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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2010年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

时间:2022-03-23 15:17:49 浏览量:

县农业局上半年纠风工作总结  
    根据《XX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49号)的要求,现将我局半年来的纠风工作总结如下:  

一、农资市场监管情况  

2010年1—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35部次,执法人员138多人次对我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有力的监管,通过深入细致的监管工作,使全县农产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进一步遏制,科技监管含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  

(一)农药市场监管     

截止2010年6月15日,我县农药经营门市(店)共107个,符合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办理危险化学品农药经营许可证的107个。半年来,我局出动车辆15部次,人员58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107个,达到了100%。共抽查产品数量5110种次,其中,标签不合格产品有136种次,过期产品75种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经营户进行了现场教育培训。2010年5月8日,玉溪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督查组在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督查过程中,发现新平县前进供销社新合农资店销售50%甲胺磷乳油(一瓶)。当事人涉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已撤消登记号农产药产品。我局迅速立案调查,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一是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二是罚款人民币2000元。  

(二)肥料市场监管    

半年来,我局出动车辆8部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对全县的化肥经营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共检查化肥经营门市(店)12家,对所抽查的经营门市(店)的所有化肥都进行了清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大部份肥料品种都符合肥料管理规定,部份微量元素肥、叶面肥、复混肥料无登记证和登记证过期,不符合肥料管理规定。在检查中,对销售无登记证和登记证过期的化肥经营户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三)种子市场监管  

截止2010年6月15日,我县共有种子经营户66户,种子经营门店78个,经营品种109个。半年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2部次,对12个乡(镇)66家种子经营户66个门店的种子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举报查处了两件销售假种子案件:案件一,根据举报查出新平春秋种子经营部销售假冒“罗单五号”玉米种子,我局作出没收其正销售的假冒“罗单五号”玉米种子46公斤的处罚。案件二,根据举报查出水塘镇立年种子门市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豫玉22号”,我局作出没收其正销售的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豫玉22号”9袋(1公斤/袋)。这些措施为切实保护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农业投资环境和农业发展氛围,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农药残留检测情况  

2010年1—6月,共抽样检测了600个蔬菜样品,其中,合格586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98%;超标9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2%;怀疑或偏高5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1%。  

二、“三品”管理情况  

截止2010年6月15日,我县共有八家企业(协会)的13个产品取得了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证书,并顺利通过了市、县监管部门的年度检审。其中,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六家11个产品:云南新平云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色食品白砂糖、单晶冰糖,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砂糖,云南省玉溪市高原甜橙园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色食品冰糖橙、脐橙和椪柑,新平金泰果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食品冰糖橙,新平特行(原鹏程)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椪柑、荔枝和龙眼,新平华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好甩牌”小米辣;无公害农产品获证企业两家2个产品:新平诚义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无公害荔枝,新平县漠沙镇杨文昌苦瓜种植销售咨询服务部(漠沙苦瓜专业技术协会)生产的苦瓜。“三品”产地规模18.08万亩,产品总产量9.06万吨,产值达3.96亿元。  

半年来,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6部次,执法人员24人次,在市绿色食品管理办有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云新公司、南恩公司、金泰公司、高原甜橙公司等四家企业生产的四个绿色食品进行了续展认证,同时对漠沙苦瓜专业技术协会、诚义公司等两家企业(协会)生产的两个无公害农产品进行了复查换证。检查组在听取企业(协会)方三年来的生产、管理、使用标志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深入到企业(协会)的生产基地、车间,抽查走访原料生产农户、生产工人,详细查阅生产、销售、质检记录,未发现六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同意上报续展认证和复查换证。  

三、农民负担监管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减负“四项制度”。  

1、公示制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公示制”,要求各乡(镇)不仅做好财务公开,还要做好政务公开、村务公开,通过检查,各乡(镇)对四项制度落实比较好。一是对收费项目和标准有调整的,及时更新,做到公示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二是全面向农民公开收费的文件依据、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对象范围、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了广大农民的监督;三是公示制全面实行一事一公开,凡是涉农收费标准和价格向农民进行了全面公示,坚决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三免一补  根据国家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执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文具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3、限额制  经过督查,各乡(镇)都严格按照规定征订党报党刊,全县村级报刊征订没有强行摊派现象。  

4、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通过对各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上半年我县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二)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  

通过督促检查,各村组筹资筹劳实行了上限控制,每年人均筹资额未超过本县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0元/人),每年每个劳动力筹劳的数量最高未超过10个标准工日。  

(三)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将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按月足额拨付到村,保证了乡镇、村政权的正常运转。  

(四)加强村级财务及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  

1、强化民主监督,加大财务公开力度。在村民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上,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作用,对行政村的票据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扩大了监督覆盖面,对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到层层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检查,使村级财务公开质量得到了提高。  

2、全面推进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目前全县12个乡(镇)120个村帐目全部录入电脑,实现了电脑记账,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  

3、全面进行村级集体固定资产清理。督促各乡(镇)对村级集体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台帐,做到帐实相符,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四、做好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充分发挥县、乡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的作用,指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组建了《新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指导完成流转土地2163.15亩,完成任务的21.63%;指导发展了水塘南达核桃专业合作社1个,完成计划的25%。  

   

   

   

二○一○年六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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