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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林权制度改革壮大林业产业的思考

时间:2022-01-04 00:02:29 浏览量: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将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森林资产优势,不断壮大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进剑阁林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我县每一个林业工作者都必须要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现就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壮大林业产业,对剑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和发展方向作一探讨。
  一、剑阁县森林资源及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一)森林资源状况
  剑阁地处四川盆周北部边缘,龙门山脉北段东南侧,居嘉陵江西岸。幅员面积32.04万公顷,人口67万。全县辖57个乡镇,528个行政村。
  剑阁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是全省重点林业大县,是全国有名的柏木产区县之一。境内森林植物达173种,其中:裸子植物8科21种,被子植物59科142种,单子叶植物2科10种;主要用材树种有柏木、马尾松、油松、铁甲松、杉木、麻栎、栓皮栎、枹栎、桤木、香樟、红豆、白杨、枫香、千丈等;主要庭园观赏树种有桂花、紫薇、玉兰、雪松、腊梅、苏铁、柽柳、银桦、水杉、垂柳、女贞、桉树、槐树、海樘、夹竹桃、栀子等;主要经济林木有油桐、乌桕、棕、核桃、板栗、枇杷、桃、李、杏、梅、梨、苹果、柑、桔、橙、银杏、杜仲、桑、茶等;竹类有慈竹、斑竹等。全县林业用地173222.8公顷,占幅员面积的54.1%;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158976.9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1.8%;疏林地2434.1公顷,占1.4%;灌木林地3131.4公顷,占1.8%;未成林造林地2275公顷,占1.3%;无林地6383.3公顷,占3.7%。活立木蓄积7,271,576立方米,活立木年生长量达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0.6%。在有林地中,柏木面积137773.3公顷,蓄积6278333立方米,分别占87.6%和88%;马尾松面积9375.6公顷,蓄积575227立方米,占6%和8.1%;青杠面积6915.4公顷,蓄积164091立方米,占4.5%和2.3%;桤木面积3062.3公顷,蓄积112914立方米,占1.9%和1.6%;其它杂木面积233.8公顷,蓄积3462立方米。
  剑阁县以“柏木之乡”著称,柏木林面积、蓄积均居全省首位。境内有柏木5属10种,以柏木为组成树种的林分覆盖县境的80%以上。柏树木材纹理通直细密,材质坚韧耐用,是建筑、家具等的优良用材,种子、根、枝、叶富含芳香油,是天然香料的优质原料,经济价值较高。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剑阁县有可开发利用的柏木资源达10万公顷,蓄积450万立方米,按可年产中小径木材15万立方米;有可开发利用的马尾松资源近7000余公顷,蓄积50万立方米,可年产中小径木材近5万立方米;其它可开发利用资源近8000余公顷,蓄积20万立方米,可生产中小径木材近3万立方米。
  剑阁县森林面积辽阔,林下植被丰富,生产条件优越,是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的优良场所;盛产优质天然木耳、川贝和各种食用菌,盛产的小灌木-黄荆、犟筋藤、金刚藤、黑塔子、白腊子、红檬刺、白檬刺、水楂刺、狗柑子等,是根雕、手杖的上等原料。
  (二)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和森林覆盖率不断增加的前提下,大力实施林业产业发展战略,全县林业产业已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初步形成了以森林旅游业为带动,以工业原料林为支撑,以木材精深加工和柏木油系列产品深度开发为主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第一产业持续增长,第二、三产业得到快速恢复和发展。2006年林业总产值达到2.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2亿元,第二产业0.68亿元,第三产业0.32亿元,较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前相比增长1.2倍,平均增长26%;森林旅游年产值由工程实施前的400万元增长至2006年的1600万元。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林业产业已成为剑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开始起步。2006年底,我县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省政府《贯彻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林业产业发展纲要》,结合剑阁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产业与林业生态实际,一是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重新区划调整,在现有森林资源中调整认定木质工业原料林30万亩;二是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充分利用疏林地、江河两旁、公路沿线、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规划实施营造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10万亩,目前已完成近3万亩,建50亩以上高质量工业原料林示范点114个,为工业原料基地建拉开了序幕;三是以剑门关茶场为基础,在适宜茶叶生长的剑门、下寺等地巩固发展饮料林—茶叶4500亩;四是巩固全县已发展的木本药材林—黄柏、杜仲基地,在农户房前屋后和四旁大力发展板粟、核桃、银杏等森林干果和梨、李、苹果、柑橘等森林水果。初步形成了剑阁林业产业以木质原料为重点,以发展森林干果、三木药材和饮料林为辅基地建设格局。
