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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5篇

时间:2023-05-01 12:40:04 浏览量:

篇一: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缺岗、脱岗。

  2、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和来信、来电登记工作,遇上级通知和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值班人员交接班时,交班人员要将值班情况、已办和未办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未办事项。

  4、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值班过程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6、对因脱岗、漏岗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二)督促落实制度

  1、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意见、要求、措施。

  2、监督检查运河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企业应急管20161/3理体系建立及完善情况。

  3、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区党工委、管委会当好参谋助手。

  4、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决策及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导,落到实处,确保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

  5、及时总结、汇总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信息报告制度

  1、整理汇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员情况,建立信息员队伍。

  2、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保持应急体系正常联络。

  3、加强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各单位以日报告、零报告的形式报送情况,对于紧急情况,要做到及时报送。

  4、保持与区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互通信息。

  5、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四)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1、组织编制、修改、评审本区突发重大事件总应急预案。

  2、协调指导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预案。

  3、加强应急储备管理,建立并完善应急储备档案库。

  4、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

  20162/3(五)重大事件处理制度

  1、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专家分析、预测突发事件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重大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应急领导小组。

  3、协调有关部门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专家组调整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安全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对事态进行监测和评估。

  6、重大事件结束后,协调各部门处置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六)宣传培训制度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应急管理相关知识,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2、向社会公布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报警电话,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意识。

  3、建立定期常规性培训制度,对各应急机构领导、信息报告员、应急处置人员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20163/3

篇二: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威整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规范应急管理行为,提升应急处置效率,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农村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系,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农村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农村突出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肇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围绕应急案编制、应急预测预警、应急风险隐患排查、应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应急社会动员协同、应急分析评估、应急值守等环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一)体系。威整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是四会市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具体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构成。

  1、总体应急预案。镇政府为明确种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应对突发事件的体

  制、机制和总体处置原则、方法而制定的规范文件,是全镇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2、专项应急预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害、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等。

  3、部门应急预案。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市和镇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4、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参照政府应急预案,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特点制定的应急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活动实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部门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制定。

  (三)审批。镇应急预案应报市政府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报本系统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备案后实施;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政府备案。

  (四)执行。各项预案编制涉及部门和单位要遵照预案,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市政府应急办对各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应急管理预测预警制度

  (一)体系。威整镇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是四会市预测、预警系统的一部分。镇政府组织建立全镇突发公区事件预测、预警体系。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机构负责预测、预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本系统或本辖区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度。

  (二)信息收集。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收集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市政府报告。报告信息内容如下:

  1、可能诱发种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2、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3、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类型及影响区域;

  4、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5、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三)信息分析。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并根据监测和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必要时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研判。信息分析内容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公告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预警处置。对于发生一般(Ⅳ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单位应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和消除事态扩大,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到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对于较大(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预警级别的突发公

  共事件,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相关应急处置力量,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同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相应的专项应急机构。

  三、应急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一)目的。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把突发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内容。本制度所称风险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公共卫生、社会事业和公益服务、社会秩序等领域存在的下列行为或状态:

  1、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2、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监督管理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3、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农田、森林、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私人房地产等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5、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

  6、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

  (三)主体。镇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

  (四)权利和义务。镇直各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风险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

  (五)流程。镇直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公共卫生和群体性事件四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镇直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具体责

  任单位和人员;处理的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

  镇直各单位应定期及时地将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分类汇总报送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市应急办,并由其分类汇总报送市政府。

  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对上报的需要协助处理的风险隐患和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专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上报工作。

  (六)监督。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关法规报请市政府严肃处理。

  (七)奖励。对举报风险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不当作为并查证属实的,市政府及相关机构将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应做好保密工作。

  (八)惩戒。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镇直各单位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风险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风险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风险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二)报告时限。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0.5小时内向镇政府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三)报告形式。事发地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报告,报告要注明时间地点,情况紧急的要形成专题报告。应急处置工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的,及时按程序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情况反馈。镇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办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五)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报告公共安全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各部门、单位和乡镇基层接到报告信息后应及时分析,报告上级部门。

  五、应急处置协调联动制度

  (一)现场指挥。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由上级机关领导、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采取措施,组织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及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5、组织抢修破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6、向市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二)指挥权限。事发地、企事业单位、其他驻镇单位等都应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

  (三)应急联动。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鉴定和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

  2、抢险救援组:由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防疫、畜牧兽医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求助和人畜共患病疫情控制工作。

  4、交通管制组:由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事发地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应急运输畅通。

  5、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保护事件现场,维护治安秩序。

  6、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有关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

  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7、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等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8、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镇财政部门负责调集应急物资。

