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6篇

时间:2023-04-30 17:56:01 浏览量:

篇一: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制宣传教育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等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创新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是建设“平安中国”的现实需要。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和机制,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必须制定符合基层和民众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划,深化政法机关办案释法说理工作机制,建立专业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标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问题;对策

  建设”平安中国”是党中央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不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考量,建设“平安中国”都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平安中国”的基础。多年依法治国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培养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都有着极大的作用。但是,考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我们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和机制,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而有进一步的改进和创新,存在着诸多值得反思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用战略的眼光、理性的态度重新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符合时代的要求,在“平安中国”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平安中国”的现实需要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肯定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既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也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科学论断。国家能否实现依法而治,不但与完善的法律制度、健全的司法机构有关,而且与国民形成的法律文化、法治观念有着很大的关系。“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①中国传统社会人与人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它追求的是“无讼”,这与现代法治国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靠“契约”来维持、更讲求权利与义务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仅有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使民众的思维和观念从传统的“泥沼”中走出来,形成蕴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代法治意识。要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我们必须依靠法制宣传,对民众进行持久而细致入微的教育。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主体、交易形式、经济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特征,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些纠纷如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就会拖慢、阻碍经济转型跨越的步伐。例如市场上不时出现的假冒知名品牌、侵犯技术专利的“山寨”产品,不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更为严重的是,它使品牌和技术专利所有者的市场收益受损,极大地挫伤了其研发新产品、进行产业升级、转型的积极性,导致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后果,成为企业经营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高耗能向低耗能、加工型向技术型转型的障碍。但是,传统的“自主调解”模式显然已经不可能担负市场经济定分止争的重任,解决这些问题,还得依靠法制的力量和群众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高度自觉,如此,我们就必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用法治的手段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经济转型跨越顺利实现。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中国梦”的需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以法治文化的推进作为基础和背景。法治文化意味着法治精神得以普遍地实践和实现,社会活动是按法治精神实践的方式、过程和实现的结果。实际上,法治精神是否深入人心,正是通过每一个公民都能够遵守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样细小的规则体现出来的。要将这种尊崇法治、遵守规则、尊重法律权威的现代法治理念融入人们的思想和观念中,形成先进的法治文化,进而改变传统的积弊和人们的行为习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②的目标,那么我们就决不能忽视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

  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部门、单位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研究、部署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赖于上级机关的安排部署,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主动开展工作。

  2.相关部门、单位没有制定与国家全民普法总体部署相配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远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短期性、临时性、阶段性、分散性的特征,缺乏系统性、连续性,没有工作成效的评估标准。

  3.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单一,受众覆盖面不广。标语式、广场式、广播式、传单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虽然也有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但是存在受众面狭窄、没有针对性、缺乏系统性的缺陷,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与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要求不相适应。

  4.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不符合我国广大民众的文化水平实际。宣传内容专业性过强,解释法律比较生硬,缺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条分缕析的鲜活案例。

  5.没有建立起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专业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公检法司各自为政的单兵作战为主,没有统筹协调的专门机构,形不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措施构想

  1.制定符合基层和民众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划。以国家全民普法规划为蓝本,聘请专家学者和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人员,对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展开调研,找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解决办法。以此为基础,制定事先有论证、事后有评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效果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方案。要以战略的眼光和科学求实的态度进行长远规划,避免急功近利、注重形式、忽视效果的短视做法。坚持“一张蓝图抓到底”,以水滴石穿的坚守,逐步提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2.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在村、社、街道、社区人们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法制宣传教育专栏,由指定的责任单位(部门)负责定期(最长不应超过半个月)更换宣传内容。宣传内容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为主,使群众能够利用茶余饭后休闲健身的时机主动接受法制教育。

  3.进一步推进政法机关办案释法说理工作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在其立案决定、批捕决定、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中,除了载明处理结果外,要对得出该结果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法理依据进行详细的陈述,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疑问,使群众看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增强依法办事的信心。另外,政法机关还可以每年选择一些不涉及秘密的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的学习和了解法律,在潜移默化中逐渐增强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4.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具有传播快、覆盖面广等特点,要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政法机关就应该借力媒体,与他们密切合作,既满足媒体的需求又兼顾法制宣传教育的需要,使双方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共同承担起提高公民法律素养的重任。

  5.建立专业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从相关部门抽调一些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和写作能力的人员,建立专职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由他们按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期规划的要求,制定每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案,确定宣传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并由他们负责组织实施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同时,该机构还可以承担新闻发言、向媒体供稿、组织协调、案例编写等工作。

  6.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际上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是整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是我国形成良好法制环境的关键所在,是重中之重。按照人的成长规律,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形成的重要阶段。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让他们掌握几条法律条文,了解一点法律常识,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形成蕴含现代法治理念的优秀法治文化。因此,必须把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组织法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按照不同的年龄层级,编写法治文化教材,从幼儿园到大学,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文化教育,使他们在融入社会生活之前即形成守法、尊法、信法的法律意识,使民众的法律素质从整体上得到提高,还可以通过他们将这种优秀法治文化代代相传,形成法治文化的良性循环。

  总之,“平安中国”建设不仅仅与社会治安有关,实际上它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与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民众法律素养和道德水平,以及树立法律权威、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则是所有这些工作的基础,也是一项立足长远的工作,必须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才能取得成效。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北京,2008年10月第一版,58页。

  ②《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

篇二: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加强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不断开拓政法稳定工作新局面

  摘

  要:加强政法宣传工作,是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主导权的紧迫任务。只有进一步加强政法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才能牢牢掌握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键词:政治宣传;调研信息;政法稳定

  1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做好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是整个政法稳定工作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在政法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是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制定措施、发动群众、评价得失、检验效果等各项政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都把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领导关注和需要决策的重点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一个时期内能够推动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问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及时掌握政法工作发展的动态信息,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开展各项政法稳定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推动各项政法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指导。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与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适应”:一是领导认识不够适应。有的领导同志对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队伍不够适应。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调研信息工作人员少,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从事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同志疲于应付各种综合材料,难以集中精力搞好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少数宣传调研信息干部素质偏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三是工作不够适应。有的满足于一般化的要求部署,缺乏明确的目标、系统的规划、健全的制度、完善的网络,对外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进入领导决策的调研成果还不够多,信息采、编、报的水平还不够高。四是保障不适应。有的地方和部门宣传调研信息工作面临经费不足、资料短缺、设施落后等实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此,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

  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总的任务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为中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高点定位,突出重点,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新突破,调研工作取得新成果,信息工作开创新局面,整体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维护大局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创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

  2.1切实加强政法宣传工作,努力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宣传是政法工作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弘扬社会正气、震慑违法犯罪、鼓舞教育群众、树立队伍形象、营造舆论氛围、推动工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文持,作为政法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利用多种媒体,全方位出击,全时空宣传,进一步把舆论造强、声势造大、氛围造浓,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2.2进一步加强政法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信息工作是沟通上下、联系左右的重要纽带,是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各级交流工作经验、推动指导工作落实的有效方式。政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信息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如果信息不灵、不及时,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就很难对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很难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小事容易酿成大事,小问题可能变成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丰富信息内容,拓展信息渠道,讲求信息质量,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

  信息工作要注意收集和报送以下内容:各地各部门落实平安建设的重要工作动态,采取的重要工作措施,取得的主要经验和成效,特别是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中探索总结的好办法、好经验,以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重大社会动态情况,特别是发生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重要的民情民意,包括社会各界对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出台后的反映,敏感部门和行业的重要思想动态,一个时期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稳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等等。

  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信息工作,要在“突出中心,把握原则,提高质量,健全网络”上下功夫。一要突出中心。要紧紧围绕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这个中心,全面收集、精心加工、综合研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工作的主题和重点,必须牢牢把握,及时收集和报送。二要把握原则。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有用是信息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对重大紧急信息,要随时上报,并连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情况、工作效果情况,防止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杜绝虚假信息。要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信息,既报喜又报忧,努力反映工作的实际情况,防止以偏概全。要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要求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收集和报送信息,防止盲目性。三要讲求质量。就是要在信息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数量和质量是辩证统一的,增加报送数量是提高信息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数量就根本谈不上质量,但数量多并不等于质量高。没有质量的信息,数量再多也用处不大,质量是信息工作的生命线。

  3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是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前瞻性工作,要求高、任务重、责任大,要真正做好,关键在领导、核心在落实。

