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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农村土地利用变迁对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付明胜,贾现红,马胜平,王萍)

时间:2022-02-24 15:21:20 浏览量:
 

摘 要:人类活动对区域环境和土壤侵蚀的影响程度始终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和黄河泥沙变化研究中的重点。本文采用土地利用变化法,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8年间,榆林市不同阶段(“土地运动”、“大跃进”、“合作化”、“文化大革命”、“承包责任制”、“生态建设”、“城市化建设”)耕地面积的增减变化与白家川水文站监测资料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表明:水土流失直接受耕地面积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是引起耕地变化的关键驱动因子。通过研究对于科学认识黄土高原演化与黄河泥沙演变、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理目标和措施选择,保障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关键词: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土保持;泥沙。

 

人类活动对区域环境和土壤侵蚀的影响程度始终是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和黄河泥沙变化研究中的重点。本文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8年间,陕北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研究土地利用变化对土壤侵蚀和黄河泥沙的影响过程与机制,更好地指导目前以退耕还林(草)等措施恢复黄土高原植被的生态环境建设实践;客观评价人类活动对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的作用方式与程度,对科学认识黄土高原演化与黄河泥沙演变、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理目标和措施选择,保障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与环境的可持续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1. 区域基本情况

 

榆林市是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流失、风蚀沙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全市总面积43578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达3.69万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84.7﹪,多年平均侵蚀模数1.22万t∕平方千米,局部地区最高达4.48万t∕平方千米。长期以来,严重的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成为制约榆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榆林市位于陕西省北部,毛乌素沙漠南缘。地貌以古长城为界,北部为风沙草滩区,面积占42﹪;南部为黄土丘陵区,面积占58﹪。干旱、风沙、水土流失是陕北三大灾害。是陕西省生态失调最为严重的脆弱区。

 

2. 研究的目的和采用的方法

 

2.1 研究的目的意义

 

榆林市90%以上是坡耕地,它每年输入黄河泥沙约4.3亿吨,其中一半以上来自坡耕地,且多为粗沙,淤积黄河下游的4亿t粗泥沙中,有1.4亿t来自榆林市,是黄河粗泥沙的主要来源地,也是北方沙尘暴的策源地,人类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和程度是导致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这不仅使环境恶化并造成大面积的土地退化,也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本文以榆林市土地利用变化为研究对象,探讨这一地区不同阶段的社会、经济、技术等环境条件对于土地利用即耕地几经变化消长的驱动作用;研究土地利用变革发展过程及其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对于建立既可防止水土流失,又可促进生产发展的资源节约型、适度开发型和环境保护型的生态经济建设方针,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本文仅就人类的耕作活动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一个人地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人类因耕作对土地的利用方式和程度上。所以不合理的耕作方式,不同程度地作用于资源环境的变化过程,引起乃至控制着资源环境的不良渐变或突变,如河流断流、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因而通过对本区逐渐在人地关系中提升了人类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和调控力,促使了土地利用趋于合理。

 

2.2 研究采用的方法

 

本文采用土地利用变化法,按照研究所依据的原理,土地利用的方式和程度是水土流失发展或逆转的主导因素。大面积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和地表植被覆盖的减少,使得以水、风侵蚀活动为主导外营力的水土流失过程得以发展。所以土地利用变化法着重强调农、林、牧结构调整和地表植被破坏等的作用,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侵蚀强度确定人为活动的影响程度。

 

3.土地利用变迁与水土流失

 

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可将陕北耕地面积变化的过程划分为增加、减少、增加、缓慢减少、急剧增加、急剧减少7个阶段。黄土高原从秦汉时期的“沃野千里、仓家殷富”到明清后的“满目赤野,不产五谷”;绿色日渐减少,沙漠大肆扩张,土地千疮百孔,水土加剧流失。从人民向水土流失宣战到生态环境逆转的沧桑历史,记录了黄土高原土地利用的变化和不断趋于合理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不断突破的历史。

 

3.1“土地运动”耕地递增阶段

 

1.土地制度变迁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建国初,我国经济凋敝,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水平低下,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进行了伟大的“土改运动”土地改革,实行农民土地所有,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进行小农生产,这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状况,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和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不仅使战争中荒废了的土地得到了复垦,而且在“谁开谁有”的政策驱动下,耕地面积迅速扩大,1949~1953年4年由71.48万公顷增加到72.64万公顷,净增耕地1.16万公顷。促成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但植被急剧减水,造成了水土流失加剧。

 

3.2 “大跃进”耕地先减后增阶段

 

