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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申报文明单位标兵事迹材料

时间:2021-12-11 15:38: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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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滦县法院响堂人民法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创建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20件,结案120件,结案率100%,解决涉案标的金额120余万元,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该庭先后收到当事人表扬信11封,镜匾2块,全庭人员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全庭无群众上访信访案件。

一、抓好队伍建设,创建文明法庭

今年以来,响堂法庭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以活动为载体,以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接受监督等为主要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为创建文明法庭奠定素质基础。一是强班子,严兵先严将。该庭班子成员把自己的言行作为干警的导向,坚持“律人先律己,严兵先严将”的管理理念,少搞言教多身教,给干警做出好样子。在办案上,班子成员做到不暗示、不误导、不干预、不打招呼,不让干警戳“脊梁骨”;在工作上,他们和干警一起送达、审案、调解,一起摸爬滚打,同甘共苦;在纪律上,要求干警做到的,他们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他们首先不做,以自身的表率引导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二是抓载体,提升队伍内在素质。该庭坚持以各项活动为载体,依托活动查摆问题,针对问题落实整改,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在今年开展的荣辱观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项活动中,该庭干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等重要论述,并通过自己查、领导提、互相帮等方式深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实。同时,该庭还开展了“每日一小时”读书活动,今年该庭干警人均读书笔记达到3万字,学习心得人均3篇,从而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治作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为进一步转变作风,该庭专门开展了“作风四治”活动,即在思想作风上治“散”,凝聚干警合力;在工作作风上治“懒”,培养干警雷厉风行的作风;在廉政上治“贪”,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在生活作风上治“馋”,不该吃的坚决不吃。

二、规范司法行为,创建规范法庭

响堂法庭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创建规范法庭。一是在语言上体现“咬文嚼字”。该庭在努力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基础上,主动使用文明用语,对来访当事人做到了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同时,在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和庭审、调解案件过程中,坚持“咬文嚼字”,使用“法言法语”,确保不出现语言失范问题。二是在态度上体现“平易近人”。对来访当事人,坚决杜绝了冷、横、硬、推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全部做到公平相待,态度和蔼可亲,使他们感觉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尊重,从而拉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三是在仪表上体现“端庄大方”。该庭干警坚持规范着装,在接待当事人、送达法律手续、开庭审理案件时,做到了佩徽、挂牌、持证上岗,既体现了法官的威严,又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同时还方便当事人的监督。四是在环境上体现“整齐优美”。该庭干警坚持每天提前到岗,利用上班前的时间清扫卫生,整理物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彻底清扫,使办公场所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使当事人有一种清闲心怡的感受。

三、倡导廉洁自律,创建廉政法庭

该庭坚持把廉政建设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努力创建廉政法庭,确保司法公正。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结合审务公开,向社会公开做出廉政承诺。严格落实了中央政法委“八个不准”、省政法委“约法三章”、省高院“六个严禁”等禁令,做到了在金钱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权利面前不谋私、法律面前不让步,坚持了秉公执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该庭干警就先后拒请拒礼30余次。二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同时,该庭在严格落实院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前提下,紧贴管理的难点和热点,结合实际对本庭的各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整理,从日常工作到审判工作到八小时以外都做出了细致的规定,实现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三是努力构建监督体系。在主动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动全庭干警互相监督,在庭内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并主动走访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及当事人,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廉政建设的强化和监督制度的健全,确保了该庭在司法活动中的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今年以来,该庭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四、强化服务意识,创建为民法庭

一年来,该庭不断强化“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意识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努力寻求做好审判工作的新策略、新方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辖区稳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阳光操作”,确保质量办“铁案”。认真开展了“阳光审判”活动,努力构建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平台。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判决案件的公开宣判率达到了100%。在办案过程中,该庭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力争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今年以来,该庭审结的120件民事案件中,无一错案和执法过错。二是勇于争先,提速增效办“快案”。该庭不断强化效率意识,在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今年以来,该庭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93.3%,平均审限较去年缩短了20天。三是真情解忧,维护稳定办“好案”。该庭克服单纯的就案办案的思想以及审判活动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在“想民、爱民、为民”工作原则的指导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该庭坚持“调解先行”的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艺术,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庭共调解结案96件,案件调解率达到80%,居于全院前列。诉讼调解工作的开展,息化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四是坚持司法亲民,完善“绿色诉讼通道”。该庭坚持广泛推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巡回立案、口头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前沿优势作用。全年该庭共为老年当事人、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办理口头立案,代书诉状等16次,对群众关注的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及离婚纠纷等焦点案件,入村入户开庭4次。同时,对于那些因经济困难而无钱诉讼的当事人,坚持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今年以来,已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16件,金额三万余元。该庭便民、亲民、利民的种种举措,充分彰显了人性化司法理念,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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