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宏发范文网平台! 心得体会 党建材料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思想汇报 事迹材料 发言讲话 述职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1-12-12 15:45:04 浏览量:

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2007年1月10)

各乡(镇)、:找文章到更多原创-(http://www.zqwdw.com)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

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

(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

(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

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

(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

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

(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

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中共开阳县委开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2007年1月10)

各乡(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全国、全省、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基层实际,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的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必须有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作保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开阳”,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大力构建“和谐开阳”,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我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长期以来辛勤工作,承担着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艰巨任务,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县委和全县人民是信赖的。但也要看到当前在一些地方仍存在着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仍然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艰巨任务。

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从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四进农家”等创建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努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

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按照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基层实际,切实抓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开展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坚持与巩固和扩大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贴近农村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评选农村基层勤政廉政先进的活动,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我县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事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因地制宜,结合我县花灯演唱、山歌对唱、文艺演出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建立廉政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文化社区,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农村文化事业,以点带面,在全县广泛开展好这项工作。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和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要在充实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村监会的监督管理形式。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和出让、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救济救灾款物发放等,经村两委研究后,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农业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加强和规范乡村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乡镇实行“零户统管”的基础上,推进“乡(镇)财县管乡(镇)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二是乡(镇)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经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三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审核、评价财务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完善财务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等制度。五是在全县推行“村财乡(镇)监管村用”的制度;六是成立村监会或民主理财小组,检查审核村的财务收支账目;七是建立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八是在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进一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的形式。

(三)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和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公开推选村干部的经验,扩大民主提名候选人的渠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健全全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四、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政行为

(一)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切入点,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进一步规范乡(镇)、村干部的行政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制定具体行为规范,做到办事公、作风实、用人当、为政廉。

(二)全面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问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乡(镇)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要采取审计机关审计与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形式,逐步实行村委会主任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要在全县逐步推行和完善双流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做法。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严格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对少数乡(镇)干部办事推诿、“走读”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加强效能建设监督力度。全县基层站所应主动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派驻基层站所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活动。坚持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不搞迎来送往,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要在乡(镇)食堂就餐。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村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不能由村组负担。逐步推进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五、全面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乡(镇)政权机关和基层站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等使用情况和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通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正面答复。与居民、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把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及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

(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写入乡规民约。凡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要作为公开的重点。要把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农村土地的征用补偿、为民服务代理事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事项,纳入公开内容。一般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监会的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

(三)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全县乡(镇)、村党组织的工作事项,除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向党员和农民群众公开。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

六、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和西部大开发及扶贫开发各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全面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度,扶贫项目公示、告示等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实行提前介入,全程跟踪,防止资金损失浪费或挤占挪用。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实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力戒新农村建设中的形式主义,村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防止乱拆乱建和加重农民负担。

(二)切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支农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按照透明、规范的程序安排支农资金,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支农项目。全面推行“一折通”兑现涉农补贴等简便形式,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三)切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纪律,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定设置机构,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人员等问题。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要投入足额到位,同时要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严格规范部门转移支付和乡镇开支范围,做好化解乡(镇)村债务工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严禁将乡镇债务分摊或变相转嫁给农民的行为发生。

七、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在扶贫、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贯彻落实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加大增加农民负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力度。

(二)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县各级要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扶贫、移民搬迁、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受贿贪污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案件。在案件查处中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褒奖有功者,保护改革者,惩治腐败者。

八、加强领导,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责任,坚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是关键,村级是基础。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各级都要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协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组成。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在向村级和基层站所延伸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三纵四横”的管理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村级和基层站所相关规定和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抓实。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落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探索在村和基层站所设置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的整体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拓展渠道,创新方式方法,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为我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