1954~1959年,为耕地面积前期减少后期增加阶段。此时期由于“大跃进”运动希望粮食“放卫星”,不但粮食没有高产,反倒因3年自然灾害、城乡建设占用和灾毁废弃等致使耕地流失较为严重,后来为了解决人口增加带来的粮食压力,不得不再次毁林开荒,增加播种面积。回顾这一地区此阶段的土地利用方式,前期建设占用耕地0.12万公顷,后期开荒增加耕地1.06万公顷,期末耕地达到了73.58万公顷。此阶段水土保持科学技术得到迅速的发展。在大跃进的背景下,1958年9月全国第三次水保会议及1959年11月黄河流域7省(区)水保会议,推动了黄土高原首次掀起了水土保持建设高潮,由过去村、组小联合发展到乡、县或跨县大联合。从过去修坡式梯田发展为一次修平梯田,并很快得到推广,对粮食增产、减少水土流失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此阶段无定河(白家川水文站)年输沙量2.9亿t。

 

3.3 “合作化”耕地增加阶段

 

1960~1965年,为耕地面积再次增加期。6a净增耕地1.35万公顷,年均增加0.23万公顷,期末耕地达到了74.93万公顷。此时期的合作化、人民公社由于土地归集体所有,大搞平均主义,使农民对土地的权属感消失,形成农民出工不出力,没有主人公的责任心,结果造成农民对土地的消极性经营;以及“农业学大寨”、“人定胜天”号召,过多的强调征服自然与改造自然,忽视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再次掀起了一场新的垦荒造田浪潮,耕地面积出现了再次上升趋势,文革时,前期“深挖洞,广积粮”提倡“广种薄收”,后期“以粮为纲”要求粮食翻番,然而粮食没有高产,反而造成水草丰美的田野成了荒漠,使本来就满目疮痍的植被破坏的更加严重。

 

这一阶段随着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情况的好转,恢复和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该区域采取了不少措施,出现了第二次兴起,水土保持政策上由于“高指标”、“一平二调”、“大兵团作战”、“形式主义”等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急于求成的指导思想下,对黄土高原水保的长期性及艰巨性认识不足,指挥决策有很大的盲目性,严重脱离了黄土高原地区的实际情况。接踵而来的三年自然灾害,国家经济困难。黄河流域许多省(区)的水保机构被撤消,人员下放,水土保持工作陷于停顿。同时各地出现毁林、毁草、陡坡开垦、破坏梯田等不良情况,使水土保持工作步入低潮。

 

此阶段随着国民经济好转,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出现了新的起色。1963年元月,国务院水保委员会召开了黄河中游水土流失区(河龙区间42个县)治理规划会议;在1963年12月及1964年9月又举行第二、第三次会议。1963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上述42个县重点治理对改变当地贫困面貌和减少入黄泥沙的重要意义。1964年又相继成立黄河中游水保委员会。把原来42个重点县扩大到100个。治理方针上强调要结合群众生产、为群众生产服务;治理措施上突出以坡耕地治理为主。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既扎实又切合实际的特色,形成了水土保持第二次起伏,无定河输沙量1.5亿t。

 

3.4 “文化大革命”耕地增加阶段

 

1966~1977年,为耕地面积缓慢减少期。12a间净减耕地1.43万公顷,年均递减0.12万公顷,期末耕地达到了76.36万公顷。从前3阶段一直到本阶段的“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之前,耕地面积的变化主要是受政策驱动,兼有历史原因,过度农垦和乱砍滥伐造成了自然植被的巨大破坏,耕地保护意识低下。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水保工作又急剧逆转。黄河中游水保委员会遭撤消,继之而来的各省(区)水保机构几乎全部撤消,人员下放,科研中断,加之人口急剧增长,山区、丘陵区农业单产很低,原有耕地生产粮食不能满足需要,各地又再次出现毁林、毁草。陡坡开荒的现象,日益增多;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家治理,多家破坏,使水土流失有增物减。

 

这一阶段的水土保持政策上,1970年10月,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召开,成为水土保持再度振兴的契机,会议要求加快改变北方各省(区)农业生产面貌,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工作。紧接着在1970年12月~1971 年1月举行黄河流域8省(区)治黄工作座谈会,推动了梯田、坝地、小片水地的积极建设;同时各个生产队和人民公社都成立了基建队(常年专门建设基本农田和实施水土保持措施的组织)也抓紧林、草建设。1973年7月及1977年5月在延安举行了黄河中游地区水保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土为首、土水林综合治理,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方针,强调首先要解决群众吃饭问题,要搞好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与此同时,陕、晋、蒙三省(区)组织科技攻关并推广水坠筑坝、机修梯田及飞播林草,均取得突破性进展,水土保持工作者每年都深入到生产第一线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水土保持工作形成了第三次高潮,无定河输沙量1.55亿t。

 

3.5 “承包责任制”耕地先增后减阶段

 

1978~1997年,为耕地面积急剧增加期,改革开放后20年来 ,农村相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重新回到农民手里,饿怕了的这一地区农民更“珍惜”每一寸土地,在任何一点可以耕种的沟沟岔岔的土地上都种上了粮食,耕地面积达到历史最高,达到77.28万公顷。确实这里农民再不用为吃饱肚子犯愁了,而且在这块土地上首次出现了粮食供大于求,出现了粮食过剩和卖粮难的问题,可是这一地区的植被破坏也到了极限。如延川县1949年森林残存面积还占到整个农林牧用地的31%,到1998年下降到不足1%,99%的森林植被开垦种了粮食。使植被所具有巨大的拦蓄径流、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的功能大大降低了,从而使水资源赖以涵养、蓄积的空间不断减少。

