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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时间:2022-03-28 15:06:50 浏览量:

全面落实保障机制 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加强学校财务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计财科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服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团结协作,与时俱进,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得到了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回顾一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确保全县中小学正常运转  

(一)制定相关政策,做到“五个优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教育明确提出了“五个优先”:一是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教育经费,二是工资发放财政优先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到位,三是绩效工资财政优先确保经费拨付,四是教育民生工程各项配套资金财政优先安排,五是政府优先专题研究教育需解决的问题。  

(二)抓好教育经费年初预算,足额落实各项资金  

1、教师个人部分经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列入财政预算。除基本工资外,职工福利费、烤火费、降温费、女工卫生费、独生子女费等都列入了财政年初预算予以保障。  

2、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小学生均300元、初中500元全额列入财政预算。  

3、专项经费根据需要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危房改造财政年初预算专款70.6万元,“三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做到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2009年职业高中实训基地建设,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  

4、教育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的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配套30.32万元、高中贫困生政府助学金配套11.41万元、职业高中在校高一、高二贫困生生活补助配套56.21万元、高中考取大学贫困生资助金配套15.6万元全部在年初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三)资金拨付直达学校,确保按时足额到位  

1、教师工资由县统发。从2001年起,我县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就全部由县财政按月足额直接拨付到教职工个人银行帐户,至今从未拖欠过。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教师工资存折上。  

2、公用经费直拨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学校公用经费全部由县财政按照小学每生每学期1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250元的标准直接拨付学校帐上户,不通过任何中间环节。  

3、教育民生资助金实行“一卡通”。小学、初中在校住宿的家庭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中专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高中贫困学生高考入大学补助金等资金发放全部实行“一卡通”,经教育局审定后,直接由财政拨入学生家长在银行的存折上。  

(四)免收非义务教育学校政府调控资金,减轻学校经济负担  

我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2008年以前与其它行政事业单位一样,预算外收入政府要调控一部分资金,通过努力争取,从2008年起,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府调控资金全部取消了。  

二、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  

按照省、市教育收费的有关要求,注重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⑴成立领导小组。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  

⑵及时召开会议。每学期开学前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贯彻收费政策,对教育收费工作精心布置和安排。  

⑶落实相关责任。县教育局与各中学、县城小学和中心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了责任奖,中心小学与村小签订了责任奖,各学校与年级组、班主任、教师签订了责任奖,把教育收费列入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我县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落实了三个方面的责任:一是落实了学校校长的责任,如果学校出现了乱收费,首先追究校长的责任;二是落实了教育局机关各股室挂乡蹲校责任,哪个乡、校出现了乱收费,追究蹲点股室的责任,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三是组织学校收费工作督查,落实了督查人员的责任,如果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而被群众举报、上报或其他部门检查发现有乱收费的,不仅要追究学校校长、教育局责任点干部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治理措施,规范收费行为  

(1)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使治理教育乱收费有章可行。为了使收费行为得到规范,使乱收费行为得到治理,我县在学校收费工作中,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学校实施了以下几项制度:  

收费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收费目标管理责任状,县教育局与中学、中心小学签订责任状,中心小学与村小学签订责任状,学校与年级组、班主任、教师签订责任状。同时教育局挂点干部对所联系学校的收费工作负有督促检查和制止学校乱收费的责任。  

收费公示制度。按照省里有关要求,县教育局统一了收费公示牌的制作样式,规定了收费公示内容。学校利用公示牌、公示栏、公示墙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进行了公示。  

收费通报制度。县教育局对学校收费和收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在我县中小学已实行了多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县教育局制定了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学校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公示。通过校务公开,增加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特别在收费和经费使用上给了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一个明白,消除了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很多不必要的误解。  

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收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把学校收费工作与学校领导工作政绩挂钩,在学校工作年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去年有一位中心小学校长因乱收费问题受到了免职处理。  

(2)学校不代收代办,规范操作行为,使得服务性项目服务到位、家长满意。  

规范服务性项目操作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实行免费后,我们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重点放在服务性项目收费和代收费方面。学校做到了不踩“红线”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服务性项目由服务机构聘请代办员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办理。各服务机构制作了服务性项目公示牌,代办员全部挂牌上岗,并在公示牌处向学生和家长介绍服务性项目的相关情况,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购。  

