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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2-04-06 15:27:21 浏览量: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的一场重大改革,是政府行政方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进行的一场变革,对于促进政府行政观念更新转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制度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步步深入,我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通过近二年的实践和努力,行政服务中心所凸现的成效引人瞩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日益明显。如何进一步规范中心的建设,完善“一站式、一条龙”的审批体系,充分发挥功能,促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全新课题。本人据此进行了一些调研,并结合实际工作体会在此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一、行政服务中心所取得的成效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事物,其成立的目的是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宗旨是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功效是公开办事规程,方便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中心成立以来,坚持不懈地朝这个方向努力,边探索、边研究、边实践、边创新,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通欢迎和支持。其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创新了工作模式,促进了改革深化
    行政服务中心未成立之前,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只是在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内部进行,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改良”,各项工作“隐藏”在各部门的工作中,其深度和广度难以明鉴。这种“不公开”的自身改革一时很难触及问题的根本,对原有的审批运转方式和操作程序冲击不大,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在某些部门依然存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即从形式到内容对各部门传统的审批理念和审批模式带来了革命。政府在逐项清理、削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要求具有行政审批事权的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所有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中心办理,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规程,倡导优质服务,体现了政府改革的决心和力度,这就加深了人们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客观上也形成了外部强有力的推动和监督作用。工作模式的创新,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二)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行政服务中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摸索出种种行之有效的运转机制和方法,如一审一核制、资料首交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预约办件制、一次性告知制、跟踪服务制等等,这些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简化了部门的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其次,中心集中了部门的审批事项,让群众“进一个门,办好多事”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成为一种可能,体现了“一站式”的服务效率。这种集中了多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打破阵规,形成合力,服务经济,提高效率的做法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三)促进了政务公开,保证了依法行政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府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各部门在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审批事项、程序、收费数额和依据、承诺时限等都在告知单上一览无余,所有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硬件到位的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大型显示屏,事项的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布于众,实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之中心配套的先进管理方式,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改革了服务理念,转变了机关作风
    具有审批事权的行政部门在中心设立窗口,对外优质服务,变过去“你求我办事”为“我为你服务”。大厅式的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方式。柜台式的敞开服务形式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在心理上与工作人员平等相处,而行使审批职能的窗口公务员的服务也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极为严格,一系列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创新了行政管理和服务“星级化”标准,挂牌上岗、指纹手印上下班、微笑服务等已在中心成为自觉行动。中心的创新带动了部门机关作风的转变,窗口诚信高效的运转迫使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理念随着中心建设的完善和发展也越来越巩固。群众赞誉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阳光超市”。
    (五)倡导廉洁从政,有效遏制腐败
