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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情求策 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时间:2022-03-31 15:24:05 浏览量:

    兴化是一个农业经济大市、农产品资源大市。近年来,该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化发展、特色化推进、工业化带动”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呈现规模化水平持续提高、特色化产业持续发展、区域化布局持续优化、产业化层次持续提升、组织化程度持续加强的良好发展态势。经济是基础,金融讲服务,蓬勃兴起的新型农村经济为区域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课题。
 
    一、兴化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截至2009年7月末,兴化市实现农业增加值25.87亿元,同比增长4.9%,实现农业总产值40.46亿元,同比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4294元,同比增加430元,增长12.3%。2008年,该市再次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标兵”,荣获“中国河蟹养殖第一县(市)”称号,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9年名列江苏省各县(市)之首,高效规模农业连续三年受到省表彰奖励,林业绿化连续两年名列全省前茅,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和优质红皮小麦加工业示范基地被授予“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称号,省级农副产品加工区被批准为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兴化大米、兴化香葱、兴化面粉、兴化大青虾、兴化大闸蟹等五大集体商标2009年3月底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授牌认证。
 
    (一)高效规模农业发展迅猛
 
    1、特色农业上规模。围绕香葱、加工蔬菜、湿地蔬菜、河蟹、青虾、小龙虾、南美白对虾、水禽、食草畜禽等特色高效项目,不断扩大生产规模。2009年兴化市高效种植业面积57.25万亩,比上年新增6万亩。2009年高效渔业面积29万亩,比上年新增3万亩。2009年规模生猪、家禽养殖比重分别达61.5%、79.1%。
 
    2、设施农业稳发展。兴化市已形成西瓜、草莓、番茄、葡萄、时令蔬菜、特种水产等六大设施农业项目,2009年兴化市设施农业面积9.5万亩,比上年新增4.5万亩,其中设施栽培面积3.46万亩,比上年新增1.5万亩。2009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1.5万亩。2009年设施养殖面积6.04万亩,比上年新增3万亩。
 
    3、园区农业现端倪。按照发展高效农业“3246”发展规划和“一区四园”的农业园区建设要求,重点培育和打造兴泰线农业科技示范区、戴南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和省级农副产品加工区,以及兴化生态农业示范园、兴化高效农业产业园、兴化生态养殖园,目前“一区四园”农业园区规模已达3万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喜人
 
    1、做优产业链条。通过拉长加粗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水平,增强带动能力。目前兴化市已初步形成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即生态河蟹产业、干燥蔬菜产业、优质稻谷产业、红皮小麦产业、啤酒大麦产业、设施园艺产业、水产品加工产业、优质生猪产业、优质禽蛋产业、饲料加工产业。其中生态河蟹、干燥蔬莱、优质稻谷等三大产业年产销突破10亿元。
 
    2、做大龙头企业。着力培植大而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农业特色产业的“火车头”,目前兴化市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8家,泰州市级龙头企业12家,2009年泰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90.44亿元、利税4.6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24%。1-7月份,国家级龙头企业——江苏九寿堂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120万元、利税784万元,利润增长3%;全国农副产品加工创业基地、水产品、优质红皮小麦加工示范基地实现产值分别达5.64亿元、1.87亿元、3.87亿元;18家泰州市级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97亿元、利税1.67亿元、创汇4598万美元、技改投入800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9.1%、3.3%、15.6%、18%。
 
    3、做强农业品牌。近年来,兴化市不断加大农业品牌培植力度,兴化香葱、兴化红皮小麦被国家质监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兴化大米、兴化香葱、兴化面粉、兴化大青虾、兴化大闸蟹等被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为集体商标,该市已打造国家级品牌5个、省级品牌8个、绿色食品53个、有机食品14个。
 
    (三)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载体方式不断创新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加强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一方面保证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资源供应,另一方面也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目前兴化市已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234家,带动本地农户3万多户。
 
    2、积极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保底租金、租金+分红、按股分红等形式实施分配,调动了农民土地入股积极性,推动了高效农业规模化。目前兴化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6家,流转土地22万亩。
 
    3、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农业品牌的培植;从2007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效规模农业的奖励;从2008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农业园区的扶持。
 
    4、全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紧扣山东、浙江、苏南等重点地区,突出招引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对兴化市农业经济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2009年7月末兴化市农业招商规模以上顶目投资总额累计达4.6亿元,同比新增1.6亿元。
 
