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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时间:2021-11-06 12:39:36 浏览量:

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

(一)教育培训方面的制度

1、健全党员发展教育制度。一是建立党员发展制度。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把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坚持“三不发展”、“四不审批”的制度,即没有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和未征求意见的不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未经过团组织“推优”的不发展;未经过组织部门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谈话的不审批,未经纪委、审计、计生、综治等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审批,入党手续不全的不审批,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审批。同时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问题的基层组织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对违反规定发展的党员不予承认。二是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联系制度、党员谈心制度、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党员告诫转化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等。三是建立不合格党员处理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党章、《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制度等。四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调查登记制度、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流动党员联系沟通制度、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流动党员信息反馈制度等。想办法、攻难关,保证党员流动不流失。

2、创新村干部培训制度。一是健全网络,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以大专院校为阵地,通过联合办班脱产培训的形式,对优秀村干部进行重点培训;以县(市、区)委党校为阵地抓好村主职干部进行优先培训;以乡镇党校为阵地对其他村干部进行经常培训;对新任村干部实行岗前培训。二是合理安排内容,建立分层培训制度。以县(市、区)委党校为阵地抓好村干部的政治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乡镇成人学校主要抓好村干部市场信息、实用技术知识的培训;大专院校主要是对优秀村干部科技知识、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懂理论、熟政策、通科技、善管理的能力,增强村干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

3、健全廉政文化进农村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以及科文卫体等单位的作用,利用电视、电影、广播、报刊、标语、宣传画等形式,以及培训班、报告会、座谈会、文艺汇演等载体,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推广廉政电影进农村、廉政文艺节目下乡演出、农村党员廉政论坛等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大宣教格局,在广大农村营造一种“崇尚廉洁”的氛围。

(二)管理方面的制度

1、村级事务管理制度。一是“两委”工作协调和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村“两委”班子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每届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根据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和本村实际,制定任期内工作目标,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实施结果及时向党员和村民通报。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二是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三是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村帐乡(镇)代管”制度,由乡(镇)代村做帐并实施监管。建立乡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建立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纳入村务公开。规范农村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配强配好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月审核。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相应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立村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4、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三)监督方面的制度

实行村民自治选举后,非党员村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对这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监督特别是纪律约束措施,出现了纪检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存在监督“空档”,群众的监督作用也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1、党内监督制度。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尤其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同时,要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2、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制度。要强化县、乡两级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

3、同级监督制度。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4、群众民主监督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乡镇审计部门、村委会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五是建立村干部定期测评制度。每年度测评2—3次村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情况,强化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

(四)惩处方面的制度

1、涉农违规行为查处制度。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

2、案件查处协调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的联席会议,对确实属于违纪违法方面的案件给予及时查处,对属于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由组织部门掌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案件协查制度。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乡镇难以独立完成,上级纪委直接指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近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三是协审会商制度。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在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可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

3、信访制度。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二是在乡镇建立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三是积极改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可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聘请农民党员担任廉政监督员。

二、关于对村级干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理顺“两委”关系,消除体制消耗

1、厘清职责。合理界定农村党支部的职责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村党支部的职责应侧重于宏观性、政策性、方向性、全局性的大事,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村委会的工作应侧重于具体的、事务性和执行性的要求。村支部与村委会在地位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工作目标上是合作统一的关系。村委会及其成员要维护和服从党支部的领导,村支部及其成员带头维护和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

2、加强监督。一是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支部党员会议等形式监督支部和村委会工作、评议村干部工作、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也可由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村务监督小组,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合法权利。二是建立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议事会一般由村组干部代表、党员代表、有一定威信和议事能力的村民代表以及部分老村干部组成。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两委”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两委”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两委”班子的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建立“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先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提出申请,上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后,派人参加。四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遇到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村党支部委员每年至少二次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委会成员每年至少一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五是规范村务公开。本着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形式规范、时间规范、监管规范、公开结果、多数村民同意的原则,以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公开内容上,除上级有关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法规,乡(镇)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外,领导接待日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检查通报制度、监督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等也要公开,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公开。公开形式上,坚持简明、实际、实用的原则,以公开栏为主,以广播、会议材料等公开为辅。在公开程序上,先由各部门整理上报,然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并发榜公布,公布后还要收集整理监督员反馈意见。在公开时间上,要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限时公开。六是加强财务管理。重点建立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和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代管制度等。

(二)规范程序,实现村级组织有序运行

(1)严格村务工作程序。小事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讨论决定;比较大的事由“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重大事项,应先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批,批准后,召开“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议事讨论。

(2)严格财务审批程序。特别是要严格财务收支和民主理财制度。小额开支由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理财小组组长通气决定;比较大的开支由“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后,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乡镇经管站审查,经“两委”联席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每月确定一天为民主理财日,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讨论下月开支计划,对本月开支集中审批,实行“三签一审”制度,每笔开支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代表、村委会主任签名,并加盖“民主理财审核专用章”,报乡镇经管站审核后入帐。

(三)完善有效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1)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明确选人标准。坚持用市场经济的眼光看人,用“三个代表”的标准用人。把人品好、观念新、党性强、水平高的能人选到村组干部岗位上来。二是拓宽选人渠道,实行“内选”、“外引”、“下派”相结合。“内选”,即从本村致富能人、科技示范户中选拔,从优秀青年、退伍青年中选人;“外引”,即从企业管理骨干,从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村干部,还可以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工作,这是优化村干部结构的一种有益探索。“下派”,即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可以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采取“党委定职数、群众定去留,竞争定岗位、依法定任免”的办法,坚持公开选拔制度,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党员大会投票选举)和直选制度(村民选举)选拔任用“两委”班子。四是推行村官任期制度。通过方法形式,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五是深化村级体制改革。加大合村并组力度,对人口少、规模小的小村、穷村、弱村因地制宜进行撤并,保持一定的村级规模,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用,双向进行,达到既配强村班子,又减轻农民负担的目的。

(2)健全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除了坚持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外,还要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责任考核细则,规定村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通过述职评议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评优评先和报酬挂钩。建立工作责任、工作结果公示制度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村级干部的工作目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公示,离任时上级部门组织专人进行审计。

(3)建立村干部处罚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格村干部的界定和处理,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妥善处理。

(4)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一是实行村干部结构工资制,即村干部工资原则上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三个部分构成。根据所在村的规模、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实绩来确定报酬。二是争取政策,解决村干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采用“职级加年限加绩效”的结构保险机制,采取县、乡、村和个人各筹一点的办法,逐年为村干部投保,任职一年则投保一年,让他们干有所为,退有所安。三是广纳贤才,大胆地把那些文化程度较高、经济管理能力较强、工作出色的年青村干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程序考试考核聘任录用到乡镇干部中,达到“提拔”一个,激励一批的效果。四是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对工作出色的村干部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并大张旗鼓地加以宣传,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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