  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水平,反映和决定了这个地方和部门的整体工作水平;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了这个地方和部门宣传调研信息的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把政法宣传调研信息工作作为推动“全国最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真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真抓实管,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关心过问,经常听取汇报,经常提出任务要求,并且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分管领导同志要靠紧、靠实、靠在一线,搞好工作部署,加强督促协调,求真务实,狠抓落实。要注意调动好、保护好宣传调研信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政治上爱护,工作上体谅,生活上关心,做到既出成果,又出人才、出干部。要切实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加必要的财力投入,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要保证宣传调研信息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加强制度建设。多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和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对推动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要围绕工作部署、目标责任、材料报送、工作交流、考核奖惩等方面,找重点、有计划地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确保宣传调研信息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度不在多,关键是要科学、实在、管用,既要行之有效,有利于推动工作落实,又要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特别是要健全完善定期通报和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对工作开展好、取得成效大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利的,该通报的通报,谈批评的批评。

篇三: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宣传是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表达政治主张、维护自身政权的重要工具,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人治”所带来的影响,社会的法治和群众的法治理念尚处在萌芽阶段。假如我们不知晓或者不擅长运用宣传手段来表述自己的理念和传递法律的精神内核,那么社会和公众对于现行法律将盲目无从,随之对法院的抱怨和对法官公正性的斥疑将应运而生,接踵而来的将是缠诉、上访等问题所导致重复劳动的成倍增长。我们必须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旨。那么,当前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在基层法院的从事宣传工作的经历,作一些粗浅的讨论,以供参考。

  一、当前法院司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宣传制度标准中的缺失。一是现有宣传工作制度中仅有统一原那么规定,详细报道的尺度范围那么由各法院自行掌握,这使法院宣传工作因宣传人员才能的差异而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二是为促进法院宣传工作而订立的考评机制,假设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干警对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干警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消息报道,减少深度报道;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而增加个案报道,减少教育普法,结果可能反而使法院宣传工作偏离宗旨,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二)司法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与狭隘化。由于新闻媒体在报道内容方面越来越重视观众需求和广告客户的需要,而法院进展司法宣传的众多内容中,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进展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逐渐变得狭隘。同时媒体还为了在有限版面内尽可能多地刊载广告,不断缩减其他版面,使得在司法宣传报道中300字以下的消息报道日渐成为主流,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立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的相背离。

  (三)法院与新闻单位之间缺乏互动监视,资料共享平台《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s://..)。法院有权有责对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进展审查监视,它与新闻在理论中构成一种互相制衡的关系,但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比拟滞后。局部法院宣传工作未能及时适应媒体变化和新闻需要,并进展应对调整,从而影响了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标准进展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根据新闻宣传具有的灵敏性特征,在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纪律进展标准管理的同时,各法院应制定相应的施行细那么;上级部门在下达关于法院宣传原那么性规定的同时,可以标注说明或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就现有考评机制中不合理局部进展修订,以促进司法宣传工作整体程度的进步。

  (二)重视司法宣传的人才培养。从事宣传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辛苦活,需要具备综合性的知识和才能,需要付出很多默默无闻的工作,牺牲很多休息和娱乐的时间。所以各法院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方法,鼓励大家多做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干部加以提拔使用。

  (三)努力进步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当前法院宣传工作要顺应政法新闻需求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方法,树立意识,加大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进步法院宣传报道的质量和层次。如在报道内容受限的不利条件下,法院可以案件审讯为载体,深化浅出地阐释法律的含义、理论和道理,同时结合审讯工作、队伍建立、法院改革作进一步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言论环境;也可以在捕捉新闻点、遣词用语、报道技巧等方面加以改良,满足媒体报道和受众心理需要,可以为其所接纳。

  (四)法院应与新闻单位进展广泛的联络合作。一方面法院应转变被动的工作作风,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关系。通过联络和交流,促进双方对一段时期的政法新闻宣传重点或某一方面问题达成共识,以把握好新闻宣传尺度,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还可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结合开设专栏报道等方式,经常性介绍法院的工作重点,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开展。

篇四: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两周报送信息要点

  在上周五全市法院院长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在交流环节反映了很多的问题,所反映的问题均是很好的信息点,各位亲可以围绕以下要点撰写信息:1.法院在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比信息化装备统一采购中存在的问题,等等,现行法院有什么好解决办法.2.电子卷宗制作存在的问题.如涉及公安、检察机关的卷宗材料的电子档案问题.3.法院宣传存在问题.比如现在法院宣传只注重系统内部媒体,而忽视“接地气”媒体,导致宣传表面轰轰烈烈,实际却不明显.等等问题.4.当地党委政法专题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汇报、出台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实在措施,等等.

  第1至3点信息,要在3月9日前报送给我.

  第4点信息,需要在3月1日前报送给我,谢谢

  浅议法院宣传存在的问题

  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是反映工作动态、传递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是展示法院形象、普及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是社会各界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了解司法的重要渠道.近几年,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有了很大进步,但由于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整体仍然比较滞后,这点在基层法院表现得尤为突出.笔者结合所在法院的工作实际以及对其他一些基层法院的了解,谈一谈基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对下一步改进信息宣传工作有所裨益.

  信息材料报送不及时且连续性差.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不在审判一线,难以及时捕捉审判工作中一些亮点、热点信息,从而错过最佳宣传时机.审判一线人员常常忙于应付业务,不愿也很难抽出时间进行信息宣传的写作,加之部分领导和干警存在重审判轻宣传的思想,缺乏信息敏感性,不注重收集身边的素材,甚至宣传部门和人员主动找上门时也不能予以很好的配合.

  稿件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基层法院信息宣传稿件基本上都是文字类,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类信息较少,声像类更是寥寥.内容则侧重于结果性报道,对过程涉及的较少,且多停留在表面,为了宣传而宣传,缺乏深层次的挖掘和报道,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宣传的需求,也背离了司法宣传普法教育的宗旨.

  发布数量和范围有限,宣传效果不明显.受采稿几率和考核机制的影响,法院宣传侧重于在系统内部网站和法学类报纸、期刊上发表,然这些网站和报刊的读者多为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对于受众广泛的新闻性网站、都市报刊和电台电视类媒体,法院宣传较少,尤其是基层法院,受人力、财力所限,更是难以扩大宣传.现在新闻媒体往往迎合读者和观众需求,法院宣传中只有一些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可以最大范围地吸引媒体和观众的眼球,而这样的案件仅是少数且往往是高院和最高院的专利.对于基层法院一般性的方法措施和案件报道,媒体采稿率低且不断压缩版面,使得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宣传工作跟不上,社会各界就不能充分全面地了解法院工作和法官情况,偶尔有涉及法院的负面新闻,一经炒作即在法院系统乃至整个司法界掀起轩然大波,将法院和法官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法院、更加理性地看待司法,这是新时期法院宣传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必然要求.为此,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领导重视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动力,要把信息宣传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一并纳入法院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带动广大干警认识到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彻底改变宣传可有可无的思想.加强学习培训是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除了研究室或办公室指定的专职信息宣传员外,要在每个部门安排一名干警作为兼职信息宣传员参加学习培训,邀请媒体记者、编辑前来授课,提高信息宣传员的新闻敏感性和写作技巧与水平,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组织宣传骨干到报社、电视台等跟班学习.信息宣传队伍的培养要注重长期性和稳定性,信息宣传员在一定时期内应相对固定,因岗位调整交接工作时应有一个“传、帮、带”的过程,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不间断,信息宣传队伍不断层.

  二、完善信息宣传采编、报送机制和专兼职信息宣传员协同作战机制.首先,要为信息宣传人员搞好工作创造条件.所有文件、简报以及领导讲话等材料,都应先由信息宣传人员进行阅览,以便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相关政策及精神,找准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院里召开的所有会议,包括党组会和活动安排部署会等,除涉及秘密不宜进行信息宣传写作的以外,都应有信息宣传员列席,以便及时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和审判工作动态,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确保一般性材料在3天内上报,重要材料在2天内上报,特别重大、紧急的信息在事发后5小时内上报.专职信息宣传员身在综合部门,不能了解审判执行一线工作动态,视野受限,因此要加强各部门兼职信息宣传员和院专职信息宣传员之间的沟通联络,及时交流所获得的信息宣传材料,寻找最佳写作体裁,使院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三、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和信息宣传人员关怀机制.要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内容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建立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制度,对各部门的信息宣传材料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与年底评先挂钩,对完成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完成差的部门取消评先资格.同时,要提高信息宣传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在提拔任用上优先考虑长期从事信息宣传的人员,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和奖励,使他们在政治上看到前途,在物质上尝到甜头,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是被动完成任务.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拓宽信息宣传渠道.衡量信息宣传工作的好与坏,采稿量是一个直接标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积极寻求媒体对法院信工作的支持,是新时期法院信息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方面,可以借助媒体记者与编辑的力量提高法院信息宣传员的写作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在用稿上予以倾斜.仅在法院系统网站和专业性刊物上进行宣传,难以收到良好效果,只有拓宽信息宣传渠道,尤其是提高受众面广的报刊及电视台等采稿量,才能让社会各界人士更多更深层次地了解法院工作,进而支持法院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还可以促进相互监督,一方面是媒体对法院的司法公正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另一

  方面是法院对媒体报道的真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新闻媒体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和不当之处;对媒体做出的不真实的报道要及时予以澄清,避免误导受众.通过沟通联络,建立起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达成共识,把握好新闻尺度,发挥好正面导向作用.

