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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探讨

时间:2022-03-19 15:20:31 浏览量: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银监会关于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也明确:“银行可接受房产和商铺抵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仓单、提单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抵押,出口退税税单质押,资信良好企业供销合同质押……。”作为国家鼓励的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对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具有积极的意义,农村合作银行也应予以开展和推广。本文就此谈点浅识。     一、应收账款基本概念及相关业务种类     1.应收账款概念。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所称的 “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其包括:      (1)销售产生的债权(发票融资、订单融资等),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仓储、物流、工程服务等);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等。    2.应收账款国内业务种类。    (1)质押:以既存的单笔或多笔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融资——以将来发生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与存货及其他资产一并担保,以防止当存货和其它资产出售后转为应收账款时,对存货和其它资产的担保物权落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企业债发行;动产担保与供应链融资。    (2)保理(应收账款转让):保理商购买应收账款,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商账追收与管理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3)资产证券化: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筑物收益资产证券化、普通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    截至2009年8月底,已在人民银行应收帐款登记系统登记的应收账款有25种:销售款、发票对应的应收账款、一段时间内产生的应收账款、水电气暖收费权、不动产收益、学校医院收费权、工程款、公路大桥收费权、企业受益权、租金收入、账户质押、信用证、提供服务、旅游景点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政府补贴款、出口退税、理财产品、有线电视收费权、经营权、工资收入、农户福利分配收益权、广告牌经营权、财政专项还贷资金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最多的是商业贸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占比74.2%;其次是包括水电气暖、公路大桥、污水处理、学校医院等收费权在内的各类收费权益,占比为8.3%。     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优越性与风险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建立在购销双方真实贸易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为质押而发放的贷款。对借款人而言,它具有其他担保贷款无法相比的优越性:    1.不用找第三者提供保证,减少企业因相互担保而产生的担保风险。    2.质押物范围的广阔性。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其范围比一般的抵押、质押都要宽。    3.登记手续的方便性。借贷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由贷款人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采用自助的形式办理登记,不用去登记机构办理,减少了时间和精力的占用。    4.登记时间的快捷性。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自从开通以来,其优势已得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登记时间上的快捷性。按照我区一些登记部门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需3个工作日以上,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是通过互联网操作,征信中心提供的是7×24小时的服务,只要有互联网,随时随地都可以办理登记及查询,且操作结束后就完成了登记,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登记系统还提供展期操作,只要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天内,在系统中给予办理展期手续就行,方便了客户。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正式开办2年以来,根据人民银行及有关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认为在两个方面存在着风险:     1.法律方面。《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办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司法解释出台,应收账款质押方面有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应收账款的界定。《物权法》虽然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但没有定义什么是应收账款。人民银行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了应收账款的范围,但它属于部门规章,法律效力层级低,在司法审判中只是参考,不是依据。另外,《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物权法》出台与之前国务院的其他规定也有冲突,如国务院规定公路收费权质押在公路管理部门登记等。    (2)应收账款登记系统登记的内容及其法律效力。什么样的登记是一个有效的登记?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规定,登记时,应收账款既可做概括性描述,也可做具体描述。概括性描述达到什么程度才能保证登记是一笔有效的登记,是一个需要《物权法》司法解释明确的问题。    (3)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如何完善担保物权的执行制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目前应收账款质押的执行制度还是空白。设计便捷高效的执行制度,避免担保物权落空,对维护金融债权至关重要,这些都需要法律予以明确。    (4)保理登记及其优先权规则尚未明确。    2.操作方面。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因赊销带来的应收账款出现坏账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并使企业陷入困境的比例更高,现要以风险较大的债权作为质押物,信贷人员普遍感觉操作难度较大。因此,我们在实际操作时,要进一步加大调查分析力度,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同时在关注一般银行贷款存在的风险外,更应该关注的风险有: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交易风险、其他风险(集中度风险、逾期风险、稀释风险)。