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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1-07 15:12:31 浏览量:

市长同志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动员大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标志着我市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市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动员部署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非常重视,今年4月就组建工作小组,认真分析、深入调研,实施方案的制订历时八个月,七易其稿;会前,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长办公会议又分别作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简要回顾近年来我市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有资产“有进有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切实抓好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牢牢把握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在实践中探索,在改革中创新,在发展中提高,国有企业改革得到推进和深化,竞争性领域国有资产逐步退出。截至2006年底,市级(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共计121.67亿元;市级国资营运机构及其20家承资公司、19家控股(参股)公司及未纳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7家公司,国有资产总额占市级国有资产总额的78.06%。

(一)国有资产布局结构不断优化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步伐,国有资产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从市级国有公司资产分布上看,基础设施类国有资产总额占市级国有公司资产总额的82.45%;市场等社会事业类资产总额占市级国有公司资产总额的11.66%;基础设施类和社会事业类国有资产两项合计,占市级国有公司资产总额的94.11%。

(二)国有资产营运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通过理顺关系,健全体系,初步建立起了“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构架。第一层次是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常设办事机构市国资办,代表市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履行对市级国资营运机构及国有公司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第二层次是市级国资营运机构──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力,主要承担市级国有资本的投资运作、产权经营等职能,通过向承资、控股(参股)公司派遣董、监事参与国有资本的营运决策,监管国有资产;第三层次是承担政府实事项目和开发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场、物业管理的各类实体公司。

(三)国有资产营运监管工作不断深入

市国资委及其国资办成立以来,牢牢把握出资人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公司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平政发〔2005〕83号)、《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平政发〔2005〕88号)等文件精神,在制度建设、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是实行集中核算。市财政局(国资办)在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设财务中心,对市城市开发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16家国有公司进行集中核算。通过集中核算,一方面规范了国有公司财务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另一方面使财政财务监督环节前移,强化了事前、事中监督,规范了国有公司的财务行为。

二是实行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从2006年起,对纳入集中核算的16家国有公司实行经常性支出预算管理。通过实施预算管理,使国有公司的各项支出逐步趋于规范、有序。

三是实行政府性债务管理。从2006年起,对市属国有公司、单位举借政府性债务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各国有公司、单位在年末上报下年度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由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债务管理,使国有公司举借政府性债务纳入了国资监管体系,举债审批程序得到规范,举债额度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实行财务审计统一安排。从2004年起,对市属国有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实行统一委托安排,通过统一委托审计,解决了委托与被监督单位一体化的矛盾,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同时也强化了对国有公司的外部监督,完善了监管体系。

五是规范和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加强对改制单位产权界定及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等各项基础工作的管理,由国资办统一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并实行审计和评估机构相分离,确保了评估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市国有资产营运监管还存在着结构不尽合理、运作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营运能力不强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一是组织结构不尽合理,监管能力相对薄弱。近年来,随着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张和城市改造工程的推进,国有公司在数量上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目前共有市级各类国有公司46家。但是,与相对庞大的实体公司数量相比,处于我市国资营运体系第二层次,承担国有资本投资运作、产权经营等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职能的关键环节──国资营运机构却只有一家,而且营运机构管理层全部是兼职人员。由于组织结构的不对称以及人员力量配置的不足,导致国资营运机构的监管能力相对偏弱,承担政府计划性任务的能力比较有限。

二是公司运作不够规范,操作程序不够严密。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现有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和各承资子公司,虽然都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但除了经营班子在公司运作过程中能发挥作用外,董、监事会的设置大多未能很好发挥作用,少数基本流于形式。首先是管理权限不明确,虽然对各国有公司的董、监事人员实行了委派制度,但管理层面上的“两张皮”现象导致了管理权限、职责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有公司规范运作的难度;其次是没有形成一套切合实际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即便有有的也形同虚设,导致董事会层面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未能很好地履职,从而在公司运作上通盘考虑不足,缺乏全局性,资金供需上前瞻性不够,缺乏计划性,项目实施上统筹力度不足,缺乏系统性;最后是在国有公司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也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制度层面上的缺失导致工作责任不能得到全面落实。