    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使行政审批从内部走到前台,各项工作更为规范透明。中心的职能是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特别是监督方面,可以整合纪检监察及法制等其他部门共同进行,使工作更具实效。集中审批、统一办理的运转方式,可以有效杜绝暗箱操作,规范审批程序,“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的服务受到群众的拥护;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在中心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期从网上了解道,在“苏浙皖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九次联席会议”上与会人员一认为:已经走过9个年头的地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正进入关键时期,甚至正面临新的十字路口,社会各界对此各有议论和评价——赞扬声余音绕梁,质疑声不绝于耳。赞扬者说,行政审批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服务型政府这一战略目标带来了革命性推动,它已经成为“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质疑者的说法也同样直接和大胆:取消、关闭行政审批改革的操作平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认为它的存在又为行政审批设置了一道门槛。而处在改革实践第一线的试点者们的看法和建议似乎更为现实和急迫:取消或关闭服务中心的说法和做法过于简单粗暴,这是在回避前进中的问题,“行政审批改革不能走回头路”;但是,他们也承认,现在确实面临诸多自身、甚至地方政府都无法解决的现实难题,如涉及行政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等。
    我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近二年,完成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第一阶段工作――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和人员的入驻,但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阻碍中心发展的因素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清晰地认识。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中心定位不明确,职能难以发挥最佳效应
    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势推进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行政服务中心设定的法律依据不足,其职能和要求有很大的落差。它是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尝试,虽然实践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新型载体,但其运行体制上仍表现出先天不足。就其基本职能来说,它表现在五个方面:协调、管理、监督、服务、指导,但因为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出台,是针对有审批事权的行政职能部门而定,中心的运作却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而且中心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无权决定窗口的审批业务,中心的性质、所处的地位及职能,与所担当的重任不相匹配,工作效能很难达到理想的结果。比如说“指导”,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但指导谁?指导什么?如何指导?这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中心管理人员只有几个,在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有300项左右,涉及到国家几百甚至上千条法律,从这个角度来说,既不熟悉业务又无实际操作经验,中心要指导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只能是纸上谈兵,而且也没有哪个行政执法部门愿意接受中心在业务上的指导。如果说中心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对部门进行政策及审批运作方式等方面的指导,各部门条线上从中央到地方在这方面都各自有明确的要求,而中心必须寻找地方政府要求与部门条线要求的共同点和吻合点来进行指导,这种指导的效果是微乎其微的。再比如“监督”,对谁监督?监督什么?监督的结果谁来执行?如何执行?这是必须明确的概念。如果说监督的内容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能,那是纪委和政府监察部门的职能,中心的监督监察实际只能停留在窗口服务态度好坏这一最浅的层面上。再谈“协调”,如果说“指导、监察”之类的职能中心难于发挥,那么行政服务中心最突出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协调”了。第一是协调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这一点我们已基本做到。第二是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心无权解决这类问题,处理解决的权力仍在窗口所在部门。由于中心这一机构的设置带有先天不足,协调监督众多部门显得力不从心,“位轻任重”是行政服务中心最明显的问题。
    (二)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政府执行力难以发挥作用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业务涉及政府各个部门,也可以说是反映各个政府部门工作的一个窗口,如上级重视反腐倡廉的时候,纪检部门就来抓一下;当上级强调提高政务水平,加强各部门协调的时候,政府办公室就来指导一下;当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时候,政府的法律部门又来检查一下。说得难听点,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是随着领导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如地方的投资环境恶化了,引起了上级领导的关注甚至不满,于是中心的工作就被重视了;或者,当需要体现政府在提高政务效率、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业绩的时候,中心便被当作花瓶拿出来秀一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出台有关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审批工作的文件已有30多件,这些文件对服务中心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离根本性转变还有一定的距离。问题出在哪?我认为归结点在政府执行力上,区委、政府对工作安排的多、布置的多,但是督察落实的少、责任追究的少,文件上有规定、有要求,各部门等待观望区委、区政府的态度,若态度坚决,就行动迅速;若态度犹豫,就等、看、靠、拖。政府执行力落实差,归根到底还是领导重视不够。
    (三)部门授权不到位,窗口人员能力难发挥