规范服务性项目宣传费用的财务管理。由于有些服务性项目对学生是有利的,学校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了适当宣传,相关服务机构都会付给学校一定的宣传费。为了避免学校想得宣传费而强制学生接受服务,或防止少数人将服务机构付给的宣传费私分掉,我们设立了教育奖励基金,将有关服务机构支付给学校的宣传费直接、全部纳入教育奖励基金,用于统筹安排奖给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3)规范办学行为,遏制变相收费,使治理乱收费成果得到巩固  

坚决制止中小学收费补课。双休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禁止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寒假除初中毕业年级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适当补课外,初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没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更没有收取补课费。  

规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开学报名时,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同时对课本费也将清单进行了公示。对民办幼儿园的收也进行了规范,会同县物价局制定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4)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使得学校不敢乱收费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每学期开学期间,县教育局都要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分成若干个组,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学收费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在组织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又组织督查组进行不定期专门督查。  

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存在乱收费现象的学校不仅对校长进行诫免谈话,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规收费全部退回学生,对违规学校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取消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在年终工作考核中对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去年秋季,有的学校少数教师向学生统一推荐购买教辅资料,我们对学校和教师个人都给予了经济处罚。  

三、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在学校财务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做到“六抓”  

1、抓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制定印发了《**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总务财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财务管理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2、抓财务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各学校配齐配强了财会工作人员,学校财会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教育局下文规定,学校更换财会人员必须报教育局批准。  

3、抓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009年举办了两期财会工作人员培训班。4月份举办了全县中小学学校会计和食堂会计人员培训班,参训人数68人,10月份举办了全县中小学分管校长、学校报帐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学校财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规范和加强了学校财务管理。  

4、抓学校财务收支的审计。制订了《教育系统2009年审计工作计划》,各学校每两年安排一次年度审计,当年离任校长实行离任审计,切实做好了学校年度审计和校长离任审计工作。  

5、抓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学年对学校经费收支及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学校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强化管理职能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09年10月份起,在县教育局设立了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全面实行“校财、局管、校用”。印发了《**县中小学财务收支集中核算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合法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学校银行帐户和会计、出纳,设立财务经办人员,定期向县教育局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核报收支。  

**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一是帐目设置规范化。过去学校做帐,有的学校特别是村级小学,学校帐目和食堂帐目只有流水帐,没有明细帐,帐目设置不规范。核算中心成立后,总帐、明细帐齐全,帐目设置规范。二是报帐发票正规化,过去学校做帐,有的学校有不少白条报帐的现象,也有大额发票不写明品名、数量、单价,只有一个总价的现象。核算中心成立后,所有发票都得到规范,该用税务发票的全部用了税务发票,杜绝了白条现象。三是报帐审批程序化,过去学校做帐,有的学校发票报销只有一个人签字,有的发票没有人签字,现在每张发票报销,首先学校要有经手人、验收(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到核算中心后,还要经过主管会计和复核会计审核,数额较大的还要经局分管领导审签。四是经费支出合法化,过去学校公用经费使用不够规范,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学校想发钱就造张表发钱,名目繁多。核算中心成立后,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特殊情况须事先向核算中心报告,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确保公用经费首先满足教学业务、教学科研、办公支出和办学条件的改善。有效地遏制了学校在绩效工资之外滥发钱物。  

   

五、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1、积极向国家、省、市跑项争资:2009年共向国家、省、市争取资金644.8万元,  

2、积极引进境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2009年争取  基金捐赠 万港币用于**中学 建设,争取了香港   捐赠用于 中学教学楼建设。目前有两个捐赠项目正在商谈之中。  

3、足额征收教育附加,2009年共征收“三税”教育附加679.5万元,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基建附加)88.11万元,所征收的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及补充公用经费。  

4、加强项目专项资金管理,2009年投资1334万元,续建项目4个,建筑面积1.66万 m2;投资733万元,新建项目13个,建筑面积7654 m2;投资90万元,维修改造项目6个,维修面积8756m2。国家、省、市、县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由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直接拨付到项目学校。各项目学校专项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按时按质完工。  

六、切实做好“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积极争取县政府的重视和县财政局的支持,在上级拨给的化债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县、乡共同努力,筹足资金,在2009年12月前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05年底以前的“普九”债务全部化解到位。  

我局财务管理等工作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与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将不断向兄弟县市学习,按照上级要求努力把我县教育系统的财务工作进一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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