  9、应急通讯组:由通讯管理和电信运营企业组成,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10、气象服务组;由气象部门负责,做好事发地的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必要时设立移动气象站,为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气象服务。

  11、综合信息组: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

  12、生活保障组:由镇政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3、涉外工作组:请示市政府办及外(侨)办、台办、公安、广电、商务等相关单位,负责接待港澳台及境外新闻媒体,处理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的相关事宜。

  14、特种应急组:由市公安、金融、网络监管、环保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处置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核与辐射、环境事故、金融风险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

  六、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协同制度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在启动各级应急处置预案的同时,及时进行不同程度的社会动员,协助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隔离等工作,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

  (二)镇政府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社会动员及动员范围。

  (三)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宣传好动员工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动员工作。

  (四)镇政府及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保证人员随叫随到。

  (五)发生突发性事件后,镇直各单位要及时参与应急救援、防止次生灾害、环境污染和减轻灾情的紧急处置工作。

  (六)根据灾区的紧急需求,按照迅速、便利原则组织调动灾区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请求临近地区支援。

  (七)必要时,依法紧急调用物资、设施、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将予以补偿。

  七、应急管理分析评估制度

  (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同事发地政府要认真调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性质、损失、影响、责任和发展过程,对其危害情况做好跟踪统计。其中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会同市政府负责。

  (二)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要全面统计损失情况,总结处置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

  (三)镇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年中、年底要对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全面总结,形成书报告报市政府。

  (四)评估过程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分析问题。

  (五)镇政府根据突发事件总结评估报告,经相关会议讨论形成决定后,对有过失的人员要追究责任,对有立功表现的人员要及时予以表彰。

  八、应急值守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镇政府及镇直各单位的值守应急工作。

  (二)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三)基本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

  2、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

  3、保持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四)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置。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3、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4、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5、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6、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三: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篇一:乡镇应急工作制度下塘镇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一)镇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党委书记、镇长总带班,其他班子成员轮流带班;节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领导带班。(二)值班人员必须有专门的值班地点,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值守,严禁无故脱岗行为。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电话、传真、移动通讯设备等的畅通,带班领导应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及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内留存一种以上联系方式,并保持移动通讯设备的24小时畅通。(三)值班人员要认真准确地做好电话记录,做到时间、地点、人物、内容、处理经过以及通话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清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紧急事项,应立即向有关领

  导和镇应急办报告,并按领导批示组织处理。(四)对镇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要认真传达和办理,及时催办、查办和反馈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五)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每件事情的处理情况及结果必须清楚及时记入值班记录并签名;交接班时,要逐件交接处理事项。(六)值班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闲聊,防止假冒或行骗事件发生。(七)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值班事项处理记录等要按规定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八)镇应急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居、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对未认真落实值班要求的将全镇通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流程(一)应急处置程序1、基本应急(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镇应急办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2)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

  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助,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现场指挥部应充分发挥专家组作用,及时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应急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建议,为现场指挥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咨询。(4)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5)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镇应急办公室报告情况。(6)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镇应急办公室调配其它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镇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特别是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2、扩大应急(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镇应急办报请镇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镇应急指挥程序。

  (2)当突发公共事件的势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仅靠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镇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发出请求支援信息。请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发展态势,请求援助的人员、物资数量,到达的时间、地点、开进路线,联系方式,协同办法等。(3)当突发公共事件涉及本镇大部分地区,危害程度严重、超出镇自身控制能力,需县或其他城镇提供相应援助时,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上报县相应机构,并申请县宣布本镇或部分地镇进入紧急状态。(二)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立即向镇应急办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凡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在

  各职能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其中: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根据国务院印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制定和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由镇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镇政府总体预案制定和修订。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镇政府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和修订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镇应急办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专业人士开展预案评审工作,并报县备案。(三)对已建立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四)要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宣传和日常演练。对预案中提出的各类物资储备、人员机构,要及时补充和变更,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可立即启动。四、信息报告制度(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属地负责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发生地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部门要

  立即处置,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镇。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必须在事发1小时内如实向镇应急办报告信息。相关文字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二)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原则上以书面报告为主,情况复杂时间紧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办法。信息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五、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制度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特别关注重点地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报送、研判、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重大紧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及时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六、工作交流制度(一)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总结等,要及时抄送镇政府应急办。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专题材料、动态情况等也应及时报送。

  (二)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特别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真正起到决策参考、交流借鉴的作用。(三)镇应急办将工作信息筛选编辑报送镇领导同志参阅,并视具体情况增发有关部门。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篇二:乡镇应急管理制度乡镇应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为加强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处臵能力,按照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一、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臵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二、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

