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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加强农村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1-11-28 15:51:45 浏览量:


___市物价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崭新概念,它确立了中国农村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大方向、大格调,回答了如何在新形势下解决社会主义的“三农”问题,提出了中国农民走出贫困迈向富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也为物价部门提出了新课题,对物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价格工作进乡入村,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将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结合我市实际,浅析如下:

一、农村价格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各级价格部门围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目标,在加强农村价格管理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通过清理、整顿和规范各种涉农收费,一大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被取消,一些过高的收费标准被降低,一部分涉农违价案件被查处,初步遏制了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但由于种种因素,农村价格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大、发现问题不及时、查处案件不彻底、当事人处罚不坚决等问题,造成部分县区农村违价物价局加强农村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思考案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由此可见,农村价格管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当前,更是摆在我们价格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重要的课题。从当前存在的问题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一)价格监管力量薄弱,在农村的监督覆盖面不够。

随着党的农村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和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民对国家的税费政策、价格政策越来越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处理违规收费、擅自提价的诉求日益频繁。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产经营活动越来越活跃,由此产生的价格矛盾也日益增多。日益频繁的价格矛盾和诉求,需要有人及时调解、处理。从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来看,价格主管部门作为整治涉农乱收费和农村市场价格监管的主力军,相对薄弱的监管力量与所负担繁重任务极不相称。价格监管机构只设置到了县一级的人民政府,且几轮机构改革下来,有的机构降格成为二级局,有的机构编制大量缩减,例如:和县价格监督人员只有3人,很显然,这样的监管力量要担负广大农村的价费监管是力不从心的。同时由于执法手段偏软,措施不硬和执法环境不佳,对违法收费单位处罚很难到位。突出表现为:一是很难真正做到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经济制裁力度小,只退还不罚款,收小头留大头,甚至因为收费单位边收边支无钱可退,无款可缴而不得不免予处罚,导致了涉农违价行为很难真正受到应有的处罚和制裁。

(二)农民价格诉求较多,反映价费问题较为集中和突出。

目前,农民反映较多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资价格近年来上涨过多,抵减了部分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收益。由于2004年粮食价格上涨,一方面影响粮食种子价格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引起化肥、农药产生比价效用而上涨。尽管我市物价部门加强了管理力度,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致使部分地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突破规定的最高限价,呈季节性大幅上涨状况,价格监管在农资市场中仍显乏力。据调查,2005年化肥价格普遍上涨一到二成,氮肥、钾肥、复合肥5月份价格上涨最高,8月份次之,分别比2004年同期上涨53.3%、21.8%、24.4%,而2005年棉花、油菜市场收购价格却低于2004年,对此,农民强烈不满。据调查,因农资价格上涨而抵消的国家取消农业税、补贴等收益每亩达50元以上。

2、农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过高,农民看病没保障。农村医疗价格自律和农民的维权意识弱化,价格部门对农村医疗服务的监管也显得相对薄弱。从全国情况看,原来的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走向解体,新的合作医疗多数还未建立,农民看病基本上是自费,病人到医院动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农民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大大快于农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农民承受能力,导致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严重不足。“小病撑,大病抗,重病等着见阎王”、“救护车一响,家里一头猪白养”,是农民对当前农村健康保障体系的通俗描述。据调查,农村中因病致(返)贫的农民占贫困户的10%-20%,有的甚至高达30%以上。全市除含山县作为全省新型医疗合作试点县外,其余县区还没有建成初级医疗保障体系,离全面小康所要求的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3、农村教育收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收效甚微。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金额约占涉农乱收费总额的一半,农村中小学收费和子女就读大中院校成为农民负担加重的主要因素。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因为前几年的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达标和财政投入有限造成的学校债务,因而违反规定超标准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或在“一费制”以外采取“捆绑”收费或强制、变相强制等方式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或向学生强制订购书刊杂志。虽然我市各级物价部门仅2005年就查处清退教育乱收费达248万元,但据了解,举报和反映的还只是少数,多数人怕孩子受影响,敢怒不敢言,客观上助长了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导致屡查屡犯现象。除此之外,异地就读高等学校的子女教育费用更是让农民负担不起,学杂费年年攀升,考试费、资料费,名目繁多,老百姓叫苦不迭。动辄几千上万的学费让很多优秀的农民子女只能含泪辍学,农民说:如今是不读书不行,读书又负担不起。

