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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自查汇报

时间:2022-03-28 15:10:08 浏览量:

按照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作为XX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团区委就《2009年度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自查评分表》规定的各项内容逐项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

  一是组织机构建设到位。我区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侯志光同志任主任,政法委、司法、教育、宣传、公安、检察、法院、文化、工商、妇联等16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的XX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防办),设在团区委,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落实,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团区委书记王何义同志兼任,为进一步加强预防办的自身建设,从区委宣传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的保障。在加强区预防领导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组织建设。目前,我区各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设置率达到了100%,并明确各乡镇、街道副书记为组长,团委书记为预防办主任。

  二是工作安排部署考核到位。我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已经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督办,年末有考核评比。2月中旬,召开了09年XX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制定并下发了《200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指导各单位预防工作的开展,确立了力争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率和零受害率的“双零”工作指标。5月下旬,在区综合治理工作会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区综治委对乡镇、街道考核之中。7月,召开了预防协调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听取了部分主要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下半年的工作做了部署。8月,召开了预防协调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组织教育、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综治、团委、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了《XX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调研报告》,认真分析了导致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因素和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9月,组织区文委、区工商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网吧、娱乐场所、音像店进行了集中检查治理,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12月初,预防办按照区综治办下发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分解任务分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和基层预防组织的职责,并同区综治办一起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工作制度落实到位。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工作,区预防办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法制校长制度、信息上报制度、情况沟通反馈制度、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联席会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有效的整合了全区法制教育资源,增强了成员单位彼此间的信息沟通,有效的畅通了预防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经费保障到位。我区设立了4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经费,并列入了财政预算。乡镇、街道预防办专项经费由乡镇、街道政府专项解决。

  二、进一步推进法制校长工作

  一是加强了法制校长队伍建设。由于部分法制校长工作变动,09年中,区预防办对部分法制校长进行了调整,共计聘任55名法制校长与各中小学校结对,做到了“一对一”结对,更好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法制校长的配备率达到100%,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1次法制教育课和1次德育教育课,法制校长已经成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支重要力量。各位法制校长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特长,认真履行法制校长的职责和义务,在所结对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召开了XX区优秀法制校长公开课暨未成年人家庭保护专题讲座。7月11日,XX区公、检、法、司战线的55位法制校长和200多位学生家长在XX三中礼堂参加了此次活动,并聘请以“警版于丹”著称的金海湖镇派出所所长耿国艳担任讲师,结合《弟子规》、《孝经》等中国传统文化列举了大量现代社会生活案例从激发学生兴趣,抓住法制教育古今结合点等方面介绍了法制教育、家庭教育等技巧,受到各位法制校长和广大学生家长的欢迎,效果良好。

  三是开展了XX区“优秀法制校长”的评比表彰活动。在全区法制校长中开展了“优秀法制校长”评选活动,经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四个部门党组织推荐,经全区中小学校长综合评定,XX公安分局耿国艳、李守海,检察院梁莉莉,法院白雪英,司法局张金燕、何月华等六名法制校长被评为XX区2009年度“优秀法制校长”,进行了专门表彰,树立了榜样,推动了法制校长工作深入持久有序的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了在校生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联合区教委把法制教育列入了中小学的教学大纲,在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课,做到了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同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积极地进行引导,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法制教育活动,把法制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各种活动中,如组织演讲会、歌咏比赛,知识竞赛,党、团课、绘画、征文、法制专刊展评、演讲比赛等活动均安排法制教育专题或插入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与培养学生成材有机地结合起来,内容贴近生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了学生对错误思想和不良影响的抵制力。

  二是积极开展了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做好“两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日活动。5月27日,团区委联合区预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活动口号,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宣传单。各成员单位积极解答现场过往群众及未成年人提出的各类咨询问题,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司法保护、学校保护等各个领域,当天接受咨询达300人次。二是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巡演活动。5月21日,举办了XX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巡演启动仪式,主要目的是总结回顾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大赛工作经验,集中展示三届情景剧大赛成果,创新法制教育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同日,组建了XX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巡演团,由峪口中学、第一职业学校、第三中学、XX五小等25个单位构成的,并在XX八小进行首场巡演,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取得较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全年在5所学校进行了巡演。三是广泛开展青少年禁毒教育活动。组织峪口中学200多学生到北京禁毒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组织北京移动XX分公司40多名禁毒志愿者专项服务队,到金海湖镇所辖山区开展了罂粟踏勘活动。12月8日,组织“禁毒进校园”活动,在北京华夏管理学院和北京联合大学XX学院开展了“预防新型毒品、弘扬禁毒文化、参与禁毒从我做起”禁毒宣传活动1000余名学生青年参与,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四是积极开展了《画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竞赛。6月—12月份,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强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广大青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XX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XX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XX区委员会、中共XX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开展“画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竞赛。五是积极开展第四届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大赛。全区各个中小学校进行了积极准备,共有45只代表队参加了角逐,经过预赛、决赛,大赛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使青少年更好的接受法制教育。六是举办了“两法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向全区55所中小学校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宣传教育光盘,将所有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作为宣传教育活动对象,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通过观看宣传教育片,对照法律的条款逐个观看案例,加强对“两法”的理解,提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七是召开XX区青少年法制教育表彰大会。对2009年XX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具体包括10所法制教育好学校、10名重视法制教育好领导、100名遵纪守法好学生、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大赛获奖节目,并组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情景剧大赛优秀作品的汇演。八是举办“关爱成长 心系明天”主题论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积极组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针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积极调研,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对策以及建议。会上8个委员单位通过多媒体形式展示了调研成果,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结合当前实际进行了讲话,并对成员单位的调研报告汇编成论坛材料进行了发放,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努力增强教育效果。各乡镇、街道预防办以各自行政区域在校学生、闲散青少年等青少年群体为核心,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山东庄镇、大兴庄镇、夏各庄镇团委组织“心声”法制教育宣讲团,先后到XX五中、XX中学举办专场法制教育报告会,社区服刑人员分别以《让法与你我同行》、《慎重交友 远离邪恶》、《学好知识 把握自我》为主题发言,现身说法。XX镇、滨河街道、兴谷街道联合法院共同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组织了14所学校部分学生,通过参观审判大楼、青少年法庭、法制教育展板、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案例等形式,让学生与“法”零距离接触,从纠正不良行为开始规范言行,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峪口镇、王辛庄镇、马坊镇团委通过联合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开展了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有效净化社会环境。镇罗营镇、黄松峪乡、熊儿寨乡等团委通过“青春之音”广播站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主要播放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警官说法”等内容和形式,对辖区青少年进行警示教育。

