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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1-05 15:20:12 浏览量:

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2007年11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2007年底我县第六届村(居)委会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村(居)委会干部由村(居)民直接选举,是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城乡基层民主,调动广大村(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创造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政权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圆满完成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好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把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文化、有组织领导能力、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进一步完善村(居)委会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全县村(居)委会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加快”和“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组织保证。

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7年10月开始,至2008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从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召开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抓好指导选举工作人员、骨干部训和选举试点;印制选举工作资料、表格、搞好宣传发动;指导第六届村(居)委会进行任期目标总结、资产清理和干部民主评议测评;做好干部任期届满审计;依法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搞好选民登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民主选举阶段。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村(居)委会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村(居)公开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成员。村(居)代表选举,也可以在选举工作准备阶段完成。全县第七届村(居)委换届选举日确定为2007年12月20日。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8年2月,主要任务是:指导村(居)委会制订或修订完成村(居)民自治章程、村(居)规民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选举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村(居)公开制度以及村(居)财务管理、审计、民主评议村(居)干部、干部廉政、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村(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从2008年3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以乡镇组织全面自查,县组织重点抽查为主要形式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检查验收;向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颁发当选任职证书;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解决选举遗留问题等。

各镇乡可结合自身实际,在总的时间要求内,做好统筹安排和部署。

三、认真处理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七届村(居)委会员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努力提高选举质量。

(一)把好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关。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人选,但必须经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指定或委派。

(二)把好选民登记关。本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要针对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人口流动加大等新情况、新特点,切实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每一个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将更多的优秀人才依法选进村(居)委会班子。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民登记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具有选举权利的城镇居民,一般应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自有房屋的城市居民和自有房屋家居城镇1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城市拆迁暂住户居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也可凭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在暂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

具有选举权利、非本社区居住的下列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予以登记。一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二是获得社区高级管理师、社区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人员及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在租赁房屋居住1年以上的城市居民和进城农村居民;四是管理本社区的公安户籍民警、社区内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

村民委员会选民登记,严格按照《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三)把好候选人提名关。在组织提名候选人时,各乡镇要积极引导选民把坚持候选人标准与维护自身民主权利有机统一起来,把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身体健康、有文化、有组织领导能力、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执心为村(居)民服务的优秀人才提名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一般应有高中以上文化。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并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水平认证资格。特别优秀的人才,其条件可酌情放宽。对选民依法推选出的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变更。

按照村(居)委会组织法,以下几种情形的人员,在3年内一般不列为正式候选人;两劳释放人员、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在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任职被依法罢免的或受到自动免职处理的人员,有重大问题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把好投票选举关。一是要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维护好选举会场秩序;二是候选人和候选人的直系亲属、配偶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三是村民委员会选举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四是村委会选举禁止设流动票箱,社区居委会选举所设流动票箱要规范,每个票箱监票人不得少于3人;五是每个分会场(投票站)要规范组织,监票人不得少于3人;六是严格委托投票程序,不得随意扩大委托投票人员的数量和范围,村民委员会选举委托投票必须符合《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是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发放工作,耐心解答选举的疑问,尽量减少废票,提高选举的成功率;八是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当众验证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保证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五)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面。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选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居民自治机制”的前提和基础,是增强广大居民群众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因此,各乡镇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直选面不得低于80%。个别情况特殊、多数选民要求实行代表选举的,可以实行代表选举。其中,实行每户派一名代表选举方式的,参选代表应占户代表总数的2/3以上;实行每个居民小组推选居民代表参加选举方式的,参选代表应占居民代表总数的90%以上,代表总数不得少于40名。由村委会整体改为社区居委会的,时间不足3年或居民中有1/3以上是农业人口的,只能采取全体选民直接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事关民主政治建设和广大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组织到位,措施有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xx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法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也应成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扎实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各乡镇民政部门作为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制订选举工作方案,搞好换届选举的调查摸底,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掌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各乡镇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xx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搞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了解选举的政策和要求,掌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宣传工作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宣传画、宣传车、文艺汇演、报纸、板报、广播、电视等载体,将宣传发动和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政法和信访部门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矛盾集中、问题严重的地方,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防止矛盾激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防家族、宗派势力干扰选举,扰乱选举秩序等事件的发生,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切实解决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解决好经费问题是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的基本保证。各乡镇要切实按照《xx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xx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抓好落实,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县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乡镇、村选举所需经费由乡镇财政承担。

附件:1.xx县第七届村居委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名单

2.部门联系乡镇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安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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