  2.木材加工业得到调整和恢复。剑阁县木材经营加工业是自上世纪80年代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从剑阁县林产品公司成立主营木材经营加工→外地木材商贩进入从事旧房料经营→剑阁本地私营业主从事旧房料经营和木材经营加工,逐步形成了剑阁木材经营加工业。在这个过程中,经历了无序管理到规范有序的过程,  1986年前为无序管理期,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曾多达1000余人,在邻近剑阁的四周形成了四大黑黑木材市场,全县林区乱砍滥伐和偷拉盗运严重,剑阁森林资源曾遭受极大破坏。1987年到1995年为强化治理期,乱砍滥伐和偷拉盗运得到有效治理,林区治安和森林资源管理秩序特别是木材经营加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和提高。1995年底,全县木制加工企业已达到50个,年消耗木材5000余立方米,出售半成品、成品木制产品创年总收入494.50万元。1996年以后达到规范有序,全县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控制到60家,主要为旧房料经营、家俱制作销售、商品材经营、竹材经营加工四大类别,形成了制度齐全、规范有序的管理体系。但这时的木材加工业,多数都是以卖原木为主,只进行如椽子、楼板、粗级家俱板方等半成品加工,且经营规模小,产出效益差。全县年销售木材不足1万立方米,其中:加工销售量不足5千立方米,年销售木材产值仅1000万元,创税不足40万元。自2000年起,我县加大了对深度加工的扶持和对以原木经营销售的适度控制,促进精深加工业的兴起,县内初步建立起了以剑门木业为代表的5万平方米实木地板生产、以洁霸柏木浴具和翠云家具为代表几家小型家具生产企业;但生产规模小,产出量不高,科技含量低。2006年成功引进山东兴博木业成立了四川兴博木业,建成15万立方米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2007年引进成都励高20万平方米实木地板和10万立方米指节材生产线已落户剑阁。至止,我县木材经营加工业达到规模化经营,木材加工业年产值将达到1个亿,利税将达1000万元。
  3.柏木油系列产品深度开发得到长足发展。为充分利用采伐剩余物——柏木树头,1984年3月县林业局邀请省林科院专家来我县考察柏木树头的开发利用,并经科学论证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县开始了柏木油系列产品开发,经1996年企业改制和2002年的引进资金、技术合作,现已建成具有年生产1000吨柏木油的能力、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的名星企业。全县柏木粗油生产点多达151家,年产柏木粗油700T,产值近6000万元,带动全县上万人就业。  1996年至2005年共生产柏木精油2551.06T,柏木脑204.28T,柏木精脑75.41T,柏木烯767.04T,实现工业总产值10759.68万元,向国家交纳税收516.9万元,实现企业利润284.39万元,成为剑阁地区纳税大户,广元地区名星企业。柏木油系列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并形成柏木天然香料生产的重要基地,成为剑阁县的龙头企业。
  4.生态旅游业发展势头加快。自1992年国家批准建立剑门关国家级森林公园以来,我县积极发展以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为核心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先后打造了剑门关梁山寺、翠云廊、仙峰观、拦马墙、鹤鸣山公园、觉宛寺等旅游核心景区,修建了剑门关旅游索道、剑门关游人接待中心和蒙古包等,已完成“4A”剑门关和翠云廊景区建设;储备了马耳山、黄羊寺、翠云湖和有小九寨之称的茶园沟等旅游资源;现正规划建设以盐店五指、拱石和姚家天字等为代表等的乡村旅游。每年到剑阁旅游人数成倍增加,旅游收入正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旅游兴县”目标正逐步实现。
  5.园林花卉产业正逐步兴起。据2005年统计,全县有固定场地生产经营园林花卉的单位有24家,个体专业户38户,花木运销专业户7户,花圃土地179.6亩,出圃各类绿化树苗16.1万株,培植各类名贵花卉38.5万盆株,年园林花卉收入342万元。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园林花卉产业将成为我县的一个新兴产业蓬勃兴旺。
  (三)林权制度落实情况
  自1982年落实林业“两制”以来,我县对全县12.7万户农户核发了林权证,并落实了林权档案管理;对全县51573亩国有林颁发了省制发的林权证68个。自2003年起,对全县实施的7.1万亩退耕还林核发国家林业局制发的林权证3.7万本。但全县仍有近500余外集体林未落实林权证。按照国家林权制度改革要求,1982年落实林业“两制”制发的林权证存在四权不清,资源量不实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森林资源与产业实力反差较大。我县森林面积、蓄积、覆盖率位居全省、全市前列,大大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但这种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人工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比例倒置,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十分突出。
  2、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少。现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中,家庭式、作坊式经营的多,规模经营加工的少;以卖原木、生产半成品的多,深度加工利用的少,普遍存在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低,经营规模小、初级产品比重大,产品附加值低,缺少规模经营、对林农及林区带动能力强、对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高、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
