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运用

时间:2022-04-04 15:24:10 浏览量:

    摘要:文章在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简单介绍了会计核算中运用税务筹划的原则,并提出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运用税务筹划的一些措施,最后提出企业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税务筹划;会计核算;运用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节税为目的,依照税法的具体要求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企业的筹划、投资、营运等生产经营事前的安排和运筹,使企业既依法纳税,又充分享有税法所规定的权利与优惠政策,从而享有最大的税收利益。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各期的成本、费用、收入都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应交所得税的数额,这就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因此,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纳税确定了自主权利
 
    从宏观经济看,税收是调节经济主体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国家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采取符合导向的经济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企业在进行纳税决策时有选择企业组织形式的权利,有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力,有选择延期纳税的权力。
 
    (二)纳税理论研究的发展为企业税务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
 
    过去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国家角度研究税收,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随着我国理论界对纳税主体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随着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作用的认识不断提高,随着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对偷税的内含外延界定的不断明确,随着跨国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涌入我国,带来的税务筹划观念和技术,促进了我国税务筹划研究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会计核算中运用税务筹划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根本原则。由于税务筹划不是偷税、骗税,更不是钻政策的空子,或打政策的擦边球,纳税人只有深刻理解、准确掌握税法,并具有对税收政策深层次的研究能力。税务筹划才有可能成功,否则税务筹划可能成为变相的偷税,只能是“节税”越多,处罚越重。
 
    (二)前瞻性原则
 
    税务筹划作为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企业运用税法的导向作用,通过事先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进行全面的统筹规划与安排,达到减少或降低税负的目的。
 
    (三)目的性原则
 
    税务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而不单纯是企业税负最小。如某一方案虽然可以使企业税负降低,但可能使企业在此领域丧失优势,结果总体利润减少,则是不可取的。
 
    (四)全局性原则
 
    根据目的性原则,税务筹划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减轻。也不能仅仅着眼于税法的选择,而要着眼于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会计核算过程中的运用税务筹划的途径
 
    (一)存货计价方式选择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存货是一个企业为了销售或制造产品而储存的一切商品或货物。在某一特定会计期间,对于相同项目的存货,其期初存货和本期内各次购进、生产的单位成本是不同的,实际工作中,期末存货的计价方法可概括为两大类以实际存货流转为基础的实际成本计价法和以假设存货流转为基础的假设成本计价法。前者主要有分批确认法后者按假定的存货收发次序计算存货成本,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平均成本法等。为了体现稳健原则,现在世界各国广泛流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一般来说,当物价水平持续上涨时,发出的存货宜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该种方法符合了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因为它可以多计本期发出的存货成本,相应地少计期末库存的成本,这样就会产生较低的期末存货,较少的税前收益,从而减少当期应交所得税若物价水平持续走低时,则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比如在通货紧缩时期,物价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出来的期末存货低,从而加大当期成本,减少当期应税所得额,在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延缓纳税无疑从国家取得一笔无息贷款,可以使企业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可供利用,产生效益,这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十分有利。若企业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企业的利润越大,获得的免税额就越多,此时应选择适当的计价方法,低估销货成本,增大当期利润若企业处于高税负期,则应选择适当的计价方法,高估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利润,以规避所得税。当然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要变更计价方法时,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变更的相关内容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从而实现合法税务筹划。
 
    (二)折旧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我国现行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所以对固定资产已经征了一道增值税,而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途径。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费用,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以及应纳税额的多少,因此,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问题。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很多种,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平均使用年限法,又称平均法、直线法,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折旧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便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净残值的余额除以使用年限。二是自然损耗法,即根据固定资产自然磨损程度提取折旧,这种方法的特点在于折旧额先少后多。三是加速折旧法,又称为递减折旧费用法,指固定资产每期计提的折旧费用,在使用初期提得多,后期则提得少,从而相对加快了折旧的速度,以比机器寿命更短的年限内提完折旧额。加速折旧法又有多种,主要的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四是产量法。假定固定资产服务潜力会随着使用程度而减退,因此单位产品折旧额的计算为将年限平均法中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改为使用这项固定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劳务数量。
 
    (三)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在税务筹划中的运用
 
    收入确认既影响所得税也影响流转税。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方法,但是在所得税的减免期也要考虑提前确认的必要性。比如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正常的纳税期,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均匀计入5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推迟税款的缴纳获得时间价值,如果在免税期,企业应该将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一次性计入当期所得,以避免递延到正常纳税期后为此缴纳税款。
 
    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因此,企业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尽量推迟确认销售收入,从而推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企业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税务筹划要以税法为准绳
 
    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的合法性,是对税收法规进行比较后进行的优化选择,是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的节税措施,体现了税收对经济主体的经济调节作用。
 
    (二)税务筹划的收益与风险并存
 
    税务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而税收法规、国家政策等经济环境在一段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变化,原实施的筹划方案可能由不违法变成违法。另外,税务筹划还存在着征纳双方的认定差异,企业也同样会因筹划失败而被税务机关课以处罚。
 
    (三)税务筹划要以投资者权益为目标
 
    税务筹划的目的在于实现企业财富最大化。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税务筹划引起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进行综合考虑,要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对税务筹划的多种方案要进行优化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泽国.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李发明.企业税务筹划[J].会计之友,2005(10).
    3、梁伟祥.企业核算与纳税筹划[J].资产财务杂志之市场论坛,2004(3).
    4、薛钢.企业税务筹划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J].财会通讯,2003(5).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推荐访问:筹划 过程中 会计核算 税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