    尽管行政服务中心建立起来了,但是,有些部门领导的思想观念并没有随之而真正转化,还是用过去分散、封闭、串联审批时期的思想认识、管理方式,来认识和管理今天的行政许可。对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意义,并没有真正理解。派人进驻中心并非自觉自愿,而是大势所趋、迫不得已。认为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只是临时负责“接件”,大事还要回局里来研究,关键的事情还要由领导“拍板”,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问题还不能真正解决。也就是说,中心的建立仅仅实现了审批场所的物理集中,而不是实质意义的审批集中,进驻中心的各部门与后方单位仍是一种“前店后场”。有的部门在进中心项目上有虚报和瞒报的现象,应该进入的审批项目没进来;在授权上有授权不放权、放权不到位的现象;在行动上采取应付态度,进人不进事或进事不授权,把窗口当作收发室的现象;在业务衔接上有两头受理,里一半、外一半,搞体外循环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窗口工作人员对此有想法,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了近二年了,区委、政府对各部门要求的多、发的文件也不少,就是“羊皮是羊皮,旧靴是旧靴”,各部门仍然我行我素,不能完成权力移交。人只有在压力时才有动力,久而久之,窗口人员在心理上形成了一种惰性心理,“我就是单位在窗口的摆设,每天做好四次指纹考勤,有群众来办事就作好解释,尽量让他们到局机关去办业务。”可想而知,在这种心理影响下工作,必然带来的是情绪化怠工。从另外一个角度讲,窗口人员没有被授权在窗口办理业务,他能所做到也只有解释,充其量被不理解的群众多骂几次,但群众就要多跑路,同时,降低了行政服务中心在群众中的形象,还造成群众认为设置行政服务中心是多此一举。
    (四)部门内部协调不够,职能整合不能到位
    有的部门把涉及到多个审批项目分散到多个单位办理,多年来,各单位靠着仅有的一点权力维持着生存;有的审批项目掌握在个别科长及具体办事人员手中,项目的审批成了他们敛财的工具。有的部门把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捆绑一起,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行政服务中心多次要求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每次都以各种理由难以执行,予以推脱。这样一来,权力的移交及变动危及到部分人的利益,阻力就出现了。尽管上级机关三令五声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但有些领导碍于情面,不想得罪人,仍然把审批项目维持在个别单位或个别人手中办理,那么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事项就成了一纸空文。
    (五)人员配备不到位,影响工作效率
    少数部门对窗口人员配备不够重视,将一些素质不高。业务不精的人员调配到中心窗口;有的人员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轮流上岗;一些窗口人员身兼数职、不够固定专一,既要办局里事以要搞好窗口工作,往往出现单位与窗口两头跑现象,导致窗口经常空岗。
    三、几点建议
    实践证明,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产物,它的产生、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行政服务中心将肩负重任,在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而,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是区委、区政府政府的重任,也是人民群众的心愿。如何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迈上新的台阶,本人认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入第二阶段的任务就是要解决当前阻碍中心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当前当务之急就是各部门向中心窗口实际权力的移交,着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以开展政府执行力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自开展执行力大讨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以来,全区上下积极投入到执行力大讨论及机关效能建设上来,区委、区政府应积极把握主动,顺势利导,把该项活动的落实归结到各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任务的落实上来,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有关要求。
    1、组建专班,开展督察。以机关效能办为基础组建督察专班,成员要有纪检、监察、财政及政府法制等部门业务人员参加。人员要求必须精通业务。
    2、划定范围,明确重点。此次检查重点是各部门对行政许可的程序、条件设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一是以行政服务中心公示的标准为基准,查各部门已存档的行政许可资料是否齐备,如有缺项,要查清原因,是谁负责审批,有没有违反审批程序,如果没有违反审批程序,但又不能提出缺项的理由,行政服务中心人员当即可以要求从审批项目中取消此项申报材料;如果违反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则要实施责任追究。二是检查行政许可资料的审核是否有窗口人员签字把关、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无窗口人员签字、行政审批专用章视为不在中心受理。三是检查是否有应该在中心收费而在中心以外的收费项目。
    3、职能整合,权力移交。通过此次检查,要把以前分散的审批权收拢,移交到中心窗口,对业务不熟人员要进行撤换,保证业务骨干充实到窗口。要实行分管局长每星期必须在中心待两天,首席代表必须是局机关中层干部且懂窗口办理业务。重新对审批项目进行审定,把业务全部纳入中心办理。
    (二)完善配套措施,促进行政服务中心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
    加强和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要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以及内外环境的优化,才能促进其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归结起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改变审批工作格局。在区直部门中长期以来,干部缺乏合理有效的流动,有的在本职岗位上工作长达二十多年,逐渐形成了对当前岗位的依赖性,不愿从事新岗位,同时也滋生了腐败土壤,特别是个别单位负责审批工作的科室,人员长期得不到更换,加之科长把持业务,不让其它人员接触核心技术,造成部门业务非他莫属的态势。局长、分管局长不可能管具体事物,甚至有时局长安排的审批项目,科长以各种理由给挡回去,这种现象可称之谓“科长管理下的局长”,是典型的本末倒置,影响了当前审批工作,也是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去年,区委、区政府对区直部门领导班子进行调配,各单位呈现了一定活力,如若能进一步推动中层干部轮岗,特别是负责审批工作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实行岗位流动。一方面能促进审批工作更好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真正的审批工作移交。一方面能改变当前各部门内部活力,增强机关效能建设。同时也是对长期从事审批工作人员的一种保护。
    2、及时加强部门沟通,解决操作技术问题。各部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以来,随着地点的变化,有些审批项目中的现场踏踸等工作存在一些困难,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待部门与中心共同探索解决,部门不能老以系统的要求来抵制,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坚持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关键是要从群众利益出发,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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