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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区城市管理监察工作重心下移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05 15:28:42 浏览量:

关于XX区城市管理监察工作重心下移的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我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提高我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管工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城管工作拟实行重心下移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南阳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分级负责、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合理下移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和调动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三级管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城管格局,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加快我市“六创一迎”创建步伐。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属地化,建立条块结合,责权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的全覆盖、网络化、精细化。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正科级全供事业单位,隶属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若干直属城市管理监察中队。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评工作;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标准的制定,研究制订全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区违反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门面招牌和违规商业庆典活动的核查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急事件、重点区域、跨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执法以及错时执法、建筑垃圾行政执法职能;
4、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城市管理监察执法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教育、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化训练等旨在提高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工作;
5、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
在现有6个路面管理中队的基础上成立6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分别进驻6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管理工作,隶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业务上受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建立基层党支部。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包括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内河两侧、各街道办事处结合部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牵乱挂、乱竖乱靠、出店经营、游散摊点、当街洗车、沿街屠宰、早市夜市等。
2、对辖区内发生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治安、交通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汇报,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规划、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统一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行政执法。
3、承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运行机制
    管理重心下移,按照属地化和系统化管理要求,调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责与分工,实现平稳运转。
(一)人员分配管理
    1、按照各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主次干道数量、重点区域数量具体核定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执法管理人员数量,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街道办事处按照1:2的比例配齐中队人员,其中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备固定协管人员,原则上由一名执法队员带二至三名协管人员负责辖区路段日常管理,对旅游景点、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部位适量增加管理人员。(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分配名单附后)
2、分配到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工作的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仍隶属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垂直管理,身份待遇、财政供给工资渠道不变;街道办事处配备的固定协管人员身份待遇、工资供给、服装、配备、后勤保障等由各街道办事处解决。
3、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派驻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的正副职负责人必须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资格,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考核、任免;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名中队副职负责人,副职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提名,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考核、任命。建立和健全各种激励机制,正、副职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动态管理。
4、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所有执法管理人员统一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所属街道办事处双重领导,日常管理以街道办事处为主。
(二)办公场地和执法装备问题
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入驻各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提供办公场地,配齐办公用品;原6个路面管理中队现有的执法装备、车辆随中队到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使用,车辆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统一集中调度,各街道办事处可相应增加一定比例的执法装备和车辆,并对城市管理工作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业务工作管理
    1、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并对其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2、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居委会积极参与城市的各项管理活动,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现四级网络管理。
3、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按照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所属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安排,积极履行职责。遇重大城市管理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等迎检工作时,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可统一集中调配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
4、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沟通,重大活动时提前搞好工作对接,避免工作安排冲突。
5、受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执法主体委托,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及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不得越权执法。
(四)执法文书和票据管理
    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执法文书和票据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按相关规定统一领取、发放、上缴。
    五、建立督察机制
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城市管理监察工作进行督察,并把督察情况纳入年终管理考核目标。工作中实施两级督察:即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领导和街道办事处领导实行抽查和专项督察的办法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科负责日常督察,具体对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执法守纪情况等进行督察,落实奖惩。(督察细则附后)
六、考核评比
将城市管理工作列入各街道办事处的年度目标任务,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讲评、季通报、年奖励”制度,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对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全年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获得优秀、良好多次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监察中队将予以奖励,差的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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