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7号),全面提示我乡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师政办发〔2010〕89号文件《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师宗县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秩序为出发点,以实施“放心肉”为重点,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为立足点,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肉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场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顿,使全乡猪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屠宰场内部自我约束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加快屠宰场提档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生猪集中屠宰点,净化猪肉经营市场秩序,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我乡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XX乡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琴 乡 长
副组长:邵 明 副乡长
成 员:尹宏文 派出所副所长
陈桃花 党政办副主任、科教中心主任
徐永坤 财政所所长
付余飞 畜牧兽医站站长
尹家钊 卫生院院长
刘红兵 工商所所长
各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陈桃花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定期召开会议,汇报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安排布置次月工作。会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屠宰场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切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赋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肉食品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猪肉质量可追溯等管理制度,督促屠宰场完善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及病害猪肉的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对私屠滥宰窝点、注水窝点等进行严厉打击。对病害猪作无害化处理的给予适当的工作补助。
(二)推进行业升级改造
按照《师宗县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根据《生猪屠宰与分割设计规范》(GB50137-200)3.1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狗街生猪定点屠宰场。
(三)创新监管机制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管理,入市交易的猪肉产品经营户必须提供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方可交易,工商所要督促经营户亮证、亮票经营,把经营者的经营置于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五、工作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制定专项整治改造方案,进行宣传教育,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由乡党政办牵头协调,组织执法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两节市场供应特点,集中整治私屠滥宰,加强定点屠宰场肉食品出场的监督检查,确保两节肉食品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乡党政办对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汇总,总结上报,并对专项整治中好的方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对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检查验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的抽查和督查。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抓好专项整治,并建立汇报和信息报送制度,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等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从2010年8月开始,每月20日,各成员单位将当月的工作情况报乡党政办,12月8日前由党政办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