  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构成。三、乡总体应急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乡人民政府同意,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四、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五、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根据面临的突发事件形势,对启动应急预案处臵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为扎实抓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问题,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

篇四: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我们能及时根据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准备,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件,以降低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社会恐怖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

  1.应急管理小组:由企业总经理领导,负责制定应急管理方案,修订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维护企业应急安全。

  2.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负责部门,制定应急管理预案,指导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组织应急救援。

  3.各负责部门:有责任参与应急事件应对,及时根据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四、应急管理方法

  1.应急事件的识别:通过扫描、正常程序和报告,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并对可能性进行判断和评估。

  2.应急预案制定:根据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编写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响应职责和流程,形成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准备:加强应急管理培训,组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备购应急物资,筹建应急装备配置。

  4.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模拟实际应急事件,检查应急

  -1-

  响应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五、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行动,掌握救援形势,制定救援策略。

  2.应急救援队伍:分为一线救援队伍和支援队伍,有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履行应急管理职责。

  3.应急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采购备用的应急装备,如消防车、防护服、救护车等,以满足应急救援需求。

  六、应急救援的实施

  1.发现应急事件: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应急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应急行动。

  2.确定抢险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抢险负责人,并将其职责及时传达给应急响应小组。

  3.进行现场救护:尽快启动救护,确保安全,组织现场维护,减少灾情损失,协助抢险人员及时移送伤员到医院。

  4.发布应急信息: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做好应急宣传,及时联系当地政府,准备和解决应急问题。

  七、应急救援的评估

  1.评估救护效率:评估救护效率,分析救护流程和抢险效率,指出应急管理工作和救护行动存在的问题。2.结合伤亡统计:结合伤亡统计,综合评估救护行动的效果,及时完成救护行动的评估报告。

  3.提出应急安全建议:根据评估报告,提出应急管理安全建议,-2-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安全。

  八、违规处理

  1.违规的行为: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如责令改正、警告、记过等;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责任追究:对在应急工作中存在过失疏忽,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制度的有效性

  为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企业将定期检查、审查和评估本制度,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本制度,以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篇五: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红政200970号

  印发祁红乡应急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各单位:

  现将祁红乡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祁红乡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县应急办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祁红乡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无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

  8、附则,包括名词术语和预案解释等;

  9、附件,包括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每两年对乡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乡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安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3年组织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乡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其它基层组织每年修订一次.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

  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乡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的乡专项应急预案和重点部门应急预案,按照乡政府应急办初审、乡政府司法所复审、分管乡长审核、乡长签发的程序办理,以乡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乡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通过的乡部门应急预案应报乡政府应急办和乡政府司法所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删去设密内容形成预案简本,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所有承担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报人民政府应急应急

  管理办事机构,乡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至少演练一次,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在举办活动之前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预案原则上应每两年演练一次.

  四、应急值守制度

  一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各村要把应急值守备勤纳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范畴,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妥善做好值守安排,保障日常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应急值守工作原则:严谨高效、有情必报、快速反应、安全保密.

  三应急值守启动时期: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敏感时期、上级确定的重点防护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其他特殊时间.

  四应急值守基本要求

  1、坚持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的领导,保证值守期间都有领导坐守.

  2、严格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

  3、保持信息畅通,应急值守期间,带班领导和值守工作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误报、迟报、瞒报、漏报.

  五应急值守人员职责

  1、保持高度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2、贯彻落实县应急办的指示精神,做好来文来电的收发处置工作,及时完整填写值班情况记录.

  3、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4、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按照重要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发生或收到突发事件情况信息,根据规定程序,及时向领导和县应急办及有关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发挥临时协调联络中枢作用.

  6、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泄密事故.

  7、认真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应急风险隐患排查监测制度

  一排查监测责任单位:各村,乡直各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排查监测范围:一是自然灾害,包括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灾害、生物灾害等;二是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

  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和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等.

  三排查监测时间要求:坚持风险隐患“月”排查制度,全面摸清各类突发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和危害程度,并按照分级分类标准建立风险隐患台帐和电子数据库,定期向县应急办上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对重特大突发事件隐患要作出专项评估分析报告报县应急办.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1、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60分钟,属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上报.情况紧急的,可按照“快报情况、慎报原因”的原则,先电话报告情况,随即书面报告,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对省、市、县领导关注或批示突发事件信息,执行日报制,每天16时前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将落实领导批示采取的措施、事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续报县应急办,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并报经县应急办同意后,才能取消日报制.

  3、严格执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分级负责制,各村委会要对乡政府负责,乡直有关部门既要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也要对乡政府负责,乡应急办在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

  办上报重大紧急信息前,要与乡党政办公室加强沟通,互通情况,统一口径后再上报.

  4、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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