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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几点措施

时间:2021-12-22 15:25:19 浏览量: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三农”工作的“又一次革命”。**县工商局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这一时代命脉,结合**实际,坚持以市场监管为核心,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以推进茶叶、粮食的产业化发展为重点,全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以扶持名优产品和重点企业为重点,切实规范“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以促进城乡商品流通为基础,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以维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实施了“12315”进村入户活动。五措并举,扎实推进**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是久负盛名的鱼米之乡,素有“烟县、酒乡、茶城、粮仓”之称。然而,由于长期的固步自封,在2004年前,全县仅有农副产品注册商标4件,其中有2件茶叶商标还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国营茶场申请注册的。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虽然是“茶好、米香”,却无人识津,只能作他人“嫁衣”。以茶叶为例,我们的农民仅以几十元一斤的价格出售给浙江、福建、江苏的茶商,经过他们简单的包装后,**茶叶摇身一变,成了“西湖龙井”、“碧螺春”等名优茶,身价也随之上涨为几百元甚至上千元一斤,而农民却没有因此而丰收。对此,**县工商局认真审时度势,以服务“三农”为目的,充分履行职能,开展了“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拉动战略,增强产品竞争能力,用商标快车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活动。把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品牌战略,提高商标注册意识。在工作中,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企业介绍经验等形式,全面提升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品牌意识。二是针对县内注册商标少、注册商标难的问题,于2004年3月、2005年8月两次开展“商标注册服务下基层”活动,邀请了省工商局商广处、省商标事务所等有关领导和专家到**现场为企业和个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活动期间,共接受咨询136人次,免费为企业查询注册商标130个,受理注册商标申请47件。三是为做大做强**茶叶产业,树立**茶叶品牌,于2005年5月协助政府申请注册了该县第一个证明商标“**翠芽”(也是全省第四个证明商标)。还帮助注册了“西部茶乡”、“西部茶海(39类)”、“西部茶海(41类)”、“西部茶城”、“茶海公园”5个商标,进一步提升了**茶叶的知名度。四是开展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项行动,维护了“**翠芽”等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拓展了**茶叶的品牌效应,保护了名优品牌,进一步提升了**茶叶的知名度,使**县茶叶产业跃上一个新台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县工商局的辛勤努力,商标战略成果显著,捷报频传。“茅贡牌”系列大米在全国屡获金奖,有“中国第一大米”之美誉。**县“茗茶牌”、“栗香牌”**翠芽获得第五、六届“中茶杯”全国名茶一等奖;“遵义毛峰”获贵州省名茶称号;“兰馨”商标获贵州省著名商标和省消费者协会推荐绿色商品。“夷州牌”、“黔康牌”、“国翠飘香牌”**翠芽、“兰馨牌”兰馨雀舌分别获中茶杯金奖、银奖、优秀奖;“国翠飘香牌**翠芽”获第五届国际名茶评比金奖。如今茅贡牌大米和**翠芽已成为全国的知名品牌,产品也畅销国内外,农民的种粮、种茶积极性也大幅提高,人均收入稳步增长。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商局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成立了农资市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量化方案,结合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逐步建立起农资经营企业规范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分阶段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第一阶段是开展以种子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是开展以化肥、农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第三阶段是开展以农机器具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对农资经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落实“备案制、备查制、台帐制”,继续实行和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建立辖区内农资商品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农资商品的监督网络。三是组成了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红盾护农”行动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工商所的“红盾护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促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成立专门的“红盾护农”小分队加大对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进一步净化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先后两次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100余个种子、化肥、农药销售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涉嫌有质量问题的32个品牌的化肥进行了抽样送检,确保流通领域的化肥质量。

近年来,**县工商局农资历市场管理力度,坚决从源头上扼住各种坑事件发生,先后查处了各各类涉农案件160余件,没收不合格农药1789瓶,不合格种子800余公斤,不合格化肥 42.65吨,没收无合格证的农机器具21台,查处各种虚假广告7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促进农民增收   

**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85%,农业产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2/3,主要产业有大米、辣椒、茶叶、蔬菜、畜牧业等,并已形成规模,同时在这些行业中也存在着近百人农村经纪人队伍,他们走村入户,内联外引,对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对接起着重要的桥梁作用,对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文化、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这支队伍也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律意识淡薄,守法观念不强;守信意识较差,见利忘义;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为了积极引导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使县内的产业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县工商局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农村经纪人的健康发展。一是结合实际,采取降低或取消登记门槛。对县内的农村经纪人开辟注册登记的绿色通道,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并为取得合法市场主体资格提供优质服务,使从事农村经纪人活动的人员身份的合法化,行为规范化;二是鼓励和引导建立农村经纪人的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通过不断努力,目前全县已成立了黄家坝新绿蔬菜协会、兴隆镇红坪养殖协会、永兴优质大米种植协会、湄江镇核桃坝茶叶协会等,通过日常监管和待行业自律,逐步规范和壮大了我县的农村经纪人队伍;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完善合同条款,规范经纪人行为,确保农村经纪活动的良好秩序。如,2003年前,永兴镇部分经纪人在粮食收购活动中见利忘义,任意毁约,严重侵害了公司和农户的合法利益。对此我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公司和农户家中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修改和规范了收购合同,明确了公司、协会和农户的权利义务,保证了购销合同的履约率,同时加大了对不法经纪行为的坚决打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经过一年多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目前永兴的粮食收购秩序井然,合同履约率达98%以上,2005年农民户均每亩增收400余;四是积极牵线搭桥,促进农民增收。如通过在兴隆红坪村建立养殖协会,将兴隆镇及邻近“猪偏二”统一登记管理,明确经纪人操作规程,规定了中介收费标准。“协会”则负责收集和公布外界的供求信息和行情价格,为农村经纪人建立信息通道。而经纪人则走村窜户联系收购生猪,在协会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将生猪交予协会联系的贩运人员运往广东、广西、福建等地销售,此举既规范了经纪人的经营行为,又解决农民的“销售难”问题,保证了该镇的生猪能够及时外销,为农民致富提供了保证。

