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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节水是治本之策

时间:2022-02-26 15:11:25 浏览量:
 

农业节水,不仅事关农业生产能否走向集约化、现代化,而且事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度节水是治本之策,国际上普遍公认,通过建立有效的节水管理机制,可以节约50%的用水。

桃城区在全国率先探索"提补水价"机制,使农民的用水观念发生根本改变。由被动节水到主动节水,充分显示出制度节水"四两拨千斤"的巨大功效。

工程节水治标不治本

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农业用水又占总用水量的70%左右,是名副其实的“用水大户”。上世纪六十年代起,我国开始进行节水灌溉技术的实验、研究和推广;上世纪七十年代,渠道防渗、平整土地、大畦改小畦等节水措施已大面积应用;八十年代,低压管道输水技术得以重点推广,喷灌、滴灌、微喷灌和渗灌等现代节水灌溉技术在较大范围内得到了示范;九十年代,是我国农业干旱缺水状况日益严峻的时期,也是各地节水灌溉意识不断提高、技术设备不断更新、推广范围不断扩大的时期。然而,到目前,全国节水灌溉面积仅占有效灌溉面积的1/3。节水灌溉技术在农业节水方面发挥的作用,还十分微弱。

究其原因,由于农业为弱质产业,农民收入相对较低,所以,长期以来,国家对灌溉用水实施不收费或象征性极低价收费的用水政策,农业节水主要是在宣传、示范、推广节水技术上做文章。

由于节水和农户的经济利益不发生明显的关联性,农民节水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对节水工作被动应付,所以工程节水、技术节水虽好,但是没有节水制度,就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没有作为节水主体的农民的积极参与,农业节水就只能止步不前。

水权水市场离不开价格控制

节水制度的核心是机制的运用。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机制是我国在新水法中提出的,水权水市场也是节水的一种控制机制。有关专家认为,这两种机制在理论上是一样的,只是控制方法不一样,总量控制是相对于行政管理而言,水权水市场是相对于市场调节而言。

衡水市种高村试行水权分配以来,确实取得明显的节水效果,但也同时表现出总量控制难和管理成本高的问题。由于需要大量数据处理和繁琐的管理,这种制度在小范围也许可行,但对大区域却成本太高。

事实上,不论是种高村在分水权基础上的节奖超罚,还是一些地区的累进加价,其实质都是通过水价来达到节水的目的。业内人士指出,水权水市场的本质也是水价控制,它只不过是利用市场调节来实现水的定价问题。因此,水价的制定是节水制度建设的关键。

提补水价兼顾节水与公平

多少年来,农业节水中一直慎提水价,是因为担心农民在经济上难以承受,最终影响农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削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然而,“提补水价”的设计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并不是一般的为节水而提高水价,而是将提高的水价作为节水补贴,经公示后全部返还给农户,这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群众易于接受。同时,由于贫困户多为节水户,这种以奖励节水为根本目的的水价机制,就相应解决了单纯提高水价引起的贫困阶层不满问题。

“提补水价”机制同时也内含节水竞争机制。这种机制实质是依据平均用水量进行奖罚,而平均用水量是随用水户的行为而不断变化的。当大家都注意节水的时候,总还有更为节水的农户他们仍会受奖,这就迫使人们更加节水。如此,节水则没有限度,只能激发出群众千方百计节水的动力。

“提补水价”机制不但操作简单,而且还包括了总量控制的所有内容。它不讲总量有总量,不讲水权有水权,不讲定额有定额,不讲奖罚有奖罚。国家节水办秘书长陈明认为,它将代表中国农业节水的方向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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