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第一要义是发展”的原则,在改革创新上争先,不断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向前进。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一个部门一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抢抓机遇,离不开体制机制的创新。因此,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搞好非税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大胆探索,勇于尝试,不断推进非税管理工作的规范。要注重将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重道远。它需要我们摒弃依赖思想,增强开拓意识,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首先要抓好理念创新、思路创新。要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由粗放式管理转变为集约式、精细化管理,要从目前 “执收单位交多少,财政管多少”向“督促执收单位依法足额征缴”和“应征尽征、应缴尽缴”转变,切实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以创新的精神探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新途径。其二,要抓好管理创新。重点要在“征管”上创新,要不断解决管理模式、管理主体多元化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推进归口管理。要从征管目标、征管方式、具体管理措施和手段等各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要在非税收入项目管理、征收监督、缴交方式、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式创新管理方式。其三,要抓制度创新。要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考核,来调动收支脱钩后执收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积极性。针对乱收乱罚、随意减免等乱作为行为,需要创新外部约束机制,即建立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违规、举报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机制来依法给予惩处。要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提高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水平,不断规范管理。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做好非税收入管理的“加减法”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 ,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以人为本也是建立公共财政的宗旨和目的。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区分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实施分类管理。一方面,要做好“减”法,进一步全面清理并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推行收费公示制度,遏制“三乱”现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不断解决非税收入利益部门化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做好“加”法,拓展征管范围,切实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实行依法征收和公平负担,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加强监管,加强征管质量考核,以增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能力。 (三)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进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要促进非税收入管理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全面发展,就是要从征管目标设计、管理框架构建、管理制度设计、法制建设等方面全面考虑、全面推进,既要注重超前性,又要注重可操作性,既要注重具体措施,更要注重思路构建。协调发展,就是要使非税管理的手段、方法、措施与执收单位的管理现状、认识水平、可接受程度和管理目标和管理相协调,既要注重做好与财政内部科室的协调,又要做好与执收部门的协调,更要注重做好与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政府督查机关的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建立有效的征管激励机制,形成征管工作的良性互动,确保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确保征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四)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地推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就是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非税收入管理涉及面广,矛盾集中,既要站在非税管理的角度看非税想问题,也要站在财政管理的角度看非税想问题,更要站在执收单位的角度看非税想问题,只有多角度看问题想问题,才能提高把握推进工作的时机和力度,才能有序地推进非税管理工作。