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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3-20 15:00:55 浏览量:

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5月15日)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的促进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开展信访监督。近年来,我县依靠群众参与,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针对信访举报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等,积极探索运用信访谈话、信访督查、检查建议书或函询等形式,对被反映人开展信访监督,要求他们说明情况、作出检查、进行整改,取得了良好效果。
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一是强化信访监督职能作用。明确有关领导和部门在信访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开展信访监督,实现了信访监督工作与办案工作的有机衔接,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二是严格审核把关。明确信访监督审批程序。纪委书记对信访件亲自审核、亲自把关,保证信访件可信度。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我们在信访监督工作中,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合理运用监督方式,注意方式方法,对监督对象进行认真分析鉴别,对信访举报人进行回访,促使信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得到纠正和处理到位。四是把实施信访监督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信访监督的效果。如:近年群众对公示期间新提拔的某些领导干部有些方面的问题进行举报,我们及时进行信访初核,对有问题的干部建议暂缓提拔使用。
存在的不足:一是对信访监督的认识有待提高。有的认为信访监督的作用、效果不大,有的担心实施信访监督影响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的片面认为开展信访监督会导致案件线索流失。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对信访监督存在抵触情绪。二是信访监督的效果有待增强。
今后我们将形成良好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在统筹安排、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办理、整合信访监督资源等方面进行深化,在工作程序、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2009年县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电话举报共计43件,其中:来信31件,来访12件(次)。以上举报材料中,署名举报13件,占举报总数30.3%,匿名举报30件,占举报总数的69.7%。初核32件,初核率达74.4%;此外,州纪委转办信13件,其中要结果件1件,已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州纪委信访室。向各乡镇、县直部门转办信访件11件,已经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县纪委信访室。
从2009年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来看,所受理的信访件涉及党员干部16人,监察对象4人,涉及科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4人;涉及乡村党政(村委会)的6件;涉及教育系统3件;卫生系统2件;建设系统3件。
群众信访举报所反映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村干部违法违纪、以权谋私的问题。如:土地权属、坐支现金、多占土地、更改承包合同重新发包、土地承包费收费不合理、财务情况不透明和干部工作作风等问题。
2009年我们在解决信访问题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县纪委解决的问题,由县纪委负责核实办理,属于乡镇和部门解决的问题,我们进行转办和督办。
今年1至3月,县纪委信访室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共计18件,其中来信7件,来访11件,检举控告类18件。其中署名举报7件,匿名举报11件,署名举报占举报总数38.8%,匿名举报占举报总数的61.1%。已初核9件,初核率达50%;正在调查核实的3件,转相关部门协调解决5件;此外,州纪委转办阅处信4件。同时,我们还接待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件共4件。
从今年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看,所受理的信访件涉及党员干部15件(涉及一般干部12件,涉及乡村组干部群众3件);涉及教育系统2件,法院1件。
存在的问题:近几年,群众举报信越来越多,反映的问题更为复杂,处理难度明显增大。由于信访室只有一名室主任,受理的多数信访件只能安排纪检监察室与信访室一起初核。因为人员少,还是有些信访件未及时办理。
(三)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法制体系建设情况。2006年以来,我县以开展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理环节等15项制度。受理环节五项制度领导接访制度、挂牌办访制度、巡回走访制度、媒体公开制度、舆情汇集制度。办理环节五项制度:疑难问题公开听证制度、疑议问题核查公开制度、重大问题调查公告制度、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信访举报申请公开制度。处理环节五项制度:复杂问题现场听证制度、调查结论及时反馈制度、处理结果限期告知制度、联合会诊督办落实制度、履行职责情况通报问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增强了信访工作透明度。
(四)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自治区将在地州级推广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我县当前具备推广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希望上级部门给我们提供信访信息管理软件,举办专题培训班,配备专职人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逐步推广应用信访信息管理系统。
(五)开通网上举报情况。我县于2006年在轮台廉政网上开通了举报渠道,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址。
网上举报开通当年,我们收到两封群众举报信,一封举报信是群众反映县农机局私设“小金库”问题,县纪委收到举报信后,及时安排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县农机局私设“小金库”30万元,资金余额3万余元,县纪委对“小金库”余款进行了收缴,同时,在县农机局召开举报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反馈会,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会上,县纪委领导介绍了调查情况,及时征求群众意见,看该局干部职工对我们的调查是否满意,会上还让该局领导当面做检查,得到群众一致认可。
另一封举报信是群众反映县党校教师、党支部组织委员艾某贪污党费问题。我们收到举报信当天就组织专人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核实,艾某贪污党费8000余元情况属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建立基层信访举报考核机制情况。近年来,我县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党风廉政责任书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是:1、认真执行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越级上访、群体访。2、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3、及时办理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4、重视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访联络员队伍建设,按时报送信访信息、报表和台帐,信访档案管理规范,工作效果明显。5、每年开展“下访”活动两次以上,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这项办法施行以来,各乡镇都能够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09年4月,为加大处理疑难信访问题的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轮台县关于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听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了处理疑难信访问题能力。
县纪委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筛选和登记,在排查过程中,认为有些信访件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有必要进行协调处理的,根据举报人提出的信访听证申请,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当面答复和解决问题。
