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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情况汇报材料

时间:2021-12-07 15:16:25 浏览量:

**市2006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情况汇报材料
      我市驻军兵种全、数量多、级别高、分布广,是全国驻军较多的城市之一,每年都有1000多名失业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岗位信息进军营和请失业随军家属选岗位等活动,我市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www.damishu.cn)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不断完善随军家属就业的安置政策
      几年来,我市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就业政策的基础上,针对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等方面,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归纳起来,主要体现为“五个鼓励”:一是鼓励征调随军家属自谋职业。青发[2002]5号文件规定,对征调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除按规定减免税费之外,由政府给予每人2000元(女40岁以上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青劳社[2005]42号文件规定,对失业现役军人配偶,在各类集贸、商贸、农贸市场租用摊位从事经营活动,且签订的租用摊位协议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享受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按年拨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二是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随军家属。青发[2002]5号文件规定,各类用人单位每招用1名失业随军家属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用人单位3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青劳社[2003]4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失业随军家属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招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三是鼓励失业随军家属从事公益性岗位。青发[2003]4号文件规定,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失业随军家属,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的工资补贴和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四是鼓励失业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青发[2002]5号文件规定,失业随军家属除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正常的职业技能培训外,还可自选专业,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五是鼓励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失业随军家属就业。青发[2003]4号文件规定,对社会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城镇失业随军家属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介绍成交人数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期限,给予50元—1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二、积极的开展随军家属的就业服务工作
      ㈠建立了随军家属就业协调领导小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为组长的**市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协调领导小组,各区市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市劳动保障局也成立了随军家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随军家属就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建立了全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年初,以市政府的名义与各区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列为全市就业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多层次、全方位的随军家属就业工作格局。
            ㈡切实做好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
            一是召开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座谈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驻青部队分管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人员的座谈会,了解全市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情况,分析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的原因,并对就如何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进行讨论。二是积极的做好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几年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的做好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确保了当年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率100%,确保了有求职要求且服从工作安置的失业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率90%以上。2005年全市共有失业随军家属953人,其中,有求职要求的463人,安置就业463人,就业率100%。三是积极做好当年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2005年度,全市共有随军家属120人,全部安置就业。另外,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为17名驱逐舰一支队的随军家属办理了进青落户手续。最近,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我局积极的协调指导城阳区劳动保障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济空电子对抗团45名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工作。
            ㈢为失业随军家属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一是调查摸底,搞清底数。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每年都对12区市驻军随军家属的失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摸清了底子,建立了动态管理档案,对失业随军家属情况做到了“四清”,即本人情况清、家庭状况清、技能状况清、择业愿望清,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失业随军家属就业帮扶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加强跟踪服务。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都开设了随军家属求职登记服务窗口,对随军家属就业开展“一条龙”服务,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内失业随军家属情况,定期登门走访,及时了解她们的就业和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实行动态分类管理,跟踪服务。三是加强就业服务。对自谋职业以及非正规就业的失业随军家属,免费提供代存档案、代办社会保险等服务。各代理机构共为随军家属免费代管档案300多份。
            三、建立了未就业随军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2006年,我市在国家、省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基本生活补助的基础上,借鉴济南、烟台、威海等地和外省、市的做法,在加大安置力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未就业现役军人随军配偶生活补助金制度。对凡办理随军手续并取得我市常驻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非个人原因未就业且无收入,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随军家属参照我市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标准,给随军家属按月发放15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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