4、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性水电价格缺乏透明度。

建设新农村,必然要求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从我市农村总体情况看,基础投入不足、科技含量低、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差仍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的水库、塘堰、河堤、道路等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既没有资金来源而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也没有政策扶持和部门监管,农业抗旱防涝能力逐年降低,基本还处在“靠天收”的状态。据了解,部分县区乡镇还没有进行建设规划,农户住宅位置沿袭历史,随处而建,比较凌乱,且农户住宅中85%是普通砖瓦房,15%是年久的土坯房,安全系数不高。同时农户基本没有环保意识,随意堆放农作物副产品、肥料等,街巷卫生秩序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群众怨声载道,村干部无所适从。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农村外有硬压路面配套的农户不到50%,仍有少数乡镇和行政村和大量的自然村不通公路。

一些农村乡村生产用电没有表计,电费分摊不合理致使电价昂贵,农民用不起电。农村用水还是层层摊派,收水费养人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存在。此外,村级债务危机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一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大多是农民个人,农业税取消以后,乡村组织失去了偿债资金来源,因此经常性引发矛盾。农民普遍要求财政加大向“三农”倾斜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也呼吁价格主管部门把农民增收和减负两个层面的工作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点和切入点。

(三)农村价格信息不对称,农民价格维权意识和价格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

农村价格监测队伍相对比较薄弱,有的县区至今没有建立起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致使农村价格管理只靠县市物价局唱“独角戏”、跳“独脚舞”搞“单打”,价格执法处在被动局面;有的县市虽然建起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部分乡镇建立了价格监督站,在村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但是,存在待遇没落实,积极性难调动;或者职责不明确,工作难开展;或者队伍不培训,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不少县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形同虚设,导致农民的价格举报找人受理难,价格矛盾找人调解难,价格信息找人咨询难“三难”现象。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与当前农村价格工作形势很不相适应。农村价格政策的宣传、农村市场价格和涉农收费的管理,农民对市场价格信息的获取,一直是价格工作薄弱环节。

(四)农村价格服务工作缺位,对农民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价格预期引导。

当前,广大农民在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粮食价格政策的激活下,生产积极性极大地调动起来了,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愿望非常迫切。从目前情况看,基层物价局工作指导上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虽然在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大力推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加大涉农收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上做了大量的工作,起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搞好价格服务、帮助农民增收方面还存在缺位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原来工作中坚持比较好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时做时停,农业生产价格信息发布时断时续,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时有时无,尤其在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收,搞好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调整种养结构增收,搞好农本调查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益增收上,创新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

二、主要原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农村价格工作也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实惠、受到农民拥护,扎实稳步地推向前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提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甚至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乡镇领导认为,价格管理是计划经济的手段,现在是市场经济,一切价格由市场形成,市场调节,管理都是多此一举,何须加强;有的、领导对价格管理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价格管理在农村无所作为、无足轻重、可有可无,因而在行动上对乡镇价格监督站建设重视不够,致使人员难配备、经费难保障、时间难保证、工作难开展的问题在一些乡镇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县区物价局对农村价格管理也存在一些错误思想,有的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县区物价局人少事多,而农村地域广阔,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对农村价格管理只能满足于有举报就受理,有案件就检查,有价格违规行为就处理,一旦真正把价格管理工作延伸到农村,只怕人手应付不过来,工作开展不起来;有的存在得不偿失的思想,认为加强农村价格管理,花钱多,花精力多,花时间多,收益少,见效难,是得不偿失的事情,因而在行动上自觉不自觉地放松对农村的价格管理。

二是工作机制未健全。近年来上级物价部门对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探索,出台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文件,推出了一些很有新意的工作,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布置任务、轻督促落实的现象,对基层指导较少,督查不够,致使一些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工作措施在有的县市难以得到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三是信息渠道欠通畅。由于居住分散、信息不畅,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作为弱势群体的广大农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尚未真正树立起价格维权意识。通过调查了解,一些部门在向农民收费时,利用农民信息滞后、办事求快的心理,对收什么钱、有没有依据也不管,只要快点把事办成就行的特点乱收费。有的收费甚至连一张白条也不给农民就把钱收走。正因为农民基本上对这些收费行为无力抵制,形成不了制约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公益事业无投入。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但一些地方部门领导没有把依法收费和治理乱收费提高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善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也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抱着只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不违法的错误观点,认为为老百姓办事就合情合理,对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的部署和要求仅仅停留在转发文件和口头要求上,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突出表现为:前些年一些地方和单位不从本地、本单位的经济状况出发,超越自身经济实力,大力兴办发展各项公益事业,遗留问题较多,造成农民负担反弹和社会不稳定。

