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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局政务公开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21-11-09 15:24:37 浏览量:
监察局:突出建章立制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客观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重要内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繁荣公正文明的和谐社会。为了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就如何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思考。
    一、我县推进政务公开的实践探索
    在推进政务公开的过程中,我县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在公开的指导思想上,突出了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各乡镇、各部门都把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良服务、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特别是针对服务意识太淡,权力意识太浓,群众办事太难,工作效率太低,服务收费太乱的实际,把政务公开定位在优化经济环境,提高行政效率,遏制权力腐败方面,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把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当好公仆落实在行动上。在具体工作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6项,取消率达20.1%,并在政府网站、汉阴宣传等媒体公布,通过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公开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宣传教育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创办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公开部门、乡镇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建立监督投诉台和举报电话,设立监察室,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公务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行为。实践证明,政务公开只有围绕优化经济环境,铺设一条为民便民的绿色通道,才能真正起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的作用;只有围绕民心工程,架起一座连心桥,才能真正起到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只有围绕源头治理,构筑一道反腐防腐的堤防,才能真正起到规范行政行为,遏制权力腐败,提高行政效能的作用。
    (二)在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突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多方配合。全县各级都把政务公开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行政的头等大事,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县上成立了以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卫生、交通等14个部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部门、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并逐级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做到了资金、人员、场地和设备四落实,抽调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务公开联络员,定期沟通工作情况,逐步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工作局面,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是政务公开的热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是政务公开的重点;敢不敢将自己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是政务公开的难点。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做到“八公开”:一是目标规划公开;二是财务公开;三是国有和集体资产情况公开;四是干部使用情况公开;五是廉政情况公开;六是农民负担公开;七是计划生育情况公开;八是机关部门办事程序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人权、收费权、罚款权、经济或资金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证照办理权、资格审查权等内容,同时,狠抓了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对内公开,把所有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宜,包括招待费、通讯费、车辆管理费、差旅费、住房分配、职称评定、晋级评优等在单位内部公开,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在公开的形式上,突出实效,方便群众。充分利用窗口公开、媒体公开、文件公开等基本途径,狠抓公开硬件建设。建立了政务大厅,开通了举报电话,创办了政府网站和纪检网站。对涉及面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主要通过设立政务公示栏、政务网址、发放文件和明白卡、收费表、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开;对临时性、阶段性的事项主要通过召开政务通报会、广播电视播放、报纸、办黑板报等形式随时公开;对一些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通过流动公开栏进行公开。
    (五)在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上,突出建章立制,做到“六项监督并举”。一是自我监督。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自我监督,对存在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改正。二是人大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定期听取政府各部门的汇报,审议各项重大政务,评议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对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三是纪律监督。纪检检察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召开好以政务公开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加大对政务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人和事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四是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乡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五是民主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专门监督评议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民主评议监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呼声,提出监督意见,及时反馈政务公开效果。六是组织监督。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反馈渠道、整改措施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同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备案制度,对所有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预审,哪些内容需要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办理承诺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做到有诺必履;建立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聘请了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和投诉处理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建立,有效地防止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
    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了高效透明的政府形象,提高了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增强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政府事务的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政策、程序办事, “三乱”行为、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投资、建设、干事创业环境明显改善,依法行政得到强化,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政务公开与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一起抓,互为依托,互为促进,特别是财权、人权、事权和领导干部涉廉事项公开,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政务公开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拥护和支持,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管理社会事务的热情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政务公开有效实践的同时,我们也看到目前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不断完善。
   (一)、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少数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有的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上抓落实的力度不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没有投入精力抓落实,使政务公开停留在一般号召和要求上,带抓的状态上;三是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简单应付,流于形式。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尽规范。一是政务公开形式化、表面化等问题存在,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仅仅满足于桌牌、胸卡明示,设立公开栏。有的部门没有明确应公开的重点项目、重点内容;有的虽然开通了投诉举报,但对谁来处理,怎样处理,没有明确责任和办法。二是个别单位没有充分利用有效形式,把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向群众宣传到位。三是公开的内容、程序不规范、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则工作起来不得要领。
   (三)政务公开制度不完善。各单位虽建立了不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行,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对是否推行政务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公开什么,不公开如何处理还缺少比较完善、涵盖面广、科学规范的制度来约束,政务公开的强制性明显不够,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作用发挥也不够。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应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注重“四个围绕”:一是围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强化检查;二是围绕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围绕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四是突出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问题和行政工作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要在以下政务公开的深化中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行政审批公开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环节,要把审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检查,督促建立审批公开制度,形成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除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政务公开目录内容中每个审批事项的设立、调整和取消,以及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均应做到广泛公开,审批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以确保行政审批行为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促进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审批制度,防止暗箱操作。
    (二)强化对掌管人、财、物的实权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服务行业的公开监督检查。推行政务公开,要抓住关键环节,真正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事项向群众公开,如招生、公务员录用、干部的选拔、学校收费、医药品价格以及司法系统的执法行为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必须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少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其他种种暗箱操作的现象,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涉及人、财、物有关事项的审批,证、牌、照的发放等作为公开的重点进行监督。
    (三)强化对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一是对于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公开检查。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出台的政策;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等。二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如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要事项预公开制度、定期审计制度、定期督查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等组织实施情况。三是政务公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情况检查。
    (四)强化对重大问题公开监督检查。各项改革问题、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问题、廉政建设问题、社会事业发展问题,既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矛盾集中的热点焦点,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更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内容。如城市建设、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民政救济资金、退耕还林资金、交通、水利等专项资金、国家粮食补贴、农机补贴、二免一补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监督这些重大问题公开,有利于化解矛盾,提高政府威信。
    (五)强化对政务大厅管理的监督检查。一是规范政务大厅的工作秩序,凡决定在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绝不允许再到行政机关去办理;二是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严格执行,切实加强政务大厅的业务协调和内部管理监督,确保窗口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规范有序,保证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政务公开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要结合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等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标准、监督检查办法、投诉处置、处置结果反馈、公开评议等制度和目标考核办法,强化制度落实,通过监督电话、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聘请监督员及不定期检查等渠道使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广泛接受动态监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把推行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和年度行政机关目标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批评;对工作严重失职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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