通过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大力培育、全面发展、及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等有效措施,目前,已有300余名农村经纪人活跃于城乡之间,把县内的茶叶、辣椒、蔬菜、生猪、优质大米等组织起来推向市场,为农民引进农业生产技术,改善生产结构,把先进的生产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把产业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四、稳步推进“订单农业”,积极引导和扶持定单农业的发展

“订单农业”作为一种新兴的产物,近年来在**悄然兴起,对促进**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企业和农民没有足够的市场经验和意识,在处理和避免市场风险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加之我们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缺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订单合同的履行。茅贡米业公司从2003年开始,就以“订单”的形式与当地农民签订了购销合同,规定由公司提供稻种、技术和收购,农民负责种植、交售。但由于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含糊不清,责任不明,加之一些不法商贩抬价抢购,造成了合同履约率低下。企业虽然投入了较大的资金,承担了较大的市场风险,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当年公司亏损200余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为了稳步推进“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县工商局按照职能要求,积极支持“订单农业”的发展,首先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仔细查阅合同内容和签订方式,广泛征求了农户和企业的意见,协助修订了合同条款,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合同内容得到了广泛认可,真正达到了“公平、公正和意思真实”要求,为“农业订单”的顺利履行打下了基础;其次,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农民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增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严厉打击各种欺诈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第三,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的违法行为;第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净化市场环境,两年来,先后协助“茅贡社业公司”、“兰馨茶业公司”、“栗香茶业公司”申请注册商标7个。2004年兰馨公司的“兰馨”商标获贵州省著名商标称号,今年我们又推荐了“茅贡”商标、“栗香”商标参加省著名商标评选。在扶持企业的同时,我们还加大了打假力度,查处了假冒“茅贡”牌优质大米案件6件,没收假冒商标标识4230余套,假冒优质大米5000余公斤,有力地保护了名优新产品的知识产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2005年,在县工商局的帮助下,茅米业公司规范地推行了订单农业,利税比上年增长100余万元,农民平均亩产增收400余元,首次实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结果,农民增收总额为100余万元。如今全县已形成了以粮食、茶叶为主的“订单格局”,订单面积达到了10万余亩左右,其中烤烟8万亩,优质大米基地1.8万余亩,名优茶叶基地0.7万亩。开展订单农业的企业主要有“**县茅贡米业有限公司”、“兰馨茶业有限公司”、“栗香茶业有限公司”、“县烟草公司”等,形成了**特有的的订单农业产业链。

 五、充分发挥 “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市场监管力度,

贯彻“一号文件”,支持“三农”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和企业就抓住这一时机,打着“送货上门”、“服务到家”的幌子,将一些长期积压、过期变质甚至是有毒、有害的“问题商品”运到农村,大肆向农民兜售,直接损害农民利益,同时,由于广大农民基本文化素质较差,对假冒伪劣商品识别能力有限,加之消费水平也不高,消费意识不强,购货时一般不索要发票,形成了投诉难,调解难和索赔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县工商局从2005年开始,在全县118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将维权网络延伸到村级,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联网的举报投诉网络,方便农民投诉。同时还结合实际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让业务能力强、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到社区开展法律讲座,用典型的事例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深受社区人员的欢迎。通过这些举措,而今我县农村维权出现了四个变化:一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二是由原来工商执法人员孤立巡查监管转变到广大消费者成为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员;三是监管方法由原来的划片区域管理转到点、线、面结合,消费维权调解就地解决的新格局;四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面不断扩大,真正实现了《消法》进村入户。**工商局“12315”村级投诉站开展工作一年多来,弥补了工商巡查人员对农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农村消费者投诉、申诉难的问题。    

从2005年至今,全县118个投诉站,共受理农民投诉64起,直接成功调解49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如2005年7月,兴隆镇红坪村农民李某在兴隆街上购买饲料250公斤,回家后发现该批饲料已超期变质,由于没有索要发票,与经销商的协商调换不成,他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向红坪村投诉站投诉,投诉站的工作人员经过深入的调查和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使经销商认识了错误并上门为李某调换了合格的饲料。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缜密细致的工作,为**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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