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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丹县学校饮用水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27 08:14:54 浏览量:

 2021年南丹县学校饮用水及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饮用水卫生及疫情防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全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13号)及《平安南丹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南丹县2021年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便函〔2021〕4号)要求,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以强化常规管理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全县校园及其周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平安南丹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对学校、幼儿园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学校饮用水水源是否有卫生安全防护、是否远离污染源,学校是否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水污染应急预案,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对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空气消毒设施设备与消毒药剂储备、防控知识培训、入校人员体温检测措施、学生摸排与登记等方面工作是否落实。

三)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卫生环境排查整治。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做好学校校内外商店、餐饮店铺的排查,杜绝校园及周边餐饮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6日)。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纸、开展知识讲座等方式,编写具体化、形象化的标语、口号广泛宣传,形成多渠道、立体化、多方位的宣传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形成卫生部门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的工作格局。

)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苗头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对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乱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反馈、汇报,并对突出问题建立好工作台账。

(三)整治阶段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开展综合整治,对易反复和老大难问题,根据整治效果和实际需要向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汇报,由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适时组织开展查缺补漏式的排查。各单位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面完成整改。要及时总结综合整治进展情况,并建好台账、巩固成果,抓好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渠道,同时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对影响校园饮用水卫生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信息,在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由疾控股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找准薄弱环节,抓住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排查整治成效,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杜绝隐患。各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排查整治方案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清晰明了切实可行,做到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同时,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增强他们对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知识的了解。

(四)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协同作战,抓好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共同创造并维护良好的学校饮用水安全环境及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五)完善台账,及时上报。各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检查记录、检查图片等材料)上报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李晓君,联系电话:7213060,邮箱:ndwjwjk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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