  3、林业产业化程度低。我县多数木材加工企业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有短期经营思想,与广大林农未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利益联系不紧密,产业化链条不完整,加工布局与资源供给未形成有效配置。企业对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分析不够准确,对基地建设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够重视,对良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加工、销售缺乏有力的组织与协调,产业发展没有转变为市场行为,主导产业不突出。
  4、林业经营理念不活,产权改革迫在眉睫。一些干部群众对林业经营思路不活,对国家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不明确,没有把林业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意识,对发展林业产业持消极悲观态度,顾虑多,发展迈不开步子,打不开思路,发展现代林业的理念淡薄。
  5、科技贡献率不高。我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滞后。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弱,资源开发利用率低,产品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高、市场竞争力弱。林业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6、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发展不平衡。以森林培育的一产业发展快速,森林资源增长速度快,但仍存在非公有制林业少、全社会办林业速度慢。以林产品加工利用的二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且项目、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低。虽然柏木油系列产品加工达到了中度水平,但精深加工不足,且存在较严重的资源流失;兴博木业中密度纤维板生产在原料利用上还存在单一性,在资源综合利用和产品质量上有待进一步提高;森林食品和竹材加工在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项目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较快,但森林旅游资源开发较弱,经营管理形式粗放。
  7、林权产权不明,权、责、利不分。现有的林权证存在面积、蓄积与实际严重不符,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不明,林农未真正享受到林权对森林、林木所赋予的采伐、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承担起对森林、林木的管护及对林地保护、绿化的责任,将森林资源转变为森林资产所必经的使用权流转难以开展和进行,产权明晰、权责利明确的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三、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建设的对策措施
  重视林业产业建设,规范林业产业发展,形成生态与产业建设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把剑阁从森林资源大县建成林业产业强县,是剑阁县林业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加快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是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建设的基础
  “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依法明晰林地所有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积极培育林地和林木立木市场。允许森木、林木、林地使用权依法有序流转、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资本或条件,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利用形式。对林农或企业依法获得的森林、林木,保障其依法转让、买卖、采伐、加工、销售等处置权利。鼓励和依法保护个体私营、外来企业和营造林大户投资林业产业发展,减轻林业税费,确保经营者的合理收益。
  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有利于林业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拓展,有利于推进我县由森林资源大县向林业经济强县转变。
  (二)科学规划利用森林资源,实行分类经营
  按照“林业生态产业化,林业产业生态化”的要求,根据剑阁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利用好现有森林资源,对森林的多功能作用实行分类经营管理,将全县森林、林木和林地按森林主导作用区划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其中:生态公益林按保护程度不同划分为特殊公益林、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商品林划分为一般商品林和工业原料林。我县调整区划生态公益林55791.8公顷,活立木蓄积2314280立方米,较原区划减少25.3%;调整区划商品林117434公顷,活立木蓄积5267778立方米,较原区划增加25.3%;两大类型区划比例由原区划的60:40调整为32.1:67.9。