  二是宣传信息报送不平衡.时效性、动态性的稿件报送多,而经验性、问题性、研究性的稿件少,稿件结构相对单一.稿件报送一直停留在“就事论事”、报流水账的较浅层次上,缺乏深度的提炼和挖掘,没有充分发挥宣传信息应有的作用.

  同时完善激励机制,把宣传稿件的采用和业绩考核挂钩,做到奖罚分明,切实解决“写与不写一个样、多写少写一个样”的问题.

  人民法院信息宣传工作是法院全部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反映工作动态,传递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的主要渠道;是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阵地.一直以来,信息宣传工作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为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基础.但因认识的差距和重视的程度及信息宣传措施、人员素质的差异,在法院的信息宣传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对其进行分析并找出解决对策,有利于全面加强和提高法院信息宣传工作.

  审判动态瞬息万变,审判热点、难点层出不穷,办公室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不在审判一线,难以及时掌握和敏锐捕捉审判工作中的一些信息.而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要求法官们“人人动笔参与信息工作”也缺乏现实的可能性.

  信息不灵通且连续性差.主要是信息宣传的工作机制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对院里的重要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不能迅速了解情况并及时做出反应;一些工作根本无法参与,一些信息无从了解.另外,在对一些重要信息的捕捉上,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也缺乏必要的敏感性.连续性差,习惯于报结果信息,对事前、事中没有连续性上报,缺乏事

  前预警与事中监督,未能深层次、换角度发现、采集、挖掘信息源,深层次的调研类、问题类、建议类信息少.

  1、建立领导重视、积极参与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领导重视,是搞好法院信息工作的前提条件.院领导应为信息工作制定特殊政策和提供便利条件:一是改变文件传阅方法.所有文件、简报、领导讲话等材料,必须先由信息人员阅后再传阅,以方便其及时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相关政策和精神,抓住信息工作的重点和要点,找准信息源.二是所有研究会议落实情况、活动安排部署等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以及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委会等,信息人员必须列席,以使其更准确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和审判工作动态,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这两点经验,为信息人员搞好信息工作创造条件.同时,领导除为信息人员创造条件外,还在三个方面做表率:亲自动笔撰写信息稿件;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督促管理;把好信息的审批、签发关,确保信息质量.

  2、完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机制.通过制定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给法院各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适当“加压”.应从两个方面展开:法院内部对各部门实行信息工作量化考核;上级法院对辖区法院的信息员队伍进行量化考核.本院内部对各部门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以及辖区内的法院信息员报送、采用信息情况,均应建立季通报或月通报制,定期公布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及条目,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点名通报.同时,年终将考核情况报院领导及政工科备案,与评先评优、考核晋升挂钩.对发表信息的人员,视信息发表的级别和各法院的经济状况按比例予以金钱奖励,同时,法院内部创办的信息刊物也应推行稿酬制度,每条信息发给一定数额的稿酬.

  3、建立信息员的培训学习和关怀机制.要在法院内部建立良好的信息员学习、培训机制.学习、培训的方法有多种多样,各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上级法院可以分期分批地抽调下级法院的信息员上来跟班学习,提高信息的采编能力;可以组织举办信息培训班,请上级法院和党委信息中心的有关专家、领导来授课;可以把本院的专职信息员送去参加有关的专项信息学习班,或组织到外地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考察学习,借鉴经验;还可以

  通过召开专、兼职信息员信息经验交流座谈会的形式,让信息员们取长补短、相互提高.同时,各法院还应当建立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关怀机制.这种关怀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提拔任用上向工作成绩突出的信息宣传员倾斜,优先解决其政治待遇;二是对从事信息宣传工作时间较长的信息宣传员实行轮岗制,将其交流到审判业务庭工作,另外挑选素质较高的年轻同志接手信息宣传工作.只有这样,才可以即保持信息宣传员队伍的年轻化,又可以调动信息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增添活力.

  4、建立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协同作战工作机制.在当前情况下,要搞好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只有走“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协同作战之路.“专职”信息宣传队伍,即在每个基层法院必须配备1-3名专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负责全院的日常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工作;而“兼职”信息宣传队伍,则是在法院内部的其他庭、科、室内,分别配备1人担任兼职信息宣传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宣传报送工作.专、兼职信息宣传队伍的形成,既可解决法院人员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在法院形成信息宣传工作专职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作战的局面,弥补专职信息宣传员信息视野受限的缺陷,使法院的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5、完善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机制.信息宣传的采编和报送,是信息宣传员的一项日常工作,完善信息宣传采编和报送机制,对于搞好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息宣传的报送要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规定一般信息应在3天内上报;重要信息应在2天内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必须在事情发生后的3~5小时内上报.对漏报、迟报的,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宣传员的评选资格.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失职之责.对信息宣传的采编,也要形成相应的工作制度,比如专职信息宣传员发现信息线索后,必须及时沉下去挖掘,力求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对一般的经验性、问题性信息,可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细细雕琢,而对时效性强的信息,应尽快进行采编,即使加班加点,也要及时把信息上报和编发出来,不能把“新闻”变成“旧闻”,失去信息的价值.此外,还可以建立本院信息员定期开会交流、上级法院信息员下基层巡访等制度,拓宽信息采编的渠道.与此同时,信息采编人员应主动增强敏感性,要从动态工

  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以增强信息采编的“精品”意识.

  6、明确责任分工.就信息宣传工作而言,即使确定了专职人员,多数人员必定仍然分散在一些的部门,仍然存在分工的问题.分工的责任应当明确,才不会出现“抢着干”或“没人干”的情况.建议凡涉及部门工作内容的稿件,由部门负责撰写;凡涉及全院重要工作的稿件,由信息宣传中心负责、部门配合撰写.做到有既分工又有合作,互通情报,资源共享,协同完成工作任务.

  7、增强时效观念.在人员环节上,根据目前信息宣传工作的具体情况,在没有确定专职人员之前,现有人员一定要增强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时迅速、保质保量地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在签发环节上,为了进一步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建议一般性的稿件授权办公室负责人签发;重要稿件由分管领导签发,分管领导外出时,可由院长签发.在报送环节上,增设兼职网上报送人员,保证一人外出时也不影响报送工作;纸质材料的报送可以有效利用各种途径.

  有的新闻宣传人员很少有机会接触审判工作,即使进行稿件撰写,也常常只是闭门造车应付.即使定期上报一些新闻稿件,也是简单的案件信息或工作信息报送,导致新闻宣传稿件质量不高.

  这支队伍有较强的业务知识和写作能力,是单位的“文胆”、“笔杆子”.这支队伍不在于多,而在精.这些人口才好,下笔成章,出手又快;熟悉各种文体的写作,写新闻又善长;善于抓住新闻宣传的切入点,找准可写的宣传点,对发生的事情又有及时报道的时间节点;准确及时,新闻宣传意识强,很“敏感”,跟得快,配合紧.但仅仅这些还不够,还要勤奋、能吃苦、肯卖力.文字工作是一种苦差事,需要的是及时、快速,需要加班加点,甚至熬夜.写作也因人而异,像列宁那样在杂乱的环境下也能写东西的文人不少,但大部分需要一个安静环境,需要加班赶稿子.新闻宣传稿件不像文学作品,需专门的酝酿和构思,它是应时稿件,时间性很强,不加班熬夜是难以应付的.所以,搞新闻宣传是一件苦差事,它不但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写

  作功底,还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能力.敏感快速是对新闻宣传的基本要求;有能力、肯吃苦是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文字工作者的写作,实际上是一种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一篇好的作品稿子是呕心沥血辛勤劳作的智慧结晶.因此,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有较合理的奖励制度.当然,作为这些搞文字的人员,特别是在内部,要同广大审判干部或其他综合部门一样,拼搏吃苦,努力为法院发展做出贡献,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作为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到多层面的奖励作用,要想让这些宣传工作人员真正持久地保持一种写作的旺盛激情,多种激励手段是不可缺少的.作为激励,包含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作为领导,要经常看到他们的成绩,利用一切可能的场合对他们进行肯定和表扬.作为一种劳动成果,还要视不同成果予以物质奖励并成为制度,并且及时兑现.有了制度,奖励也就有了执行依据.精神鼓励及时,物质奖励到位,才能促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持续提升,具体人员也就能保持一种持久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效果,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立体的宣传网络.这个网络应是一个快速反应的高效系统,是法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有条件的要利用好广播、电视网,利用好报纸、板报等多种视听平台载体.要有多级别的信息征集、反馈系统,形成快速的信息传递网络.成稿后有严格把关定稿审核制度,要做到把握准确、及时到位,既起到宣传作用,又不能泄漏不该泄露的政治和审判秘密.对外,要善于同媒体打交道,形成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有关媒体为本单位社会宣传服务.因此,要做到认真安排布置、专门精心策划、定期总结提高,这样一个单位的新闻宣传才能发挥到极至.