3、财力紧张难保障。一些地方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县乡财力困难,无力保证必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达标等经费投入,随着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取消,村级公益事业管理的资金来源减少,财力物力的匮乏更加显现,而这些费用都要通过收费来寻找出路。当前的实际情况是,越是经济落后的地方,越是财政困难的县乡,乱收费问题就越突出。

三、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思路

只有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归根结底是农民增收问题。作为涉农价费监管的职能部门,必须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农民增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农村形势,适应农民需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既要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又要解决工作机制上的问题。实际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其次,在管理手段上,要坚持以价格公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价格举报受理、价格违法案件查处、价格服务为抓手,五措并举,真正把涉农价格管住管好。具体思路是:

(一)找准物价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结合点。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三农”问题仍很突出,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影响大,生产分散,普遍远离市场。农民属于经济发展中的弱势群体,市场信息相对闭塞,生产销售缺乏预见性,迫切需要借助价格信息来了解市场发展变化,以利于做出正确的价格判断,实现其种、养殖结构调整和增收入。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如何在服务“三农”中发挥作用,帮助农民及时准确地获得市场价格信息,有效引导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真心实意为广大农民群众谋利益,这是物价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基本要求,也是新形势下物价部门重要的工作内容,是各级物价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了一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的工作方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必须做到采集多样化、内容特色化、发布多元化、部门协作化的“四化”。在信息整理汇总过程中,紧密联系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取农民之所需,想农民之所急,首先必须充分体现地域性特点,整理出反映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供需价格信息;确保信息的实用性。其次要体现季节性特点。根据不同季节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及时提供适时的价格信息。再次是要体现针对性。必须深入广大农户进行信息需求调研,在此基础上确立信息服务的重点,做到农户需要什么信息就收集什么信息;最后是信息要体现出预见性。对农产品价格信息预测分析,研究价格走向和市场供求状况,引导农民正确判断行情,进行生产效益评估,从而及时调整种、养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搞好价格信息服务,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生产。
    当前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下降,虽有总供给相对过剩的因素,也有品种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跟风跑的问题。前几年人们的饮食结构起了变化,对猪肉需求减少了,可养猪仍在盲目发展。这几年,农民见种菜有利可图,出现了到处都搞蔬菜生产基地的现象;总量大幅度增加,而品种结构、质量不能适应市场需要,信息不灵造成生产与市场两张皮就是原因之一。现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府不可能、也不必要依靠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安排生产,加强信息引导、特别是价格信息服务,是引起农民合理种养的重要途径。各级物价部门要把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作为联结生产与流通、农民与市场的有效手段,立足当地自然条件、生产习惯,面向区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有针对性地筛选、发布可靠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生产特色强、质量优、名气大的产品,适应市场各个层次的需求。

此外,还要加强粮食收购市场价格监管,确保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国家制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是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确保这一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物价部门除做好宣传工作外,要督促粮食部门特别是基层粮食收购站点,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敞开收购。粮食收购季节要加强基层粮食收购点的价格检查,严厉打击压级压价、超标准扣水扣杂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农民既增产又增收。加大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治力度

各级物价部门要以优化农村经济环境、减轻农民负担为重点,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对农民建房、农村计划生育、婚姻登记、户口迁移、畜禽防疫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要进行专项整治。

对农民外出务工和进城就业等方面的收费,要继续进行清理,落实优惠政策,取消对农民务工的歧视性和不合理收费,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和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管,特别是加强学校代收代支费用的监管,加大整治力度,狠抓“一费制”的落实。

 

 

(二)着力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会议、宣传栏和价格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重要意义,帮助各级领导干部认识到,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在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从而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全力支持,真正把加强农村价格管理摆上工作日程,纳入党政部门、乡村工作年度目标管理中,与三个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帮助各级物价部门认识到加强农村价格管理不仅是物价部门的职责所在,而且是坚持以“以人为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从而不断增强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农村价格管理工作。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加深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了解,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支持农村价格管理工作。

