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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2-04-15 15:14:14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的通知》(陆办发〔2010〕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X镇为民服务中心,并于6月底前在各社区建立社区代办点。现就加强我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云南省“四项制度”,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纵深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进一步搭建服务平台,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按照“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社会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必须进驻。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能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五)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规范运作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范办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

(八)加强监督原则。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要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纪委的监督,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等各种监督,促进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和主要职责

(一)机构建设

为加强镇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及代办点建设和管理,决定成立XX镇为民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组建XX镇为民服务中心。

为民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一名,主任按陆办发〔2010〕7号文件要求,由副镇长朱会芳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按照股所级干部配备,由张桂芬同志担任。

为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在服务大厅设置国土资源分局、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民政所、劳动保障所、社区建设指导办、经济发展办和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8个服务窗口,16名工作人员,实行AB角工作制。

(二)主要职责

镇为民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直接办理权限范围内的简易事项;

2.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

3.对申请人提供咨询、留言、陪同和转告等服务事项;

4.接受县政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对镇人民政府负责,行使对进驻站办(所)的管理、协调职责;

6.对社区代办点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及协调服务;

7.其它工作。

四、人员管理及经费保障

(一)人员设置

为民服务中心各个窗口由镇政府各涉及站办(所)选派1—2名素质高、业务熟、协调能力强、行政审批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出。实行AB角工作制,确保窗口工作正常进行。工作过程中,当A角工作人员确需离岗时,B岗及时补充,AB角由中心主任统一调度。

(二)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为确保为民服务中心的正常高效运转,为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镇政府各有关分管领导以及镇各站办(所)领导必须加强配合与协调,确保中心服务窗口有服务人员上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即:部门审批权限向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向电子监察网络集中;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

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窗口工作人员原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在原站办(所)的相关待遇不变,以为民服务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镇为民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和社区代办员的管理、监督和学习培训;各进驻站办(所)要协调配合,重视、支持、帮助为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为民服务中心业务集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星期六、星期天为休息时间。进驻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必须向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请假,否则将按照《XX镇党委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进行处理。

(三)工作经费保障

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由镇政府每年统筹拨付2万元办公经费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五、规范运行

为民服务中心按照“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实行“开放式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行机制;实行“绿色通道制、全程代办制”,建立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等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程序。

(一)落实六项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制定好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卫生安保制度、投诉监督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到位、服务到位,实效到位。

(二)实行“六件”管理

对群众的申办事项按即办件、退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上报件进行及时分类,不同的办理件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并尽快回复。

即办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退回件: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作出不予办理的明确答复或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注明退回原因。

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部门或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现场勘察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先接收申报材料,承诺办结时间。

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要3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

补办件:对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理的,承办窗口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待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后按相应办件类别办理。

上报件:需报上级审批的申请事项,由主办窗口受理,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的时限,负责事项的全过程办理。

六、建立社区代办点

(一)社区实行代办员制

各社区代办点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管理,从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2名代办员,实行AB角工作制,其中1名必须由社区副主任(兼文书)担任。社区代办员名单、代办事项及制度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镇为民服务中心。

代办员工作职责:1、完成镇为民服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事项;2、向镇为民服务中心提供真实、可靠、及时的办理信息;3、协调配合做好其它工作。

(二)运行机制

社区代办的运行机制由受理、传递、回复三个环节组成。代办员受理事项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同时做好登记工作,向申办人员告知办理权限、承诺时限等,并出具代办收据。对于申办人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补办事项;传递时,要主动与为民服务中心和社区 “两委”联系,及时做好衔接工作;回复时,代办员要将办好的手续及凭证送交申办人,收回原出具的收据,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征求申办人建议以便改进,申办人对代办员工作有意见的,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原则。公开为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员的选任或变更、为民服务代理制度。二是坚持公平原则。代办员对申办者不论远近亲疏,一律平等对待,认真为群众代办事项。三是坚持依法原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不搞变通,杜绝暗箱操作。四是坚持高效原则。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应及时向申办当事人反馈。

(四)事项办理

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受理群众需办理的事项,对属社区办理范围的事项,能立即办的要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要明确承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对确实不能办理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群众需办理的事项若不属社区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社区代办员受理代办。

(五)宣传咨询

代办员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六)设施配备及相关时限要求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配备各社区代办点标识牌、桌椅一套。各社区必须于6月20日前选定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代办点办公场所,6月28日前各项服务内容及制度上墙,6月30日前正式投入运行。

(七)标准化建设量化评分标准

采取四有标准:即有组织建成、代办员明确(30分);有固定办公场所(20分);有办公设备(30分);有明确的工作制度(20分)。对检查不合格的社区(居委会),镇党委、政府将追究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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