篇五: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浅析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作者:

  ————————————————————————————————

  日期:

  浅析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戴

  平

  肖都福

  当普法的时针走到2005年的时候,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历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通过长达2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由过去不知法、不懂法转变成了学法、懂法、守法,有了一定的法制观念,并开始向个人法律素质提高转变。毫无疑问,这为我国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施奠定了一定基础,使依法治国的进程得到了有效推进。因此20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是卓有成效的。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确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极不相适应,为此,笔者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如下:

  一、目前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程度开始走向松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认为抓经济发展功绩明显、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功绩难见。由于法制宣传教育从“一五”普法走到“四五”普法,历时了二十年,不少人已感到就那么回事,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抓法制宣传教育不如抓经济工作那么实在。因此,有的地区或部门把这项工作只

  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极少内容,如某县委、县府制定的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法制建设工作只占2%的分值,如此宏大的一项法制建设工程在人们心目中所占的位置就不言而语了。由此,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说起来重要,作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领导干部甚至害怕群众学法学多了,搞懂了不好管,干脆不抓。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一些地区已成为形式,普法考试走过场。在一些地区为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好相关的法律知识,每年都要进行了一次普法考试,按说这种作法无可非议,但有的进行普法考试时,却将试题事先作出答案发到参考人员手里,再加上我们的普法试题多为打“√”打“×”或填写“A、B、C、D”参考人员考试时,就拿着答案“√”、“×”一打,“A、B、C、D”一填了事,每道试题到底是怎么回事根本不知道其所以然。笔者还在一些地区巡考时发现,普法考试为开卷考试,但一间考室几十个参考人员连一本书都没有。有的甚至把普法(法建)办发下去的普法读本放在办公室睡大觉等等。

  3、普法对象被打折扣的现象比较突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每个五年普法教育总体规划要求,普法教育是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各级领导干

  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中,一些地区只重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而忽视了村民、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医务工作者等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更为脱节,导致这部分青少年犯罪突出。如今年1月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的24名青少年犯强奸抢劫案中,其中有18名罪犯是初中毕业未升入高中的待业青年。主要原因就是法制教育没到位,流入社会进入网吧集体犯罪。

  4、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陈旧,不能与时俱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从前四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方式看,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层层举办培训班,培训一批骨干后,再由宣讲骨干向普法对象进行辅导学习,普法对象自学,采用板报、墙报、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在普法读物上,主要是使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编印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普法读本》以及各地区自已编印的一些普法读本,在内容上多为法制理论知识。因此。从学法的方式上很多人感到是老一套,学法没有积极性。从学习的内容上不少人感到全是理论知识,学起来不结合实际比较空洞。农村社员听起来感到听不懂,好似对牛弹琴。

  5、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不相适应。目前,我国的普法工作机构除及个别的地区是编制的专门机构外,多数的机构都是放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处、科,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他的上级直接领导是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一直延伸到乡镇,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而且在工作人员上人数极少,比如,县级这一级普法工作机构一般工作人员只有3-4人,有的甚至只有1人,到乡镇这一级一般只有一个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是一个身兼多项工作的司法员,如此宏大的一项社会工作与如此少的工作人员和办事机构是极为不相适应的,是难以把这项工作扎实推进的。

  6、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普遍偏少,无法保障整个工作正常运转。从目前的情况看,省市一级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法经费基本能够保障工作的需要,但到县乡两级投入的普法经费就显得较少,一个近百万人口的县,一年列入财政预算的普法教育工作经费人均不足5分钱,在这个问题上,重庆地区为了解决所辖区、市县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状况,从2003年开始由市财政拿出100万对各区、市、县的普法工作经费进行配调补贴,想以此来调动各区、市、县的普法经的加大投入。但事实上一些区、市、县为能得到市里的经费补贴,采取由本级财政出具“空头支票”套回市里的补贴,本地财政投入的普法经费仍然那么几万元,无法保障工作开展。

  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就今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着重采取以下对策:

  1、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深化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99年3月,我们党便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了宪法,这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同时,也向广大干部群众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这个新的要求,就是全体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要使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提高,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抓紧抓好,这就需要广大干

  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思想上要有一个长期作战的思想。并结合“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坚持小平同志关于“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的思想,不断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上,真正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奖惩逗硬。凡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每年的个人述职报告中必须有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不重视、抓而不紧没有实效的不能够确定称职,不能够评先评优。凡新提任的副局级以上干部,必须严格进行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不能任命。

  2、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各国法制宣传教育法》,使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到有章可循,走上法制轨道。随着前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总体实施,有的省、市为了积极推进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开展,研究制定了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或办法,起到积极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它只能对一个地区有一定的地方规章约束力,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极不相适应,缺泛整体推进的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因此,科学地研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宣传教育法》已势在必行,否则,就难以从法律上保障治国方略实施的有效推进。

  3、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陈旧模式,真正作到与时俱进。一是从普法教育读本上改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由全国普

  法办按规定时期统一编制〈〈干部普法读本〉〉、〈〈职工普法读本〉〉、〈〈农民(居民)普法读本〉〉、〈〈个体工商户普法读本〉〉、〈〈企业经营管理者普法读本〉〉、〈〈大学生普法读本〉〉、〈〈中学生普法读本〉〉、〈〈小学生普法读本〉〉、〈〈教师普法读本〉〉、〈〈医务工作者读本〉〉。在普法教育的内容上以宪法为主线,再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将与其工作、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内容,采取以案说法、一问一答等方式编写,每两年为一个学期。二是在学法的方式方法上应当改进,对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要以法制讲座和自学为主;对企业职工和农(居)民,主要以法制报告会和法制夜校宣讲法律知识为主;对大中小学学生将普法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将学法考试成绩占一定分值计入升学毕业成绩;对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摊位学习法律和试题个人作业为主;三是由全国普法办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设立频道,组织专家教授针对不同对象的学法内容进行法律常识讲座;四是由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不同对象的法律知识讲座制作成光盘向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和社会发行,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能够像听一首歌带一样,就能听到看到专家教授的法律知识讲座;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种新闻媒体开设法律知识之窗,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农村、社区要有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利用板报、墙报、有线广播等宣传工具进行法制宣传,以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六是县级以上普法工作机构结合每年的“税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

  等重大节日,编印与其相关的法制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级各部门,利用人民群众赶场日,向其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七是把学法与依法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每年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八是大力开展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活动,从中央到地方每1-2年开展一次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从而形成多渠道多角度地向广大干部群众传输法律知识的格局,不断提高其法律素质。

  4、设置专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以适应治国方略实施的需要。把近20年来虚设的普法办、法建办改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作为各级党委的一个职能工作部门,明确办公室的职能和编制,县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编制人员为5-7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不在设立什么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省、市、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编人员9-13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乡镇这一级在政府部门设置一个2-3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科。使其从上到下形成一个严密的工作办事网络,所有的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就是负责本地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治国方略实施。

