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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涉农信访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时间:2022-03-29 15:08:27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不断深入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中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也随之出现。四川省XX市纪委、监察局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发现,当前以失地农民为主要对象,以反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农政策兑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干部的腐败为主要内容的来信来访日趋突出,2009年以来,涉农信访达到79件,占信访总数的43%,引发出一些社会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涉农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XX市纪委、监察局2009年以来受理的涉农来信来访案件中,反映出以下六类引起关注的社会问题:

一是随着达陕高速公路、襄渝二线建设在我市的全线铺开,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费用等这类信访成为我委今年信访反映的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村、社基本上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信访,甚至出现多人群体性阻工及上访事件。

二是反映在“通达”、“通畅”等村道公路建设过程中,乡镇、村社干部贪污、受贿,非法承包、倒卖合同问题成为新的热点。我市系贫困山区,多数村社交通还十分落后,村道公路成为村民的致富路、希望路,也就成为村民极切关心的问题。目前国家的政策是每公路补助10万元,在村民没有另外集资的的情况下,仅凭这10万元补助是不可能修(改建)出一条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村道公路的,但,一些工程业务不多的小型企业为了揽到业务,不但承诺垫资修建达到村道公路标准,而且有些内容甚至超过国家标准,急于修路的村支两委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进行一事一议也不考察对方实力的情况下就匆匆签定合同,这一不可能完成的合同,施工方只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偷工减料,能省则省,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内容、标准发生争议,基层政府的协调处理不力,造成了老百姓群访、重访、越级上访,认为乡、村社干部在工程实施中有贪污受贿行为。

三是反映乡、村干部在乡(村)办企业、学校校舍等转让、出卖给过程中,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被侵占的。主要表现为:1、利用村办企业改制,侵吞集体资产或收受回扣;2、侵吞出租(卖)校舍、集体山林、茶园、仓库等生产资料的资金;3、利用经营和管理集体企业的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资产或收受回扣;4、利用从事其他公务活动的便利挪用、侵吞集体资金。

四是反映村干部侵占、挪用救灾、救济款物。近年来,由于自然灾害较多,国家救济、救灾资金到了乡镇后,乡镇民政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为了自己工作省力,往往叫村社干部代领、代发,村、社干部领回后,有的挪作集体支出,有的私自截留侵占,引起了老百姓强烈不满,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某乡2007年乡雪灾资金发放了7个村,其中就有3个村被村、社干部挪作公用。

五是反映国家惠民政策得不到兑现。克扣各种惠农资金,挪作它用,主要体现在: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金、良种补助金、农业(生猪)保险金等方面。

六是反映基层组织建设不力,村干部年龄老化,不能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二、涉农信访产生的原因

分析引发涉农信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点:

一是相关政策法律的不完备。目前的土地补偿标准、程序及征用土地价格等规定过于笼统,存在政策阶段性变化和反复,专业性、政策性过强,如在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方面,一条路一个标准,同一个村不同社标准又不一致,造成补偿费用差距较大,群众难以接受而信访。一方面农民对具体的补偿计算方法一知半解,在信息不畅的情况下容易怀疑存在不公正现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必要的公示监督机制,土地征用、拆迁过程中,腐败与不公现象也确实存在。在多方面原因的作用下,容易引发群众信访问题。

二是村务公开形式化。一些农村基层村级政务不公开或虽公开但不透明,少数村干部“暗箱操作”,影响公平公正,使得村民对土地补偿、拆迁费用、村民各种集资使用分配等心存怀疑,引发矛盾。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某乡的一个村近10年都没有公开过村级财务,老百姓意见较大,进而上访。

三是监督管理不严。现行村级财务管理较为混乱,有些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自写、自批、白条入帐、乱支乱花,有的村帐目不纳入双代管管理,又缺少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村甚至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造成群众对村干部意见很大,由此引发上访告状现象的不断发生。

四是“村官”素质良莠不齐。一方面表现出少数村干部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原则性不强,如在解决农村低保、五保方面,考虑本人及亲属利益的多,引起村民不满,产生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有的村干部工作水平不高,对土地补偿金发放标准、程序不熟悉,对发放款项又久拖不决;有的农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处处唯我独尊,事事唯我是从,家长作风十分严重,工作凭个人好恶办事,不讲科学,不讲民主,随意拍板,随意表态,家族性观念非常严重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五是农民法制观念不强。总体而言,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群众的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遇到了解决不了的事情,或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或通过依法上访的形式解决问题。但是,少数群众法制意识依然淡薄。对党的政策一知半解,把党和政府体现的“执政为民”,理解为“为自己服务”,甚至一些信访人存在“法不责众”的思想,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和“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错误观念,采取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过激行为,影响了社会稳定。少数群众因思想上、观念上、心理上偏执而“盲目”上访,一些信访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或按政策规定已经给了明确答复,但上访人因与其期望值仍有差距而不能满足,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盲目上访,形成无理上访甚至缠访。有的在信访活动时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知道控告他人,“信访活动也是人多势重”,言语、信件内容不真实。有时甚至是把信访当作“整人”工具。

六是基层组织建设不力。近年来,很多乡镇工作重点倾向于经济建设而忽略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有的村社甚至多年内都未搞过党员发展,存在着村支部、村委会组织配制不强、年龄老化,少数干部认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对一些完全能够或者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解决,对一些民事纠纷不及时调处,对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不积极想办法解决,而是推诿、搪塞、扯皮,致使群众不满意。稳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有些信访件虽然实行包案制,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和稳控措施,但少数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忽视问题,遗漏问题,没有把稳控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三、对策和建议

涉农信访的不断增长给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也带来一定影响,加大对涉农信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妥善化解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是推动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是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村民民主议事原则,推选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有志于农村发展的青年到村级班子中担任主要领导,防止村级干部年龄老化、思想僵化、作风腐化。解决村级干部中年龄偏大、方法单一、村务不透明的问题,有效防止腐败的滋生,给群众一个放心。

二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监督管理,提升村级干部素质。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审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对土地征用补偿款等专项资金安排专人监管,落实具体监管措施和责任人,做到全程监控,专款专用。进一步推广落实村级财务代管制度既“村财乡管”模式,加强乡(镇)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据我们调查,在我市已实行“村财乡管”的乡、镇,很少发生这类信访问题。同时,对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要正确解释说明,作好疏导工作。坚持对村级政务实行公开,定期公示村里各项收支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决定,让村民心中有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开展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意识,强化依法办事的理念,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是建立完善农民涉法信访预防、快速反应及反馈等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预防控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分析排查,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调处化解在最基层、初发阶段。要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在发生群体性的集访和重要时间节点的上访后,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导,防止矛盾激化。要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农民涉法信访案件定期或不定期予以通报,便于把握上访动向,了解趋势,及时研究解决和处置的方案。

四是强化乡镇纪检、维稳、综治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农信访。乡镇纪委、乡维稳办、乡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好各环节的维稳措施。一方面地处前沿,要充分搞好调查研究,找准群众信访的症结所在,及时向所在乡镇汇报后妥善处置。另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处置涉农信访的效率,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方面,要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深入到涉农信访较多的乡镇农村,变群众上访为主动带案下访,送法巡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同时,要加强对涉农信访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村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创新工作方法,增强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发挥各部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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