    5、大力推进农业企业项目建设。近年来,兴化市重点实施了投资2亿元五得利面粉、500万美元顶康食品、6000万元楚龙面粉、3000万元华丰方便面、3000万元兴野FD脱水蔬菜、3000万元高康FD脱水蔬菜等8个3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形成新型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区域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不断取得新突破,金融服务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持速提升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更是新型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要素和可持续动力源。
 
    策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近两年来,一方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创新思维,敢于尝试,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取得新的突破,进而助推兴化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快速转变。
 
    (一)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项目支持力度
 
    支持重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效益良好的农业项目,有目的的让信贷资金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倾斜,通过资金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推农业产业化进程。截至7月末,农业贷款余额36.30亿元,比年初增加8.54亿元,占全市全部新增贷款的24.56%。
 
    (二)求解脱水蔬菜加工企业融资担保难题
 
    脱水蔬菜行业是兴化市两大支柱产业之一。全市已有129家脱水蔬菜企业,带动了3万多农户、配套种植22万亩蔬菜,年消化各类蔬菜130多万吨,加工产品6万多吨,实现销售收入近20亿元,利税2.8亿元,产品外销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创汇9500多万美元,为1.8万名职工发放工资1.5亿元,兴化香葱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在企业发展进程中,企业遇到资金瓶颈。为此,人民银行主要负责人因情求策,迅速组织商业银行分管信贷的行长和客户经理深入调研,研究破解难题。一是指导引导农村合作银行简化办贷程序,要求基层行客户经理不误农时,不失商机主动上门调查,实行限时服务;鼓励农合行的审贷委员深入乡镇,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办贷活动,用最快的速度办理信贷业务,2009年上半年现场办贷授信就达3亿元。二是尝试解决企业担保难的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穿针引线,建议市财政出资200万元资金参股燎原担保公司,专门为脱水蔬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至2009年7月末累计担保金额超过5亿元,兴化市绿禾脱水蔬菜有限公司因加工业务骤增,急需新建冷库,可资金压在原料上,一时周转不灵,燎原担保公司向该企业提供100万元贷款担保,很快建起了冷库,使企业如期完成了订单任务,2008年实现产值超亿元。目前,该市已有小额担保公司43家,其中注册资金在亿元以上的有2家。
 
    (三)助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
 
    因时求进,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调研,积极谋划,筹划在全省首批成立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戴南镇永泰诚小额贷款公司,在泰州市首家成立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西鲍乡平安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有效地缓解了“三农”资金需求矛盾,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09年7月末,永泰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484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18笔,金额8955万元。其中支持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经营户金额3093.79万元,占88.8%。至2009年7月末,平安资金互助合作社吸纳社员互助资金1004.2万元,发放贷款934.35万元,主要支持当地农村种养殖户和个体经营户。
 
    (四)坚持引机构落户和引资金流入并举
 
    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兴化市政府与江苏银行泰州分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江苏银行泰州分行在2009——2010年期间将提供总额为5亿元的信贷支持,8月份将在兴化设立支行。南京银行兴化项目组也进住兴化,并正加快筹组建支行。与此同时,人民银行联合或配合有关方面,牵线搭桥,促成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域外9家金融部门累计向兴化投入资金12亿元。
 
    (五)创新实施支付结算“快通工程”
 
    该行通过调查发现,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只靠发放贷款势必形成孤掌难鸣的状态,唯有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手段寓于信贷服务之中,才能帮助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为此该行在农村乡镇实施支付结算“快通工程”,做到“六个全覆盖”。一是实现同城票据交换网络的全覆盖。将所有农村乡镇的银行网点接入同城清算系统或纳入票据交换范围,增强乡镇金融机构的结算功能。二是实现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全覆盖,方便快捷地办理支付业务。三是实现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全覆盖,提高基层机构跨区域支票的处理效率。四是实现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以及邮储银行行内清算系统的全覆盖。五是实现ATM机在农村乡镇的全覆盖,确保每一个乡镇至少布放1台ATM机。六是实现国库直接支付发放涉农补贴资金的全覆盖,为农户开立“一卡通”、“一折通”账户,加快农补资金的到账速度。
 
    (六)全面推广结算业务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使现代农民及时使用现代化的支付结算工具,该行在兴化市农村乡镇全面推广依托小额支付系统银行本票、支票及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商业汇票业务、手机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扩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规模,让农民享受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成果,让农民体验到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七)推动出台农业保险新措施
 