  5、切实组织好广大农村社员、居民、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一板块是整个普法对象占取比例最多的一块。但从前四个五年普法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看,远远没有达到预定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广大农村多数有一定文化和年轻的农民基本都弃农外出打工,再加上企业的经济结构,大多数私营企业一般不组织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怕打工仔知道法律知识不好管理,而这一部分企业的职工多数为农村打工仔。所以对农村社员的普法教育必须要在抓住有利时机上下功夫,主要放在农忙和春节期间,农忙时节,应采取在农村办法制夜校,集中农村社员学法。春节期间,利用农村社员走亲访友之机开展院坝法制故事会、法制报告会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就是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农民工外出打工仔法制培训,发给普法合格者的打工制度。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特别是私营企业的职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联合作出要求学法时间应达到30-40学时的法制教育时间,对达不到的应作出相应的硬性保障措施。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给这项工作有力的保障。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应当与国家财政部联合针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比较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预算标准。经济发达的地区每年应考虑在所辖人口的人均2-3元;经费中等发达地区每年考虑在所辖人口的人均1.5-2元;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每年应考虑在所辖人口的人均1-1.5元纳入本地财政预算。与此同时,各地区应当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审计督查制度。一是审计督查各级财政是否按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真正列入于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审计督查各地投入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是否真正用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从而达到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11总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宏大社会工程,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改变过去的陈旧模式,不断创新,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才能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治国方略才能有效推进。

  璧山县司法局

  12

篇六: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第一篇: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典型是旗帜、是榜样、是楷模,代表着高尚的人生境界和道德追求,体现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地动力源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的有效载体。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

  透力,对于教育引导干警、宣传发动群众、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始终把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作为教育干警、舆论引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典型选树工作,真正发现、培养、树立了一批基层政法综治先进典型,一次次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一次次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展现了我市政法干警队伍的鲜明时代精神和良好精神风貌。主要作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精心选拔典型。我们把选拔典型的着眼点放在基层,首先是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典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政工部门建立实行了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及时发现和选拔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精研业务、开拓创新,联系群众、帮困助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近几年来,我市先后推出了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李新宝,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高占国,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梁振明,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模范检察官杨光、扈长根,全国优秀公诉人谢强,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赵晓渝,全省优秀法官陈立果、梁春芳,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感动省城十大人物郭文邺,全国先进调解员高瑞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同时,我们把选拔典型寓于教育练兵活动,在比武竞赛中选拔典

  型。市委政法委连续三年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百佳标兵”选树活动,通过开展现场练兵、案例练兵等方式,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岗位技能标兵和业务能手。在层层选拔推荐、考试考核、竞赛比武的基础上,真正选拔出了一批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

  在发现、选拔典型的同时,我们注重根据工作需要,深入挖掘典型。从立足的高度、事迹的厚度、认识的深度和影响的广度,来透析典型精神的实质,对政法典型进行准确定位,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配合我市“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委政法委在重点宣传挖掘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长安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经验中,市委政法委领导多次亲自参与,采用实地走访、开小型座谈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炼概括出了长安区检察院精神的五个方面内涵,并以此整理组织了事迹材料,为整个典型宣传确立了正确的导向。

  二是全面宣传典型。发现培养典型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广为传播,使更多的干警受到教育,得到启迪。我们在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首先是注重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宣传重大政法综治典型之前,都从大局着眼选准闪光点,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集中采访、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在集中宣传身患癌症,仍顽强工作、执法为民的好法官赵县人民法院陈立果同志先进事迹时,通过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其事迹在各级媒体刊登、刊播稿件达60余篇,形成了“陈立果效应”。

  其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法系统内部宣传。配合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开展,市委政法委先后组建了“石家庄市政法英模先进性教育巡回报告团”、“石家庄市政法系统民生司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在全市政法系统作巡回报告22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先后多次组织政法英模座谈会、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检察官风采演讲会、学英模谈体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典型的精神进一步在广大干警心中扎根。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30多次、报告会50多场,4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是拓展宣传阵地,开展网络宣传。适应新形势下网络宣传的需要,市委政法委建立开通了“石家庄政法综治网”,市直政法各部门也分别建立了本系统对外宣传网站,把政法典型做为网络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互联网上开展宣传工作。“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政法英模栏目开设每日一星,每日刊登一名政法典型人物,深受广大干警和群众关注,栏目日点击率平均达90余次。

  三是科学使用典型。对政法综治典型合理使用,是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典型宣传效果的重要一环。在工作中,我们首先注重发挥政法综治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市委

  政法委先后组织了“百佳标兵”话理念、对照英模找差距等活动,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班上,都根据培训对象,安排不同类型的政法综治典型介绍工作方法、拼博精神、顽强作风等,如安排派出所民警李永来为市委政法委全体机关干部讲课,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华参加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人物报告团等,用他们的典型事例宣传教育广大受众,努力达到一呼百应、百

  花齐放的目的。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集中宣传帮扶“垃圾村”失学儿童的派出所干警何晋萍、帮扶困难家庭的好片警张呈福的事迹,力有促进了我市政法系统“帮困助残”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教育干警和帮扶困难残疾家庭的互动双赢。今年,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被省残联作为全省唯一候选单位,推荐申报了全国助残扶残先进集体。

  我们把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人物职级上的提拔使用,作为深化宣传效果的有力一环来抓。根据典型的工作特长,安排他们到更高层次的工作岗位,使其发挥出更大的引领作用。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等一些基层政法典型,已先后被提拔到市直政法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等一大批基层政法典型从普通干警走

  上了领导岗位。与此同时,我们十分关心典型人物的家庭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省级劳模李永来的儿子突患重病,花费较大,分局组织干警捐款资助,省、市领导送去慰问金。市委政法委设立了特困干警资助基金,每年对生活困难的典型人物都予以照顾。

  在几年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坚持发现典型与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与提升典型、使用典型与关爱典型“三个结合”,使典型宣传的作用与效果愈加显现。

  二、当前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学习典型、赶超典型的意识有所淡化。这不仅使典型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同时也给我们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一是选拔标准偏差。在政法综治典型事迹挖掘整理上,有的极力推崇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和不求官职、不计报酬等行为,对典型人物的“苦难”、“不幸”浓彩重抹、大肆渲染:父母病重顾不上照料,妻子下岗找不到工作,孩子上学没时间照顾,把政法综治典型都塑造成生活中的悲剧角色。部分人的思想中还存在“不死不伤不典型、不高不全不典型”的错误认识。有的对政法典型宣传重视不够,树立的典型数量少,涵盖的范围小,没有形成各个层面、各具特色的典型群体,选出来的典型不能体现时代精神,先进性不足,可以学习借鉴的东西少,不能有效推动工作。有的对政法典型选拔不精,很多时候选树典型不是从推进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突击选树典型,为了树典型而树典型,人为制造典型,编造夸大典型事迹,矬子堆里拔大个,对典型事迹人为拔苗助长,造成典型过多、过滥,导致典型事迹和实际情况脱节。

  二是宣传模式陈旧。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模式化,方式陈旧,宣传形式局限于传统的召开报告会、刊发事迹材料等,借助现代传播手段少。宣传内容整理方面缺乏人情味,事迹宣传只突出好的一面,容易造成片面感,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物的完整形象,给受众“高大全”印象,产生“审美疲劳”,减小了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高大全”

  的形象给普通干警制造了一个几乎无法达到的目标,使典型失去了学习和借鉴的现实意义,很难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管理爱护不够。选树的一些政法综治典型立不住、叫不响、推不开,昙花一现,红火一时。在典型的管理上放任自流,在典型选树宣传过程中,热热闹闹,轰轰烈烈。过后不管不问,疏于日常的教育管理,使政法典型不能做到巩固提高,更上一层楼。有的典型自我约束不够,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导致典型被荣誉冲昏了头脑,止步不前,甚至日渐褪色。其次是在对政法典型的要求过高,有绝对化的倾向,没有从人性化的角度去对待典型,只要求他们奉献,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关心不够,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是机制有待健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涉及面广、关联性大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多警种密切配合,在典型的发现、培养、调查、采访、宣传、学习、管理、提高等多个环节中共同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政法机关把典型宣传作为政工部门一家之事,没有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政法综治典型工作中,重树立、轻培训、轻提高,重宣传、轻爱护、轻管理。发现典型、确定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路径与措施

  随着时代发展,形势变化,对政法典型宣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和改进政法综治典型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鼓动、宣传教育的功效,应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经常分析形势,注重研究上级部署意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对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加大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典型宣传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有了成绩和经验及时肯定总结,出现偏差,及时纠正,确保典型宣传工作的示范性和高标准。同时,要完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典型宣传工作的奖优罚劣措施,搞好典型宣传工作的督导与评比,把是否做好政法典型宣传工作作为