在调查时应注意调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信用度调查。详细调查出质人及购货人的信用状况,查询客户原有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否按时支付各项税款及工资、电费等费用。同时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询信用记录,以防避信用风险的产生。    (2)交易风险调查。调查购销双方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效和真实性情况。产生的应收账款权属是否清楚,有否争议,有否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出质人实际履行购销合同的能力,包括原有记录。购货人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能按合同及时、足额付款。如是收费权等还应调查有无有关职能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    (3)其他风险调查。主要调查出质人产品结构及主要产品销售占比、主要客户的销售占比、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状况。出质人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明细、时间、额度和条件,相关的购销合同条款,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区域分布、客户构成、主要产品组成和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坏账率、预期坏账率,以及应收账款的管理与回收等情况。     三、我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现状    《物权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管理办法》出台后,我行及时制定了《萧山农村合作银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为基层实际操作提供了依据。但在近一年来,该业务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与出台管理办法初衷相悖,没能发挥新业务具有的作用。分析具体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个:一是信贷人员求简怕繁的心理。普通贷款的发放对一个信贷员来说已是轻车熟路,而对开展新业务就有怕麻烦的想法,怕在操作中碰到难题或产生风险。由于此原因的存在,造成了该项新业务的开展力度欠缺,客户了解度不够。二是调查难度增大的束缚。普通的贷款,信贷人员主要调查借款人及保证人的生产经营、现金流情况,对上下游客户只需有简单的了解。但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要求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下游客户也要有一个详细的调查,要了解客户支付应付款的实际能力,也就是说“要了解客户的客户”,给调查带来一定的工作压力。三是普通贷款如果出现风险时,可以追究借款人和保证人,从还款来源看相对保险系数要高。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一旦出现风险,在追索借款人资产的同时,对如何保全应收账款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实际操作时有点类似信用贷款),因此信贷人员感到有一定的风险,怕产生不良贷款承担的责任重大。正是由于以上难点及风险点的存在,使得信贷人员畏缩不前,办理贷款业务时有抵押最好,其次是保证贷款,新业务尽量不涉及,缺乏业务创新的主动性。     四、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建议     根据现状,我们认为,我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有以下的优势:     1.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作为贷款一项新的担保种类,在全国已蓬勃发展,浙江省内也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作为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主力军,这项业务还在摸索阶段,杭州地区尚未发生过。我们应抓住时机,尽快运作,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这一新业务,打响我行的“萧银”品牌。                       2.我行地处经济发达的萧山,区域内中小企业众多,与我行有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客户达几千家,部份信贷客户的上下游客户都与我行有业务往来,我行对这些企业的经营者素质、信用状况、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发展潜力都比较了解,为开办这项新业务带来了一定的有利条件。我们可以通过先行试点,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推动该项业务的开展。    3.根据《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农村电网改造的电费收费权、公路桥梁收费权、学校收费权、房屋出租权都可以成为质押物。我行与一些有收费权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程公司原来就有信贷关系,以前因政策的原因,发放的是保证或信用贷款,现在可以根据《物权法》及《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调整贷款担保结构,发放一些以收费权、应收账款等为质押的贷款,减少企业间的互保贷款。    4.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有利于改善我行的融资担保结构,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业务范围,拓展新的客户,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对于提高业务覆盖面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我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及系统的操作,可以说条件具备。我们建议,一方面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转变思想观念,在全球金融危机尚未结束的当今,通过开办该项新业务,解决企业的担保难问题,帮助企业尽快消除危机带来的影响。基层行应通过排查摸底,确定符合条件的客户,尽快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另一方面,通过这项新业务的开办,来提高我行的社会知名度,吸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再一方面,人民银行开通了征信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便于查询借款人的融资情况。我行可将查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纳入信贷管理要求,信贷人员在调查客户情况时,应适时登录系统,全面了解客户的银行融资及应收账款质押情况,及时掌控风险。有风险才有收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办势在必行,只要通过信贷人员的尽职调查,风险仍然是可控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办,必将为农村合作银行众多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一个全新的融资平台,藉以支持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单位:浙江萧山农村合作银行授信审批部、合规风险部】   发布时间: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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