(三)注重巩固提高,大力推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是把涉农收费政策交给农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涉农收费办事公开的实际步骤,是物价部门加强农村价格管理的一个有效途径,深受农民朋友欢迎,誉之为“连心牌”、“民心工程”。基层物价部门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将农村基层合法收费和涉农价格公开,是提高价格政策透明度,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的一项重要措施,从我市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狠抓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编制和发放《涉农价格收费目录》和《涉农收费明白卡》,对加强农村价格收费的监管,遏制乱收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建立公示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农村基层站所执收单位的公示工作,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基层站所价格行为;另一方面,建议将涉农价格收费目录与《农民负担卡》结合起来,实行两卡合一,增强公示的权威性,适用性,方便农户监督,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通过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使部门清清楚楚收费”,真正起到“给农民一个公正,还干部一个清白”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打造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为加强农村价格监管,更好地服务“三农”,各级价格部门特别是县级价格部门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倾斜,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一是加强农村价格信息员、农村价格监督员和农产品成本调查户的建设,整合农村价格管理资源,逐步做到对农村乱涨价、乱收费有地方投诉、农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价格矛盾有人过问,有人传递和受理。二是建立农村价格监管网络,以成本调查户为依托,借助安徽农网平台,每县确定三个乡镇进行试点,主要负责监督农村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监测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产销情况和市场价格动态,定期发布农产品价格和市场供求信息,提供效益比较分析,帮助农民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促进增收增效。三是配备必要的设施,做好人员的培训,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考评办法。逐步建成市、县、乡三级价格管理监督和信息服务网络,构建面向“三农”的价格服务体系,价格工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

完善信息网络,实现行情互动。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既是价格工作延伸到农村的方式协助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又是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为更好的地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三管齐下”,把开展农村价格监督工作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以及12358价格举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让农民群众在充分享有价格政策知情权的情况下,自觉地通过便捷的举报投诉途径来伸张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工作中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价格监督员的坚强后盾,让他们参与到涉及农村重大价格活动中来,凡是举报反应的农村乱收费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限时解决,形成上下联动的态势。公示是基础,监督是保障,举报是途径,三项工作互为依托,互为促进。只有做到“三管齐下”、上下联动才能提高农村价格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要着力在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支持上下功夫。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范围广、工作量大,需要当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因此,实际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当地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关键是作好汇报,搞好宣传,要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讲清,把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透,把结合实际开展这一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措施讲明,从而争取领导对这一工作的支持。要在建好队伍上下功夫。要选好配齐人员,在当地干部群众中,把那些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政策观念强、能坚持原则、热心价格监督工作的人员聘请为乡村义务价格监督员;要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岗前培训、以会代训、实践学习等途径,组织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学习《价格法》,学习举报受理、案件查处、《收费许可证》年审、价格宣传等业务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落实政治和经济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要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要明确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登记农民群众的价格举报,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注意发现和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助价格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维护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要注重向义务价格监督员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宣传价格政策、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调解价格矛盾中有职、有权、有为,成为县市物价局在农村价格管理中的“千里眼”、“顺风耳”,成为农民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从而使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成为农民朋友的“连心桥、服务窗”,成为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道有力屏障。

(五)抓好制度创新,尽力打击涉农乱收费行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全市价格系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意识,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断把价格工作调控、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向农村各个领域延伸。创新农村价格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农村价格工作的新形式、新机制。特别是要适应农村发展变化的新要求,逐步形成城乡统一、专兼结合、联系紧密、协调有效、适应城乡一体化要求的价格工作体系和运作机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价格服务。强化农村价格工作措施。将价格工作的重心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工作力量、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部署安排工作,要把农村价格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制定价格政策,要以发展“三农”优先;总结价格工作,要对照统筹城乡发展查找问题,寻求对策,真正把服务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到价格工作的各个方面。

(六)制定有效措施,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从创新观念、创新方式入手,充分利用价格监督检查这一有力武器,狠狠打击涉农价格和收费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管

近年来,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农民增产不增收,控制和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物价部门发挥价格职能,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出厂价格。导致农资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源头价格上涨,管住源头价格,是控制农资价格上涨,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的关键。二是确保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对农资生产、运输、经营在税收、补贴、贷款等方面要落实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以减缓农资生产、经营成本上涨的压力。三是政府要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鼓励农资经销商建立直销网络,规范市场秩序,对无照经营或越权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加强农资批零差价管理,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行为。加强对农资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重点检查边远地区农资市场价格,对擅自提价、不执行最高限价、倒买倒卖及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坑农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政府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建议政府加强农资淡季储备。利用淡季农资价格较低的优势,增大淡季储备量,抵御市场需求的波动,发挥农资储备企业的经营优势,平抑市场供应价格。五是建立农资价格风险调节基金制度。建议我省从农资产品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上交财政专户储存,作为农资价格风险调节基金,用于农资生产的经营亏损补贴。也可从商品房开发,旅店、餐饮等服务行业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给予适当补贴,以平抑物价,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六是建立对农民的农资补贴机制,确保中央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政策得以落实。借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对农民种粮补贴办法,改变现行对农资生产的补贴,逐步转为与农资市场价格变化相挂钩,对农民实行农资价格直接补贴方式,让农民的压力从另一方面得到缓解。

