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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经验材料

时间:2022-01-03 23:56:58 浏览量:

及时化解农村土地纠纷  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县委政法委员会(2007年1月29日)
    近年来,随着“两补一免”有关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矛盾日益突出,因土地纠纷上访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与日俱增。2005年全县农村信访总量733件,进京上访案件24件36人次,均创历史最高。面对农村稳定的严峻形势,我们**县委政法委在县委的领导下,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全县农村信访总量512件,同比下降30.15%,进京上访13件25人次,同比分别下降45.8%和30.56%。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排查,找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

农村土地纠纷情况复杂,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及时准确地搜集和掌握动态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尤为重要。我们重点开展了“三排查”。一是编织排查网,层层排查。我们在全县135个行政村设立维稳信息员,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并上报到乡镇;在20个乡镇(场)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每个中心确定一名维稳信息员,对村级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和上报;在县成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对全县维稳信息进行综合汇总、梳理分类、归口调处,形成了一张延伸到乡镇、村屯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2006年1月,古龙镇共荣村信息员在排查矛盾时了解到,有4个村民小组新增人口较多,尽管当时要地苗头还不明显,但随着土地收益的增加,极易引发大规模上访,信息员将这一信息及时上报,县乡两级及时对事态发展进行监控。3月份,有部分农户开始准备上访,由于我们事先制定了调处预案,掌握了主动权,将这一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我们共排查出各类信息430条,其中涉及土地纠纷的有285条。二是建立信息库,滚动排查。我们将排查出来的不稳定信息,按照重要、次要、一般三个档次进行归类,并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乡镇为标识,建立覆盖全县的矛盾排查信息库,实行微机化管理。对一般的信息每十天重复排查一次,次要信息每五天排查一次,重要信息每三天排查一次。三个档次的信息随着矛盾的发展和调处结果随时进行调整,直到矛盾调处结束为止。一年来,信息库共存放信息450条,其中重要信息120条,次要信息105条,一般信息225条。450条信息中,滚动排查最多达30次,最少10次。截止2006年12月末,次要信息和一般信息全部调处完毕,重要信息调处完毕95%,这些调处完毕的信息,全部退出信息库,装卷归档,剩余5%重要信息经过调处已转为一般信息。三是开展会战月,集中排查。春、冬两季是农村土地纠纷的多发期,也是农民上访的高峰期。针对这一规律,我们分别于2006年4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以整治土地矛盾纠纷为重点的排查调处会战月,成立了由政法委牵头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工作组,深入重点乡镇、村屯,对重点案件进行面对面调处,共排查调处矛盾127起,成功率93%,稳定率达95%。

通过“三排查”,基本摸清了全县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深入分析,我们发现由土地引发的矛盾纠纷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即:第一,政策调整所致。“两补一免”政策的实施,土地收益提高,一些因为没有得到承包地的农民或认为得到承包地偏少的农民提出了承包土地的强烈要求;第二,不规范操作所致。少数基层干部对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不准,在土地承包中违规操作,承包不规范,引起部分农民不满;第三,官僚主义所致。一些乡村干部对农民上访问题重视不够,回避推诿,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通过分析,为我们进一步化解土地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治本,抓住化解矛盾的关结点

土地矛盾纠纷有的是由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清引发的,有的是错过矛盾调处最佳期造成的,也有制度不完善产生的。因此,我们从产生矛盾的源头抓起,具体做到了“三到位”。一是还权于民到位。就是把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农民。工作中,我们把尊重历史与面对现实相结合,把全面清理土地与重点查清村干部是否仗权承包或偏亲向友相结合,把上访户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与全体村民大会表决意见相结合,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与耐心细致做上访户思想工作相结合,做到了重大土地纠纷案件不留后患,处理一步到位,上访户与符合条件的要地户一视同仁,土地分配到位,处理土地纠纷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到位。一年来,我们共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937起,共涉及土地面积2.25万亩,有4,013人得到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二是能力提升到位。就是提升基层干部化解矛盾的能力。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才能保证矛盾纠纷随发生、随调处,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由维稳办牵头,组织法院、农委、司法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全县20个乡镇(场),对乡村两级干部进行培训,共举办培训班20期,1,500余人次。在此基础上,我们还两次邀请省农委经管处处长张建伟同志来我县对基层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两次组织人员到木兰、萝北、绥化四方台镇学习;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疑难复杂案件,多次打电话向农业部专家咨询,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基层干部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2006年4月,三站镇宏合村有50多人持原书记、村长开出的有明确地块的补地证明到村要地,而村委会已将这部分地续包到二轮土地承包期满,所以出现了一块地两人争的现象。为了调处好这一矛盾,村委会及时将村里部分以地抵债资源起诉至法院,把收回的土地分给农户,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68岁的吴建平老人见人就说:“村干部这事处理得真公道”。由于基层干部素质提高了,2006年全县发生农村土地纠纷信访317件,比上年下降了38 %。三是落实制度到位。就是把维护稳定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我们在制定下发《县乡维稳组织工作职责》、《领导干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同时,狠抓了村务公开、村民评议、资源管理等项制度的落实。在村务公开上,凡是与群众相关的,都要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资源管理上,健全了资源管理台帐,做到了资源掌握到户,落实到地块;在村民评议上,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2006年6月,超等乡博尔诺村准备扩建办公室,需占耕地3亩,他们将这一想法,印制成意见表,下发给村民,有90%的村民不同意,他们按照村民意见,不但没有扩建办公室,而且把扩建办公室的钱用在了学校建设上。通过这些工作,村民自治能力提高了,基层干部“民本”意识增强了,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引导,把握化解矛盾的基准点

由土地矛盾纠纷引发的集体上访处理不好,往往容易激化矛盾,影响大局。因此,我们在调处过程中做到了“三引导”。一是引导群众不越级上访。部分群众认为越到上级,越能引起重视,越能解决问题,因而动不动就越级上访。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变被动为主动。我们在县信访接待室设立引导咨询台,稳定办、执法检查室人员轮流到信访接待室接访,在认真解答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的同时,讲解越级上访给社会、给当事人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逐级依法信访。另一方面变上访为下访。我们定期深入乡镇了解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上访群众先到乡、村两级反映问题,乡、村两级处理不了再到上级请求解决。2006年8月份,我们到二站镇曙光村下访时,村维稳信息员反映,该村村民于希和因土地纠纷准备进京上访。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及时深入该户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引导其到当地政府诉求,乡村两级根据他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有效避免了一起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2006年我们通过积极引导,越级到县上访案件123件,同比下降了20%。二是引导群众不聚众上访。群众集体上访,往往人多嘴杂,情绪容易激动,增加了工作难度。因此,我们要求群众反映涉及众多人员问题时,选派5人以下的代表,写好委托书,持委托书上访。这样,既起到了自我约束,避免重复越级集体上访的作用,又杜绝了一些人打着维护群众利益的幌子为自己谋私利的现象。2006年7月份,新站镇永安村村民因土地纠纷问题,组织100多人乘8辆农用车准备到县上访,镇调处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深入该村进行调处。在调处过程中,对两名有过激行为并继续串联鼓动闹事的上访人,由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同时向村民讲解聚众上访是国家《信访条例》所不允许的。经过宣传引导,他们选出5名代表到县上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三是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农村矛盾纠纷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据统计,近两年来,我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件8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薄荷台乡竞赛村与双龙村因土地权属纠纷问题,两村村民发生纷争十多年。我们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经县法院依法判决后,两村村民终于息诉罢访。

以上是我们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几点做法,我们将通过这次会议,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加大调处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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