通了《xx地名网》,为全县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服务。

(六)民政自身建设全面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在机关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和办事承诺制,深入开展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创建“满意在民政、关爱在群众”民政服务品牌,树立起民政良好形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的“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四好科室”,机关人均水电消耗比上年度下降10%,其他实行定额包干的经常性经费支出下降5%以上,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从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入手,着力抓好党组织建设,2006年预备党员按期转正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同时为结对支部仕阳镇双神村落实扶贫资金1万元,还走访看望该支部14位农村贫困老党员。

不断提高机关综合工作能力。扎实有效做好县委书记陈浩、县长陈建明来我局调研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出台了考勤、信息等一系列工作规则;不断强化信息工作,完善民政网站建设,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民政信息,在省厅民政信息总分列温州市各县市区之首,并连续2年被省厅、市局评为“民政信息先进县”称号。完成了2006年度人大、政协的4件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通过了县文明办有关文明单位复评,再次成为县级文明单位;加强了民政综合档案和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并分别通过了县档案局、市民政局的验收;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获得县级一等奖;党风廉政、党建、综治、信访等各项工作均较好完成了县时里交办的任务,还获得了2005年度县党建先进单位、生态县建设先进单位等。

二、2007年我县民政工作思路

2007年是全面实施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政工作肩负着十分繁重的任务。2007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民政会议和县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坚持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做好衔接为着力点,进一步巩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修改《xx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调整调标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修改《xx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探索新的医疗救助方式,扩大医疗救助收益面,确保困难群众有病能够及时得到医治。进一步健全集中供养长效机制,逐步撤销小规模的乡镇敬老院,实行片区集中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的水平和质量,确保集中供养率达95%以上。探索建立“五保三无”和低保对象白内障患者的免费手术长效机制,积极推行为边缘困难群众白内障患者提供免费手术。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机制,修订救灾应急预案,提高救灾应急反应速度。认真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纠纷理赔裁定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二)努力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有效满足城乡居民社会福利服务需求。研究制定福利体系建设配套工作机制,有效衔接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省《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城乡老龄工作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加强对受家庭暴力伤害妇女、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福利彩票发行水平,提高公益金使用综合效益。认真做好福利企业政策试点工作,全面保障残疾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浙江慈善大会精神,大力发展慈善捐赠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更加紧密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衔接,全面加快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慈善组织,健全慈善网络,提高慈善劝募水平,培养慈善家队伍,培育慈善实体;进一步加大社会捐助工作力度,建立区域性救灾物资调剂网络系统。

(三)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和民间组织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加强对各乡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进一步深化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力争全县再有30%以上的村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2008年全县将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要做好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和试点工作。深入推进社区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使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基本达到350平米以上,全面提高社区服务和资源共享水平。对未开展选举的社区,组织居民通过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不断完善社区功能。不断完善社区功能,推动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场所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内容,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路子,巩固提高村民自治成果和水平。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切实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积极推动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年内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相关组织在人员、场所、财务等方面的分开,同步提高协会自主办会、民主管理、自律发展能力。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广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试点成果,研究制定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自律办法,增强民间组织公益意识和自身能力。

(四)全面提高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国防现代化能力。切实抓住纪念建军八十周年的契机,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为主线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再一次掀起双拥活动新高潮。进一步完善落实优抚制度,提高优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坚持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相结合,建立完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长效机制,确保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100%;完善教育培训、推荐就业、政策扶持相结合的服务办法和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各类安置对象的接收安置任务,加强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

(五)加强专项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充实完善地名数据库,推进地名规划工作。切实加快农村地名标志设置进度,确保乡镇地名标志设置率达到95%。按时完成浙闽线界线联合检查任务。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殡葬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生态葬法改革、“两侧五区”坟墓“青山白化”治理成果,重点是新58省道两侧视线范围内私坟治理,力争全县“两侧五区”实现无坟化目标,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加强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同时,认真做好收养、计财、法制、信访、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推进“满意在民政、关爱在群众”的民政服务品牌建设,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自觉树立和努力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种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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