近三年来,通过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10件。采取由县纪委或者乡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涉案单位及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三老人院、人大代表等人员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涉案当事人“当面锣、对面鼓”进行陈述、举证、辩论,其他参与人员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信访人、信访责任单位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后,听证主持人召集听证员集体研究,做出公开、公平、公正协调结论,力争使信访当事人心服口服。如:2008年5月,轮台县阳霞镇纪委牵头组织镇政府、和部分村民代表,对该镇农民谢某与邱某土地承包问题进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双方辩论质证,纪委县纪委从中协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邱健赔偿谢某经济损失4万元,妥善解决了这起信访问题。又如:轮台县纪委还通过举办信访听证协调会,为阿克萨来乡月塘村农民唐某解决了因供水不足造成的承包经济林损失1320元问题,村集体当场赔付了损失。
在联合办理信访问题方面,轮台县纪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召开信访协调听证会,向群众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如:2009年1月16日,轮台县阳霞镇库都克村12户农民联名就修建库库高速公路过程中征用土地补偿费被镇政府和村委会扣发问题上访到县纪委。县纪委联合国土资源局以及阳霞镇政府及时召开信访听证协调会。会上,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有关人员对修建库库高速公路涉及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发放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向30位农民群众做了耐心细致讲解。针对农民代表反映疑惑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向农民发放了10多本土地管理相关法律书籍。通过召开信访听证会,使农民群众对征地补偿费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明确认识,及时消除了群众疑问。
二、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依纪依法审结案件。2009年,我县各类违纪案件14件14人,其中自办案件8件,协审案件6件,均已结案。给予党纪处分13人,受政纪处分1人,在受处分人员中,科级干部2人,开除党籍2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4人;2010年受理申诉案件1件1人。
为保证案件质量,案件审理室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审核处理案件中始终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注意增强三种意识: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强对办案程序的审查监督,对3起案件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错和指导;坚持审理谈话,在进一步核对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意见和申辩,做好政策法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既克服了书面审理的局限性,消除质量隐患,减少不必要的申诉,又发挥了审理工作的教育职能;坚持集体审议,对每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在发挥主审人员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集体审核把关,确保处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始终把审理案件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大背景下来把握,从提供纪律保障、构建和谐轮台的角度,审慎提出处理意见,在严肃执纪的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案件处理后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三是增强沟通协调意识。加强与监察室和被调查人所在党委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案情和被调查人的表现,力争使案件处理的客观公正。尤其是多换位思考,理解、体谅案件调查人员的困难和艰辛,对个别需要补证调查的案件,列出详细补证提纲,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与检查部门营造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配合、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融洽氛围,如:2009年2月,在审理某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买某某涉嫌违纪案中,审理室认为调查组认定买某某侵占的事实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经过沟通,又做了一些补证工作后,审理室和调查组均认为定性侵占的证据不充分,应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通过协调与沟通,建立了相互理解、共同提高、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局面;加强与司法部门、上级领导的沟通协调,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咨询、沟通,确保案件的定性准确、处理稳妥。
(二)探索审理方式的变革,促进办案水平的提高。一是由试行到推行“乡案县协审”制度。我县推行乡案县协审制度近5年来,乡案县协审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乡(镇)纪委负责调查的党员违反党纪需要给予处分的,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必须经过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审理,县纪委审理室与乡镇党委经沟通和业务交流形成了一致意见后,由县纪委审理室提出指导性意见,交乡镇纪委履行报批手续。
二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证案件质量。为解决在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出项的新问题,县纪委、监察局本着“明确相同的、统一不同的、补充没有的”原则,根据有关党籍政纪条规,先后制定补充完善了《轮台县乡案县协审管理办法(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度的实施意见》、《轮台县乡镇纪委办案材料汇编》、《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责任制》、《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轮台县案件质量自查考评制度》以及集体审议制度、审理回避制度、审批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工作,靠制度保证质量,推动了全县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率先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2007年率先在全州实行了“一案双报告”制度,即,每一起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在卷内必须有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总结报告。2006年8月,在全疆率先公开审理了县供销社李某违反财经纪律的违纪案件,为开展公开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坚持做好回访教育工作,2006年以来,审理室牵头对受到党纪处分的25人采取座谈和个别登门走访等形式进行了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此外,还牵头组织召开了7次违纪单位座谈会,协调违纪人所在单位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努力工作。目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已有1人被重新提拔重用,通过积极改革创新,我县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贯彻落实中纪发[2008]33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2008年10月22日,中央纪委下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我县及时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传达学习了《意见》,并通过岗位练兵方式,将新增的10个方面内容融入模拟案卷中,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2009年受理的14个案件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办理。对符合初步核实条件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增加初核方案,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未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案件由案件监察室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遵守审理时限,保证一个月内审结报批。
