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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成本调查成果,提供价格公共服务

时间:2022-02-13 15:08:26 浏览量:
    成本调查工作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经济运行情况和价格变化的综合反映,是政府调定价费的基础。在物价系统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中,成本调查也是一条重要的服务途径。因此,竹溪县物价局十分重视成本调查工作,把成本调查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本调查工作做到“四有”,成本调查成果达到“四个服务”,即有机构、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工农业生产服务、 为稳定市场价费秩序服务、为区域经济支柱产业服务。使价格公共服务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从而受到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上级物价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年初,竹溪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荣获十堰市物价系统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一、围绕农业,运用成本调查成果为农民增收减负服务。
    竹溪是个山区农业县,运用成本调查成果,提供价格公共服务,必须坚持以农为先,因此,我们把粮食和主要农产品成本调查放在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们先后调查了稻谷、玉米、烤烟、茶叶、魔芋等主要农作物的生产成本,并通过成本调查,发现农民在生产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力所能及的运用价格杠杆,帮助农民增收减负。
    粮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价是百价之基,粮食价格的变动将带动整个市场价格的变动。竹溪县的粮食生产以稻谷、玉米为主。今年的收成和生产成本状况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近期市场价格乃至今后的市场价格走势。开展成本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准确判断和预测,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我们深入竹溪县水坪镇黄龙村就粮食生产成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典型调查。调查结果表明,2008年粮食生产成本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大幅度的上涨,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因国家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民种粮收益明显提高。稻谷每亩生产成本794.50元,剔除国家种粮补贴及种子补贴每亩21.00元,每亩净成本773.50元,正常产量1100斤,平均50公斤生产成本70.31元。比2007年单位成本69.22元,上升1.5%。玉米每亩生产成本787.00元,剔除国家种粮补贴及种子补贴每亩21.00元,套种杂粮收入180.00元,每亩净成本586.00元,平均每亩产量750斤,平均50公斤生产成本78.13元。比2007年单位生产成本76.50上升2.1%。 
    今年由于化肥和劳动用工价格大幅度上涨,农民种植生产成本也相应大幅度提高,为保证农民种植收益,国家先后两次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中籼稻和红小麦最低收购价提高到79.00元和72.00元,比2007年分别提高7.00元和3元,因粮食最低收购价的提高,全县农民直接受益328万元。2008年国家对烤烟价格进行了大幅度上调和调整价区,每50公斤烤烟实际提价增收125.00元,增幅达25%,全县烟农增加收益725万元。
    运用成本调查成果为农民增收减负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准确掌握国家价格政策和影响农产品生产成本变化的主要因素,及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和引导。
    竹溪茶叶的生产和品质历史悠久,是“中国茶叶之乡”、“中国有机茶之乡”。到2008年底,全县茶叶总面积达到16万亩,全县15个乡镇302个村,基本上是乡乡村村都有茶园,以湖北龙王垭茶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已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生产成本和收益情况是茶叶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对湖北龙王垭茶业有限公司2008年茶叶生产成本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茶叶是个兴农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山区县的优势更为突出,与其它经济作物相比,效益十分明显。一是投入小,产出大,收益高。茶叶是多年生长的木本植物,一次性投入,永久性采摘,而且具有耐旱、耐涝、抗病虫害的特点。二是农民增收的良好途径。在茶叶收益中,茶农占大头,仍以2008年为例,占整个茶叶收益的80%,近几年来,随着打工收入的不断提高,采茶工资也一路攀升,目前,采茶工资已经上涨到箭茶55.00元/斤,龙峰茶20.00元/斤、普通茶9.00元/斤。三是加工增值空间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茶叶从鲜叶采摘到产品销售,需要采摘、加工制作、包装、营销、销售等十几个环节,由此可以从原料到成品达到10倍左右的增值,而且还是一个“人工产业”,在整个茶叶生产成本中,人工费用约占55%。通过调查,提出了四点建议:一要打造茶叶文化氛围,进一步拉长茶叶产业链条。二要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进一步提高茶叶品质,充分发挥“价格效应”。 三要改进包装,降低成本。四要开发茶叶新品种,搞好茶叶深加工。
   近年来,竹溪县委、县政府抢抓国家烟草局倾斜支持发展优质烤烟的大好历史机遇,把烤烟产业作为我县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增收骨干项目的重点来培植,配套完善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全县的烟叶产业已经走上了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奔小康、县乡财政增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今年,全县烟叶种植面积达到20341亩,六年首次突破2万亩大关,且烟叶长势好于往年。预计可产烟叶4.8万担、产值3000万元、提供税收600万元。但目前供电部门仍然按普工用电价格执行,由于普工电价过高,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差别较大,烟农反映十分强烈,要求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通过烤烟成本调查,烟农用电价格偏高,负担较大,是增加烤烟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迅速与供电部门进行协调,将烤烟用电价格明确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0.86元/千瓦时调整为0.57元/千瓦时,每千瓦时降低0.29元,仅此一项全县烟农减轻负担15万多元。
    与此同时,我们对其它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不断深入调查,及时掌握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信息。针对今年农资价格不断攀升的状况,加大价格监测的频率,提出了《化肥上涨过快值得高度重视》的分析报告,得到了各级政府及物价部门的肯定。
