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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经验材料

时间:2022-04-12 15:09:55 浏览量:

实行“阳光工程”  强化“三资”管理  

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xx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x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全县实行“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强化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止了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使各级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得到发展壮大,推动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三级管理,夯实“三资”管理基础  

一是强化县级指导管理。我县成立了全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零户统管”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了县财政局零户统管中心为全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业务指导部门,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定期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到各镇进行检查指导,具体负责对“三资”委托代理的指导、培训、审核、统计等;同时,加强对资产、资源的处置进行实地论证,为重大资产资源处置的审批备案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强化镇级监管服务。以镇党委、政府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为主体,依托镇财政所这个平台,建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各行政村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点(站),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核算和监管。目前,全县13个镇100%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监督管理组织,而且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切实做到了“八个有”,即有牌子、有场所、有人员、有电脑、有方案、有台帐、有制度、有业务流程图,切实加强镇级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的监管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我县将农村集体“三资”置于群众的广泛监督下,村民可以对“三资”情况发表意见并提出质询。在全县214个行政村建立了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并制定实施了农村集体“三资”档案管理、报账须知、报账员制度、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村集体资源开发、村级财务预决算、较大财务开支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实施民主决策。村内所有财务收支都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方可进入“三资”代理程序,保障了村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抓好三个环节,规范“三资”管理程序  

一是抓好调查核实环节,摸清“三资”底数。以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包村干部和镇财政所干部为主,以村民代表参与为辅,联合组成农村“三资”清核工作组,进村入户逐村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对各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汇总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办公楼、办公设备、集体土地、矿山、鱼塘、山林等资源,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由托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二是抓好登记环节,建立“三资”台帐。首先,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台账、银行存款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等七大类账簿。其次,通过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进行分类造册登记。第三,对清理出来的账目经村民理财小组确认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七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后,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存档一份,做到一村一档,一村一帐,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去年以来,全县各镇服务中心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通过摸底登记,共设立资金专户214个,建立资金、资产、资源台账1498多册,同时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管理。  

三是抓好申请环节,实行“三资”委托。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目的就是通过各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防止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首先,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清产核资,明晰村集体“三资”后,各村组织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向各镇政府提出申请,委托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村集体“三资”。其次,各村与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村级财务委托镇财务零户统管中心代管协议》、《村级财务镇代管委托书》、《会计帐务交接说明书》,与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第三,实行“台帐+附件” 模式管理,即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台帐后,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组保管,一交由“三资”服务中心保管,并输入微机。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物相符。  

三、健全三项机制,提升“三资”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我县各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各村集体财务的专户专账,实行分村管理和单独核算,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会计、出纳岗位,设立村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另外,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负责审定村年度收支预算,审核公益事业项目投资的一些大额专款支出,督促财务公开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控制,确保“三资”各项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管机制。首先,严把财务入账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签批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其次,严把财务支出关。对财务开支切实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单位的内部事务,依靠制度、票据、技术手段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约束,同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第三,严把财务公开关。“中心”每月汇总一次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如葵阳镇、城隍镇纪委在各村设立“三资”管理举报箱,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四,严把动态监管关。“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人员责任机制。我县按照农村“三资”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不断提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水平。制定了《xx县村级财务镇代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如《零户统管中心操作流程》、《报账单位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报账单位报账员职责》、《财务零户统管中心现金“双限制度”》、《经费收支审核程序制度》、《票证管理制度》、《村级报帐员的工作职责》、《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等10多项配套性制度,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用完善的规章制度有效地规范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四、实现三种绩效,促进了“三资”管理工作长效深化  

一是农村“三资”运作更加有序。各村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后,农村“三资”由原来的村级分散管理变为“中心”统一代管,村级财务实现了电算化和网络化管理,资产资源流转处置实行统一招投标,村委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我县各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依法纠正和改签不合法、不规范的协议和合同30多份,拒付各类不合规、不合法单据10多万元。如葵阳镇旧城村群众黎寿松说,“实施村集体‘三资’镇代管后,村里每月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我们对村里的收支更加清清楚楚,也不用担心村干部乱花村里的钱了。 ”
  二是农村干部行为更加规范。实行“三资”委托代理后,村级集体组织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上缴专户,村财务每笔开支均由村报账员按照有关程序到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报账村级资金支出坚持一支笔签字,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在审批权限内审批;村级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项目在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并向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改变了以往只有个别村干部暗箱操作,一人说了算,群众什么也不知道的现象,大大增强了“三资”管理的透明度,村干部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从源头上防止农村基层腐败行为的发生。我县实行“三资”管理以来,没有新发生村干部在经济方面的违纪违规案件。如葵阳镇2008年实施“阳光三资”之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件,其中举报村干部有关经济问题信访件6件;2009年实施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后,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举报村干部有关经济问题信访件3件,2008年与2009年群众反映村干部经济问题的信访量同比下降了50%。  

三是农村社会发展更加和谐。农村“三资”管理历来是农村群众关注的焦点。从农村信访情况来看,主要反映账务不清、村务不明、处事不公、办事不力等问题,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则弥补了这一空白。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后,进一步深化了村务公开,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农村“三资”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保障了村民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等业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干群之间的一些误解与矛盾容易得到消除,使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感提高,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自从实行“三资”管理以来,我县村级经济纠纷和上访问题大幅度的减少;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8年3806元到2009年的4143元。就像葵阳镇旧城村党支部书记吴绍源所感叹的那样:我们村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之前,群众怕我们拿村里的钱乱吃乱用、贪污村里的钱,谁都不愿管村里的钱,实施“阳光三资”工程后,镇里帮管村里的钱,我们村干部再也不怕群众讲了,可以说,“阳光三资”工程真的是“给了群众一个明白,还了我们村干部的一个清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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