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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国以来政协理论发展历程

时间:2022-01-15 15:30:54 浏览量: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资源,是中国共产党巩固其执政基础的重要基石,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各民主党派人士作用的重要场所。人民政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的发展,关系到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有一系列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为人民政协理论的不断丰富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一、毛泽东:定位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政治组织

1949年9月21日至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人民政协正式成立了。在当时还不具备召开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承担起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毛泽东在会议上宣告:“我们的会议包括600多位代表,代表着全中国所有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地区、各民族和国外华侨。这就指明,我们的会议是一个全国人民大团结的会议。”毛泽东高度概括了《共产党宣言》的基本思想,他结合中国的情况,创造性地运用马列主义的统战学说,带领中国共产党运用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夺取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成功。他指出:“中国革命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建立‘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战线”[①]“为了使这样一个统一战线继续下去,而且在组织上形成起来,‘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②]这个组织是“人民实现革命大团结的一种最重要的方式。”[③]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它不同于马克思的国际工人协会,也不同于列宁的国际工人阶级统一战线,“这个中国人民统一战线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代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而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仍将长期存在,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团结的形式和协商的机关。”[④]

以毛泽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遵循着马列主义政党合作的思路,认真分析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际,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团体组成民主联合政府的基本纲领,并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载体体现了这一基本纲领的基本精神,开辟了新型的政党合作道路。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政党长期合作的重要机构,这是因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要求我们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党派的协商机关。因为这个新组织在人大召开前是‘政策大本营的司令部’,它策划精来选举,它经常是个参谋机关,其职权将退位检疫机关。”[⑥]政协不仅是人民团体,而且也是党派的协商机关,是党派性的机关。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机构。

二、邓小平对人民政协理论的重大创新与发展

1957年以后,由于受“左”的思想的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使人民政协的宗旨、地位和作用受到了严重冲击,人民政协的工作受到严重削弱,给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党的统一战线及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在文化大革命中也就名存实亡了。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同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态度和开创精神,积极支持了和高度评价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号召全党“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方面都有了巨大的发展和深刻的变化。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国内阶级状况和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变化,人民政协的地位、性质、任务、职能、方针、基本政策和活动方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邓小平提出了拨乱反正的思想,提出了人民政协必须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的要求,并就人民政协的宗旨、性质、政治基础,基本方针等发表了一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邓小平新时期人民政协的理论体系,开创了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邓小平科学地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在我国政治体系中的地位,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人民政协是巩固和扩大我国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这是邓小平对人民政协的高度概括。邓小平强调“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可为的。”[⑦]强调“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⑧]邓小平提出人民政协是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指出了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邓小平在1980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准备的文件上批示:“在修改章程中,不要把政协搞成一个权力机构。政协可以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但无权对政府进行质询和监督。它不同于人大,此点请注意。”[⑨]邓小平又提出,政协对政府实施“监督”权,有其固定含义。政协不应该有类似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权,而不是指政协不应该有民主监督的权力。邓小平所强调的是,政协不能向国家权力机关发展,不能向“两院制”倾斜。邓小平的论述绝不是对毛邓东、周恩来思想观点的简单重申,而是富裕了新的时代内涵,具有新的现实意义。他一方面强调了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在新时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为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不竭的动力。另一方面,他重新明确了人民政协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中非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地位,漷清了改革开放以来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散布的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两院制”等迷雾,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确定了方向。1982年,在邓小平推动下,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被庄严载入宪法,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宪法保障。他还指示要制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二,科学地阐明了人民政协的基本任务。为了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邓小平就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辞中明确地指出:“我们的国家进入了以实现四个现代化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⑩]“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11]号召人民政协要“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沿着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团结前进”[12]从此,人民政协即以邓小平提出的要求为自己的总任务和奋斗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与此同时,邓小平也对新时期人民政协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了明确阐述。他主要阐述了人民政协六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一切爱国的党外朋友们的合作,促进爱国统一战线的发展;二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三是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四是加强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维护稳定,增强团结;五是促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六是积极开展人民外交活动,加强同国际朋友的友好往来。

第三,完善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关于人民政协职能与作用的理论。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及以后,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多次把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概括为“政治协商”,并指出了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国家的大政方针、国际问题、全国人大以及地方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和人民政协各级组成人员名单,还有政协内部与党派之间的合作问题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虽然在实践上存在,但毛泽东等并没有做出明确的理论概括。邓小平担任全国第九届政协主席以后明确赋予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13]在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有明确提出了人民政协“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14]邓小平还号召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各界认识,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的作用。根据邓小平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思想和要求,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第一次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与作用正式规范性地确定了下来。章程规定,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三、江泽民对人民政协理论发展的贡献

八十年代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第一,将团结和民主正式确定为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并对这两大主题做了深入而具体的阐述,这是江泽民对人民政协理论的重大贡献之一。邓小平说过,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江泽民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发展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江泽民在1991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指出:“人民政协工作涉及范围很大,但主题是两个,就是团结和民主。这两个方面工作做好了,政协工作就做出了成效。”这是一个非常精辟的新概括,是我们党对人民政协的任务和作用在认识上的新发展。江泽民在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这两大主题应继续贯穿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计处;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15]这就阐明了两大主题的实质和极端重要性,指出了人民政协贯穿始终的中心任务。

江泽民把团结和民主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主题提出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为抓住了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就抓住了政协工作的根本。

第二,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深刻内涵,是江泽民对人民政协理论的又一重大贡献。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在政治生活中正确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西方民主的重要标志。为此,毛泽东、邓小平都反复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而江泽民对党对人民政协怎样领导作了深化。

首先,江泽民强调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是一项基本原则。他指出,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确保党在政协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过去是今后仍然是我们的一项根本原则。其次,他强调档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人事安排的领导。再次,指出政协党组是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同级党委要为政协配备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政协党组要代表同级党委在政协党员中起到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政协要始终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顺利地贯彻落实。最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人民政协的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人民政协依照宪法和人民政协章程更好地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活动。要支持人民政协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服务。

第三,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做出了新的概括。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毛泽东把人民政协性质高度概括为统一战线组织。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将人民政协性质概括为两层内涵: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江泽民在坚持人民政协的统一战线、发扬民主性质的同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政协“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人民政协的这一属性是人民政协性质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政协同其他统一战线组织的根本区别。江泽民的这一界定把人民政协的发展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1995年1月,中共中央在批转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将人民政协性质发展为以上三层内涵,是对人民政协性质认识的深化,是对人民政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四,对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做出了新的科学界定。人民政协的地位是指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种所处的位置。根据我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新情况,江泽民对人民政协的地位作了进一步的科学界定。1990年3月,江泽民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对政协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具体的论述。他说:“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与人大、政府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在我国这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多党派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通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进行决策,由人民政府执行实施。这样一种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我国广泛的人民民主。”“人民政协要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团体配合协作,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奋斗。” 1999年9月,他在人民政协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使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12月,江泽民又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是坚持与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从此,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地位进一步确立。

四、胡锦涛在新世纪新阶段对人民政协理论作了新的探索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结合我国社会政治生活发生的许多新变化,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做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同时,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对人民政协理论作了新的探索,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准则。特别是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人民政协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的名义颁发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这些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胡锦涛指出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他讲明了人民政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关系,指出了人民政协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历史任务。2.明确了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第一次把人民政协提升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3.系统论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发挥人民政协作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调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4.根据形式的发展以及新世纪新阶段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对人民政协的任务做出了新的规范和表述: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5.提出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明去了人民通过选举、投票形式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的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和发展了人民政协理论,也推动了人民政协事业继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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