    二、围绕产业,运用成本调查成果为发挥水电效益服务。
    近几年来,竹溪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水电富县的发展思路和水电大县的发展目标,我县小水电发展突飞猛进,到2008年底,已建在建电站57座,装机容量23万千瓦,上网电量5亿千瓦时,2007年实现发电收入1.57亿元,实现税收2700万元。其中:已建成投产上县网电站38座,投资8645万元,装机容量2.12万千瓦,2007年上网电量4117万千瓦时,实现发电收入859.5万元,经调查核算,2007年上网电量成本每千瓦时0.309元。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小水电站举步维艰,困难重重,亏损严重,部分小水电站业主多次向县政府及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三月下旬,11个小水电站业主联名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关于要求上调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县政府分管物价、水电开发的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迅速作出了批示,物价部门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小水电站业主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最为突出的是小水电上网价格偏低,每千瓦时为0.213元,扣除线损后,实际上网电价仅为0.19元/千瓦时,与小水电上网成本每千瓦时0.309元,产生严重倒挂的现象,每千瓦时倒挂0.10元左右。小水电上网价格与小水电上网成本产生倒挂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小水电电价上调幅度低于销售电价的上调幅度。由于小水电上网价格和销售电价均属省级以上管理的价格项目,价格管理权限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近几年小水电上网价格上调幅度较小,目前的小水电上网价格每千瓦时0.213元,还是2005年在2002年每千瓦时0.21元基础上调整的,每千瓦时仅提高0.003元,省物价局从2008年7月起将小水电上网价格上调为0.23元。而销售电价在2002年以来多次调整,以居民生活电价为例,由2002年每千瓦时0.475元,上调到目前每千瓦时0.558元,上调幅度为17.5%。二是小水电县内上网电价大幅度低于上省网电价。目前上省网电价每千瓦时一般都在0.325-0.36元左右,小水电县内上网电价比上省网电价每千瓦时低0.13元左右。三是小水电受自然、气候、环境、管理多种因素的影响,利用小时偏低,也是目前小水电站面临困难的一个主要原因。全县县内上网小水电站年平均利用小时仅为2809小时,占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4052小时的70%。除上述因素外,同时还存在小水电站税费较重,银行不断加息,加之,小而分散,管理相对落后,导致成本上升,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小水电发展中上省网价格问题一直是县委、人大、政府领导经常过问的事,为此县物价局通过成本调查,据理力争,主要领导投入大量精力亲自办理,先后5次到省市争取电价优惠政策,在保住万江河流域上网“高位电价”每千瓦时0.3817元的同时,又积极做好工作把大木档、冯家湾、周家垸电价“跑上去”,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效果,大木档电站电价由过去的每千瓦时0.275元,从2008年5月1日起提高到0.325元,因上网电价提高每年增加收入80多万元。
    县百万吨水泥生产项目在建设中,缺乏价格、市场、成本的分析,县委副书记刘荣盛、副县长程良民要求县物价局在这方面做好论证工作,县物价局发挥价格专业的优势,通过调查研究,很快将竹溪水泥生产资源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价格效益相当可观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提出了水泥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论证报告。潘口电站建设是十堰市的重点工程,移民搬迁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县物价局成本调查队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批办意见,及时提供竹溪市场钢材、水泥、砖、沙石等建筑产品材料及用工价格,测算房屋建筑成本,为政府制定移民搬迁补偿标准提供可靠价格依据。
    三、围绕民生,运用成本调查成果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
    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瓶颈”。必须加大推进自来水价格改革的步伐,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合理保护和利用水资源。我县自来水价格是2004年调整的,至今已有四年尚未作调整。四年来,以电力为主的资源性价格不断提高,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不断攀升,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加,相应调整自来水价格是符合经济运行规律的。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鄂价能交(2007)38号)文件要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的原则为:“综合考虑上游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情况以及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和合理盈利,改善水质,管网和计量系统改造等因素,兼顾当地群众承受能力,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依法计税(费),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目前,我县自来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35元/吨,工业用水1.4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1.55元/吨,经营服务用水1.65元/吨,加权平均1.37元/吨。而2005年、2006年、2007年自来水生产经营成本分别为2.16元/吨、2.09元/吨、1.92元/吨。据测算,自来水生产经营成本为2.10元/吨,剔除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和全省平均水损等不合理因素外,每吨生产经营成本1.92元。由于价格严重低于成本,自来水公司每年亏损143万元左右,如果不相应调整价格,企业不堪重负,长此下去,将会严重影响我县自来水事业的发展。为此,向县政府及上级物价部门提出了自来水生产经营成本和自来水价格的调整方案,并选择适当时机出台。
    今年上半年,不少群众反映学生早餐、三轮车、食用油、液化气、蜂窝煤等主要居民消费项目价格涨幅较大,化肥价格上涨过快等情况,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县物价部门进行调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我们通过成本调查分析,一方面建议业主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顾全大局,稳定价格;另一方面把产品成本的具体构成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让消费者都参与监督。
    成本调查工作尽管是物价部门的常规性的工作,但如何运用成本调查的成果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职能,更新观念,总结经验,开拓进取,努力把物价部门成本调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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