    为加快兴化市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市政府提出建立农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议,并为市政府草拟了《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建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由市财政与组建部门单位按1:4的比例投资,乡镇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目前农业信用担保机构组建正处于试点阶段,在2010年底前实现农村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全面覆盖。
 
    在兴化市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金融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党中央和国务院、人民银行上级行的要求差距甚远,还远未能完全满足兴化市农业、农村、农民的现实金融服务需求。换言之,在兴化市农业结构调整,龙头产业升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等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进程中,金融创新的空间依然十分广阔,用脑、用力必然大有作为。
 
    三、促进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是对金融部门提出了新任务。
 
    (一)金融知识的普及,金融政策的宣传刻不容缓
 
    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金融知识,将普惠金融送到农村。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深入到农村乡镇,大力宣传金融知识,普及金融知识,分不同地区突出宣传服务“三农”的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开拓金融创新品种提供了现场调研的机会。组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送网点下乡,方便“三农”;送贷款下乡,满足“三农”;送金融知识下乡,提升“三农”;送保险下乡,保障“三农”,通过金融下乡活动,把金融知识、金融服务送到农民手上,把支农、惠农政策送到农民心上。
 
    (二)加强对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规律的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信贷支持的着力点,在持续增强新型农村经济内在的发展张力上下功夫
 
    金融部门要紧紧围绕优势产业,大力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产品升级,努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而带动农村繁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力度,促进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对于龙头企业要区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金融支持模式,满足其合理的资金需求。大力支持农产品外贸企业扩大对外出口,积极为企业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业务、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方面的服务。要按照“支持一批、合作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对于组织程度高、生产经营规范、利益联结紧密的合作社,要积极给予资金支持,促进其发展壮大;对于一般性的合作社,可通过向社员发放农户贷款的方式,间接支持;对于初创期的合作社,要积极培育,引导其逐步规范。
 
    (三)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帮扶农业产业化发展
 
    农业发展银行要在合理满足粮棉油收购资金需求的同时,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争取把已经形成支柱产业或特色产业的农产品纳入信贷支持范围;农业银行要在改革发展中不断完善职能定位,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整合信贷资源,因地制宜,将涉农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和服务对象。积极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模式,完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农村合作银行要拓宽业务领域,积极推进涉农中小企业信贷促进工程,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成功经验延伸和嫁接到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领域,同时,建立完善贷款风险定价机制,科学确定风险溢价,实现风险与收益匹配。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突破传统的经营框框,打破空间上的限制,拓宽服务领域,主动涉足农村市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客户,对涉农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对涉农企业的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信贷业务要减少审批环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更应发挥自身优势,以灵活、便捷、高效的方式,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创新理念,创优机制,创造方式,持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第一,优化信贷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各金融机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加强信贷风险防范与注重经营效益并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下放信贷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审贷效率,按照市场化的风险定价机制,合理确定涉农贷款利率。
 
    第二,创新贷款方式,满足涉农企业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涉农企业的特点,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对资信状况良好、确有还款能力、与银行有长期稳定关系的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对可提供足值、有效最高额抵押的企业,可以采取循环贷款的办法,实行“随借随贷、随收随还、循环使用”;积极探索开办股权、应收账款、品牌、专利权、人寿保单为质押品的质押贷款方式,扩大担保物范围;要推出一系列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理财、咨询等综合服务产品。
 
    第三,加快农业担保体系建设,提高贷款投放效率。要按照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策扶持与多元化投资相结合、服务“三农”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府出资并吸引部分社会资金设立农业担保机构,缓解因信息不对称和缺乏对风险的把握,金融机构不愿扩大农业信贷投入的矛盾。
 
    第四,构建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提高涉农贷款安全性。加快建立以“政府组织、财政补贴、商业运作”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体系,在现有基本种养业保险项目的基础上,扩大承包范围。积极推进银行信贷与保险机构的合作,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
 
    (五)坚持不懈地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新型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农户、涉农企业的电子信用档案,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积分制度。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主体作用。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在农业项目建设、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沟通,促进信息相互对称;要积极开展农业项目融资推介活动,将有效益、有市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为投融资双方的合作与发展创造机会。要继续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信用村、信用户”活动,对守信企业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倾斜,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要加强金融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金融债权,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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