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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2-04-11 15:08:22 浏览量:

    按照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鹰治工办发【2009】 1号)和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水建管【2009】405号)要求,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我局组织本局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对全市2007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的206个水利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并及时进行纠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了市、县各级水利部门和局有关科室工作职责,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主要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水利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订了实施方案,为作好自查自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为积极推进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2009年11月4日我局召开了有各县(市、区)水利局长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部署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为切实做好自查自纠这一基础性工作,2009年12月24日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方式以及排查的主要环节,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除对局直属夏埠圩堤工程建设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外,同时还督促指导县(市、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三、严查基建程序与工程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为自查自纠指明方向。

    为规范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我市制订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程序。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查工程建设程序和工程质量。市水利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做到每月2次逐座现场检查在建工程建设,严格设计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由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进行批复。同时加强工程项目部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查人员到岗到位,制订项目建设人员到岗到位考勤和处罚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质量。2010年1月初将省厅下发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等有关文件转发到工程建设项目部,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并计划组织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人员对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和验收程序等知识进行培训。在2009年11月-2010年2月,市水利局以农建、质量监督等检查、巡查方式共对在建25个项目提出自纠整改意见60余条。

四、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到位,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一是加大了巡查力度。每月2次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对前一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条进行落实。对余江县黄庄水库灌溉隧洞进口衬砌不合格的48米进行拆除重衬,对贵溪东山垅水库大坝右段反滤层进行返工,对余江硝坊水库副坝灌溉涵管出口消力池进行拆除重建,要求永修天成水建公司、金溪县水建公司、萍乡市水建公司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按中标承诺到岗到位,确保自身中标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进行通报批评。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引起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共编发通报文件三期。三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消极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直至取消在本辖区水利工程投标资格。对淄博市黄河工程局罚款5万元,对金溪水建公司罚款1万元,并取消其一年内在贵溪市境内水利的投资资格。

五、齐抓共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排查2007年1月1日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规模以上水利项目206个,其中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投资10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12个,投资500万元以下项目193个。从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查处力度等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未发现违规变更规划问题;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公正公开公平;未发现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未发现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事件;施工监理到岗到位,未发生大的质量事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项目会计全部实行财政委派会计制度;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建立了招投标违法行为举报制度,落实了举报电话;有关投诉和举报能得到及时受理,并及时答复,一旦发现违纪违法案件能及时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我市根据国家和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了《XX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2009年12月初我市又开通了XX市水利局互联网站,通过网络平台,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发布和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大质量监督力度,逐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市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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