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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28 08:29:27 浏览量: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党工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工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守为民服务宗旨,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及时回应当前群众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在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治理机制,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项目开展“点题整治”。

二、整治重点

(一)省纪委监委确定的整治项目(东侨存在的项目)

1.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牵头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2.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牵头单位:教育局)

3.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4.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牵头单位:建设局、人社局)

5.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6.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7.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8.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9.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牵头单位:交警二大队)

10.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分局)

11.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牵头单位:建设局)

12.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牵头单位:建设局)

13.整治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牵头单位:社服中心)

(二)市纪委监委确定的整治项目

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

(三)东侨纪工委监察组确定的整治项目

在全面抓好省、市纪委确定的整治项目的基础上,我区着重抓好公租房违规转租出借等问题整治,规范保障房管理。(牵头单位:建设局)

三、整治流程及初步时间安排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5月15日前)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上述选题内容,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方案要明确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人;有2个牵头单位的整治项目,以第一个牵头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制定整治方案;要把握整治要求,合理确定预期成果,科学设定定量或定性指标,让整治结果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要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分解整治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到岗;要坚持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阶段目标、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项落实到位;要坚持开门抓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各整治项目牵头单位请于5月18日前填报“整治工作联络表”(见附件1),连同整治方案(正式发文)报送东侨纪工委监察组(党风政风监督室代收)。

(二)强化监督,过程管控(5月15日至8月15日)将监督贯通整治全过程,对照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进度安排等,全程跟进监督。东侨纪工委监察组将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汇总工作进度,加强对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的查处办理,对重点问题线索,视情开展交办督办和直查快办,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实的地方和部门,落实约谈问责。

(三)严格验收,巩固成果(9月15日前)

严格把握验收标准,实行“清单化”验收办法,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推动牵头部门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其中,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统一由开发区纪工委监察组集中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纪工委监察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牵头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细化内部分工,党风政风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相关科室依职责参与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整治。

(二)注重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严格落实党工委“1+X”监督机制,充分运用部门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整治工作。纪工委监察组将切实发挥一线监督作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督促同级单位落实责任、有效履职,跟进处理问题线索、动态掌握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规范线索管理。实施问题线索月报制度,牵头单位有要移送的问题线索,需填报《“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见附件2),于每月20日前报送东侨纪工委监察组;各牵头单位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东侨纪工委监察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交办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管,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整治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问题整改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杨谢木,联系电话:2995827,传真:2762885。

 

附件:1.“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工作联络表

2.“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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