三是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贯彻落实不够有力。目前,在市本级各国有公司中,无论是投资管理、议事决策,还是岗位职责、劳动用工,以及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等方面,尚未形成一整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国有公司运行缺乏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和氛围。

四是资产规模偏小,营运能力不强。目前,全市承担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任务的国有公司中,各公司无论从总资产,还是从净资产看,规模普遍较小,而且上述资产绝大部分为开发建设中形成的路、桥等不能用于融资抵押的公共性资产。由于独立营运的单体公司资产规模较小、可用于融资抵押的资产更少,导致公司的融资能力相对偏弱,自身的“循环”、“造血”功能不强,制约了其在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改造中的作用发挥。

五是融资渠道单一,资金供需矛盾突出。几年来,市级国有公司的融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基本满足了建设所需。但从资金来源分析,主要还是依靠银行贷款,银行信贷额占国有公司全部负债的70%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而且融资的成本、财务费用也比较高。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及贷款利率上调,以及可能出台的价格调控等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到位,一方面取得银行贷款的困难将会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建设资金的需求丝毫没有也不会减弱。因此,缺乏融资方式的创新将加剧我市建设资金的供需矛盾,影响和制约各国有公司承担的开发建设任务顺利进行。

六是偿债机制不够健全,偿债责任尚需明确。目前,市级各国有公司的偿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缺乏较为系统的中长期债务收支计划和偿还平衡机制。我们不可能无限止举债,应有一个临界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切实做到科学理财。按照既定的开发建设目标,各偿债主体对既有债务和新增债务按照可用土地资源和未来的财力增长预期,什么时候能还清还缺乏深入研究、统盘考虑。这些既现实、又不可回避的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以上问题,需要我们以开拓创新的理念,统盘考虑,加以认真研究解决,特别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国资机构营运的体制机制,使国资营运机构具有更强的融资能力、更足的偿债能力和更高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深刻理解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民经济发展与制度演进正在步入资本时代,这是中国经济成长中最重大的制度转折与最全面的发展转变。资本时代是资产变资本、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资本、资信变资本、技术变资本的时代,是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存的时代,也是市场机制重置、市场理念重塑、市场功能重建的时代。我们进入资本时代,意味着经济体制的全面转型与经济机制的根本质变。资本时代的到来,要求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牢牢掌握国有资本一级市场,通过优化重组,加强营运和监管,做大做强,发挥出其他资本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样才能使资本的意志得到充分体现、资本的能力得到充分释放、资本的潜质得到充分发挥、资本的机制得到充分发展。

经济社会的发展呼唤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党的十七大也提出了“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作为政府直接出资举办的国资公司,应当进一步充分发挥国资公司理应承担的重要职责。那么,国资公司到底应该帮助政府承担哪些重要职责呢?国资公司最重要的职责就是要向社会提供公共性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一直在讲转变政府职能、转变部门职能,要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提供什么样的公共产品,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好不好,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强不强,直接与国资公司的营运质量好不好相关。公共产品包括完全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完全公共产品当然应该完全由公共财政来提供,不应该通过公司化去运作,如道路、桥梁、公园、义务教育等,但其中部分完全公共产品的具体实施则由国资公司去承担。准公共产品,比如说自来水的供给,虽然也带有一定的公共性质,但如果完全由政府来提供,消耗多少都由政府财政来买单,人们用水就可能没有节制,所以应该由国资公司去承担。因此,国资公司的性质和主要职能说到底就是“公司化运作的政府部门”,或者又可以称之为“政府行为的公司化运作”。在遵循市场经济自身规律、按照公司化来营运的基础上,优化重组后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主要任务就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指令性任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综上所述,不管从宏观层面说,还是从微观层面看,此次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重要意义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介入了大量的微观领域,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情,做了许多本该由企业去做的事情,造成了政府职能的越位;另一方面,本该由政府去做的事却没有做,或者没有做好,形成了职能的缺位。过去老百姓主要是物质生活的贫乏,因而政府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一个建设型的政府而存在的,发展经济最首要的任务也是提供物质产品。经过将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全社会物质产品已经较为丰富,老百姓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以后,对精神产品、文化产品等公共产品的需求在不断提升。这个时候,作为管理宏观经济运行的政府,更应该从微观的竞争性领域中退出,为老百姓提供公共产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强不强、质量好不好、数量多不多,又与我们的财力、国资实力密切相关。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国资公司进行优化重组。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协调的发展,也必然是公平的发展。和谐社会,是一个老百姓普遍受益的社会,也是一个公平与正义的社会。这就要求政府从以物为本的生产建设型政府转型为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为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公共产品的政府,通过优化重组国资公司,提升其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真正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全符合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本职工作联系起来,当前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如果不把国资公司资产管好、运营好,就谈不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构建。