  政法综治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是树立正确理念。首先是要围绕中心,树立辩证思维。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根本上是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在安排部署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前,要了解全局的中心工作,掌握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从促进工作的需求出发,用辩证思维选择典型,使典型与当前的形势与环境相协调,联系实际审视和打造典型。其次是要实事求是,体现时代精神。政法综治典型的说服力、感染力,取决于典型本身的真实事迹和先进思想,取决于他们平凡工作中体现出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本质内涵。宣传政法综治典型不能使典型脱离实际,必须坚持过细的工作态度,忠于典型事实,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拔高,在平凡中体现不凡,为群众所公认、所接受,这样的典型才能经受住检验,过得硬、站得稳、叫得响。再次是要客观审视,树立人性视角。典型是立体的,是人不是神,具有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愁。在选拔树立政法典型工作中,要有平常心,不能求全责备,百般挑剔,把典型看作至高无上、完美无缺,而要客观审视,公正看待。决不能把典型理想化,对待典型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尊重理解,使政法综治典型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快乐成长,并发挥作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和丰富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方式,对于提高典型宣传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中,要注重常规方式与新颖手段相结合,根据不同典型的定位,组织不同媒体,针对不同受众,开展互联网、手机短信、座谈讨论、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要探索引入文艺宣传形式,开辟与各级文学、文艺类作品生产部门联系渠道,争取以选拔树立的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为原型,创作生产文化文艺精品,力争把政法典型通过文学、文艺类作品推广出去,增强典型宣传的吸引力。要注重策划宣传有份量的重大政法综治典型,有选择地在一个时期推选一到两个典型,集中力量策划,反复宣传推广。动员各种媒体,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进行宣传,以质取胜,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做好追踪宣传报道,及时发现政法综治典型的新动态、新事迹,推出后续报道,对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和

  分析,提供最新资讯,增进对典型的近距离了解,延续和加强典型的影响力。要注重抓好上层次宣传,巩固向党委宣传部的推荐渠道,拓宽与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联系渠道,积极向国家级媒体投稿,攻大报、上大台,提高政法综治典型的影响力。要建立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效果监测、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和方式。如与公众互动交流,倾听民声民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评价。

  四是严格典型管理。管理是政法综治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极为重要的内容。典型一旦树立,如果放任自流,任其自然发展,到头来势必会导致其自消自灭;放松管理,甚至无视管理,就必然产生“年年栽树不见树”的现象。对待基层政法典型,不能只满足于开开事迹报告会、发发学习决定,宣传宣传就完事,要本着关心、爱护的态度来耐心培养,使他们更加完美,更符合典型的特征,更符合政法综治工作需要,做到宣传与培养同步,管理与提高并重。要充实完善政法综治典型资源库,将各类政法综治典型分门别类入库,对入库的典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去除,对新发现的典型及时入库,提高基层政法典型资源的整合和管理规范化水平。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出主意、想办法、定目标、明方向,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高。要建立基层政法综治典型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突出政治理论知识,加强综合素质培训。要建立科学公正的政绩考评和用人制度,加大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职级晋升、职务提拔使用力度,使典型人物产生更大的宣传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政法干警追随和效仿,在全系统努力形成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

  第二篇:关于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一些材料

  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基层政法综治工作地动力源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的有效载体。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对于教育引导干警、宣传发动群众、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主要特点

  近年来,石家庄市委政法委始终把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作为教育干警、舆论引导、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典型选树工作,真正发现、培养、树立了一批基层政法综治先进典型,一次次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热潮,一次次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工作热情,展现了我市政法干警队伍的鲜明时代精神和良好精神风貌。主要作法有以下三点:

  一是精心选拔典型。我们把选拔典型的着眼点放在基层,首先是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典型。全市各级政法机关政工部门建立实行了宣传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沟通情况,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需要,及时发现和选拔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执法为民、服务百姓,精研业务、开拓创新,联系群众、帮困助残等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近几年来,我市先后推出了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李新宝,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高占国,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梁振明,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模范检察官杨光、扈长根,全国优秀公诉人谢强,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赵晓渝,全省优秀法官陈立果、梁春芳,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感动省城十大人物郭文邺,全国先进调解员高瑞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同时,我们把选拔典型寓于教育练兵活动,在比武竞赛中选拔典型。市委政法委连续三年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百佳标兵”选树活动,通过开展现场练兵、案例练兵等方式,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岗位技能标兵和业务能手。在层层选拔推荐、考试考核、竞赛比武的基础上,真正选拔出了一批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

  在发现、选拔典型的同时,我们注重根据工作需要,深入挖掘典型。从立足的高度、事迹的厚度、认识的深度和影响的广度,来透析典型精神的实质,对政法典型进行准确定位,使典型真正起到示范引导作用。配合我市“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工作,市委政法委在重点宣传挖掘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长安区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经验中,市委政法委领导多次亲自参与,采用实地走访、开小型座谈等形

  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炼概括出了长安区检察院精神的五个方面内涵,并以此整理组织了事迹材料,为整个典型宣传确立了正确的导向。

  二是全面宣传典型。发现培养典型的目的就是让他们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思想广为传播,使更多的干警受到教育,得到启迪。我们在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首先是注重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宣传重大政法综治典型之前,都从大局着眼选准闪光点,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开展集中采访、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有深度的新闻报道,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在集中宣传身患癌症,仍顽强工作、执法为民的好法官赵县人民法院陈立果同志先进事迹时,通过组织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其事迹在各级媒体刊登、刊播稿件达60余篇,形成了“陈立果效应”。

  其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法系统内部宣传。配合政法系统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开展,市委政法委先后组建了“石家庄市政法英模先进性教育巡回报告团”、“石家庄市政法系统民生司法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在全市政法系统作巡回报告22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市直政法各部门,先后多次组织政法英模座谈会、公安英模事迹报告会、检察官风采演讲会、学英模谈体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典型的精神进一步在广大干警心中扎根。据统计,近五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共召开各类座谈会230多次、报告会50多场,4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是拓展宣传阵地,开展网络宣传。适应新形势下网络宣传的需要,市委政法委建立开通了“石家庄政法综治网”,市直政法各部门也分别建立了本系统对外宣传网站,把政法典型做为网络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互联网上开展宣传工作。“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政法英模栏目开设每日一星,每日刊登一名政法典型人物,深受广大干警和群众关注,栏目日点击率平均达90余次。

  三是科学使用典型。对政法综治典型合理使用,是发挥典型的示

  范带动作用,深化典型宣传效果的重要一环。在工作中,我们首先注重发挥政法综治典型的带动引领作用,市委政法委先后组织了“百佳标兵”话理念、对照英模找差距等活动,在举办的各种教育培训班上,都根据培训对象,安排不同类型的政法综治典型介绍工作方法、拼博精神、顽强作风等,如安排派出所民警李永来为市委政法委全体机关干部讲课,市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华参加全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人物报告团等,用他们的典型事例宣传教育广大受众,努力达到一呼百应、百花齐放的目的。2006年以来,我们通过集中宣传帮扶“垃圾村”失学儿童的派出所干警何晋萍、帮扶困难家庭的好片警张呈福的事迹,力有促进了我市政法系统“帮困助残”活动的开展,实现了教育干警和帮扶困难残疾家庭的互动双赢。今年,石家庄市委政法委被省残联作为全省唯一候选单位,推荐申报了全国助残扶残先进集体。

  我们把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人物职级上的提拔使用,作为深化宣传效果的有力一环来抓。根据典型的工作特长,安排他们到更高层次的工作岗位,使其发挥出更大的引领作用。全国十佳反贪局长刘根来、全国优秀法官董建义等一些基层政法典型,已先后被提拔到市直政法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武勇进、省级劳动模范李永来、全省十佳审判长左小英等一大批基层政法典型从普通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与此同时,我们十分关心典型人物的家庭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省级劳模李永来的儿子突患重病,花费较大,分局组织干警捐款资助,省、市领导送去慰问金。市委政法委设立了特困干警资助基金,每年对生活困难的典型人物都予以照顾。

  在几年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坚持发现典型与培养典型、宣传典型与提升典型、使用典型与关爱典型“三个结合”,使典型宣传的作用与效果愈加显现。

  二、当前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形势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学习典型、赶超典型的意识有所淡化。这不仅使典型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同时也给我们开展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

