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蜕变之艰

时间:2022-04-06 15:08:16 浏览量:

    摘要:小额贷款公司近年来在我国如火如荼地发展开来,其对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农村金融问题提供了很大帮助,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更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文章首先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寻求蜕变的原因,揭示了其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进一步提供了两条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蜕变之路,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困境;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政策建议
 
    一、引言
 
    2008年5月4日,由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使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的民间金融见到了曙光,小额贷款公司拥有了真正的合法地位。当然在此之前,国家就选择了拥有悠久票号经营经验的山西为试点,设立了平遥的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公司,如今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发展蒸蒸日上,而全国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从2005年试点开始,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为民间资金提供合法身份以及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恰逢其时的出现,不能不说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村建设的一场及时雨。
 
    在规模和声誉上全国都是遥遥领先的晋源泰,一直都在思考未来的出路问题,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其持续发展方面确实存在诸多困扰。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特殊困难
 
    (一)资金来源的持续性问题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事实上,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操作中,真正及时到位的资金大部分是来自于银行的贷款,公司靠从银行“批发”贷款,再以高于基准利率的0.9倍-4倍的利率贷放出去,利差是公司的唯一盈利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只贷不存”模式,不能拆借,不能委托,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在运作。由于贷款不能短期内收回,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发展后劲明显不足,有时还需要过多的留存股东权益以备发展,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股东进一步投资的积极性。等到贷款收回才再次发放出去,大大降低了资金的流动性,加大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也限制了优秀公司的发展。
 
    (二)市场份额的夺取
 
    在我国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前,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虽然在支持农村发展方面存在着许多诟病,但其强大的资金规模优势、网络优势、信誉优势,在农民心中都已经根深蒂固。和这些大银行的多分支机构相比较,只能有一个营业网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基础设施及硬件系统建立不完善,市场覆盖面大大降低,业务范围相对较窄。很多农民和中小企业对这种机构认识度不够、信任度较低,也影响了业务的展开。另外,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存在于民间的隐性金融形式,姑且不论高利贷,庞大的民间借贷、地下钱庄、典当机构,目前在我国风生水起,大多是以完全信用的方式存在,手续便利。而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一项业务时还需要进行资信的核对,有一定的抵押担保要求,虽然目前很多客户都是熟识的人和公司,要求相对很低,但是还有庞大的资金需要得不到满足,这些都迫使小企业转而再向民间的地下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而且小额贷款公司投向的微小企业及农民,获利较低,很难成为民间资金积聚的平台。资金的来源不足、资金的去向风险大都制约着市场份额的扩张。
 
    (三)国家扶持政策缺乏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虽然挂牌经营金融服务,但没有取得合法的金融许可证,作为一般企业又受到国家多方面的管制。尤其是在税收政策方面,受“金融保险业”和“一般性企业”税务制度的双重管制。
 
    一方面,因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且按规定金融机构营业税减半(2.5%),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要全额上税,综合税率超过5%;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公司的股东还必须缴纳20%税率的个人所得税。加上各种各样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公司每年税务负担相当之重。但是国家相关的支持政策都没有明确的下达,所以越来越多的小额贷款公司变相成为了高利贷的一种合法形式,高额的利率回报是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唯一动力,在支持三农的目标实现上微不足道。再加上前面所述的后续资金不足问题,公司未来前途堪忧。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蜕变之痛——村镇银行
 
    正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所具有的特殊发展困难,很多小贷公司设立之初就目标明确,希望通过这一跳板,有朝一日成为一家正规银行。目前国家提出的最明确的发展出路是改制为村镇银行。
 
    这项举措可以使小额贷款公司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拥有更加全面和完善的金融服务,扩展盈利的渠道,但同时带来的最大困扰就是容易改变民营控股地位,失去原有业务发展优势。
 
    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最大的不同在于发起人的差异。小额贷款公司本着“谁掏钱谁投资”的原则,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主要以自然人和企业法人为主。由于这种民营的性质,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小而快,快而精”,操作灵活迅速,业务办理方便。而村镇银行的设立要求发起人应至少有1家银行机构,且持股在20%以上,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关联方持股不得超过10%。而实际上,目前村镇银行的银行股东持股几乎都超过50%或完全由银行控股。这种转变下,一方面,能够改变过去“只贷不存”的单一模式,解决资金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其最大痛处是大银行控股,改变了过去民营控制的局面。这很可能使改制后的小额贷款公司陷入目前银行的经营体制之中,放弃已有的灵活多变的运作机制,从而丧失了其迅速满足资金需要的优良传统。而且村镇银行必须严格执行我国银行的利率浮动管制,丧失过去巨大利差的利润来源,要想赢利就需要扩大贷款的规模,保障贷款的安全性和盈利,所以很可能改变过去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的初衷,最终只会选择那些大企业,不能为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帮助。
 