 

这一阶段,土地制度的改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了克服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在1984年便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权15年不变,1993年又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期延长30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土地调整变动时有发生,因而导致了农民对土地经营的短期性行为和掠夺式经营,造成植被破坏到极限,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其主要问题是增加农民对土地的权属感和稳定感,推动农民对土地有计划长期投入。这一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由于过去旧的做法被抛弃,新的做法还心中无数,因此,处于停顿阶段。而且由于开矿、修路等开发建设项目破坏地貌、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现象日益增多,所以这一段,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家治理,多家破坏,有些地方甚至破坏大于治理,无定河年平均输沙量达到0.71亿t。

 

3.6“生态建设”耕地减少阶段

 

1998~2003年,为耕地面积急剧减少期。通过“以粮代赈”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退耕还林种草积极性,6年累计退耕13.3万公顷,年均递减2.22万公顷。使榆林市北部风沙区的林草覆盖率由建国前的1.8%逐步增加到目前的43%。现已建成万亩以上成片林灌区170多处,建成了总长1500多公里、总面积达12万公顷的4条大型防护林带,造林保存面积达到120.0万公顷。入黄泥沙比上世纪50年代减少了78%,年均沙尘天数由上世纪50~70年代的28天减少到目前的10天左右。已由“沙进人退”转变为“林进沙退”,大面积、区域性的荒漠化得到了历史性、根本性的逆转。榆林市南部丘陵沟壑区全面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共建成各类淤地坝近2万座,新增坝地2.7万公顷,基本实现“缓坡耕地梯田化、支毛沟道坝地化、陡坡地林草化”。已逐步达到了“土不下山,泥不出沟”。年入黄泥沙由建国初期的5.3亿t下降到1.57亿t,减少幅度达到了70.4%。

 

此阶段从政策上分析,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97年8月5日,江泽民总书记对姜春云同志“关于陕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调查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号召,从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秀美山川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总结探索,提出了尊重自然,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的新思路,由过去偏重人工治理,转变为人工治理与生态自然修复相结合;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拿出一定资金支持水土保持治理,如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管理的2亿元用于生态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对于退耕还林项目每年每公顷补贴2100元。使水土保持治理速度大大加快,水土保持工作形成第四次高潮。

 

此时期从技术方面,通过对水土条件较好的土地推广集约经营,推动以旱作农业为主的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扩大林草用地比重。并在措施上采用生态自我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等加剧了耕地数量的减少。

 

该阶段耕地面积的大量减少并没有出现反弹,主要由政策、利益、技术三方面共同驱动的结果。

 

3.7“城市化”耕地撂荒阶段

 

2003~2007年,随着国家经济近几年来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工业化、城镇化势头,农业经济在国家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农村民居、人口等方面渐呈“空心化”状态,或者说出现了相对意义上的衰落,这一现象在贫困的陕北地区已十分普遍。一方面是子女教育出现的上学迁移,另外,最具有社会意义的变化是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打工比种地风险小、利益高,许多农户举家外迁,长年客居外乡,结果是农村人口绝对数量迅速减少。像绥德一些乡镇有的村庄人口减少幅度达60%~85%,一些偏僻村庄已鲜有人语声了。而且留守人员多是老弱病残,造成大量耕地撂荒、弃耕。如榆林市则撂荒2.4万公顷以上。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对策,但耕地面积依然呈现急速下降,而县城以上的人口急剧增长,如绥德县城由2000年不足3万人到2006年已超过10万人。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国民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于种植业,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的波动性较大。因此,自然条件的不稳定性和国民经济的波动性,使该区形成了贫穷――低投入――低产――开垦荒地――水土流失――旱灾加剧――低产的局面;水土流失直接受耕地面积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是引起耕地变化的关键驱动因子。同时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必须要处理好以下4个关系:(1)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也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2)把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起来,在点上开展重点治理,在面上更多地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3)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追技术进步之潮头;(4)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必须把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带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通过对不同时期农耕地变化的研究,对科学认识黄土高原演化与黄河泥沙演变、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理目标和措施选择,保障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付明胜(1952-),男,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水土保持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榆林地区统计局.榆林地区统计资料

[2]榆林地区农业区划委员会. 榆林地区农业区划.

[3] 朱士光.人类活动与黄土高原环境演变[A].见:中国科学院黄土高原综合考察队.黄土高原地区自然环境及其演变[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1.108-109125-152.

[4]张胜利、李倬、赵文林等.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水沙变化原因及发展趋势[M].河南:黄河出版社1998.4-40.

 

稿件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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