(三)是提高国有资产规模效益、增强国资营运能力的必然趋势。本次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顺应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符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通过推动国有资产更多地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有利于从整体上盘活国有资产,发挥国资营运公司的规模效益,有利于增强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现在政府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建设好面向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公共平台,pp经济开发区、独山港区和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就是面向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先进制造业、旅游业平台,包括整个城市也是一个大平台。我们要提高科学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关键还是要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如果这几大国资营运公司不运作好,将直接影响到这几大平台建设的质量和能级。

(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明确公司发展定位的必然选择。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快建立起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使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领域的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得到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优化国有资产的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领域的特殊作用。

(五)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的客观要求。通过优化重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国有公司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激励约束制衡机制,规范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运行方式,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六)是加强国资监管、提高运行安全性的需要。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主要承担市政府计划性项目建设任务,投资额大,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且都在系统内部实行担保或资产抵押,因此通过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扩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总体规模,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切实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国资公司进行优化重组,并不是简单的合并、归类,而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关注民生的需要。当然,我们现在国资公司营运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是通过重组就能全部解决的,这需要重组以后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位一体,规范运作,逐步把问题解决好、把风险规避好。

三、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有序推进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

此次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调整国有公司结构布局,壮大国资营运公司规模和实力,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体现政府意图,提供公共产品。主要目标是: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框架的优化重组任务;到2008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通过优化重组,进一步扩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总体规模,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领导班子,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整体优势,做大、做强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资营运新体制。整个优化重组工作,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要把握优化重组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有三条:

一是坚持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突出效率优先,强化规模优势。通过科学配置,进一步提高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规模效益,增强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综合实力。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公司化运作的原则。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建立起国资主导、多元化开发的投资体制,切实强化融资平台建设,通过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增强体制活力,提高运作效率。三是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实际,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规划,稳妥有序地推进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进一步明确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发展定位和长远规划。

2.总体要求有三项:

一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党政机关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逐步脱钩。二是根据“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出资人制度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度。三是按照党管干部和管人管资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关系,避免多头管理。

(二)要把握优化重组的主要内容

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既是全市国资监管框架的中间环节,更是关键环节。因此,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作为国资监管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其组织机构进行重组,对其营运、监管方式进行优化和科学的动态调整,从而进一步明确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彰显国有公司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推动自主创新等方面的特殊功能与作用。

1.重组国资营运公司,健全国资营运体系。根据我市现行国资监管体制及现状,在对各国有公司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的基础上,对职责功能相近、工作关联度较大的公司予以归并重组,将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由目前的1家重组为5家。5家公司中提升2家,分别是pp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城乡生活、工业用水的供应〈包括太浦河引水工程〉,给排水设施的建设和养护,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和pp市独山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独山港区开发范围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重建2家,分别是pp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城市改造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实事项目建设等)和pp市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pp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重组1家,即pp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承担交通、社会事业方面的建设任务以及市政府有关实事项目的建设和市场、物业管理等)。

