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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3-14 15:10:23 浏览量:

(陕西省榆林林业学校,陕西 榆林 719000)
摘 要:文章分析了陕西省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临 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群众思想;林权改革;林地流转;配套措施;后续管理
中图分类号:F31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9)15—0060—01

随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陕西榆林市也开始集体林地均分到户(联户)的集体林 权改革(以下简称“林改”)。从林改试点区了解到,第五阶段林改打破了制约林业发展的不 利体制,为林业发展增加了新的活力,主要表现在:①充分激发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 极性,发展了林业生产力;②造林面积成倍增加,破坏林木案件和森林火灾大幅度减少; ③盘活了林区资源,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的流动,加快了林业的发展。
1 “林改”中面临的问题        

榆林市林权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决心,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这 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关系到林改的成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林地抛荒时有发生

林地是林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可林地抛荒时有发生,其主要 原因:①干旱及半干旱的地理环境,致使榆林市造林成本较高,这是林地抛荒的根本原因 ,再加之全球经济风暴影响了林产品的销售,也挫伤了林民营林的积极性。②林业投资见 效慢,效益也低,许多人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意从事林业生产。经统计,2008年全市好多村 庄外出人员都占到全村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造成大量林地无人管护,林地变成荒地也就 在所难免。
1.2 基层干部群众对林改工作不积极

主要表现为认识不足,工作准备不充分。最明显的就 是村一级干部,对林改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等、观、望”心态。在交通、信息相对闭塞 的地方,由于政策宣传困难,农民对林改更是不屑一顾,落实工作困难较大。
1.3 破坏林木行为时有发生

①毁林复垦现象时有出现,致使许多林木被毁坏。②林地砍材、放牧屡禁不止,造成 林木经营成本成倍增加。
1.4 与林权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4.1 山林流转方面:林权改革的目的 之一是“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农民可依法将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进行流转”,但 有些村民只管眼前收益,看不到林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林权流转过于频繁且不规范,今天同 意明天反悔,极易形成林权争议,严重影响了林业的长远发展。
1.4.2 在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 估及林权抵押贷款的获得方面,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林农贷款困难重重,因此对林业的投 入资金偏小,影响了林业的发展。
2 对“林改”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通过上述对林权改革制约因素的分析,笔者提出如下对策:
2.1 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林改氛围

要让农民看到林改的好处,偿到甜头,认识到林 业生产中经济效益的长效性及对社会生态环境改变的巨大作用,从思想上把不“愿意从事林 业生产”的消极心态扭转过来,提高林农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避免林地抛荒现象的发生 。这就要发挥宣传部门的作用,营造林改的强大声势,增强群众参与林改的主动性、积极性 ,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和监督林改的良好氛围。
2.2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林改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林改工作
2.2.1 在做好 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对林改应进行科学的计划,有层次、有步骤、有措施地开展工作,保证 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2.2 应组建一支务实的工作队伍。要明确林改队伍工作目标,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个人 ,有必要的时候应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与最基层群众相处、交流的能力, 具有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
2.2.3 地方政府还应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集体、个人 经营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及抵押贷款的获得,都应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 个机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成为林业行业不可缺少的一个专业机构,有着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另外,对历史遗留问题,应妥善对待,既要保证林农的利益,又要保持政策的严肃性和连 续性。
2.3 为林改的顺利进行,完善各类配套政策及法规
2.3.1 修订和完善林改中相关的政策与法规,使林业经管管理与林改工作有法可依,维护林农应有的权利。现在的法规,对成熟 林的采伐利用限制较大,农民对自己将来的林木在利用上顾虑较多,担心拿不到采伐证。我 们的法规应让林农能真正看到希望,这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3.2 规范林地的流转方 式,在政策上应引导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并对林地的流转应在时间上做出适当的限制,如 5年或10年后等林木达到一定的郁闲度时才能挂牌交易等,这时才可以转包、出租、转让、 入股或抵押,以利于扩大森林资源。流转中,还应规范流转合同格式,避免争议的产生。
2.3.3 地方政府的林业和金融部门应相互支持配合,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业务及 林权抵 押贷款工作的启动,让农民体会到林木有形价值的存在,这样利于农民对林业方面的资金投 入,真正让农民感觉到培育森林的好处。
2.4 政府部门应加强后续工作的管理、监督及检查
2.4.1 建立和完善推进林权改革工作的 巡视督导和信息反馈方面的管理,将参与林改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干部的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 核,奖优罚劣。
2.4.2 在原林业执法的基础上,坚决制止林地抛荒、毁林开垦、砍材及放 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并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对违法行为绝不手 软,这样从法律法规方面打击违法行为,起到扼制作用。同时建议,对较长时间抛荒的林地 可重新承包管理。  

我们坚信,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现在实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工作一定能圆满成功,成为又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参考文献]
[1] 西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对西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OL ].中国农村研究网,2008-10-26.
[2] 蔡小伟,赵鹏山定权 人定心 树定根 福建推行林权制度改革[N]人民 日报,2006-02-12.
[3] 贺东航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问题研究[OL].人民网,20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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