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
根据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治理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
㈠排查方式、方法:
以公司、车间两个层面进行。检查时按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所列项目逐项检查。
1、公司检查。公司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带队,技术、设备(包括电力)、安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2、车间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主任、副主任(兼职安全员)、技术员及所属岗位负责人参加,车间检查可邀请安管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参加。
㈡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安排
1、公司检查,每月一次。
2、车间检查,每星期一次。
㈢排查要求
1、各级安全隐患排查一定要严肃认真,不准走马观花式的走过场,所有检查人员都要在隐患排查表上签字。
2、组织检查的单位领导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检查。
㈣排查登记
1、公司安管部门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登记、存档。
2、车间安全员负责本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登记、存档。
宝生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隐患整改和消除报告制度
为尽快消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下达。
公司安全检查,由安管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二、上级部门整改指令任务分解。
公司安保部门负责此项工作,按照隐患部位,分别下达给隐患部位所属单位。
三、安全隐患整改。
各单位负责人、责任人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整改时限完成下达的隐患项目整改工作。需要更换、更新的由隐患单位作出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申请财务支出。重大隐患需要技术改造的,由隐患单位作出初步方案报技术、安管部门,技术、安管部门拿出方案报总经理,研究确定后实施。
四、安全隐患消除报告。
公司内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隐患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后,整改负责人必须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下达人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复查,经复查确认消除后视为销号。复查人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的“整改情况或意见”和“复查”栏上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