2.优化资产结构,扩大资产规模。为扩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资产规模,改善资产质量,增强建设、融资等营运功能,此次优化重组将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注入一定数量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注入资产,使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资产规模得到扩大,质量得到改善,建设、融资等营运“造血”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3.优化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优化重组后,虽然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注入了一定量的经营性资产,但既有存量资产的总量是有限的,在开发区建设及城市改造处于攻坚阶段、资金需求处于高位的当前,解决融资瓶径的根本途径在于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一是针对融资难问题,各大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融资服务,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加强对短期融资券、信托基金和BT等融资新途径的探索和实践,引导国有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切实加强担保公司建设,运用担保公司的融资倍数放大效应,充分发挥担保公司在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清理和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经营性国有资产,最大限度地提供融资抵押物,以确保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4.优化偿债机制,落实偿债责任。为确保银行贷款和各种应付款按时偿还,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提升融资能力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债务的偿还能力及偿债资金的来源问题,不断优化偿债机制,落实偿债责任。一要按照“承贷承还”原则,以5家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为独立的集合体,实行相对封闭运行。二要对新成立的pp市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公司、独山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划定封闭运行范围,明确封闭营运时间,以封闭运行范围内的土地开发收益和其他收入作为今后偿债资金的来源。在规定的封闭运行时段,根据市政府的建设规划,实行建设资金自行筹措、偿债资金自行落实、债务收支自求平衡。三要在重组营运公司时,根据建设任务、封闭范围和时间、可支配土地资源等,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的发展规划,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债务收支平衡计划。

5.优化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运作规范、决策科学、制衡有效、运转流畅的董事会,是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后,要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下一步,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要以精简为原则,组建5至9人的董事会及3至5人的监事会。根据公司职能不同,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董事长可以设专职,也可以由乡科级领导兼任;监事会主席原则上由市财政局(国资办)推荐产生;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董事长不兼任总经理职务,总经理可以设专职,也可由乡科级领导兼任。另外,从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国资营运公司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期间,为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其承资公司的董、监事会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债权债务关系等原则上暂时维持现状。

(三)要把握优化重组的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是一项重要工作,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任务重,也是一项极具探索性的工作。要保证优化重组工作按时完成,保证优化重组后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保值增值和配置优化,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为此,市政府成立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讨论决定优化重组的有关重大事项,审定各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方案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重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重要性,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参与和支持优化重组工作。规划建设局作为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与这两个专职营运公司的关系,对它们还得要培育好、扶持好和服务好。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的具体工作,在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下,再设1个办公室、2个工作小组和5个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由市国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有关方案的制订、审核,做好资产审计、权属界定、产权转移及有关协调工作,承担优化重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事项等。2个工作小组分别是干部人事工作小组和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小组,干部人事工作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要负责市级国资营运公司领导班子的调配和其他干部的人事安排、交接,提出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及承资企业编制管理、劳动用工、行政事业兼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意见;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小组由市国资办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以资产为纽带的财务监管体系的完善提升。建立5个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分别由拟担任5个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董事长任组长,同时相应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筹建指导小组。筹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本公司的优化重组总体方案、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计划,摸清优化重组公司的资产、人员结构、企业组织形式等情况,归集整理公司人员台帐、资产财务台帐,制定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公司资产审计、权属界定、产权划转等工作,并按《公司法》和国资监管要求,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筹建期间优化重组范围内属于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并按照国资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筹建期间优化重组范围内公司业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筹建指导小组对工作小组在制订优化重组方案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履行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责。

3.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涉及面广、敏感性较强,必须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筹建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优化重组方案进行实施;同时,要按照《公司法》和国资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实施公司内部资产的再优化、再重组,使公司的经营管理职责更明确,资产和人员关系更清晰,逐步归并减少公司下属承资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立三级企业。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有关遗留问题,切实做到优化重组操作规范、体制过渡平稳、工作衔接顺畅,还要保证优化重组期间原公司的正常运作。

4.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优化重组程序繁琐,政策性强,关系到有关各方的利益调整。在优化重组期间,各筹建工作小组及各国有公司必须严肃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防止滥用人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四、切实增强国资监管、营运队伍的履职能力

市级国资营运公司优化重组后,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关键要有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国资监管、营运队伍和一个不断改革创新、符合pp实际的体制机制。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国资监管、营运队伍的履职能力,为优化重组工作顺利开展和优化重组后国资公司的平稳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一)对国资监管和营运队伍来讲,要抓好“三个建设”

