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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2-05 15:22:22 浏览量:

XX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关键五年。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快推进XX现代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家和省、市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实施“生态富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战略和“强矿电、壮烤烟、提热作、兴旅游”的发展思路,以加快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和昆玉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凝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智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着力解决XX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突出的问题,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立足实际与面向未来相结合。“十二五”规划要以XX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和城乡建设的实际需要为基础,结合玉溪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制定既符合XX实际又高瞻远瞩,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发展规划。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既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经验,充分吸收成熟理念,承前启后,又要以调查研究为基石,进一步深入乡镇、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并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可操作性相结合。“十二五”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方面又要更具体合理,增强规划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县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六)重点项目与规划相结合。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

三、规划体系

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划编制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十二五”规划体系由《基本思路》、《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组成。

(一)深入研究《基本思路》。《基本思路》,是指导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和基础。在全面深入了解国内外发展形势,准确把握本地区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的基础上,找准我县在云南省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中的定位,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开放的视野,深入研究本地区关系长远发展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

(二)强化《总体规划》的统领性作用。《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议,以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政府预算,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编制好总体规划,要进一步创新规划内容,强化行动纲领的功能。一是要加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抓住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在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上下功夫;二是要明确规划内容,改变无所不包、涉及领域过宽的状况;三是要强化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四是要充实属于政府职责、制度和政策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三)做实做深《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关系到社会经济建设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为主要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决策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要紧密结合《云南省十大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对主要涉及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确需政府调控的领域和产业进行规划。

在“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意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城镇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互相协调的原则,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区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之间要衔接,县乡规划要与全市、全省规划乃至全国规划相衔接,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布局合理、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为充分体现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上述规划有条件的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经过专家或中介机构论证评审。

结合我县实际,“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初步确定为以下12个(具体规划内容、责任单位详见附表一)。

同时,按照“能编制规划的领域,就要先编制规划”的要求,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水利、交通、科技、体育、计生、残疾人保障等行业性规划。

(四)把《区域规划》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经济区域为对象的具有空间性、约束性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是政府干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的重要手段。《区域规划》是我国规划体系中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也是“十二五”规划工作的一个新任务。

《区域规划》的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城镇体系、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编制区域规划,要着眼于打破行政分割,整合资源优势,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能力。就我县而言,要区分热坝区和山区,区分江东片区和江西片区,按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相近的大类别进行规划。

(五)完善《城镇规划》。《城镇规划》,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目标,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镇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要结合新时期、新形势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城镇规划》体系。按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要求,规划期可考虑20年甚至更远,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适时进行滚动调整。

(六)改革创新《乡镇规划》。在各级规划中,乡镇规划是最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乡镇规划的主要工作不是提出、论证发展导向等战略口号,而应该侧重于空间性和时间性的安排,并根据实际分步实施。乡镇规划还应更侧重于务实,立足于当地的资源和优势,更好地规划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改善民生等相关内容,成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乡镇规划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志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胜、县发改委主任王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曾睿辉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波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委副主任冯仕敏、白江荣、杨天梁兼任,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提高规划的民主性、科学性和社会性,建议邀请市、县有关专家、学者、领导、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XX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委员会,对规划编制开展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

五、编制工作安排

(一)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08年以来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城乡区域、科教文卫、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发展思路,奠定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结合XX实际,初步安排“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8个(具体规划内容、责任单位详见附表二)。前期重大课题的研究方式:一是部门内部研究;二是整合县内力量,多部门共同研究。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

1、前期调研阶段(2009年9月~2010年1月)。启动和部署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县发改委协同县直各相关部门向县政府提出重大问题前期研究课题,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

2、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12月底前,完成《XX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下发工作。2010年1月上旬,由县政府召开“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并请有关专家进行“十二五”规划编制培训,全面启动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3、组织参加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培训。

(二)“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要突出XX特色,明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规划纲要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

具体分工及进度安排分四个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6月)。组织开展XX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2010年4月底前完成规划研究报告(初稿),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2010年5月底前召开听证会和进行专家咨询论证,验收研究成果。为我县“十二五”规划思路和纲要的起草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2月底前)。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汇总分析前期研究课题的成果,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方向和重点,由县发改委负责我县“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的起草工作。

2010年3月底前,形成《XX县“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听取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由县政府审定后下发,指导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纲要起草阶段(2010年4月~10月底前)。成立《规划纲要》起草小组,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1、2010年5~7月,编写小组集中力量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初稿。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城镇规划初稿于5月底前报县发改委与县《纲要》进行初步衔接。

2、2010年8~10月,《纲要》讨论稿分别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意见,在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县人大、县政协进行初审,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审查。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主要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好与市、省、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完善、审议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底前)。按照县委要求,由县发改委负责完成县委“十二五”规划建议的起草工作,提交县委全会讨论通过,按照县委建议精神,完成《纲要》修改完善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2011年年初县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为依据,围绕“十二五”总体发展目标要求,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架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专项规划领域由县发改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确定,县直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具体分工及进度安排:

1、2009年9月~12月底前,县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题目及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组成“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提出工作方案和规划草案的编制提纲。

2、2010年5月底前,各重点专项规划专题组完成重点专项规划框架性草案,并报送县发改委。县发改委就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中的重大问题,与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进行衔接协调。

3、2011年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对重点专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论证和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由县发改委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上报县政府审定。

(四)编制各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为基础,组织编制各自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乡(镇)规划原则上要与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规划编制工作的落实,并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充分的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二)加强衔接,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加强衔接和协调,形成下级规划服从和落实上级规划,同级规划各有分工、各有侧重、衔接协调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融为一体。同时加强配合,认真协助责任单位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三)科学规划,创新方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科学测算经济指标,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革除原则性过强、针对性较差的规划内容,突出空间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避免上下雷同、交叉重叠的内容,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用性。

(四)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各负责单位要统筹安排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与县发改委沟通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规划并及时报送县发改委,保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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