    四、苦等民营银行到来
 
    许多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最终目标就是成为民营银行,以维护原有民营控股的地位,并成为金融界的“正规军”。民营银行的核心在于民间资本,是由若干战略出资人及众多中小股东组成的混合股份私有制,国家可以作为民营银行的一个战略出资人,但不控股。另外,民营银行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拥有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国家不可控股,也就是产权的私有化,成为民营银行和现在村镇银行的最大不同点。
 
    相较于国有银行,民营银行的最大优势是不受政府的干预,机制灵活。但这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外部良好的经济环境、健全的监管机制以及完善的信用体系。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实施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民营银行除了存在小额贷款公司已有的竞争压力大、市场份额低、业务扩展困难这些问题外,其发展还蕴含巨大的经营风险。我国没有银行业保险制度,民营银行所支持的“三农发展”或中小企业,都是风险积聚部门,在吸收大量存款之后,信用风险成为民营银行关注的重点,一旦发生损失,没有国家信用的支持,也没有相应机制协助,对储户来说是巨大的损失。而且,民营控股的银行很可能发生贷款的偏重性,控股企业很可能把银行作为其敛取资金的良好渠道,同时放宽对自己关联企业风险控制,央行和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过多贷款给关联企业。贷款的过度集中,风险也过度积聚。
 
    因此,在大量学者研究了民营银行的可行性、我国已经推行民营银行试点之后,其发展步伐仍然十分缓慢。小额贷款公司在没有破除自身运作机制、风险防范不足的基础上,没有专业技能人才的支持,企图一跃成为民营银行更是难上加难。
 
    五、政策建议
 
    要完成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蜕变,使它们真正走上理想的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之路,我国必须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一)设立专门监管部门,部分允许吸收存款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之初,是响应国家的政策号召,有地方政府的幕后支持,其业绩的好差往往关系着地方的政绩,很可能出现政府为其兜底的局面。所以,设立专门机构每年对其业务发展进行审计,引入公证的第三方分开审查,并提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把三方的数据同时公开提交给监管部门,并在网站公布,使储户和贷款者能够掌握更多信息,加强业务开展的透明度。在此基础上,选择业绩最好的企业允许其部分开展存款业务,起初设定一个额度限制,以后再根据经营和信誉的发展提高额度,并在此基础上逐渐改制为村镇银行或民营银行。
 
    (二)贯彻落实经营自主权
 
    小额贷款公司要完善自身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才能提出适合自身需要的业务发展规划。在向村镇银行过渡时,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保证村镇银行过去民营管理者的独立地位,维护原有业务发展的传统优势,减少控股银行对经营的直接干预。同时对于民营银行更要维护其独立法人的地位,防范关联贷款风险,避免沦为集团企业圈钱的机构。
 
    (三)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
 
    我国银行业市场化较低,信用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虽然建立了征信体系,但是发展还不完善。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要利用信用评级机构对其自身的信用进行评定,为以后其改制为银行提供依据,加强存款者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其所贷的客户大多都是很难从大型银行取得贷款的,其在我国的信用体系中的信息较少,从而加大了公司对客户信用评定的难度。所以我国必须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户和地方征信系统建立,以国家法律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的制度建设。这样在未来发展为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时才能更好地解决信用风险问题,也利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大力出台扶持政策
 
    国家首先要破除小额贷款公司尴尬身份,制定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核销小额贷款坏账损失及对有发展潜力和国家支持领域的企业进行利息补贴,完成小额信贷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时允许其按照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或介于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利率之间的利率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六、结束语
 
    无论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满足政府要求的情况下升级成为村镇银行,还是最终能如愿成为民营银行,在我国现有的政策环境及经济发展形势方面都有自身的困难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除了加强自身的竞争优势,差别化商业银行的特色,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力量,还需要政府的在宏观政策方面予以支持,为发展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提供良好的优惠措施。同时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建立,降低市场的信用风险,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未来的蜕变。
 
    参考文献:
 
    1、张琳.小额贷款公司:生死未卜[J].产权导刊,2008(10).
    2、甘贝贝.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份额[J].百姓,2008(10).
    3、王峰娟,杨立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9(10).
    4、钱水土,夏良圣,蔡晶晶.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和出路—浙江案例研究[J].上海金融,2009(9).
    5、郑志辉.小额贷款公司能否迈向村镇银行[J].浙江经济,2009(8).
    6、杨充.民营银行的风险及其控制[J].经济与金融,2003(10).
    7、茅于轼.小额贷款机构的所有权[J].新农村,2008(2).
    8、刘国防,齐丽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9(12).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推荐访问:蜕变 小额贷款 未来 公司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