要突出监督检查的重点,把农民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资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作为重点,每年进行1-2次专项整治,努力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创新检查方式,变单一物价队伍检查为多方联合检查,采取上下联动检查、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以及人大政协督促检查等方式,提高检查威力;变事后查处为主为事前提醒、事中告诫、事后监督相配套的监督检查方式,努力把损害农民利益的价格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变价格违法所得以罚为主为以退为主的处理方式,切实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要致力畅通“12358”举报热线,方便农民群众价格举报。坚持值班制度,确保“12358”举报热线全天候畅通;努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做到即时举报,即时受理,尽快查处,不断使“遇到价格问题,请拨12358”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七)转变观念,致力提高农村价格服务水平。要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努力在强化价格服务上下功夫,增强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的全面性。要搞好价格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快捷、准确、新颖的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价格,有效组织生产、经营,防止盲目生产导致增产不增收以及“种啥啥便宜”、“啥贵啥没种”现象的出现;要注重价格引导,帮助农民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引导农民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种养结构,从片面追求数量的传统农业转化到注重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上来,从单纯以粮、棉、油为主的种植业转化到发展养殖业、畜牧业、水产业多业并举上来;从仅靠农业创收转化到外出务工创收、进城搞“三产”创收等多渠道创收上来;要坚持农本调查、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制度,切实帮助农民算好经济帐,提高生产效益,规避生产风险。1、积极服务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充分发挥价格信息、农本调查资料对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生产、销售的引导作用,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种植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淘汰高产低质农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种养殖专业户和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价格服务联系点,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农本调查网点,增强代表性,今年将对部分农调点(户)进行调整,涉及到农调户的镇,要加强对农调户的指导和督促。

(八)积极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运用价格杠杆开拓农村市场。切实落实各项支持农民发展服务业和经商办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坚持“应免尽免、就低不就高”原则,从严控制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面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确保落实到位。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市场的管理,整顿和规范劳务市场行为,为农民外出务工和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开拓农村市场是扩大内需带全局性的工作。这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得到说明:一是农村市场拥有最大的消费群体,对整个消费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我省1998年末农村人口达481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4.1%,农村每增加1个百分点的消费需求,相当于城镇增加3个百分点;每个农民增加100元消费,全省就能增加近50亿元,相当于每个城镇居民增加消费285元。农村这个广阔的市场,其需求变化对总需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农村消费基数低,上升空间大。改革初期由于农民增收快,农村的商品零售额在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半壁江山,近些年来由于农民收入增幅逐步放慢,农村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降到了1998年的31%;如果农村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恢复到50%,则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将增加200多亿元,年增幅将提高18个百分点。三是农村现有消费水平低,潜力巨大。从与全国的对比来看,我省农村去年户均购买化肥、农膜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和72.3%,每百户拥有汽车和拖拉机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8.8%和78.6%,1997年每户人均消费彩电、洗衣机、摩托车、电冰箱、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棉布、毛线织品、皮鞋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9%、68.1%、59.2%、59.5%、63.1%、35.9%、31.4%、68.4%、46.7%、11.5%;从与城镇的对比来看,我省每百户农民去年的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照相机、自行车拥有量分别比城镇低8.2%、95.8%、92.6%、44.3%、97.5%、29%。如果我省农民人均消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则能增加消费需求170亿元。总而言之,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农村消费事关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之大局。如何开拓农村市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都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仅是开了个头,可谓任重而道远。价格是调节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最灵敏的经济杠杆,物价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运用价格杠杆开拓农村市场责无旁贷。

(九)巩固落实农村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农网改造后,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农村居民生活电价由原来最高0.75元/千瓦时降为0.557元/千瓦时,农民从中得到很大实惠,生活质量有很大改变,这项民心工程深得农民赞誉。下一步要重点加大少数未改造台区同价执行情况检查力度,确保同价面百分之百。在此基础上,尽快实行农村其他类别用电同价。同时,要加快农业生产电网改造,实行农业生产用电计量,尽早改变农业生产用电按田亩均摊办法,避免增加农民的额外负担。

加强农村用水价格管理,包括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对在农村征收的水资源、地表水和水利工程水费等,要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制定合理的、便于计量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水价标准,多渠道、多层面减轻农民负担。

落实积极的价格政策和措施,服务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区域供水城乡同网同价;进一步巩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成果,落实各项电价优惠政策;落实社区医疗服务收费政策,各镇(区)要督促落实本地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巩固完善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贯彻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运用价格杠杆,服务农村公寓房建设和治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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