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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分析

时间:2022-03-07 15:11:55 浏览量: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摘 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原有的一些税收筹划方法将要失灵。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税收筹划利益,将更多地在机构设置、费用扣除以及其他税种上多做文章,寻找新的筹划点。本文在分析了新税法实施前后的税收筹划方法之后,提出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新税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8)04—0023—02
      2007年3月16日我国政府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新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同时取消了原来“两法”并存的局面。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以后,企业非常关注新法对纳税主体、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费用扣除等方面的规定。目前,一些精明的企业已经根据新法的规定,筹划企业未来的税收安排。专家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税收筹划格局将发生很大的变化。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税收筹划利益,除了继续利用保留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外,将更多地在企业机构设置、费用扣除以及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税种上多做文章,寻找新的筹划点。
1 传统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失灵
      在企业所得税传统的筹划方法中,基本上是利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新法的实施取消了许多原来的税收优惠,致使传统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法失灵。目前企业用得最多的有以下几种方法。
1.1 利用企业身份优惠政策筹划
      由于过去生产性外资企业、福利企业等具有某种身份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不少企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谋取税收优惠。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上述优惠政策,很多过去简单地通过改变企业身份就能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灵。
1.2 利用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筹划
      以前很多企业利用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1免1减半”,以及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等优惠政策,不停地新办、关停、再新办企业的方法规避企业所得税。随着上述政策的取消,这种避税方法已没有政策依据。
1.3 利用地域性优惠政策筹划
      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享受减免税以及低税率的优惠。而按照新税法的规定,除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可以在5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外,上述优惠已经取消。由于这些地域性优惠政策的取消,原来仅靠在特定区域成立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贴上高新技术企业标签就能获取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失效。
1.4 利用其他优惠政策筹划
      企业可以利用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出口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了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出口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依存于这些优惠政策的筹划方法也同样失去了意义。
      可见,传统的税收筹划方法,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共同点都是想方设法获得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部分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新法取消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 ,改变了直接减免税的税收优惠方式。这一变化使原来大量盛行的税收筹划方法失去了基础,税收筹划将因此改变格局,企业和筹划专家不得不拓宽筹划视野,寻找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新方法。
2 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后的税收筹划方法
2.1 利用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在颁布和正式实施前有1年的过渡期,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法颁布前已经成立的,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的企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25%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有关人士透露,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前,一些地区出现了抢注企业的现象。比如在上海浦东新区,一个投资者就注册了6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人问这位投资者为什么要抢注这么多企业,他说以后靠卖这些企业名称就能大赚一笔。这些投资者赶在新法颁布前抢注企业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企业获得过渡期优惠政策。
2.2 利用成本费用的规定进行税收筹划
      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是决定企业税负的两个要素,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成为影响企业所得税额的主要因素。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在收入确定的前提下,税前可扣除成本费用的增加,必然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虽然使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减小了,但从总体上看,新法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如新法统一了计税工资扣除限制、广告费扣除限制等,为企业特别是内资企业通过筹划最大限度地增加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提供了空间,成本费用将成为今后税收筹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2.3 利用机构设置进行税收筹划
      按照以前内资企业所得税有关法规的规定,内资企业以是否独立核算来界定是否为独立纳税人,一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如果企业把设立在各地的子公司改变成分公司,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做的好处是:各分公司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实现均摊,避免出现各分公司税负严重不均的现象。因为有的公司长期亏损,有的公司盈利缴纳了大量的企业所得税,整个企业集团税负居高不下,通过汇总纳税,使企业当期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大大增加,真正达到亏损不纳税、少盈利就少纳税的目的。
3 企业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3.1 税收筹划必须遵循守法原则和自我保护原则
      守法包括合法与不违法两层含义。即税收筹划一定不能违反法律,换言之,违反税法的行为根本不属于税收筹划范畴,因此,以避税为名行偷(逃)税之实的“筹划”根本不是税收筹划,当然也不是避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该以国家现行税法及相关法规为法律依据,要在熟知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中的税负弹性等进行税收筹划,从中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自我保护原则实质上是守法原则的延伸,只有遵循守法原则,才能实现自我保护。对纳税人来说,税收筹划要首先保证不能违反税法,然后才是如何避免高税负,进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3.2 税收筹划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是人类社会的首要理性原则,税收筹划要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要保证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筹划成本,即体现经济效益。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当“税负最低”与“企业价值最大”有悖时,前者应该服从后者。
3.3 税收筹划要遵循时效性原则
      税收筹划是在一定法律环境下,在既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下进行的,有着明显的针对性、特定性。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等各方面情况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必须把握时机,灵活应对,以适应税收的政策导向,不断调整或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持久地获得税收筹划带来的收益。时效性原则也体现在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上,再者,程序性税法与实体性税法如有变动,应遵循“程序从新、实体从旧”的原则,这也是时效性问题。
3.4 税收筹划要遵循整体性原则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时,还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
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筹划、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等。
3.5 税收筹划要遵循风险收益均衡原则
      税收筹划有收益,同时也有风险。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某一事项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偏差。在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经济波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与企业经营风险,既有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企业必须遵循风险与收益适当均衡的原则,采取措施,分散风险,化解风险,选优弃劣,趋利避害。
      总之,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极广,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门领域,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税收筹划是“阳光下的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力,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
[参考文献]
[1] 盖地.税务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2] 翟志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4,(2).
[3] 李剑文,龚建华.税收筹划应考虑成本[N].中国税务报,20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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