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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南

时间:2021-12-13 09:32:01 浏览量:

浙江工商大学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学校奋力建设立足浙江、服务国家、贡献人类的卓越大学的发展目标,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卓越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16字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和需求导向,深化研究生教育内涵假设,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坚持创新引领,增强研究生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提升研究生知识创新、实践创新能力、人文素质和科学道德修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高标准,培育卓越人才。以建设卓越研究生教育、培育一流创新人才为目标,对标先进、科学论证,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一流高校先进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坚持“四个面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优势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学位授予质量标准

    2.强化分类培养,深化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分类培养,从目标设定、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强化学术型和专业型的区分。学术学位研究生应注重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学术研究方法训练,突出获取知识、前沿跟踪、学术交流、学术创新等能力的培养,优化课程设置结构,注重研究方法类、论文写作类、交叉学科类等课程的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思想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作用,探索校企联合培养

3.优化课程体系,落实课程思政。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淘汰已不适应培养需要的课程避免因人设课。自2021级研究生起,所有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入挖掘提炼各类专业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价值引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价值教育全覆盖。

 4.加强学科交叉,形成培养特色。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聚焦国家与区域重大战略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优势,积极探索跨学科导师团队指导、科研育人、平台育人培养模式,鼓励跨学科制定培养方案、共同组织课程教学,积极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新机制。

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修(制)订范围,具体包括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直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四、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简称《学科专业目录》)或学校已经备案的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位点为准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招生目录所列名称一致。专业学位点的培养方案要结合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最新指导意见进行修订。

2.正确把握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各学位授权点根据自身实际与学科特点,确定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优势与特色。鼓励设置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融合,所设的每个研究方向均应有较强的师资配备,并有丰富的研究成果。

3.培养方案修(制)订应分层次、分类别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点,应处理好不同层次学位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整体考虑博士生、硕士生课程设置,既要合理衔接,又要体现不同的广度和深度,避免重复设置。学术型、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生培养方案需要分别制定,非全日制研究生适当考虑采用科学合理的授课方式和指导方式

(二)学制学年与课程设置

1.学制与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硕士生基本学制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2.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按浙商大研〔2018〕362-365号执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修最低总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办及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执行。课程体系一般包括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3大类,选修课学分以1-2学分为宜。

直博研究生最低学分要求40学分。学位课程16-24学分:硕士外语4学分,博士外语2学分,专业学位课10-18学分;必修课程10-14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学分,《自然辩证法》(理工科)1学分,《马克思主主理论课》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6-11学分: 论文写作指导课1-2学分;选修课程4-12学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论文写作指导课作为专业必修课纳入培养方案,建议1-2学分。

3. 主要培养环节。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培养方案中应设置适当的实验课程。学位点应结合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保障实践教学条件,加强对学生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社会调查等能力的培养;注重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着重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三)毕业与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工作是保障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选题论证、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答辩等诸多培养环节以及中期考核分流、评审前查重检测、外送双盲评审、答辩论文修改、论文终稿存档等质量控制。各学院应在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毕业与学位申请。各培养学院在《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应采用论文、专利、实践成果及其他科研成果形成多样化质量评价指标。

(四)其他要求

    1.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主要研究方向、学制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主要培养环节、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学位论文工作等。各学位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相关培养内容和要求根据学科特点在相关内容上有所侧重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2。

    2.培养方案确定的所有课程,均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按规范模板撰写,包括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概述、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安排、授课方式与手段、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教材及主要参考书。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既考虑课程的基础性,又考虑课程的前沿性;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既考虑课程的前沿性,又考虑课程的实践性。2021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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