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漭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千年茶乡”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总结

时间:2022-01-29 15:14:13 浏览量:

为保障“国庆、中秋”两节及“千年茶乡”大型活动期间,让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漭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昌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千年茶乡”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昌食安委〔2009〕8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主要集市、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节日市场开展了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保障了全镇节日食品安全。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以食品监管为主线,强化打假工作力度,确保节日消费安全。一是认真抓好以食品为重点的节日商品市场专项检查,尤其是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特别是月饼、糕点生产、销售的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进行市场检查,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大节日市场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以监管食品和节日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逐户进行检查。同时,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取缔无照经营;三是落实农村节日市场监管,注重农村市场消费安全。特别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商品质量,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及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四是加大肉产品的检疫力度,确保肉产品安全。  

二、抓好主要集市和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对本辖区内的主要集市、公路沿线以及村镇结合部的市场进行检查,对重点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以高度责任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于9月17、18、19、21日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联合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中心对漭水镇所有中小学的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其中发现部分中小学食堂的进销台帐不完善、索票索证制度不严以及没有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结合实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立即向他们提出完善进销台帐、加强索票索证制度以及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的整改要求。  

又于9月27日由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联合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中心、兽医站对漭水集镇个体工商户及路边摊点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其中发现部分个体工商户的进销台帐不完善以及两家个体工商户存有一小部分过期食品。  

三、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于9月23日在漭水集镇开展了国庆节和中秋节前期的食品安全的宣传活动,这次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小常识”、“购买包装物品应注意的问题”、“ 家庭宴请食品卫生须知”等内容为宣传主题,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并开展现场咨询,通过宣传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四、加强值班带班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在“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全镇上下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信息畅通。  

通过漭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共同努力,我镇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保证“国庆、中秋“两个节日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更好地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吉祥,幸福如意,美好开心的节日。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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