  对公益林森林资源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建立健全和完善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对商品林森林资源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加强生态公益林认证工作,科学编制森林分类经营方案,将各类森林区划小班落实到每个农户,并确定森林经营类型,健全资源数据库和档案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森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在明细产权和森林认证的基础上,通过对各类森林实行不同采伐管理体制,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原则,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建立商品林活立木市场和木材交易市场,让林农依法取得的商品林森林资源进入市场,真正将资源变成资本。
  (三)完善林业产业政策,优化林业经营体制,大力培植工业原料林,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努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要把非公有制林业作为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放手发展非公制林业。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对非公有制进入林业领域的限制,努力构建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林业所有制结构。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入林业搞开发;鼓励基层林业站采用多种形式与农村经济组织合作进行示范开发;鼓励林业职工通过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兴办绿色经济实体,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建设绿色基地;鼓励采取承包、租赁、购买、业主开发、合作造林、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参与林业开发,推进社会办林业;执行“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林业基本政策;统一税费政策、资源利用政策、投融资政策,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切实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工程建设成效,大力培植工业原料林,不断提高森林资源总量,为林业产业建设提供强大的后备资源。按“适地适树、集体经营、定向培育”的原则,在突出治理重点,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2007-2011年选择立地条件好的疏林地、荒坡、荒地和未成林的退耕地栽植以桤木为主的速生树种,选择水旁、路旁、村旁、房前屋后以林粮间作栽植以杨树、千丈为主的树种,围绕林板一体化培育高产优质工业原料林40万亩,其中:新造10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巩固现有竹林资源,在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发展慈竹林10万丛,发展以银杏、板粟、核桃等优质干果2万亩;巩固好现有的杜仲、黄柏等三木药材林和油橄榄基地;培植好现有的青杠林资源,大力发展以优质木耳以主的森林蔬菜。
  (四)优化林产加工业结构,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到2011年,全县初步形成林业产业产品结构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竞争力较强的林业产业体系。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2%,林业产业总值达到6亿元,其中加工产值达到4.5亿元。
  1.木材加工。逐步取缔改造县内以经营销售原木和粗级加工的小、散、差、粗型木材加工企业,通过内引外联,招商引资,打造剑门实木地板厂,整合资源,千方百计支持和推进成都励高集团30万平方米实木地板、指节材和家俱生产线建设,建成一家有档次、上规模的家俱企业。2011年,全县实现实木地板生产加工50万平方米。扶持四川兴博木业做大做强,2011年兴博木业有限公司投资达1.5亿元,生产能力达15万立方米的中密度纤维板。大力推进兴博木业加快基地建设,到2011年达到2万亩基地,使企业自身的原材料供应达到企业加工需求的40%以上;规范和加强木质原料切片加工管理,分别选择在武连、开封、毛坝、汉阳、柏垭、龙源建立原材料收购和切片加工厂6个,保障兴博木业原料供应。鼓励县内木材加工企业与成都励高集团主动联姻,合力打造剑阁柏木实木地板和指节板品牌;大力开展森林资源使用权流转,切实加强引进企业原料基地建设。
  2.林化产品加工。在北部林区松树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逐步引进松脂生产企业,到2011年使松脂产量达到6000吨,产值达4000万元。大力支持林源香料公司,着力扶持柏木粗油加工厂(点),广泛争取粗油来源,在柏木油的精加工上做文章,把产业做大做强,到2011年,力争产量达到1000吨。
  3.森林蔬菜。利用现有的青杠林资源,扩大橡子种植规模,培育森林食品,分别在青杠资源较好的盐店、姚家、汉阳、下寺等4个乡镇有序发展森林蔬菜木耳种植业主5户,到2011年森林食品木耳达到2万公斤。
  4.生态旅游。围绕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为龙头的生态旅游业。通过对省、国家级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创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剑门关、翠云廊、翠云湖、拦马墙等特色生态旅游景区,围绕乡村生态旅游,建成鹤鸣山,马鞍山、茶园沟、多福山庄和五指、拱石等乡村特色生态旅游景点景区,2011年实现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年旅游收入2.5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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