  四、深入推进“星光青春保护行动”,提高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和自护能力

  一是加强社区星光自护学校建设。制定并印发《关于建设12355北京市XX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的通知》,由团区委、公安局、卫生局、红十字会等部门共同组建了“XX区青少年星光自护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由团区委书记王何义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团区委权益部,负责学校建设日常沟通协调联络工作。目前,我区有3所星光自护学校,在XX镇、兴谷街道、滨河街道各1所,均建立各自组织机构和自护学校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学校工作管理制度以及教学安排管理制度。现在3所学校的寒假教学计划已经形成,共开课6次。12月31日,滨河街道星光自护学校开展了自救自护、法律救助等方面的培训,由滨河街道司法所所长山保生主讲。如今,“星光自护学校”建设稳步推进,运行效果良好,做到了“有工作机构、有经费保障、有教学场地、有教材教具、有专家师资队伍、有工作制度”,成功将其打造成青少年社区教育新阵地,覆盖社区青少年的新平台。

  二是深入开展了“星光自护校园行”活动。教育未成年人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预防办联合区教委开展了以自护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星光青春保护行动”。将自护教育纳入各中小学班会和“法制教育课堂”的重要内容,结合实例,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对学生出游、饮食、防火、防水、防电、禁放烟花等行为进行教育,使学生掌握必要必备的自防自救方法,提高自我预防和自我保护能力。经团教工委统计,2009年全区中小学校累计开展自护教育活动137次,效果良好。

  三是组织开展了暑假青少年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拉练检查。8月4日,由XX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王晓光同志带队,团区委、妇联、教育督导室以及各乡镇、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主管领导组成的检查组,对XX区暑期青少年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拉练检查。主要检查村镇安全隐患排查、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等工作落实情况,共走访全区16个乡镇和2个街道,目的在于预防青少年意外伤害发生,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经统计,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自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共设立警示标志1952个、发送《致未成年人及家长的一封信》28870件、播放安全信息提示广播5685次。

  五、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认真部署落实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马昌营镇、镇罗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派出所、文化站、司法所、社保所、团委、教育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一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推进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工作。建立并执行了由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学校、社区部分单位和家长代表参加的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社区内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阵地建设。目前,建立了青少年法律学校3所,建立健全了法律学校工作人员队伍,固定了法律学校的场所,聘任了专兼职相结合的授课教师,配备了法律书籍。同时,依托法律学校,广泛开展了适合青少年特点、便于青少年参与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

  三是加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队伍建设。由居村委会负责人、团干部、社区民警和离退休老干部组成的工作队伍,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结对帮教等形式针对社区青少年开展了教育引导工作。通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条战线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达到了100%。

  六、做好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复学安置工作

  2009年.预防办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教委,建立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复学安置工作联席会,全力推进未成年犯复学安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与乡镇、街道团委共同沟通教育部门,做到了复学安置率为100%。

  七、认真开展社区闲散青少年排查防空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做好国庆安保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的绝对安全,是维护全区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的阶段性目标。预防办主要任务是做好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排查防控,按照《XX区深入开展“国庆平安行动” 全面加强社会面控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部署工作任务,各级乡镇、街道团组织在战前整治阶段,逐人对社区闲散青少年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及时更新了社区闲散青少年数据库,最终确定我区无一二级重点人,三级重点人8人,四级重点人53人,建立了工作台账,实现专人管理、帮扶。在战时严控阶段,逐个重点人落实防控方案,专人管控,并在国庆期间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制度,圆满完成了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排查防控任务。

  同时,针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群体,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培训活动。以各乡镇、街道的青年素质培训基地为依托,专门组织闲散青少年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与区职业介绍所联系,收集和整理区内企业的用工信息,并通过基层团组织将这些信息提供给闲散青少年,为他们尽快就业创造条件。三是开展结对帮教工作。针对有不良行为的社区闲散青少年,我们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团干部、青年机关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开展结对帮教活动。

  八、积极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了实施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本工作队伍。建立了由街道团委书记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社区司法干部为成员的社区预防基本工作队伍,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促进了青少年工作队伍的专业化。二是不断扩大实施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志愿者队伍。预防办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学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以及青年志愿者的作用,组建了社区预防志愿者队伍。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办牵头组织召开了城区中小学校同街道居委会结对帮扶会,将5所中学和5所小学同两个街道的10个居委会结成了帮扶对子,利用休息时间,每两周开展一次以青年教师、学生为主体的青年志愿者和社区青少年的联谊,组织开展了文化体育比赛、学习辅导、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丰富社区青少年的业余生活并寓教于乐,通过活动对社区青少年加以教育引导。三是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建立了以社区(村)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同志、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社区预防社会监督员队伍,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社区中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利因素,加强对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的预防和惩戒。社区预防工作队伍的建立为社区预防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人员保障,他们面向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帮教助困、心理辅导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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