  一是选拔标准偏差。在政法综治典型事迹挖掘整理上,有的极力推崇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和不求官职、不计报酬等行为,对典型人物的“苦难”、“不幸”浓彩重抹、大肆渲染:父母病重顾不上照料,妻子下岗找不到工作,孩子上学没时间照顾,把政法综治典型都塑造成生活中的悲剧角色。部分人的思想中还存在“不死不伤不典型、不高不全不典型”的错误认识。有的对政法典型宣传重视不够,树立的典型数量少,涵盖的范围小,没有形成各个层面、各具特色的典型群体,选出来的典型不能体现时代精神,先进性不足,可以学习借鉴的东西少,不能有效推动工作。有的对政法典型选拔不精,很多时候选树典型不是从推进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突击选树典型,为了树典型而树典型,人为制造典型,编造夸大典型事迹,矬子堆里拔大个,对典型事迹人为拔苗助长,造成典型过多、过滥,导致典型事迹和实际情况脱节。

  二是宣传模式陈旧。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模式化,方式陈旧,宣传形式局限于传统的召开报告会、刊发事迹材料等,借助现代传播手段少。宣传内容整理方面缺乏人情味,事迹宣传只突出好的一面,容易造成片面感,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物的完整形象,给受众“高大全”印象,产生“审美疲劳”,减小了可信度和说服力。同时,“高大全”的形象给普通干警制造了一个几乎无法达到的目标,使典型失去了学习和借鉴的现实意义,很难发挥典型宣传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是管理爱护不够。选树的一些政法综治典型立不住、叫不响、推不开,昙花一现,红火一时。在典型的管理上放任自流,在典型选树宣传过程中,热热闹闹,轰轰烈烈。过后不管不问,疏于日常的教育管理,使政法典型不能做到巩固提高,更上一层楼。有的典型自我约束不够,主管部门又没有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导致典型被荣誉冲昏了头脑,止步不前,甚至日渐褪色。其次是在对政法典型的要求过高,有绝对化的倾向,没有从人性化的角度去对待典型,只要求他们奉献,对他们存在的困难关心不够,对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四是机制有待健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涉及面广、关联性大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多警种

  密切配合,在典型的发现、培养、调查、采访、宣传、学习、管理、提高等多个环节中共同做好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政法机关把典型宣传作为政工部门一家之事,没有调动起各方面的积极性,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政法综治典型工作中,重树立、轻培训、轻提高,重宣传、轻爱护、轻管理。发现典型、确定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加强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路径与措施

  随着时代发展,形势变化,对政法典型宣传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提高和改进政法综治典型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鼓动、宣传教育的功效,应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级政法机关要经常分析形势,注重研究上级部署意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对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充实宣传工作队伍,加大对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典型宣传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有了成绩和经验及时肯定总结,出现偏差,及时纠正,确保典型宣传工作的示范性和高标准。同时,要完善政法综治典型宣传的奖惩机制,逐步建立典型宣传工作的奖优罚劣措施,搞好典型宣传工作的督导与评比,把是否做好政法典型宣传工作作为政法综治部门队伍建设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是树立正确理念。首先是要围绕中心,树立辩证思维。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根本上是为政法综治工作服务,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因此,在安排部署政法综治典型宣传工作前,要了解全局的中心工作,掌握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找准宣传的切入点,从促进工作的需求出发,用辩证思维选择典型,使典型与当前的形势与环境相协调,联系实际审视和打造典型。其次是要实事求是,体现时代精神。政法综治典型的说服力、感染力,取决于典型本身的真实事迹和先进思想,取决于他们平凡工作中体现出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本质内涵。宣传政法综治典型不能使典型脱离实际,必须坚持过细的工作态度,忠于典型事实,用事实说话,不溢美、不拔高,在平凡中体现不凡,为群众所公认、所接受,这样的典型才能经受住检验,过

  得硬、站得稳、叫得响。再次是要客观审视,树立人性视角。典型是立体的,是人不是神,具有常人的七情六欲,喜怒哀愁。在选拔树立政法典型工作中,要有平常心,不能求全责备,百般挑剔,把典型看作至高无上、完美无缺,而要客观审视,公正看待。决不能把典型理想化,对待典型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多一些尊重理解,使政法综治典型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快乐成长,并发挥作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创新和丰富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方式,对于提高典型宣传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法综治典型宣传中,要注重常规方式与新颖手段相结合,根据不同典型的定位,组织不同媒体,针对不同受众,开展互联网、手机短信、座谈讨论、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要探索引入文艺宣传形式,开辟与各级文学、文艺类作品生产部门联系渠道,争取以选拔树立的基层政法综治典型为原型,创作生产文化文艺精品,力争把政法典型通过文学、文艺类作品推广出去,增强典型宣传的吸引力。要注重策划宣传有份量的重大政法综治典型,有选择地在一个时期推选一到两个典型,集中力量策划,反复宣传推广。动员各种媒体,从不同侧面和角度进行宣传,以质取胜,营造浓厚氛围。要注重做好追踪宣传报道,及时发现政法综治典型的新动态、新事迹,推出后续报道,对公众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解释和分析,提供最新资讯,增进对典型的近距离了解,延续和加强典型的影响力。要注重抓好上层次宣传,巩固向党委宣传部的推荐渠道,拓宽与省级以上新闻媒体联系渠道,积极向国家级媒体投稿,攻大报、上大台,提高政法综治典型的影响力。要建立政法综治典型宣传效果监测、反馈和评价机制,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宣传思路和方式。如与公众互动交流,倾听民声民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和评价。

  四是严格典型管理。管理是政法综治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极为重要的内容。典型一旦树立,如果放任自流,任其自然发展,到头来势必会导致其自消自灭;放松管理,甚至无视管理,就必然产生“年年栽树不见树”的现象。对待基层政法典型,不能只满足于开开事迹报告会、发发学习决定,宣传宣传就完事,要本着关心、爱护的态度来耐心培养,使他们更加完美,更符合典型的特征,更符合政法综治工作需要,做

  到宣传与培养同步,管理与提高并重。要充实完善政法综治典型资源库,将各类政法综治典型分门别类入库,对入库的典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去除,对新发现的典型及时入库,提高基层政法典型资源的整合和管理规范化水平。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政法综治典型出主意、想办法、定目标、明方向,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高。要建立基层政法综治典型教育培训机制,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突出政治理论知识,加强综合素质培训。要建立科学公正的政绩考评和用人制度,加大对基层政法综治典型职级晋升、职务提拔使用力度,使典型人物产生更大的宣传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政法干警追随和效仿,在全系统努力形成昂扬向上的良好风气

  去年全市政法综治战线,特别是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政法综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社会和谐稳定营造出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陈兴春强调,今年我市的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要以“走基层——见证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重点抓好社会管理创新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集中宣传月活动、万名综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市综治成员单位“一把手”社会管理创新与“警民亲”访谈活动、政法文化作品展评、“社会管理创新能手”与“警民亲”活动楷模表彰、“见义勇为模范”评选等12个方面的宣传工作。

  2010年以来我市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上下联动,有声有色,加强了对综治宣传工作的领导,壮大了工作声势;加强队伍建设,打下了宣传工作坚实基础;打造了宣传主阵地,形成了稳定的宣传渠道;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了社会影响;实施七大政法民生工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政法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南宁法制网、《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政法综治之窗”栏目及南宁市“两台两报一网”等媒体,形成了政法综治宣传“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名”的大格局。

  朱育兆说,加强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是展示南宁形象,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南宁,加快社会加快和谐稳定模范市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弘扬法治理念,优化外部环境,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

  朱育兆要求,全市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下,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善待媒体、善管媒体、善用媒体,积极主动向媒体通报信息,不断提高舆论宣传的主动性、时效性和真实性。加强阵地建设,占据宣传舆论主动地位,努力推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宣传机构、通讯员队伍建设,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把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纳入效绩考评内容,突出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地位。加强活动策划,增强宣传效果,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塑造南宁市包容共济、和谐发展形象,实现舆论监督效果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篇:浅谈对公安典型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典型宣传工作作为我们党长期坚持的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已成为一种宣传传统,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安典型宣传工作更是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好的典型给人们以鼓舞,从雷锋到任长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英雄人物,他们成为时代精神的排头兵,激励着同时代的人们奋发图强。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公安典型

  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是我们宣传部门应该认真对待和重点研究的一项重大课题。下面,笔者通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典型宣传工作浅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典型宣传工作存在难点和成因。当前形势下我们要认清形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学习典型、赶超典型的意识有所淡化。这不仅使典型产生和生存的环境发生了改变,同时也给我们开展典型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影响。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社会原因和自身原因。其社会原因就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