1.要抓好队伍建设。面对国资监管和营运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体国资干部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宏观、微观经济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和水平。这次重组后5大公司的领导班子都是新组建的,有的同志对业务比较熟悉,有的同志对这项工作还比较陌生,不管是老同志还是新同志,面对新的形势,都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理财能力、营运能力、监管能力。我们把120多个亿的国有资产交给你管,你管的怎么样,这是你的责任,必须要切实承担起这个责任。要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科学研判、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集中精力去研究、解决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把班子建设成团结、廉洁、和谐、有战斗力的领导集体,真正营造心齐、气顺、劲足、风正的工作氛围。

2.要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优化重组和其他各项重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坚持把作风建设和做好稳定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切实提高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把作风建设与创建和谐机关、和谐企业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信任、相互尊重、配合有力的工作环境,提高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要抓好廉政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把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国有公司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完善和落实;要完善监督制度,健全监督网络,加强对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讲廉政,也是爱护干部、爱护同志,关心干部、关心同志,一旦事情出了,即使亡羊补牢,毕竟给集体、给个人、对老百姓带来了伤害和损失。尤其是常年工作在这条战线上的同志,一直与钱、财、物打交道的同志,更要加强廉政建设,时刻绷紧这根弦。我市国有公司这方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我们绝不能疏忽,必须警钟长鸣,长抓不懈,周边地区的教训是非常多的,我们必须引以为戒。

(二)对国资监管机构来讲,要切实处理好“三大关系”

国资委(办)代表政府以出资人身份,依法履行管资产、管人、管事职责。就我市而言,国资委(办)有两大主要任务:第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资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神圣,希望市国资监管机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辱使命。在履行国资监管职责上,要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

一要处理好管住与放开的关系。“管住”就是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利益出发,加强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缩水和贬值,当好国有资产的“守护神”。同时,要正确把握定位,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当好出资人,管好但不管死,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不是监督管理国资营运公司的具体运行,而是从保全资产角度,从实现资产投资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角度,去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淡出行政审批的监管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只当裁判员、不当运动员,用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要处理好激励与约束的关系。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国资营运公司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市国资监管机构要抓紧研究制订有关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和国资营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探索推行年薪制等分配方式。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通过设立国有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市级国有公司的会计集中核算和经常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工作;加强与审计部门合作,进一步强化对国资营运公司的审计监督;实行外派监事和财务总监制度,并充分发挥监督部门、新闻媒介、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一个对国资营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渠道的综合监督体系。

三要处理好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建立国有公司定岗、定员和劳动用工规范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市级国资营运公司的投资管理办法和经营业绩考评等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管物,实现对国资公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根据形势变化,与时俱进,不断修订完善和创新各项管理制度,以适应国资营运公司发展的需要。

(三)对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来讲,要切实做到“一比、二审、三控、四创新”

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是代表市政府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的企业法人,承担着国有资产的投资运作和产权经营等经营管理职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同时,通过向承资公司委派董、监事或财务总监,参与承资公司的营运决策,负有监管国有资产的责任,是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职能的关键环节。因此,重组后的5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在实际营运中,要切实做到“一比、二审、三控、四创新”。

“一比”。目前,我们把总额约95亿元的国有资产交由5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去营运。一年后、两年后乃至五年后,我们都要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比谁的资产质量和保值增值率高,比谁的财务费用和运行成本低,比谁的贡献大,不能比待遇、比条件、比享受、比福利。

“二审”。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要建立和完善内审机构,配备人员,完善制度,进一步夯实内审工作的基础;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在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决策管理科学化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审计工作重点,落实公司资金流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强化对资金流动全过程的内控监督。同时,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确保审计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三控”。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要对财务管理、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项目采购、非经营性支出等重点内容和环节切实加强监督和控制,层层落实责任,严防资金风险,同时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投资、担保、借款的管理和监督。

“四创新”。各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要对承资子公司建立包括董事会议事规则、业绩考评、财务管理、审批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监督下属单位完善规范并贯彻落实好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实现国有公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在遵循企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激发国资公司的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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