(四)加强执纪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对处理的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整改,对处分不合适的案件予以纠正。不断强化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使违纪案件的处理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保证了执纪的时效性。处分决定下发后,案件审理室主动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年末,按照处分决定与执行处分决定的相关规定,对组织、人事部门报送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把关;第二年年初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落实情况进行沟通,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到位,同时,注意与党纪处分相对应,应由给予被处分人政纪处分的,则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书面建议,并要求其回告处分执行情况。每年的处分决定落实率均为100%,保证了办案效果,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五)强化审理干部素质建设,打好保证质量的基础。抓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素质,是我们的一贯要求。为适应新形式需要,我们一是坚持搞好干部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事进行业务培训,注意提高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坚持开好每月例会,组织干部学习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解决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三是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审理业务的制度,组织审理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锻炼实践能力;四是加强对下级审理部门业务指导,着力解决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五是坚持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审会。对每年所办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办案经验,强化了案件审理人员的“把关”意识,增强了案件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使我县案件质量逐年提高。六是采取以案代培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事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方式或县纪委干部直接深入乡镇协助审理方式,丰富审理干部的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案件审理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可度普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六)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部门相互移送案件。2009年受理司法部门移送交通肇事案件1起,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政纪处分党员的党纪责任追究的立案程序要求,由案件审理室直接提取有关材料,依据生效的司法判决书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受理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交通肇事案各1起,严格按照《意见》规定,由案件监察室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待调查结束后直接移送审理。
(七)积极稳妥,努力做好申诉复查工作。2010年共办理申诉案件1件,均为同一人,申诉两次,维持原处分1件、变更原处分1件,已办结。
在申诉复查工作中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事实求是的基本原则,把以事实为依据作为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来审核把握。二是坚持处理基本恰当原则。实践中,我们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案情及导致错误的主客观原因,不以偏概全。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每一起违纪案件的发生和处理,都离不开当时的历史背景,在办理申诉案时,我们注重学习案件处理时期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条规和法律法规,然后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把客观公正的观念融入到每一起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之中,做到“复查大计、公正第一”。如2001年我们受理轮台县原群巴克乡卡藏布拉克村党支部书记买力克•赛福丁的申诉案后,复查小组经过认真详细的复查后认为,申诉人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当时的政策规定,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复查小组提出了维持原处方决定的意见。2008年3月他再次向州纪委提出申诉,2010年1月州纪委交我委办理,经复查,我们发现申诉人前两项错误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贪污是正确的,后两项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就其性质给予开除党籍认为过于偏重,复查小组提出变更原处分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意见,得到了州纪委的批准。向申诉人说明其违纪情况和理由,使本人心服口服,不再申诉。四是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失误与失职、应得和非法所得等界限,从而为正确执纪奠定了基础。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开展申诉复查工作,既要体现严肃纪律,又要努力化解矛盾。无论是否维持原结论,都要做到使申诉人明了是非,心平气顺。
(八)做好调查处理与交通肇事案件。2009年我们查办了三起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做法是:一是及时与公检法联系和沟通,获取案件资料。如:在办理买买提•艾迪和艾力•克热木交通肇事案时,我们主动与县法院联系,获取法院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在办理卡合曼•买买提交通肇事案时,我们及时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获取有关证据材料,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条件。二是认真审阅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了解违纪事实,确定违纪人员错误性质。如:在办理卡合曼•买买提违纪案时,我们通过查看事故认定书,了解违纪事实经过,根据调查需要,我们补充了相关证据,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确定其行为构成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属于情节较重。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县自2007推行了“审理助辩”制度以来,我们虽然在案件审理前向被调查人告知其享有“审理助辩”权,但一直没有一例申请助辩的。
二是实行乡案县审后,基层办案人员依赖性变强,认为反正有县纪委审理室把关,缺什么我们补,你们认为该给什么处分我们就给什么处分,影响案件审理的时间及质量;
三是审理工作涉及各领域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审理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建议上级部门能给基层审理干部多创造机会,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审理干部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法规滞后问题越来越突出,出现了定性量纪不好把握,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是在探索案件审理制度创新方面力度不够;
所有这些问题或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近年来,我县的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将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信访举报和审理工作,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一丝不苟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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