  势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多元化,不断地受许多不良思想,作风的影响,对好人好事不屑一顾,对贫困人民麻木不仁,利益心太重,贪图享受作风有増无减,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人也不断增加,想一步登天的人也为数不少。因此要想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就必须加强对这些人的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这些不正之风无生长的空间。其自身原因就是公安宣传报道缺乏层次感和多样性。其表现就是所有报道态度在同一个层次上,所有媒体以同一个角度切入,使得人物单薄,报道重复。还有就是不论中央报,还是地方报;不论电视,还是广播都以一篇通稿为基础来报道。没有突出媒介特征,使得人们精神出现麻木,造成千篇一律的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就是:很长时间里,不少人在认识正面典型时往往比较片面,认为只要是模范,就没有缺点,一方面突出各方面都突出,而且似乎有超出正常人的生理能力。这种影响渗透着新闻界,于是就出现了对宣传模范进行主观塑造的倾向,一个典范挖掘出来怎样报道已经不是由被报道本人的实际决定,而是完全由报道者的意愿左右。不少宣传工作者还坚信只要模范非常全面,无一“非处”才能够真正感染群众。就这样,使得报道缺乏真实性,缺乏内容,乏味单调,很容易地就出现了一律化——缺乏层次感和多样性。

  二、对公安典型宣传的几点对策。要想做好公安典型宣传工作,达到预定宣传效果,对内使民警们竞相学习,冲当标兵楷模;对外达到树立民警亲民形象,甘当人民公仆,爱恨分明,热爱人民,除害安良,做到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就必须坚持在具体工作中本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一致,与时代主旋律保持一致,与人民群众需求保持一致的原则来构建完善的宣传体系。

  (一)完善典型挖掘体系建设。首先围绕宣传中心,选择好主题。主题是典型事迹及其思想内涵的高度提炼和概括,是典型宣传成功与否的关键。其具体措施就是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一方面组织宣传干部深入基层中间去发现典型,另一方面建立群众反映机制,发动群众反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质朴的感情定会反映出许多真实的题材,这些广泛的题材肯定能避免出现缺乏

  多样性的问题。

  (二)典型协作体系建设。其措施就是公安宣传处先带头行动,并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部门。宣传文化部门负责文化战线的力量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如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拍摄成纪录片或电视连续剧等等。精神文明部门根据需要授予荣誉称号以增强响誉度。理论教育部结合时代精神及群众需要从理论高度阐述典型精神与意义。各部门紧密配合根据实际,找准素材开展多层次宣传,并要做到情景交融、动静结合的效果。

  (三)典型推广体系建设。着眼典型宣传规律,首先搞好内部宣传,避免“墙内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形成内部民警争相学习的氛围,开展学习标兵活动,并作为奖励、晋级考评的资格或依据。其次搞好外部宣传工作,努力改善人民群众对警察的印象,开展宣传栏、图片展等活动,并注意把握宣传时机,充分利用重要节假日、重大纪念日和重要会议召开前后的有利时机超前谋划,精心组织。

  (四)典型深化体系建设。系统化储备,个性化总结,动态化推进。注重在事业发展过程中培养先进典型,依靠良好的工作机制强化典型的示范作用,如充分利用片警、户籍警、交警等与人民群众有较多接触的机会,通过这些警察们的良好工作态度和服务态度做窗口改善人民群众对警察的认识。这些好的典型都可以作为系统化储备。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发展过程,公安宣传工作也需要不断地创新,这个创新的过程也是我们宣传工作者不断努力钻研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发展的今天,要想真正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就必须坚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坚持走人民群众路线这个方针,坚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坚持与人民需求保持一致,为提高人民警察的形象做一份贡献。2008年北

  第四篇:2011年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十二五”时期全省政法工作的五个基点,确保实现五个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严打整治斗争、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全省政法综治战线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地搞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推动全省政法综治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把握宣传重点,策划重大宣传活动

  (一)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法综治工作重要部署的情况和举措。宣传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成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同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投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和举措;宣传各级政法、综治和维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政法综治工作水平,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二)集中宣传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充分利用岁末年初至“两会”召开前夕一段时间,集中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的进展,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的实效,切实增进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大力宣传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的重大工作进展,重点宣传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和成效;宣传解决影响政法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上取得的进展和突破;宣传政

  法战线通过改革创新涌现出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和期待,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身边;及时宣传陆续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为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综治基础的工作进度和成效。宣传各地各部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讲话的要求,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开展行业调解工作,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新格局的新思路、新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服务管理,特别是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思路、做法、成就、经验和特点;宣传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落实工作责任,治安混乱地区改变面貌的措施和做法;宣传强化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综治工作制度的做法和成效。

  (五)纪念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组织策划研讨会、征文、拍摄专题片等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青海”建设、特

  别是地方、行业创建的经验和做法;宣传综治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渠道,采取板报、挂图、公益广告和晚会、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和效果,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和“平安青海”建设的知晓率。

  (六)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舆

  论阵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的内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并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

  (七)大力宣传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的各个环节,全力以赴地解民困、化民怨,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各级政法机关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解决上访群众诉求为抓手,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把群众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深入到上访群众中去,不厌其烦、全力以赴地解民困、化民怨,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感人事例和先进事迹;宣传政法机关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和经验。

  (八)围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启动仪式到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巡回宣讲,从创先争优到“七一”表彰,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抓好十二项重点工作

  (一)召开全省政法综治宣传调研工作会议。于今年3月召开全省政法综治宣传调研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政法综治宣传调研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政法综治宣传调研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就加强和改进政法综治宣传调研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出部署。

  (二)开展“十二五”开局之年政法综治专题宣传活动。

  3、4月间协调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州市地政法委书记一席谈”专栏,围绕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三项重点工作”、“三无县”创建、社会风险评估、“平安青海”建设等,就各地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进一步做好政法综治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行相关宣传。

  (三)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七一”前后,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全省政法综治系统先进典型事迹的系列宣传报道工作,热情讴歌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与崇高精神,充分展示他们的形象与风采。在全省政法综治系统的内刊和网站开辟相关专栏,进行系列宣传。

  (四)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6月中下旬,举办主题为“高举党的伟大旗帜,庆祝党的90华诞,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的全省政法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在精选汇演节目的基础上,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旗帜·忠诚”全省政法综治系统先进典型电视颁奖晚会。

  (五)开展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六)编印《平安天路——庆祝青藏铁路开通五周年青海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成就图片集(暂定名)》,拍摄《平安天路(暂定名)》系列电视专题片。

  (七)组织开展20lO全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报送20lO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参评作品,调动广大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

  参与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八)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扩大延伸政法综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触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在政法宣传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宣传手机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政法办[20lO]576号)要求,加快以《法制日报(手机报·青海版)》为平台的全省政法综治宣传手机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工作,认真做好《法制日报(社区版)》的协助征订工作,在重点地区,积极建立《法制日报(社区版)》通讯员队伍。

  (九)进一步加强政法综治宣传队伍建设。补充扩大全省政法综治系统通讯员队伍;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适时举办1—2期全省政法综治系统宣传干部和通讯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法综治宣传干部和通讯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宣传干部和通讯员做好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十)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青海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建立此制度的地区,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内建立本地区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加大协调引导力度,整合宣传资源,共同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中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案件报道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意见》精神和我省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需要,省直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尤其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处置突发事件、群体事件中掌握话语权和主导权的重要作用;省直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上涉法舆情研判工作机制,围绕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着力加强专题性、综合性涉法舆情的深度分析,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建立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总结表彰机制,以此为重要抓手,推动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十一)进一步完善省直政法部门宣传处长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初召集省直政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策划重大宣传活动选题,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全省政法综治宣传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协调配合。

  (十二)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政法综治新闻宣传管理,切实发挥好政法综治宣传主渠道作用,积极向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新华社青海分社、法制日报社、长安杂志社、中国平安网、青海日报社、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提供宣传选题、采访素材和新闻线索,做好新闻媒体记者采访的协调配合工作;做好特殊敏感时期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协调通气工作,正确把握政法综治宣传舆论导向,及时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的正面引导。对新闻媒体记者了解采访某项矛盾纠纷、某个案件或突发事件,要妥善接

  待并及时上报信息。

  第五篇:2010年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法综治战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地搞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和政法综治工作全面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要点强调,2010年,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各级宣传部门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着力做好政法综治宣传工作:

  1、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举措和进展。

  2、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建立健全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机制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3、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4、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的做法和成效。

  5、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措施和经验。

  6、大力宣传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解决影响政法工作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上取得的进展和突破,及时宣传报道今年陆续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为顺利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7、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舆论阵地,有效抵御法治领域中错误观点的影响,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大力宣传政法机关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消化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法积案的做法和成效。

推荐访问:政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宣传工作 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