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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刍议

时间:2022-03-30 15:25:20 浏览量:

    摘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文章阐述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出一些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支部;问责制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凝聚干部职工、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向更深层次的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党建工作课题。
 
    一、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之路、推动国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党的建设,把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问责制,才能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容、标准、方法等都服务于这一根本目的,并且进一步丰富党的建设的内涵,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发展。
 
    (二)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
 
    当前,国有企业总体上处于一种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势当中,但同时,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对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如何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进性,如何引导党员、党员干部和党员人才队伍有效应对竞争、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赢得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工作真正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
 
    (三)完善党支部工作责任制的新要求
 
    随着党建工作制度化的要求,目前党支部工作大多数已经建立责任制,但党支部工作考核许多难以量化,定性偏差也很大,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上精细化意识的不足再加上畏难情绪,造成目前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考核空泛笼统。尤其是企业为了减员提效,大部分党支部书记的职位是和行政岗位一起考虑的,结果竞聘成功的大都是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年轻的党支部书记有工作热情,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党内生活实践锻炼不够,具体开展活动的能力较差。而兼职的党支部书记行政管理方面都有具体负责的工作,有的还是行政正职,要适应组织工作规范化他们有时就顾此失彼,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落实。因此,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做到对党支部及其党员工作的全方位动态监管,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党支部与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
 
    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其党员的作用,不仅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还要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所谓党支部工作问责,是指对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党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当前,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要紧密围绕企业经营管理这一中心,坚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在紧密结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推动支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上下功夫。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七个明确”。
 
    (一)明确目的要求
 
    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积累的一条基本经验。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这都是我们应该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对国有企业而言,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财富,还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和落实。因此,在国有企业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必须明确目标要求。
 
    首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把促进企业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检验党建成效的标准。
 
    其次,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通过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促进支部班子、支委成员、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促进党支部活动经常性正常化地开展,杜绝平常没开展、考核之前突击记录的现象。
 
    再次,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民主建设。增强国有企业党员行使权利的意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原则,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环境。
 
    (二)明确问责对象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只有确定“问谁”,才能有效防止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等问题的发生。
 
    第一,党支部书记问责对象为支部委员:考查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落实程度、思想作风状况。
 
    第二,支委成员问责对象为书记及其他支委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成员的工作等方面进行询问或对问题提出质询。
 
    第三,群众党员和党小组长问责对象为支委成员(含书记):对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支委成员的工作及思想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质询。
 
    第四,上级(含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组等)问责对象为支委会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才能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员的公仆意识,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明确问责内容
 
    针对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党员工作执行力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支部和个人的职责所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应问责的内容有:国有企业党支部的建制情况及运作状况,党支部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党支部工作融入企业中心大局的做法及成效,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落实及完善情况,党员的发展及教育情况,党支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活动的情况,“党组织书记安全培训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执行情况,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日常工作协调、思想沟通情况,近期支部工作出现的问题。这些问责内容涉及支部建设、基本任务、工作融入、党员作用、日常协调以及存在问题等方面,问责双方不存在职位或身份等方面的约束,只要谁有工作上的不足和问题,都可以通过问责的方式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明确问责方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作用,营造一个比较宽松的问责环境,必须进一步拓宽问责方式。
 
    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充分发动广大党员讨论支部的重大问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各支委成员定期将工作情况向支部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并且支部书记对委员工作进行点评,指出不足和注意事项。
 
    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委之间、党员之间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工作落实不到位之处并加以整改。
 
    四是通过谈心交流,使书记与支委之间、支委成员之间、党员与书记及支委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思想,寻找存在差距,形成共识,进一步明确职责所在,以改进工作。
 
    五是通过工作检查,使上级或本支部负责人及时了解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六是通过个别反映,使支委成员、党员或党员代表,口头或书面向所在支部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
 
    此外,还可以采取日常的自查自纠和互查互纠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补缺补漏。灵活实用的问责方式,让问者敢讲“真话”,听者爱听“批评”,从而更加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
 
    (五)明确问责措施
 
    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能否取得成效,问责推进措施是关键。
 
    一是设立“问责记录”,对每次的问责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在册,上级党组织及其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
 
    二是通报问责整改结果,所有被问责的支部及个人对问责情况及整改情况,通过党政联席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等途径做出说明和通报。
 
    三是推行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就是把每个季度党支部经常性的工作明确安排,季度初支部自报,并报送总支和上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备案,第二季度初支部把落实情况经总支核实后报送上级党组织职能部门。
 
    (六)要明确问责偏差
 
    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能否取得实效,必须防患未然及时纠正偏差。
 
    一是注意避免“问”得多“责”得少的现象。特别是性质比较严重、损失比较重大的失误不能仅“问”就了事,还要与行政管理的行政手段结合起来,给予必要的“责”,才能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二是注意避免反向问责不敢进行的现象。上级对下级的问责比较容易正常化地开展,下级对上级的反向问责较难进行,特别是党员对支部工作的建议、问责较难进行。因此权利保障教育要同步增强,鼓励党员积极参与支部的民主管理。
 
    三是注意避免问责不均衡的现象。问责内容容易偏向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因为这些方面的工作时间要求、计量要求明确,容易督促;支部工作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问责较少,因为党建工作的特殊性造成落实结果不好衡量,问责时容易被问责对象“有落实”、“有开展”堵住,其实问责时追问“数字结果”、“有何成效”、“有何不足”等细节就容易把问责进行下去了。
 
    四是注意避免问责密度不够的现象。问责工作都有开展但容易存在次数较少,问责不够经常化,因此必须落实推进措施。
 
    (七)明确问责追究
 
    问责追究要遵循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具体体现在:日常问责开展情况作为半年和年度党组织工作检查考核的参考依据,并对问责制执行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和落实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进行整改和提高。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还可以和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追究相结合,对个别重大失误的除了在党内通报批评以外还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经济处罚。年终问责要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问责后整改不力的要进一步考虑党内纪律处分,行政兼职的可建议行政处分。
 
    总之,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是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建设的延伸,如何充分发挥其督促推进作用,还须在今后党支部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补充完善。
 
    参考文献:
 
    1、余尊民.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践与探索[J].魅力中国,2009(6).
    2、田怡,赵昌兵.以科学发展观开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1).
    3、苏晓波.新时期党支部建设的着力点[J].政工导刊,2008(9).
    4、钱振坤.新时期党支部工作的思考[J].当代矿工,2008(5).
    5、张波.在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思考[J].现代企业文化,2008(32).
    (作者单位:福建省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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